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矧」的意思就是「況且」。 至於被推薦增補的第2名法律用語是「失所附麗」,常見於民事判決,意思是「失去依據」、「欠缺基礎的法律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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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矧」的意思就是「況且」。 至於被推薦增補的第2名法律用語是「失所附麗」,常見於民事判決,意思是「失去依據」、「欠缺基礎的法律 ... ... <看更多>
依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矧」的意思就是「況且」。 至於被推薦增補的第2名法律用語是「失所附麗」,常見於民事判決,意思是「失去依據」、「欠缺基礎的法律 ... ... <看更多>
2017年12月14日 — 愈來愈多法官在為#判決書通俗化 努力,對已經熟習較文言表達方式的法律人來說,#要寫得白話易懂更是一個挑戰,甚至會花更多時間在琢磨表達上,真的 ... ... <看更多>
B6 白話版,實在很難說,無理由不存在,簡言之,這個理由必須是存在的。我們不可以排除無理由。 B102021年10月28日.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