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紓困方案總整理】(持續更新)
◎中央:行政院紓困4.0方案
一、個人補貼
◾️中低收入戶
每月加發生活補助金1500元,3個月共4500元
◾️無相關社會保險者
可申請急難救助金1至3萬元
◾️農漁民
可申請1萬元,甲級漁工3萬元
◾️自營工作者(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每月1萬元補助金,3個月共3萬元
◾️觀光業從業人員
導遊、領隊及國旅領團人員、計程車、遊覽車司機,3個月共3萬元補助金
➡️ 如何申請?
去年已符合紓困資格並申請填寫資料者,無需再申請。
新申請者,相關部會將做好線上申請和後端資格審查的設計,降低臨櫃申請人流及接觸。
補貼撥付流程朝向「不必到職業工會申請」規劃,符合條件勞工可直接透過網路登錄核發。
二、家庭防疫補貼
✅ 家有國小以下孩童,或國、高中特教學生,發放一次性定額現金,每人補助新台幣1萬元,約250萬人受惠。
✅ 另外,教育部與教保經營代表達成共識,6月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繳交的代收代辦費,待復課以後,再依照6月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私立幼兒園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也會納入行政院紓困4.0方案爭取特別預算。
三、產業補貼
目前規劃為6大類業者提供紓困補貼,標準為營業受衝擊50%以上,按員工人數補助薪資4成、上限2萬元,行政院指示從寬認定,原則上將按員工人數補貼薪資每個月2萬元。
1. 服務業:商業服務業、會展業者等
2. 觀光業:旅宿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等
3. 航空業:
-航空業者及機場業者之相關使用費及權利金等補貼
-北中高機場國際航廈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紓困補貼
4. 教育業:
-運動產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紓困補貼
-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護中心停課紓困補貼
-高中職以下學校停課影響團膳業者食材損失補償
5. 藝文業:
-藝文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
-藝文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
6. 農漁業:
-農漁經營者紓困補貼
四、紓困貸款
➡️ 勞工最高可申請10萬元的紓困貸款
➡️ 中小企業貸款總額加碼1000億元(總金額達4000億元),且區分為3種貸款額度上限方案,分別為400萬元、1600萬元和50萬元,其中50萬元方案預計可惠及500萬小規模營業人。
五、稅賦減免
➡️ 5月份就指揮中心強制關閉營業的業別以及營業性質屬與人近距離接觸的行業,如理髮業、美容院、沐浴業等,稅額減半,其他行業調減30%;6月份上述行業稅額全免,其他行業調減50%。
➡️ 受衝擊產業可延緩繳稅或分期繳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方:苗栗縣疫情紓困方案
1. 工商紓困關懷專線559880。
2. 傳統市場租金減免。
3.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加碼補助10%。
4. 建築執照展延2年。
5. 中小企業貸款舊貸展延、營運貸款、振興貸款申請延至110年6月30日止。
6.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還款展延。
7. 安心就業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8. 七大稅務紓困:例如因疫情短期不用之車輛,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後,按日停徵使用牌照稅;因疫情停業的十大類場所可以減徵房屋稅及娛樂稅;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檢疫者,110年房屋稅可延期、分期繳納等。
#紓困方案眼花撩亂 #許多人還說挹注不到
#建請行政院將全面發放現金納入紓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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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esting~
總統蔡英文說:內外資課不同稅,是我心中的痛
我們想說 : 小英,這筆錢就收了它!
【案發經過】行政院要稅改,引起最大爭議的是股利所得。政院傾向選擇乙案〝股利合併計稅減除可抵減稅額(抵減比率8.5%,上限8萬元)與單一稅率(26%)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將交由立法院表決。
好的,我知道你已經暈了,很想按退出鍵。
別怕,下面有翻譯,保證你不用算數學。
改了什麼?
