台灣育嬰(兒)制度要更超前
至民國109年底女性非勞動力(未參與勞動)的主要原因,為:料理家務,佔50.41。第二位為高齡、身心障礙,佔24.74%。
可見,排除身心因素,女性在人生高峰期,多要在家庭與工作間做選擇。這樣的現狀,無利於提升生育率,並有意識的逼迫女性在工作與育嬰間做出抉擇。
因此,育嬰(兒)制度與津貼有必要做更大幅度的檢討。
盤點現行育嬰留職停薪的制度搭配就業保險津貼有三大限制,以致整個制度不利於在女性同時間兼顧工作與育嬰。
第一、時間:申請時間以一個月以上為原則,也就是說,育嬰假要嘛一次請一個月以上,要嘛不要請,否則等同放棄津貼。好的制度應該是以小時為單位,允許女性每天請幾個小時,上午得以把孩子送到保母、托嬰中心或其他照顧者處。下午提早下班把孩子接回來,如此若該家庭無論是由女性、或男性擔任照顧者,都得以兼顧工作與育嬰。
第二、時期:現行規定育嬰留職停薪的權利限於孩子滿三歲之前,也就是說在孩子自保母、托嬰中心轉換至幼兒園前,這也是不足的。要將之往前後延伸至滿八歲,亦即孩子國小二年級之前,才能夠滿足育嬰、兼具育兒的需求。換言之,在國小二年級之前,讓父母有足夠的、正當的理由隨時脫離職場幾個小時,或一、兩天,處理孩子在外所發生的突發狀況,接下來隨著孩子年紀增長,狀況穩定而逐漸脫離這樣的需求。
第三、資格:津貼以一個孩子為單位,限制父、或母只能有一個人去請領,不能同時請領。禁止父母共享津貼,亦即逼迫父母擇一人未孩子放棄工作,另一人負擔全部的生計壓力。
因此,民間團體與本院委員同事們共同倡議針對該三的部分作法律修正。
今天要審議的法律案僅就第三點「資格」的問題做改革,而尚未涉及到第一、二點時間、時期的問題。
在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的當下,讓整個制度更自由改革,迫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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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性公務員請假長達4年,從未出勤卻薪水照領,直到打疫苗的時才又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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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澄清一下,育嬰留職停薪不是假。
所謂留職停薪規定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 條第1 項:「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權責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復職及復薪。」,也就是在有法定事由的時候,你可以保留原職,但「暫停支薪」。
育嬰留職停薪規定在同辦法第5 條第1 項第1 款:「公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及第二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運作及個案實際情況依權責辦理:一、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
同辦法第4 條第1 項第1 款則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留職停薪:一、依法應徵服兵役。」(勞工是用兵役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
如果你認為育嬰留職停薪是育嬰假的話,那當兵留職停薪也能叫兵役假了,原來在職的役男被叫去當兵,是放假啊,一下子放好幾個月的假,大家還不感謝政府的大恩大德。
再來,早上在另一篇說了,生育補助是二個月本俸,新聞寫夫妻兩人都在稅務局上班,但生育補助只能領一份,要是夫的本俸高,通常會用夫的名義去領,若妻比較高,以新聞寫的本俸30325 計算,二個月就是60650 元,二胎是121300元。
而且這個不用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有得領。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675205
這篇新聞寫的很清楚,育嬰留職停薪前六個月是給本俸的六成,今年七月才改八成,妻請的時候是六成,這樣算的話,每個月是18195 元,二胎就是十二個月,是218340元。
產假給薪也算進去也很好笑,難道大家希望以後變成無薪產假?57760 元算4 個月,是231040元。
這個也是不用請育嬰留職停薪就有得領。
特休假沒有休領的錢也算進去?沒寫金額,給你算30天57760元好了
合計628440元。
以上,都是勞工也可以領的(當然,有人會說勞工不敢請,喔,所以勞工不敢請,怎麼不是去跟公司抗議,而是要求公務員要和勞工一樣不能請?)
https://reurl.cc/emEv5m
喔,這篇還把106 年領的年終獎金86490 元算進去,笑死,106 年12月1 日還在職的話,本來就會有年終獎金,依新聞講的,101 年就入職的話,代表他106年1 月做到同年12月1 日後,做了快一年,領個年終有啥問題,還把這筆算進去?之後留職停薪可是沒有年終的。
好啦,再加上去也才714930元。
再加上面這篇新聞講的防疫照顧假薪資48000 元,總共是762930元,記者是怎麼算出105萬元的?
