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路法第34條第1項 在 就人民經營汽車運輸業予以管制- 臺中 - Facebook 的評價 相關法規: 公路法第2條第14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十四、汽車或電車運輸業:指以汽車或電車經營客、貨運輸而受報酬之事業。 第34條第1項第4款公路汽車運輸,分自用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