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跟機~
//民間團體本土研究社上周發表關於「納米樓」研究,認為單位設計不實用,未必能滿足市民需求。身兼建築師學會會長的蔡亦批評納米樓不好,需思考政府不干預主義是否仍適合,認為目前建築相關的法例較為保守,政府可加入不同條款,引入更多公共空間,讓市民日常生活更舒暢。
#納米樓研究
#減納方案
🕵️♂️ 《納錐之地》報告全文:http://bit.ly/3nd68n2
🍎 蘋果:納米樓10年增85倍 平均3.48年即轉售獲利 本研社:無助上車 http://bit.ly/38dgR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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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0的網紅民進黨立法委員江永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紅單 是買賣預售屋時支付訂金的收據, #內政部 將修法明確禁止「紅單轉售」。 永昌認為此舉有助遏止炒房, 但也擔憂,根據 #民法 保障之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 紅單若不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內政部將之禁止可能引發部分民眾不滿, 對內政部提起訴訟,甚至向大法官提起釋憲, 屆時將造成政府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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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香港住得細宿命 詳盡納米樓研究報告立即睇!】
首先感謝一眾研究義工花了整年參與,金晴火眼數齊10年來每一張新樓圖則,砌好成個香港納米樓資料庫,今日終於發佈左一份成3.5萬字既《納錐之地》的研究報告,辛苦不足外人道!
有興趣可以在以下連結細閱研究報告同database,冇咁多時間都歡迎望下個簡報同大大力share俾朋友:
【細讀版】《納錐之地》報告全文:http://bit.ly/3nd68n2
【收納版】《納錐之地》研究簡報:http://bit.ly/3o8qrU2
【濃縮版】香港納米樓資料庫:http://bit.ly/data_nano_flat
借大家少少時間,都想同大家分享幾個重要發現:
▍搜索出8500間面積260呎或以下的納米樓單位,平均面積重有縮細既趨勢,程度遠比政府估計嚴重;
▍揭示各大中港發展商都群起參與其中,剩係恒地自己都起左3分之1,係十年來其餘三大地產商加埋四倍,堪稱「納米地產王」;
▍破解納米樓成因,包括同前高官梁展文及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主動修例有密切關係;
▍從轉手速度、按揭借款等多方面指標,都睇到納米樓有好多用黎投資多過係窮人「上車恩物」。
今次報告未出,有發展商已經收到風話好想睇下我地份研究報告,今日重逼到恒基答話係「因為年輕置業者有需求」,所以先起咁多納米樓咁。其實如果香港年青人想住得舒服啲既需要,咁又可唔可以唔好每呎賺到咁盡呢?
不過今日報告既重點已經水銀瀉地,問題已經推上左社會廣泛關注同改革日程,政府今日既回應重諗著灑走我地既「減納」方案,以為可以蒙混過關,不如睇下今日出左既報導先啦~
【頭版】明報:納米盤10年增85倍 愈建愈細 本研社研究 倡推賣地限呎要求 http://bit.ly/2Lk1h6g
【詳盡】香港01:本土研究社揭發展商10年推逾8500間納米樓 最細擺唔落四張雙人床http://bit.ly/3hDXEo5
【聲畫】蘋果:納米樓10年增85倍 平均3.48年即轉售獲利 本研社:無助上車http://bit.ly/38dgRK2
【深度】立場:本土研究社:十年間增逾 8500 納米單位 最細比車位更細 坐在床上可煎魚 https://bit.ly/3rQIosp
【Breaking】SCMP: Rise of nano flats in Hong Kong has led to fall in living standards, with government policies to blame, land use group says http://bit.ly/38ZQg29
【外媒】Bloomberg: Tiny Apartment Sales Soar in World’s Priciest Home Market http://bloom.bg/3pO1BJG
【即時】港台:本土研究社:恒基建納米樓最多 政府政策變相鼓勵 http://bit.ly/38XRURV
【有片】NOW: 「納米樓」十年增85倍 團體促訂住宅空間標準http://bit.ly/38To8hi
