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時報 第109期(2021.7)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李惠宗教授針對最高行政法院有關「東海翰林苑案」之判決,評析「出租行為」可否視為「營業行為」及其在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如何涵攝之難題,值得深入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劉姿汝教授針對最高法院最近一則判決探討加盟契約究竟是預約或本約,在理論與實務上認定之難題。陳重陽教授撰文分析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修正前關於發動剩餘財產分配調整權之考量因素及衡平法則之適用疑問。此外,捐肝救父是否屬於履行道德上義務所致之損害,而得依保險法第30條規定請求給付保險金?羅俊瑋教授、賴煥升律師為此撰文深入剖析一則地方法院之主導性判決。廖大穎教授則賜稿討論減資決議與驅逐股東濫權效之公司治理實務上之爭議難題。
刑法部分,蔡聖偉教授則針對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延續其先前之研究發表三論私裝GPS追蹤器與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竊錄非公開活動罪之適用難題。
在其他欄位,本期月旦時論中林林臻嫺法官撰寫「網路時代下的國民法官法」,討論國民法官不當使用手機網路或社群軟體之行為規範,司律評台欄位中文家倩法官的「從英美法觀點看臺灣法院的視訊開庭」探討司法院因應新冠肺炎而通過「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放寬遠距訊問之實務作法在比較法上的觀察。又陳文貴法官的「最高法院難以割捨的職權糾問思惟」、李容萱、黃詩淳有關法律大數據在「臺灣民事通常保護令准駁因素之實證分析」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施慶堂檢察官的法律小品「我是誰」,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目錄
【裁判時報】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李惠宗
🔸加盟契約之預約或本約──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38號民事判決評析/劉姿汝
🔸剩餘財產分配調整權衡平化探討──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2475號民事判決之啟示/陳重陽
🔸現代「緹縈救父」:捐肝救父屬履行道德上義務所致之損害?──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保險字第15號民事判決/羅俊瑋、賴煥升
🔸減資決議與驅逐股東濫權效之爭議──簡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民事判決/廖大穎
🔸三論私裝GPS追蹤器與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非字第61號刑事判決/蔡聖偉
【月旦時論】
🔸網路時代下的國民法官法/林臻嫺
【司律評台】
🔸從英美法觀點看臺灣法院的視訊開庭/文家倩
🔸最高法院難以割捨的職權糾問思惟──以110年度台上字第246號刑事判決為例/陳文貴
【法律大數據】
🔸臺灣民事通常保護令准駁因素之實證分析/李容萱、黃詩淳
【法苑、法觀】
🔸我是誰/施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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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創傷,大部分的人要用一輩子來療癒。關於個案,我無法評論,從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小男孩光著身體、哭著找書包的樣子,又不斷哀嚎,不要再打我了。繼母則是對孩子大吼,你閉嘴啦!據議員公布的資料,這孩子是列管的高風險群,曾經有11次通報傷痕,但是現在還是沒有安置。
我知道大家看到影片都會很心痛,畢竟許多人都活在被體罰的年代,多少都有我們童年時候的記憶。這還是輕微的,曾經接觸過一個個案,是爸爸在女兒面前性侵媽媽,而且不只一次。後來媽媽錄音,才讓檢察官與社工得以介入。錄音裡,可以清楚聽到孩子無力控訴的口吻:「你不要這樣對媽媽好不好?你很過分、很過分,我不會原諒你的。」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那是一句屁話。天下不是的父母多到你無法想像。如果你沒遇到,是你運氣好,但是,這些悲劇就是存在。而我們小時候遇到那種情形,應該都會這麼想:
「當時如果有人來救我就好了。」
關於這件事,雖然我們都很難過與氣憤,但請保持冷靜的心,我給大家一些建議參考:
1.疫情嚴峻,大部分人都不好過,失業、收入銳減都會使人抓狂,但孩子是無辜的,請不要把氣出在孩子身上。
2.要懲戒孩子之前,請先想想,是因為生氣,想發洩怒氣,還是因為真心想改變孩子的行為。如果是生氣,你憑甚麼打別人來解決你的怒氣?如果是改變,你讓我痛毆一頓,來改變你的行為好不好?