根據目前稅法,持有股票的人,如果公司發了股利,就會加進個人的所得,課「綜合所得稅」。
其中一部分可以依照兩稅合一扣抵,剩下仍需繳稅的那些,還是需要依照你所得的高低,課20%到40%不等的稅,所得越高課得越多,這就是我們熟悉的累進稅率。
(現在最高稅率是45%,即將調降為40%。有興趣的人可以看這裡 http://www.storm.mg/article/267546)
這次行政院傾向的乙案, 如果你的稅率是5%、12%或20%,股利還是交綜合所得稅,還可以扣掉最多八萬元的抵減稅額(把股利X8.5%就是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這部分人影響不大。
但倘若你適用稅率30%或40%的人,現在可開心了, 你的股利將來只需單獨課26%,這叫分離課稅,跟你的所得稅分離開來,不用依照累進稅率越課越高。
為什麼這麼做呢?年初開始,某些財經界人士呼籲, 應該解決股利「內外資不同稅」的問題,蔡英文總統甚至曾經表示,內外資不同稅是她心中的痛。
什麼是內外資不同稅呢?因為外資由它自己的政府管轄,它總共賺多少錢、該課什麼稅率,這不是台灣政府能管的事情,台灣政府只有權力針對從台灣賺得的收入課稅,所以台灣政府只能對外資的股利課徵20%。你不能叫微軟或蘋果就所有資產向台灣政府繳稅(雖然我們很想啦),但如果微軟在台灣賺了錢,可以就這筆錢課稅。
一些財經界人士認為,外資是分離課稅20%,內資卻要併入綜所稅,最高到45%,稅率相差超過一倍。這樣的情況下,台灣人把錢匯到國外,變身成外資再匯入台灣,成為假外資,是當前稅制最大問題。所以呼籲內資也改成固定26%分離課稅。
唔?做一個假外資只要課20%,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課26%就會匯回來了,為什麼不繼續當假外資就好?
事實是什麼?
不匯回來不行了
不是只有台灣政府困擾假外資,全世界的政府都很困擾。2010年美國實施的肥咖條款FATCA,就是清查美國公司在海外帳戶藏的錢,把錢都抓回來繳稅。中國政府在今年初跟進,也開始清查600萬人民幣以上的非居民帳戶,從2018年開始要課稅了。
眼看2018就要到了,藏在香港或大陸的台商帳戶急著跑走。問題是,自從美國肥咖條款刮出來白花花的肥油後,各國政府都覺得這個太好,紛紛簽署了金融資訊自動交換制度,有100個國家將加入CRS,假外資也跑不到其他國家去,只好回台灣哭哭。
誰受的影響最大?
台灣社會的財富狀況跟國際相仿,越富裕的族群,薪資收入越低,資本所得越高,換句話說,他們不是靠上班賺錢,是靠錢滾錢。
根據財政部2014年的統計,台灣社會最有錢的0.01%族群的收入來源,資本利得佔比高達92%,股利所得又佔富人資本所得的大宗,意即股利是社會上極富人群的重要收入來源。
這次稅改後,這批人本來要繳40%的股利稅,將調降為26%。
除了極富人群以外,實務上影響最大的,還是那些因為全球大查稅,不得不回到台灣的假外資,尤其以台美雙重國籍者、方便將公司設在境外的極富人群。這次的減稅主要減在他們身上。
你可以說他們受到的影響最大,但是反過來看,受薪階級的影響可能更大。根據財政部資料,台灣薪資所得占綜所稅總額72%,股利只佔15%,明明國內受薪階級一直才是繳稅主力,政府卻推出政策,繼續調降富人的股利賦稅比重,好像怪怪的吧。
為了縮小內外資差距,卻創造了「薪資所得」與「股利所得」最高14%的稅差(40%所得稅 vs 26%股利所得),這可能意味著辛苦上班的你無論賺再多錢都要繳40%稅,而隔壁David父母贈與他一堆股票,卻只要繳26%(David是誰啊)。
台股成為外資殖民地?
