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學中有一個詞「述情障礙」,指一個人在情緒上有所匱乏,無法覺察或瞭解情緒。
一般有述情障礙的人,很有可能在生命早期受情感忽視,而內化為無法接受、體驗或容忍情緒,因此對於情緒無法辨識、表述、涵容及轉化。
以我自己的觀察來說,若是沒有覺察內在的某種「不舒服」感,而以因應策略去進行,就容易因為忽視情緒而累積成另一種情緒,或是疾病。
打個比方,如果在咖啡廳裡享受片刻安靜屬於自己的時光時,隔壁桌的人正在高聲與人電話暢談,你可能心底會有一個聲音覺得對方很不尊重共享空間中的其它人,而感到厭惡。但因為挺身而出去面對有可能的衝突,也許不那麼明智,因此在不到一秒鐘的思緒運作裡,起身向對方表達自己的感受及需求,並不在考慮範圍中。
於是在心中暗許希望對方儘快講完電話,然而若是事與願違,對方不斷放聲高談闊論,甚至還帶有高八度的笑聲。這不但壓不住原本已經厭惡至極的感受,還更強化那股不被受尊重的羞辱感,於是這些複雜的情緒就會在無意識的頻波中運作。這時,若是對方注意到了你的非語言訊息(比如臭臉、白眼、注視、摀耳朵),也許會小聲點;但若是持續的目中無人,也許會更使你厭惡。這個時候的你,有兩個選擇:一,去要求對方放低聲量尊重其它人;二,起身離開。
你會選擇哪一個呢?
如果你沒有上述的厭惡感,那麼你的雷就不在這;如果你對於此種行為(不在乎他人感受)很敏感,那麼想必你是遭受情感忽視的族群之一了。通常這類人會有兩種極端行為,一種是因為敏感所以完全無法忍受,會毫不猶豫地上前去理論;另一種是因為長期壓抑自身的情緒感受,於是會傾向忍受,直到忍無可忍而爆發。不論是哪一種,若是沒有被辨認或表達出來的情緒,最終都有可能混亂到以憤怒形式顯現。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常在新聞中看到,因為某事爭論的兩個人,不管是顯性或隱性,都帶有憤怒。
然而,該要被正視的情緒是憤怒嗎?不是。憤怒只是因為不被對方理解或尊重而起的挫敗感,真正底層的核心情緒才是驅動力,因此學會如何辨識及表達情緒就很重要了。
如果情緒被壓抑到看不見的地方或是被忽略,就可能會有以下的形式:(摘自童年情感忽視/鐘尼斯.韋伯(Jonice Webb)博士)
1)變成具體的症狀,像腸胃不適、頭痛或是背痛
2)變成憂鬱症,造成飲食、睡眠、記憶、注意力和社交孤立等問題
3)侵饋你的能量
4)讓你不定時地情緒失控,或是無緣無故就爆炸
5)使得焦慮症或恐慌症惡化
6)讓你的戀情和友誼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度
7)讓你覺得空虛和不滿
8)讓你質疑自己活著的目的和價值
因此,我們若是能學會辨識感受,進而全然覺知並接受它,那麼就能夠轉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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