3.孩子如果是因為生理或心理生病,才會哭鬧不休,甚至很皮好動,請不要以為打罵可以讓他變乖,而是要帶去兒童身心科門診讓醫生診斷。有些疾病需要在黃金幼年時期早期治療,可以讓孩子大幅改善。
4.社會安全網,是很複雜的問題。包括社工、警察、檢察官、法官、醫生,缺一不可。不是想要安置、停止親權,立刻就可以做到。法律程序都是冗長的,法律已經盡力簡化通報程序,但是任何一個環節出錯或延遲,都會讓孩子得不到快速的保護。
5.請不要苛責社工,他們真的不會故意忽視孩子遭受暴力對待。每個行業當然都會有不適任的工作者,但是社工,尤其是保護性社工,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大多數人真的是領著低薪、拼著命,在保護這些孩子,盡量希望一個都不能少。
6.如果配偶有暴力傾向,一旦決定離婚,無論如何都請不要把監護權給他。法院不會因為配偶沒有經濟能力,就把監護權判給有錢的那一方。請勇敢的保護孩子,不要讓孩子在無助的環境下長大。
7.保護令,如果是未成年的孩子,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都可以向法院聲請。只要到警察局,就可以辦理,家事法院會盡快開庭審理。請記得備妥驗傷單、簡訊、錄音、錄影,法官才能儘速裁定。
8.看到有孩子受虐,如果在現場,請勇敢的靠北施暴者,然後撥打113專線或110,請警方到現場。如果對方不爽,就大聲呼救,施暴者通常是膽小鬼,擅長欺善怕惡,你比他惡,他就會退縮。他跟你說是家務事,你就跟他說,你家就是我家。
9.如果經常聽到家附近有孩子哭鬧聲、看到孩子身上有傷痕、孩子會無故哭鬧、生氣、情緒不穩定,請協助通報。再說一次,社會安全網,仰賴的是我們每一個人,多一分注意,就會少一分遺憾。
10.如果男孩的家屬找我,我會義務免費幫忙,但是這只能解決個案,我還是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幫忙通案。是的,家暴不是家內事,關於孩子,與受虐的家庭成員,我們雞婆一點,好不好?
抑止家庭暴力,沒有人是局外人。
保護令開庭程序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申請人身保護令遭駁回。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11953
23歲男子唐英傑被指於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方防線,成為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與恐怖活動罪。綜合報道,他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以及第二次保釋,法庭昨日開庭處理,今日中午駁回人身保護令的申請,被告需支付訟費。至於被告的保釋申請則在下周二(25日)處理。
處理案件的法官周家明及李運騰在判詞指出,在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法官需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進行風險評估,考慮有否實質理由,相信被告會否在保釋期間犯罪,同時亦需要考慮《港區國安法》第42條,決定是否批准保釋。
保釋申請方面,兩名法官表示,法庭看不到有充分理由,申請人不就保釋被拒申請覆核,認為被告用申請人身保護令爭取保釋權利,是用錯誤程序去挑戰早前裁判官拒絕保釋的決定。被告應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申請保釋覆核,若然被告需要爭論裁判官拒絕保釋決定的對錯,應在保釋覆核申請時處理。