這段期間證券公會理事長簡鴻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都曾主張調降股利所得稅,財訊集團社長謝金河帶頭鼓吹「內外資不同稅」問題不解決,台股將成為外資的「殖民地」。
首先,外資的稅負不只是20%,回到母國也要繳稅,而且在全球大查稅的背景下,免稅天堂的假外資將越來越難生存,這種內外資不公平的情況將逐漸消失,所有外資還是要歸戶到母國繳稅。事實上台灣的假外資也是不得不回到台灣。
就算外資的確比內資有優勢,這也牽涉到兩個價值之間的選擇,是內外資不公平比較嚴重,還是因為減稅,對低所得者形成更重的相對稅賦比較嚴重?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2014年綜所稅的申報統計,台灣607萬戶綜所稅申報戶數當中,適用45%稅率的戶數為12083戶, 平均每戶應納稅額4023萬元,其中,股利所得部分佔了2962 萬元,如果不考慮「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直接將上述股利所得, 改以30%的稅率計算(還沒用更激進26%計算),台灣目前適用45%富人稅納稅人,所得稅將目前的1491萬元,降到1047萬元,減稅金額高達444萬元。即使將「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納入考慮,富人在這次稅改,平均減稅金額至少都在150萬元以上。
最後,股利所得課稅40%會造成富豪不買股票、股市不振嗎?實務上是不會的,因為擁有大批股票的極富人群,大部分股票是對家族企業的持股,屬於長期持有,跟小散戶完全是不同性質,他們的持股權數早已經無法到市場上隨便買賣了。
而且擁有大批股票的極富人群,目前在實務上多半是通過繼承,取得這些股票,並不是拿來買賣交易衝鋒市場用,並不用擔心這些人會因此賣股票。
根據以上理由,我們認為這次股利課稅的修法有必要更謹慎。有些錢,該拿的就不必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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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稅法,持有股票的人,如果公司發了股利,就會加進個人的所得,課「綜合所得稅」。
其中一部分可以依照兩稅合一扣抵,剩下仍需繳稅的那些,還是需要依照你所得的高低,課20%到40%不等的稅,所得越高課得越多,這就是我們熟悉的累進稅率。
(現在最高稅率是45%,即將調降為40%。有興趣的人可以看這裡 http://www.storm.mg/article/267546)
這次行政院傾向的乙案, 如果你的稅率是5%、12%或20%,股利還是交綜合所得稅,還可以扣掉最多八萬元的抵減稅額(把股利X8.5%就是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這部分人影響不大。
但倘若你適用稅率30%或40%的人,現在可開心了, 你的股利將來只需單獨課26%,這叫分離課稅,跟你的所得稅分離開來,不用依照累進稅率越課越高。
為什麼這麼做呢?年初開始,某些財經界人士呼籲, 應該解決股利「內外資不同稅」的問題,蔡英文總統甚至曾經表示,內外資不同稅是她心中的痛。
什麼是內外資不同稅呢?因為外資由它自己的政府管轄,它總共賺多少錢、該課什麼稅率,這不是台灣政府能管的事情,台灣政府只有權力針對從台灣賺得的收入課稅,所以台灣政府只能對外資的股利課徵20%。你不能叫微軟或蘋果就所有資產向台灣政府繳稅(雖然我們很想啦),但如果微軟在台灣賺了錢,可以就這筆錢課稅。
一些財經界人士認為,外資是分離課稅20%,內資卻要併入綜所稅,最高到45%,稅率相差超過一倍。這樣的情況下,台灣人把錢匯到國外,變身成外資再匯入台灣,成為假外資,是當前稅制最大問題。所以呼籲內資也改成固定26%分離課稅。
唔?做一個假外資只要課20%,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課26%就會匯回來了,為什麼不繼續當假外資就好?
事實是什麼?