【跟機】東方:納米單位10年間激增85倍 團體批政府鬆章助長歪風http://bit.ly/388j2P4
【幫推】經濟日報:研究指過去十年8,550伙納米盤推出市場 重災區九龍西佔總數逾四成 http://bit.ly/3pZk7Pt
【簡要】信報:本土研究社:近10年增逾8500納米單位 http://bit.ly/3hHl0ZU
【驚嘆】香港財經時報:香港10年建逾8千個納米單位!83%納米盤設露台!恒基地產起最多 http://bit.ly/2JGfqdB
冰封三呎非一日之寒
要到香港住居問題根治既一日可能重有好耐
但在某日來到之前 全方位民間研究工作一定要做足準備
希望各位可以繼續支持我地既房屋研究工作
高質研究必定會陸續有黎
— 研究基本開支 —
資料整理:$2,500
查冊:$800
報告印刷:$3,000
示範單位3D打印:$500
報告推廣:$2,000
研究員心力:無價
= $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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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售房屋訂金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打炒房 的下一招 紅單納管禁轉售?】
#紅單 是買賣預售屋時支付訂金的收據,
內政部將修法明確禁止「紅單轉售」。
永昌認為此舉有助遏止炒房,
但也擔憂,根據 #民法 保障之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
紅單若不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內政部將之禁止可能引發部分民眾不滿,
對內政部提起訴訟,甚至向大法官提起釋憲,
屆時將造成政府的壓力。
內政部花敬群次長回覆,
因未將紅單納管,確實曾導致市場交易混亂以及社會疑慮,
未來消費者仍然可以透過紅單購買預售屋,
但不能把紅單再轉手賣給第三方;
並將明確規範紅單上記載的內容。
而根據憲法,基於公益之必要、市場管理的正當性,
可以對部分權利做出必要的限制,不會有違憲疑慮。
永昌相信,禁止紅單轉售的確有助杜絕投資客炒作房價,
但內政部也要審慎面對民眾對於政策可能的誤解,
讓台灣房屋政策更加穩健!
自售房屋訂金 在 民進黨立法委員江永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紅單 是買賣預售屋時支付訂金的收據,
#內政部 將修法明確禁止「紅單轉售」。
永昌認為此舉有助遏止炒房,
但也擔憂,根據 #民法 保障之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
紅單若不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內政部將之禁止可能引發部分民眾不滿,
對內政部提起訴訟,甚至向大法官提起釋憲,
屆時將造成政府的壓力。
內政部花敬群次長回覆,
因未將 #紅單納管,確實曾導致市場交易混亂以及社會疑慮,
未來消費者仍然可以透過紅單購買預售屋,
但不能把紅單再轉手賣給第三方;
並將明確規範紅單上記載的內容。
而根據憲法,基於公益之必要、市場管理的正當性,
可以對部分權利做出必要的限制,不會有違憲疑慮。
永昌相信,禁止紅單轉售的確有助杜絕投資客炒作房價,
但內政部也要審慎面對民眾對於政策可能的誤解,
讓台灣房屋政策更加穩健!
自售房屋訂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60923夢想街57號 好市多進駐等於房市利多?預售、新成、中古、公寓挑哪個好?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VcJm9aNSJDI
【好市多促進中壢房市分析】
答:基本上像這種「大賣場」進駐,一定是趁生活機能還不是那麼樣成熟、完善時就會進駐,因為附近相對點燈率比較低,房價、租金、土地取得成本也都相對會比較便宜。如果是在人潮密集之處,再進駐,那就來不及了,東西也無法薄利多銷。例如:內湖五期的好市多也是如此。反觀中壢也是如此,那附近的空屋率也是相較整個中壢來講是偏高的。
【現在的時間點,買什麼划算?】
答:......↓
第一-價格取向
其他條件都一樣的情況下,挑新成屋,特別是預售屋,因為建商在這樣現在這樣的景氣下推案,都會有比較大的「賣不掉、銷售期拉長」的心理壓力,以前賣一間就少一間,現在是擔心價格在可口也未必能賣掉,所以現在建商推的案子多半會以「最短時間之內完銷」為第一目標,其次才是「價格」。
因此,在這樣的前提下,新成屋、預售屋價格極有可能出現比周邊中古屋還來的便宜的情況發生!在比價效應下,未來周邊的中古屋也就不得不跟著降價了。所以如果從置產、投資角度切入,房子越新越好。
第二-一定要是接近滿分的好房子