#852郵報 #電單車 #法官 #人身保護令 #港版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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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過程中我時常感覺無所適從與焦慮,所以盡可能仔細呈現我的經驗跟提供知道的
資訊,希望讓有需要的人可以比較安心。
保護令分三種: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跟通常保護令,這三種的區別跟聲請方式網路上
都找得到,這邊就不多解釋。我聲請的是通常保護令,所以這篇文章講的是以通常保護令
為主。
【保護令聲請】
我是到警察局請警察協助提出聲請,過程就是到警局跟警察說想要聲請保護令,然後警察
問我發生什麼事情,就跟警察說明。接著警察請我坐在電腦旁邊,一邊就當事人資料、發
生了什麼事、希望聲請什麼項目(遠離令、物權歸屬、加害人處遇計畫等等)詢問,一邊
打家事聲請狀。打完之後跟我說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像是有一份政府給家暴被害人的文
宣品,或是提醒開庭前聲請狀隨時帶在身邊,需要報警的時候可以拿出來跟警察說自己正
在聲請保護令等等。
另外,可能是因為我的情況不算急迫,所以到警局時警察有試圖先勸退我,是我的手足很
堅持,才成功提出聲請(我們分開聲請),不然只有我自己去的話,應該就放棄然後回家
了。加上可能因為我本來就不習慣為自己發聲(?),在警察協助打聲請狀的時候,甚至
開庭時法官要我陳述暴力事實,我都說不太出來。從這兩點來看,我會覺得也許去法院或
是其他機構找社工協助提出聲請也不錯,但是這是因為在我想像中社工比較會同理與引導
,實際上我沒這麼做所以也不確定。
我大概是提出聲請的一個月後收到開庭通知,而開庭時間是再下一個月,也就是我提出聲
請後的兩個月。因為我的手足有嚴重受傷事實,於是直接核發暫時保護令,所以他雖然比
我早提出聲請,但是到現在我都開完庭了他都還沒有收到通常保護令的開庭通知。我猜開
庭通知與開庭時間還會受到很多因素影響,變化很大,不過這邊還是列出來給大家參考。
聲請送出以後沒有幾天就有社工打給我,初步了解我的情況跟鼓勵我,再過幾天就是我的
主責社工打給我了,之後有問題都是直接跟主責社工聯絡。
【免費法律資源】
這是最讓我感到無所適從的環節,因為法律讓我感覺遙遠又龐大,也可能因為電影給我的
印象:要上法院前會有律師告訴你下一步該怎麼做、要蒐集怎樣的證據、要怎麼說話比較
有利,所以收到開庭通知以後,沒有一個這種類似軍師的角色在身邊讓我很不安,因為我
不知道可以做些什麼幫助自己,甚至連要問什麼都不知道(我的社工有告訴我什麼都可以
問、問問題他也會很快回答、我覺得他很可靠,但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問什麼,也會
擔心這件不熟悉的事情我問不到重點),但如果什麼都沒做的話,時間到了就這樣毫無準
備地開庭了。
下面四項是我有嘗試過的管道,其中2.婦女新知因為疫情居家辦公所以暫時停止服務,4.
社工幫我詢問後發現他們預約都滿了,所以我真正用到的是1.和3.,應該還有別的資源,
也可以再找找。
1.立委或議員的法律諮詢
2.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婚姻家庭免費法律諮詢熱線
3.法扶的電話法律諮詢
4.詢問社工是否有合作的法律諮詢服務
婦女新知跟法扶的法律諮詢可能會對家事案件比較熟悉,不過最一開始我的陳報狀就去找
