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高層 叫大家團結防疫,可是 #黨側翼 大殺四方製造防疫破口和製造敵人,再甩鍋給政敵,該怎麼辦???
[問卦] 疫情擴散還被民進黨網軍強迫北高遊怎麼辦 https://disp.cc/b/163-dy0n 麥克風的求生手冊:『前陣子有人在八卦版上爆脫北者冰狼和民進黨二代網軍外甥幫寗祥豪的料,我也在板上貼了被外甥幫狂告的經驗 https://disp.cc/b/163-dtR5
結果馬上又收到警局筆錄通知書 https://i.imgur.com/L0vbnuy.jpg
打電話去問,毫不EY又是民進黨二代網軍深口袋行銷寗祥豪董事長,問了狀況跟之前的手法差不多,網軍群自導自演搞假粉專然後去報案說是我弄的,上次告我跟我老婆偽造文書已經都不起訴,這次又故技重施,只能說被網軍纏上還真的是沒完沒了。特別是寗祥豪都被起訴了還學不到教訓,持續用各種低劣手法騷擾攻擊人,有夠噁心。問警察他們連手法都不換,照之前經驗,我去做筆錄也只是說粉專不是我搞的就結束,這些職業網軍擺明弄人,這樣也行?對方也很無奈的說他堅持要報案,警方也只能受理然後傳喚。
但不管這些網軍手段多惡劣,作為守法的好公民,還是要配合警方,想請問大家接下來怎麼做比較好:
1.搭火車下去,付來回票錢
2.不去等警局開拘票,坐警車下去,至少可以省去程,還可以順便開個直播之類的
想到一堆側翼粉專在那邊虛情假意要大家不要往南部移動,但實際上網軍頭的做法是動用警方逼人北高遊,最賤的是兩個人居住地都在雙北,寗祥豪還刻意選在高雄報案,擺明就是要浪費我的時間金錢往返高雄做筆錄。我剛好這陣子去過萬華跟小碧潭京站,雙北升三級本來想這陣子都龜在家裡,要是不幸在染疫狀態下移動,又可以變成網軍抹黑攻擊的話柄惹,幫自己QQ
BTW,之前寗祥豪同夥告我要我關粉專跟澄清網頁,也被法院打槍啦! https://i.imgur.com/l0lZtWu.jpg
你不知道的DPP人格毀滅網軍: https://sites.google.com/view/liuchunwei/ 』
#武漢肺炎 #新冠肺炎 #COVID19 #COVID2019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蘿倫LAURE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閱讀資訊欄】 關於2016年底十二位美妝youtuber聖誕交換禮物事件, 今天想要把所有事實以及這段日子的經過都說出來, 我第一次這麼懇切,真心請求大家能夠把這篇文章讀完。 基本上這是我想說了很久的心裡話,但直到現在才有勇氣說出來, 希望我這篇文章能夠讓大家理解我對這件事情處理的誠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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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盤查臨檢要件】以及【罵盤查不合法的員警「臭俗辣」而不起訴處分之案例】
關於第一線警方執法注意事項與講義,其實作者在職時就已經在個人臉書有很多公開貼文,粉專之前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只是後來FB取消網誌功能,該文經搬遷到方格子並多次公告提供了,但是因為很多人在問,所以再一次提供連結:https://bit.ly/37gXhwy
請有心學習的警職讀者自行前往爬文。
至於想要了解為什麼台灣警察無視警職法要件而瘋狂盤查的原因,在《扭曲的正義》( https://bit.ly/38JfGSD )第二部中有詳細說明背景因素。說來話長,我們就不在這裡開花了。
對於現狀不滿,一個法治國公民能做的事情,不是只有謾罵,更應該了解問題原因,一起改革我們的體制、國家與社會!