勞工們要是看人家請育嬰留職停薪、產假、特休領這些錢,覺得不開心的話,那很好啊,這些全部取消嘛,這樣不就解決了,以後大家就育嬰留職停薪
沒有津貼、休無薪產假、特休沒休完不用給錢,相信大家應該會很開心。
其實臺灣人就都是慣老闆,也不用怨為什麼勞工不敢育嬰留職停薪,因為你勞工自己自認為是公務員的老闆的時候,也是在不爽公務員育嬰留職停薪啊,你怎麼不想說要給員工(公務員)好一點的福利?』
Re: [新聞] 獨家|公務員請4年育嬰假!竟入袋百萬 為打疫苗復職「夠自私」 https://disp.cc/b/163-e5Nd |新聞原文 https://disp.cc/b/163-e5Dg
育嬰假申請規定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捷運運量三年成長5.8%,駕駛人力僅增0.66%,員工休假困難
李建昌批:怪不得人才留不住!
捷運是台北人日常搭乘的重要公共運輸工具,106年至108年運量從7億
4,606萬人次成長為7億8,959萬人次(表1),增加5.8%,但駕駛人力卻幾乎沒變。對此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接獲有30%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表示過去人力短缺導致排休非常困難,假期看得到放不到。
李建昌調閱資料發現106年至109年平均駕駛人員的總員額依序分別為662.58、667.58、663、667人(表2),106到109年期間人力僅增加0.66%,與5.8%的運量成長率不成比例。雖然每年甄聘的人力足年增加(107年補了17人、108補了47人、109年補了28人),人才根本留不住。另一方面是現階段人才根本就沒有足額甄補,預算員額與實際員額仍有40到68人的差距。
李建昌認為,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為人力缺口的問題,所以扣掉配合勞基法規定的七休一例假日之後,可以讓員工自由排假的總時數一年比一年少(表3),到年底休不完的假越來越多。究其原因除了捷運公司聲稱因環狀線通車人力調度問題外,還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其一是駕駛高運量線段的的編制員額不斷縮減(表2),106年行車處的駕駛人力(司機員、技術士)的編制員額共731人,但到了109年該處駕駛人力的編制員額降為703人,4年砍了28人!其二是捷運公司員工結構比較年輕,所以申請育嬰假的狀況比較普遍,以108年度來看,最多同一時間共29人請育嬰假或其他因素留職停薪,若加上編制短差的40人,就代表既有人力要去分攤那69個人的工作,每個駕駛人力的工作量增加一成!這些都是人力不足以負擔現有工作的證據。
或許是捷運公司考量人力不足所致,李建昌接獲200位駕駛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過去工會成員曾因為公司對於休假申請的總量管制問題休假遭拒,與捷運公司召開勞資調解會議(附件),調解委員判定捷運公司認為基於營運考量協商排休狀況進行總量管制及均分原則,與勞方基於勞基法第38條主張的排休自由相衝突,宣告該次調解失敗,公司應研議後回應勞方,但公司至今卻無下文!
李建昌表示,今年2月起捷運公司取消八折優惠推出了常客方案聲稱可以增加3.4億的收入(以107年消費模式為例8折方案本業虧損為13.8億,如果用常客優惠方案則本業虧損將減少為3.4億)。未來財政狀況逐步完善的同時也必須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過去員工加班的補休時數還是應該尊重員工的休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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