議員服務處的律師幫忙看過,律師給了我一些格式的建議,還有什麼時候寄去法院、要寄
幾份等等,雖然免費的管道不太可能仔細了解案情跟給予建議,不過光是這樣就可以安心
許多。
【物證整理】
這是一個非常辛苦的環節,但法庭看的就是證據,所以還是要盡可能收集與整理。
.錄音檔逐字稿
錄音檔通常會打出逐字稿,在法律的用語叫「譯文」,格式可以像下面這樣呈現錄音檔的
時間點跟說話的人。另外把原始錄音檔放到USB裡。
(00:05)媽媽:
(00:08)爸爸:
全部打完以後,再把重點用底色標出來。不可以只挑重點打,因為這樣是斷章取義,但法
官可能也沒有時間看完,所以要標重點。
自己打這樣的逐字稿非常辛苦,對心理是很大的負擔,所以如果錄音時間很長,內容很多
,可以找專業逐字稿幫忙打,但需要一筆費用。有一段長錄音我找協同小工,回信很快速
也很親切幽默,每分鐘40元,非葉配只是我真的感謝他們。或是也可以找找網路的語音轉
文字服務,只是錄音品質不好的話效果會很差。
.訊息文字
相關的訊息截圖,雖然圖片上就有文字,不過我也有再把文字打出來。這部分可以用一些
圖片轉文字的app先辨識(Line就有這個功能)再修改,不用自己字字句句打,雖然可能
會有資安疑慮,不過與心理健康相比,我決定這個部分盡量節省心力。
.錄影
影像檔我是截圖放在書面的陳報狀裡,原始的影像檔則放到USB。
.陳報狀撰寫
好像沒有一定格式,也可以叫「準備書狀」的樣子。
下面的狀頭、狀尾寫法,還有用標籤紙標出附件的做法是議員法律諮詢的律師告訴我的,
也給大家參考。
***
家事陳報狀
OO年度家護字第OO號 股別:OO股
聲請人:
相對人:
內容
(簡述聲請原因,並提出聲請款項,如果有提到的物證我有括號寫在附件幾,然後用標籤
紙標出附件的頁數讓法官可以快速找到該附錄)
此致 OO法院
具狀人:OOO 日期
***
我一直想怎麼陳述會最通順好懂而且清楚,我覺得如果把整理物證跟撰寫陳報狀想成工作
,法院是客戶,目標就是要讓客戶知道你要表達什麼並且達到你想要的效果,這樣做起來
會輕鬆一點。總之不管如何,整理完就已經很棒了,請告訴自己你很勇敢、很努力、並且
有能力捍衛自己。
.寄件與其他
1.我準備了兩份陳報狀,因為律師說一份會由法院寄給相對人,也就是相對人也會知道你
的陳報狀內容。
2.錄音、監視器影像整理到一個USB跟陳報狀一起寄。
3.我原本想申請心理諮商證明當作物證,不過諮商師跟社工依照經驗建議我先不要,以免
衍生其他問題。所以什麼物證要放、什麼不要放,也可以再問問看。
【心理】
我在聲請保護令前就有用公司提供的免費心理諮商,所以沒有詢問社工諮商資源。如果有
需要的話,要注意一般應該是一個年度提供六次免費諮商,如果快到年底了,可能會需要
快速把六次扣打用完(不太確定,還是要問問社工)。
諮商師建議我在用完公司提供的次數以後,可以詢問蒲公英希望基金會,符合條件的話會
有價格比較能負擔的諮商,不過很多家暴、性侵或婚姻相關的機構也都有家事案件服務和
心理諮商資源,各縣市也都有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及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或我的手足有打「
男性關懷專線」,應該也有類似的電話心理資源,都可以再找找看或是問問社工,有需要
的話也建議看醫生。
【開庭】
.開庭前
我收到的開庭通知有四份文件:開庭通知書、視訊開庭預備事項(如果庭期在疫情三級管
制期間,就採視訊開庭)、被害人詢問書、證人結文(給證人簽沒有作偽證的切結,後來
沒有用到)。
收到開庭通知後,我就跟主責社工說開庭日期並問他能不能陪我出庭,社工剛好時間可以
,他就幫忙跟法院裡的家事服務處借場地,然後跟我約提早去等,以避免遇到對造。如果