如果擔心資產縮水的話,在各方面條件都差不多,只有屋齡新舊的不同,當然是選新的。可是如果是在蛋黃區、大安、信義、大直,一些土地取得成本已經很貴的地方,就算是新房子,可能也會因為地點、房型格局、基地過小等等,導致有明顯的抗性,反而中古屋社區評價優,住戶們共識極高,選中古屋就是不錯的選擇。
舉例1:內湖區有一個新建案,豪宅規格、大樓外觀也很氣派,而且建商也很願意讓價,可是基地位置在山坡地可能有土石流的疑慮,然後景觀看出去雖然樹景一片、鳥語花香,但也看得到福地景觀,像這樣子情況,如果附近有中古屋,格局、採光等等其他條件也都不錯,而且還沒有福地景觀,那當然就選中古屋了。
舉例2:在房市盤整期,房子再便宜,也都還是會被市場質疑,像是基河國宅,房市最高檔與現在的實價登錄相比,差距將近快三成。所以記得,無論新舊,一定要買「缺點最少的好房子」,其次才是價格。
【砍價絕招】
A.實價登錄再砍價法
答:基本上現在多數人都是這樣來砍價的,實價登錄往下出價已經是相當普遍的談價法,多半只要有誠意出售的屋主,心態大約都會是「最高紀錄的八折、最新紀錄的95折」為成交區間。
B.銀行估價砍價法
答1:實務上的觀察是,現在銀行都會估得比較高喔!?因為銀行都是參考已經成交的時價登錄,而現在買家出價,都是低於實價登錄,成交價也是低於實價登錄,所以只要是自住型的買家,現在進場其實都是相對比較可以安心的。
答2:銀行估價砍價法,比較適合用「豪宅」。
2-1.因為總價越高,下修壓力/幅度比較明顯,銀行會評估得更保守、謹慎。
2-2.現在「豪宅限貸令」仍然是沒有解除的,對「財力證明雄厚」的「首購族」而言,6999萬的房子最高可以貸到八五成,也就是5949萬,但只要多1萬變成7000萬,最多只能貸六成,也就是4200萬,一來一回就要想辦法多準備1749元的自備款。
2-3.所以如果你是豪宅買家,「自備款多」,可能其實沒那麼在意銀行可以貸多少,可是你想買的房子總價超過7000萬,那你就很適合用「銀行估價砍價法」,假裝自己籌錢很辛苦,跟賣方多議一點價。
C.東扣西扣砍價法(扣車位、扣管理費...)+房屋謄本算屋主買價算出屋主利潤
答:
【車位砍價法】
不管任何一個地方,車位都有一個「固定的“行情”」,請注意,重點在“行情”這兩個字,很多仲介都會跟你說:「車位是『死豬仔價』,通常沒有人會砍車位價錢,車位價格該是多少就是多少,只能針對房屋價格去砍價。」但是,
1.一樣是坡道平面,因為坡度的不同,有的社區無法停低底盤的跑車,消費者知道嗎?
2.還有一樣是車位,B1、B2、B3的價格,應該是一樣的嗎?
3.同樣樓層的車位,你是靠邊邊牆壁、夾在中間車門很難開,跟你單獨在空曠角落、動線好停、車門好開,價格應該一樣嗎?
4.有的機械車位是上中下三層輪動式的,有些機械車位位置在中間/平面層,簡直跟平面車位沒啥兩樣,有的車位在下層有限高不能停休旅車,一樣是機械車位,價格應該一樣嗎?
所以,請記得,車位價格不是死豬仔價,不是固定價,而是固定行情,可以參考行情,依照車位好不好停,再做一些加加減減。說不定又殺了50萬。
【扣管理費】
豪宅社區的管理費一坪動輒200元以上,中午屋目前平均落在100元上下,有些一層一戶、獨棟、有游泳池的,管理費特別貴,長久下來養房的成本就差很大!像這次的故事主角,就是利用「他們認為合理、他們可以負擔的」管理費是多少,與想要購買的標的物去做10年、20年的累積計算,然後將這些多出來的養房成本,放進斡旋談判議價裡面。
【房屋謄本算屋主買價、算出屋主利潤】
答1:其實這一招比較無效,因為屋主當初買得便宜,難道就要便宜賣給你嗎?那屋主當初買貴了,你是否願意用比較貴的價錢承接呢?不過基本上還是秉持一個原則,民國101年之後取得的,因為成本較高,而且是屋主賺多少的問題,應該賠多少的問題,所以會比較難殺價。
答2:從謄本算出屋主成本,前提是
2-1屋主是在101年6月以前購買的房子,實價登錄查不到,再用此招。
2-2必須要有貸款。
2-3屋主設定抵押的類別是「最高限額抵押」。如果只是「一般的抵押權」,就代表當初屋主自備款比較多,並沒有把房子的價值完全給貸出來。
2-4通常銀行都是「成交價的八成」去做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換言之,如果你在謄本看見設定1200萬,加個兩成上去,就代表屋主當初大約是用1440萬去購買這間房子。而設定1200萬打八折等於960萬,大約是屋主「實貸」的金額。
【斡旋絕招不藏步】
1.交易安全:有太多案例層出不窮了,有些房仲一心只想成交,有些買家對於自己的財力證明過於自負,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貸款貸不到買家要的成數,籌不出自備款,只能解約,而被賣家沒收訂金。」的慘劇,所以在斡旋的一開始,我們會建議消費者,在出價談之前,請算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自備款,然後記得在斡旋書上註明「如果貸款未達?成,買家可主張無條件解約」等字樣來自保。
2.不要斤斤計較服務費,買賣房子是三方面的事情,絕對不是只是買賣雙方的事情而已,試想三國時代:劉、孫、曹,其中的兩方只要真心團結合作,第三方必死無疑!