不匯回來不行了
不是只有台灣政府困擾假外資,全世界的政府都很困擾。2010年美國實施的肥咖條款FATCA,就是清查美國公司在海外帳戶藏的錢,把錢都抓回來繳稅。中國政府在今年初跟進,也開始清查600萬人民幣以上的非居民帳戶,從2018年開始要課稅了。
眼看2018就要到了,藏在香港或大陸的台商帳戶急著跑走。問題是,自從美國肥咖條款刮出來白花花的肥油後,各國政府都覺得這個太好,紛紛簽署了金融資訊自動交換制度,有100個國家將加入CRS,假外資也跑不到其他國家去,只好回台灣哭哭。
誰受的影響最大?
台灣社會的財富狀況跟國際相仿,越富裕的族群,薪資收入越低,資本所得越高,換句話說,他們不是靠上班賺錢,是靠錢滾錢。
根據財政部2014年的統計,台灣社會最有錢的0.01%族群的收入來源,資本利得佔比高達92%,股利所得又佔富人資本所得的大宗,意即股利是社會上極富人群的重要收入來源。
這次稅改後,這批人本來要繳40%的股利稅,將調降為26%。
除了極富人群以外,實務上影響最大的,還是那些因為全球大查稅,不得不回到台灣的假外資,尤其以台美雙重國籍者、方便將公司設在境外的極富人群。這次的減稅主要減在他們身上。
你可以說他們受到的影響最大,但是反過來看,受薪階級的影響可能更大。根據財政部資料,台灣薪資所得占綜所稅總額72%,股利只佔15%,明明國內受薪階級一直才是繳稅主力,政府卻推出政策,繼續調降富人的股利賦稅比重,好像怪怪的吧。
為了縮小內外資差距,卻創造了「薪資所得」與「股利所得」最高14%的稅差(40%所得稅 vs 26%股利所得),這可能意味著辛苦上班的你無論賺再多錢都要繳40%稅,而隔壁David父母贈與他一堆股票,卻只要繳26%(David是誰啊)。
台股成為外資殖民地?
這段期間證券公會理事長簡鴻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都曾主張調降股利所得稅,財訊集團社長謝金河帶頭鼓吹「內外資不同稅」問題不解決,台股將成為外資的「殖民地」。
首先,外資的稅負不只是20%,回到母國也要繳稅,而且在全球大查稅的背景下,免稅天堂的假外資將越來越難生存,這種內外資不公平的情況將逐漸消失,所有外資還是要歸戶到母國繳稅。事實上台灣的假外資也是不得不回到台灣。
就算外資的確比內資有優勢,這也牽涉到兩個價值之間的選擇,是內外資不公平比較嚴重,還是因為減稅,對低所得者形成更重的相對稅賦比較嚴重?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2014年綜所稅的申報統計,台灣607萬戶綜所稅申報戶數當中,適用45%稅率的戶數為12083戶, 平均每戶應納稅額4023萬元,其中,股利所得部分佔了2962 萬元,如果不考慮「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直接將上述股利所得, 改以30%的稅率計算(還沒用更激進26%計算),台灣目前適用45%富人稅納稅人,所得稅將目前的1491萬元,降到1047萬元,減稅金額高達444萬元。即使將「股東可扣抵減稅額」納入考慮,富人在這次稅改,平均減稅金額至少都在150萬元以上。
最後,股利所得課稅40%會造成富豪不買股票、股市不振嗎?實務上是不會的,因為擁有大批股票的極富人群,大部分股票是對家族企業的持股,屬於長期持有,跟小散戶完全是不同性質,他們的持股權數早已經無法到市場上隨便買賣了。
而且擁有大批股票的極富人群,目前在實務上多半是通過繼承,取得這些股票,並不是拿來買賣交易衝鋒市場用,並不用擔心這些人會因此賣股票。
根據以上理由,我們認為這次股利課稅的修法有必要更謹慎。有些錢,該拿的就不必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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