社工時間無法配合的話,我想社工也會協助請別的社工陪同,所以不用擔心。
被害人詢問書裡面詢問是否需要聲請隔離詢問和是否人陪同出庭,填寫完後要傳真給法院
,並且附電話讓你可以傳真後跟法院確認是否有收到傳真。全家跟7-11都可以傳真,一次
15元。
隔離詢問就是開庭的時候與對造分開,一般是面對面法官問雙方,分開就是不會看到對方
,法官分開問,這個看自己會不會擔心與害怕。我因為社工可以陪同就沒有聲請隔離詢問
,但是希望可以跟對造錯開離庭時間,所以請社工幫忙先跟法院說。
另外是開庭通知書上寫到如果證人不能來的話要繳罰鍰,我聲請時填寫的證人當天不能到
,我就很緊張,問了法扶電話諮詢跟社工,法扶律師說是我可以寫一份證人撤銷或取消的
聲明給法院,但問社工好像覺得還好,因為開庭時會是法官覺得有需要才會傳證人,後來
我開庭也沒有傳證人,所以這部分也不用太緊張,可以跟社工討論。
.開庭當天
1.交通
可以先想想要怎麼離開,因為我當天是騎機車去,停車時就很緊張,也想到說對方認得我
的機車,要不要停遠一點之類的,從停車的地方走到法院也是緊張得不得了。如果搭車去
,離開的時候可以請家事服務處幫忙叫計程車,也會約好上車地點,離開時就比較安心。
如果跟我一樣騎車,對方也認得你的車,社工有提醒離開時記得檢查煞車與輪胎。
2.報到
到法院後要去報到,如果會擔心,可以拿開庭通知書跟身分證請社工幫忙報到。然後在家
事服務處等待,輪到我的時候法庭打電話來通知,再跟社工一起過去。
3.開庭會是怎麼樣
法庭上基本配置是會有一個法官和一個書記官,然後可能有實習的法官或書記,但那要關
係到財產的複雜案件比較可能有帶人(這是朋友在我開庭前為了讓我安心補充的說明)。
雙方桌上各有一個小螢幕,上面可以看到書記官記錄雙方說的話,社工說他會幫我確認書
記官的記錄,因為說出來的話跟被記錄下來的話都是要負責的。
開庭時法官會問你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要聲請保護令,然後針對你聲請的款項詢問為
什麼要聲請。法官也會詢問相對人,如果相對人說了什麼話讓你想要反駁或是激起情緒,
也請等到法官問你的時候才說。
諮商師有提醒我開庭的時候,如果忘記了就說忘記了,需要看看筆錄提醒時也可以跟法官
說「我可以看筆錄嗎?」因為緊張或是各種原因,法庭是可以諒解的。
.開庭後
因為對方跟法官要時間整理書面資料,法官也給了一些時間,所以寫這篇文章的當下我還
不知道保護令是否會核發。很擔心最後結果是不核發保護令,但是社工跟我說無論如何,
都可以再討論安全上的策略,所以我就不那麼焦慮了。但如果沒核發保護令,我應該就沒
心情寫這篇了,所以還是先寫,只是開庭後的這個部分就沒什麼心得。
*開庭前社工有提醒我,無論結果是否核發,都有可能激起對方情緒,所以開庭後都要格
外注意安全。
【其他可能會需要的】
.自殺通報
在這段時間裡面,我遇到家人意圖自殺並失聯的情況,諮商師有先提醒我遇到這樣的情況
就打自殺防治專線(但我真的要打電話的時候發現現在沒有自殺防治專線了,後來我忘記
是打生命線還是安心專線1925,然後他們說這種狀況我可以直接打110報警,事情結束後
他們也有再打回來問我後續以及是否需要其他幫助),不要一緊張就跑去有可能發生危險
的地方(我的例子就是原生家庭住處)。
.保護自己與蒐證
1.如果對方可能到你工作場所或常去的地方騷擾,那就先留意這些地方的監視器都在哪裡
,如果對方來了,盡量站到監視器拍得到的地方,因為拿出手、錄音筆可能會激怒對方。
2.我把錄音筆放在住處方便拿取的地方。如果沒有的話,可以練習幾次打開手機語音備忘
錄之類的功能,需要時可以快速開啟。
3.可下載APP「110視訊報案」,同樣也需要熟悉一下APP在手機的位置、介面跟操作。
4.可用舊手機跟APP在需要的地方架簡易的監視器,一樣要熟悉操作跟功能。像我需要叫