所以,買家可以用力跟屋主砍價,賣家如果不甘心當然也可以堅持不讓價,請記得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服務費,多給,也只是多給1~2%,少給,也只是少給1~2%」,我們會建議消費者訂出一個目標、級距,如果價格滿意,服務費給滿%,把「服務費」放進談判技巧裡面。只要利用服務費,讓房仲替你賣命!或許你多給了1~2%服務費,我絕對相信,房仲幫你砍的價錢絕對不止1~2%。
(以上部分內容,出自陳泰原的新書《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71393914
自售房屋訂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41006中天 中視 賣方反悔不賣 房仲索賠服務費敗訴
影片網址→http://youtu.be/ci1qbmCp9AA
感謝記者 林昕潔、羅立芸、陳濡群,的採訪,關於這則新聞。
1.疑點重重,從頭到尾都說屋主反悔,但是買方呢?買方的態度究竟為何?為什麼也不出面簽約呢?顯然買方也反悔,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有任何一方與仲介站在同一陣線上,那仲介方敗訴機率當然高啦!
2.大家注意到了嗎?底價5160萬就可含服務費,結果仲介找到了一個買家可以多出10萬元!?意思就是,屋主極有可能覺得賣太便宜了,不然怎麼可能仲介幫我找到一個願意付「超%」價格的買方?而上法院後,買方也知道原來他是可以不用出那個高的價錢的就可以買到的,因此也覺得房仲可能不老實,於是法官自然幫消費者辯護囉!
3.叫「霸王條款」顯然是故意貼標籤,抹黑房仲業,我們帶客人看房子、擺板子宣傳、印製傳單、派報等等,這些都是要花錢、花時間、花人力的!所以,一旦達到屋主要賣的價格,理所當然買賣就已成立!只差「約時間簽約」而已。
4.如果以後價格真的出到屋主的底價,而屋主還是可以反悔沒有任何違約金的話,那就天下大亂了,以後投資客想「試水溫」,先賣1000萬,客戶出到,就反悔不賣,改賣1200萬,然後客戶出價到達,再反悔改賣1500萬,這樣不就瘋掉了?所以這個真實案例,顯然我們都沒有看到全貌,不可以說「反悔需付違約金」條款失效。
以下是新聞報導……↓
【中天晚間-林昕潔】
記者 林昕潔:我心目中真正的房屋底價已經寫在這張我跟房仲秘密簽訂的合約書裡頭,但如果有買方出價已經達到了我的底價,我卻突然不想賣了,我該怎麼辦呢?
就是這份定型化契約,上面寫著「買方出價已達委託價格的話,契約就視為『有效成立』」而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加倍返還買方已付的訂金之外,還要依規定付給房仲4%做為違約金,被稱為房仲界的「霸王條款」。
但這回真實案例就發生在新北市,一名賣家委託房仲銷售房子和停車位,地價是5160萬,房仲業者找到高姓買家願意出5170萬元購買,比底價高出了10萬元,甚至高姓買家已經付給房仲150萬的斡旋金,跟屋主約好要見面簽約,但沒想到屋主反悔不願意賣,交易破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那如果今天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呢?站在法官的立場他當然會覺得說,屋主都反悔不賣了,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損失了,那你仲介損失什麼?
一般來說,買方會先出斡旋金來談價格,如過價格符合屋主的期待,雙方交易成功,斡旋金就會自動轉為訂金,但如果屋主反悔,不僅得退回買方的斡旋金,還得加倍償還之外,甚至得多付4%的服務費給房仲,這讓法院覺得不合理,引用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認為房仲業者本來就有價格資訊的優勢,不能用定型化契約來剝奪賣方賣屋的最後決定權。而這項法院的新見解,也為房地產市場,丟下了震撼彈。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
自售房屋訂金 在 屋主自售省仲介費?PTT 告訴你怎麼議價、風險有哪些 - 果仁家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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