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代理教師應有權益
#該修法就修法 #該編預算就要編
#一起守護學生良好學習品質
代理教師勞動權益應有完整保障!代理教師勞動權益的完善,更能促進良好教學環境,守護學生的學習品質以及課程連貫性。
目前代理教師的處境艱困,今天教文委員會質詢,我整理出三項必須整體處理的制度面困境,與國教出身的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討論可能的解方:
⚠️法制面原本就有多項不足,體制面許多違法繼續存在。
⚠️城鄉差距問題存在以久,未妥善解決。
⚠️少子女化影響及正職教師員額凍結,導致代理教師比例持續上升。
#代理教師的實務日常
#竟有這麼多的荒謬
#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代理教師相關法規及預算
昨天我的辦公室才收到一位代理教師的陳情,表示自己總是拿不到完整一年的薪水,暑假的錢常常被學校扣掉😢
這位代理教師的聘約每年7月1日就會到期,但那時學生期末考和學期成績都還沒送出,難道他可以這樣丟著不管嗎?學校補考都在7月中進行,難道他可以一走了之嗎?
是的,依法這位老師可以完全不管,但一旦他這樣做,他也無法繼續留在這間學校。更讓他難過的是,如果他真的不管,最後受傷的還是他的學生,成績拖很久未送達、補考出狀況都是學生得承擔,他不忍心,只好無奈不斷 #無薪工作。
所以學校吃定老師,持續 #違法壓搾。
這種教學一年只能拿9至11個月薪資、同時可能1至2個月沒有勞保的問題,早已不是新聞。
對於這類「無法取得完整全年度聘期及薪資」(名義上聘任一年)、 「每年都必須為工作、續聘煩惱」及「被強迫兼任行政職」等問題,去年12月我已提出預算案檢討,今天也透過質詢,要求部長一起正視,請教育部加速檢討改善!
此外,也有代理教師陳情 #校方隨意變更聘期 ,教師擔心丟了工作、只能暗自忍耐的問題,我向部長要求,應嚴格督導各學校 #聘期確定後就不可無理由任意變更,因為這是減少工作及教學不穩定的根本基礎。
以上都是立刻可透過 #修正行政命令 或 #強化行政監督 來改善的現有短程問題,我會持續追蹤。
#代理教師比例逐年上升
#需中長期整體規劃
不論是國小、國中、高中職,從100學年度到108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所佔的比例都逐漸增加,且都已超過10%:
國小端,107學年度就有13.6%的代理教師;
國中端,107學年度則有12.4%的代理教師;
高中職端,107學年度有11.5%的代理教師,
如果計算非長期代理教師,則比例將更為提升💹。
這是台灣整體的問題,且各地區和學校又存在不同的需求差異,對此我向潘部長強調:
教育部真的不能再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的 #單點式處理,不然不只成效低落,更可能衍伸新的問題。
我建議教育部應透過預估未來高中以下學生人數,搭配合適的推算公式,重新計算出教師需求量,對應現有教師與代理教師人數,考量各地需求, #訂定出不同的員額調整及相關代理專案。
#代理教師權益保障不足 的問題存在已久,今天我透過質詢、要求部長全面檢討代理教師相關法規及預算,該修法就修法,該編預算就要編,不要再逃避問題,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打造良好的教學環境。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代理教師權益保障不足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留職停薪不能被濫用
#不該寒暑假復職白領薪水
昨天傳出一件 #代理教師 權益被不當對待的事情,請育嬰留職停薪的 #正式老師,濫用留停制度:開學期間請假、寒暑假就復職領薪水、一開學又請假。
讓代理老師雖然在寒暑假中為下學期學生辛苦備課,卻完全沒有薪水。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某些正式老師在復職不用工作的寒假期間,得知教育部宣布這學期因疫情 #延後開學 時,還立刻申請延長寒假復職期間,以 #多領5天不用工作的薪資。
最後讓學校必須跟代理老師要求,繳回這5天原本已發出的薪資,且事前毫無通知。
依據當事人代理教師的臉書文,校方今日已針對行政未完善告知的疏失誠意致歉,但並沒有回應事件本身的實質議題,包括:
❶某些正式老師為何濫用 #留停制度:開學請、寒暑假復職、開學再請?
❷某些正式老師一看到延後開學,就申請延長復職期間,學校是否有把關?
其實部分正式教師利用 #反覆留職停薪與復職 來 #獲取寒暑假薪資 的問題早已爭議多年。
但教育部2013年制定「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2016年又特別修正該辦法,已從制度面上解決此問題:
❶要求教師育嬰留停如果 #不以學期為單位 (8月~1月、2月~7月),就要先與學校協商。
❷對於已於寒暑假復職又以同樣原因申請開學後留停的教師,也明文規定 #必要時學校得組成諮詢小組來協助處理( https://bit.ly/3aJUAVF , https://bit.ly/2MfaH3U )。
也就是說,從2013年有制定辦法開始,「留職停薪應以學期為單位」已是教育界眾所皆知的「根本原則」。
2016年修法目標也很明確,一方面要學校 #確實把關,不要再讓此陋習延續;
一方面也保留有復職後真的需要再請留停的彈性(例如復職後由親人照顧小孩後,但親人臨時重病或變故,所以只好再度申請育嬰留停)。(註)
後續也多次發函給所有縣市教育局和學校,重申應盡力避免陋習,不要再造成外界觀感不佳及誤解。
就我辦公室了解,其實不少縣市和學校都已按教育部方向落實,因此早有許多縣市學校多年來已不再有老師 #濫用留停制度
但仍有部分學校及教師依然故我,如同本次的事件。
為了更進一步解決問題,我會要求教育部:
1️⃣應對部分正式教師「留停自助餐」的情形進行分析調查,了解到底有哪些縣市及學校仍不把關,放讓陋習持續,並確實督導改善。
2️⃣立刻研擬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遇到已於寒暑假復職又以同樣原因申請留職停薪的狀況,學校「應」組成諮詢小組、並納入熟悉《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專家學者或主管的勞動機關代表,而不是停留在現行法規的「必要時得」組成,藉此減少各方爭議及誤解。
3️⃣立刻研擬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明訂聘期如有變動,應於10日前告知代理教師,以保障代理教師的權益。
以上是針對通案制度面的後續處理。
另外針對本案的個案處理,我也已要求國教署和當事人聯繫,除了提供當事人所需的協助外,也要針對學校的實際處理方式進行調查、釐清與後續督導,務必不再讓問題再次發生。
以上通案和個案處理,我都會持續追蹤,一步一步破除學校行政不公正、侵害代理教師權益的陋習。同時,杜絕濫用留停制度的現象,才能真正保障正式教師請假的權益。
最後,我必須再次強調,教師以及代理教師的權利都是我相當重視的核心,不只基於勞動權益,同時也是為了保障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
對於許多代理教師所遇到,每年都必須為工作及續聘煩惱,以及無法取得完整全年度聘期及薪資的問題(名義上聘任一年但實際上薪資及聘期只有9-11個月),我已在去年提出預算案,持續監督教育部改善。
#代理教師權益保障不足 的問題存在已久,這真的需要教育界整體勞動思維的改變,懇請大家和我一起努力實踐與推動。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註)育嬰留停是《性別工作平等法》所保障的友善制度,勞動部所訂的「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早就明確規範留停「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六個月相當於學校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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