APP錄影的時候按到截圖,或是沒發現一次只能錄30秒之類的,後來就沒什麼幫助。但這
類的工具還是很不錯,我要回家前都會看看畫面讓自己心安。
5.有一些親戚朋友知道你的情況,一些要危急不危急的事情發生時(例如對方到你的住處
外,你很害怕但他進不來,其實還算安全),你可能會在發生時第一時間跟親戚朋友說你
很害怕,但我覺得可以先跟他們討論好,像這樣的情況請他們不要因為擔心你而一直打電
話進來,因為可能影響你用手機蒐證或是報警。
【雜亂ㄉ心得】
我沒有描述太多自己的狀況,其中一個原因是我覺得可能相對很多人我的狀況不是那麼嚴
重,也許說了這些不太嚴重的狀況,對很辛苦的人來說看了會不舒服。
但「不嚴重」就是我最困擾的地方,經過這些事情後,我確定「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句
話就是綑綁我多年的咒語,很長一段時間我以為每個人的家都跟我家差不多,所以很不能
諒解自己,覺得每個人都有難處,怎麼只有我永遠不夠成熟、只有我過不去這道坎。所以
當諮商師很確定的告訴我,這樣的情形就是家暴時,我簡直無法相信,好長一段時間我都
在想像沒有家暴情形的家庭要怎麼運作?而且明明我在跟別人述說的時候,很多人驚訝「
這麼嚴重?」但只要過了一段時間,我就會漸漸懷疑自己的狀況是否根本不值一提,結果
該說的時候反而下意識覺得沒有說的必要。
但是一旦開始面對,下定決心要處理的時候,身邊就漸漸有人來跟我分享家裡的狀況,於
是我想也許這樣的狀況真的普遍,但因為普遍就不處理嗎?我一直想到《文藝女青年這種
病,生個孩子就好了》這本書裡形容生產這件事情「不會因為有很多人經歷過,就表示這
件事情比較不痛苦。」(憑印象寫的,忘記書中原句了)我想家暴也是一樣的,我有時候
會希望自己如果早點意識到這是家暴,就可以蒐集更多證據,或是努力去記得發生過的事
情,可是我也會擔心也許我就會成為一個沉溺在痛苦跟這個標籤裡面的人。
這個過程裡,我也常常提醒自己「與怪物戰鬥的人,要小心自己不要變成怪物」。我不是
要說家人是怪物,但這也是很重要的提醒(這個過程會常常想起家人的好,這超級超級痛
苦,也許你會需要提醒自己不是在報仇,是在保護自己,跟幫助他們了解自己行為對你造
成的傷害)。
另外還有很多痛苦而瑣碎的事情會持續發生(例如我的手足因為信任某個長輩,以為長輩
可以提供幫助,結果反被訛詐金錢),即使是一起在同樣環境長大的手足,也可能遇到不
一樣的事件或有不同想法,你會經常覺得不但痛苦又很孤獨,但我後來也時常覺得獲得許
多善意跟幸運。如果真的很痛苦,也許可以想像未來的你已經有能力面對,而且理解你的
全部苦痛,他在未來等你、會從未來支持你(是不是太玄ㄌ)。
所以還是鼓勵大家勇敢捍衛自己,走出自己的人生,朋友鼓勵我「沒有人可以拿走你的力
量,除非你允許」,也把這句話送給大家。
如果有讀了不舒服,或是看不懂的地方,歡迎跟我說哦,我會盡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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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4.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amilyCircle/M.1632822832.A.DE1.html
※ 編輯: hhhupy (140.112.34.103 臺灣), 09/28/2021 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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