至於這兩天引發媒體與大眾關注的「很蠢」新聞,
請參考以上連結文章的「貳、警察機關演講/教學講義(公開版)–*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該講義部分內容涉及個案辦案技巧,雖然已經離職但在職業倫理的要求下仍認為不宜全部公開,但是該檔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在去年發生「中和踹頭案」後,有徵得作者同意並將完整檔案發送給轄下各單位,如果是警職人員,可以透過內部管道取得。
這兩天的「很蠢」時事,中壢分局有將密錄器影片提供給媒體,請參考:https://bit.ly/3erwoIf (本文圖片擷取自影片)
從警方視角的影片來看,該員警自己也不知道是依照警職法第6條哪一款發動盤查,從頭到尾都在跳針「我沒有見過你」、「怕你是失蹤人口」、「你一直看我」之類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鬼話;
更沒有依照警職法第4條「告知事由」。
依照警職法規範,盤查有其步驟和要件(請見「*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
提出姓名、出示證件,本質上都是 #隱私權的干預,我國不是極權國家、台灣也不是中共、台灣的警察當然不是中國公安或港警,想當然耳, #政府沒有權力要人民無時無刻被檢查身分(請注意: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權力),
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我是依照法律的哪一條、什麼原因被盤查」,在盤查發動合法的情況下,人民才有義務提出證件、告知姓名。
但遺憾的是,在本案影像檔案中,當事員警說不出盤查事由,也沒有依法告知人民盤查事由。
影片中的當事人表達不服與抗議時,員警也應該要教示救濟管道「聲明異議」並使其填寫聲明異議表,但當事員警也沒做。
穿著制服,卻不遵守白紙黑字的法律,
#你不蠢嗎?
相信只要有點法律觀念的公民,看完影片後,很多人心中也會OS:罵蠢都是客氣。
在「*新北市警局2018年上半年度: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臨檢實務」講義與課堂中有一個真實的 #妨害公務不起訴處分 案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32376號不起訴處分書)
員警接獲大樓住戶報案表示住宅中有人在「賭博」(這顯然又是巨嬰客戶因為公寓大廈糾紛動輒報警處理的案件),但前往現場並沒有發現什麼不法,員警被住戶坳要留在現場,正巧被告出門,員警在「大樓電梯與大廳」對被告發動「身分盤查」,被告也提出身分證供查驗,但是員警一路尾隨被告出大廳詢問該住宅內的人在做什麼,但也沒有說明自己是要通知被告做訪查或詢問筆錄,因此被告不斷質疑「找麻煩」,表示要「申訴」,接著雙方開始抬槓,後來打到110勤指中心「申訴」,在與110通話「投訴」過程中被告突然轉頭問一位員警:「你叫什麼名字?」遭員警拒絕,被告遂脫口「臭俗辣」。
然後被認為辱罵公務員而逮捕了。
抬槓的內容在偵查中也經檢察官勘驗,隱去當事人姓名摘錄如下:
警員B:阿不開門?
被告:阿關我什麼事,我找朋友的,你叫什麼名字?(指警員A)
警員A:你有查她身分了嗎?
警員B:我有什麼義務要跟妳講我的名字嗎?妳依據哪一條法 律要找我的名字?
被:(問朋友)要投訴警察的電話是「119」嗎?
A、B:打「110」啦。
A:你打,沒關係,119是消防隊,讀一下書好嗎?
被:我沒有讀書捏。
A:我看得出來。
A:(對被告友人問)你是她的誰?你是她的朋友嗎?
被告友人:什麼朋友?
(被告撥打110勤指中心投訴,與勤指中心通話)
被:喂,我要報案,OO路OOO巷,哪個地區喔?
A:新莊區啦。
被:新莊區,我要投訴你們你們那個警察態度惡劣,那個 你們派人過來,我要投訴他。
A:我人就在這邊了啦,是要派什麼人。
被: OO路OOO巷X之XX號。
A:X到XX號啦。
被:X到XX號。
A:妳直接說X號就好了。
被:(問A)你叫什麼名字?
A:我為什麼要跟妳說我叫什麼名字?妳自己去查阿。
被:你「臭俗辣」。
警員A與B旋即逮捕被告。
其實這件案件最大的爭點在於:員警到底在執行什麼公務?
本案員警在偵查中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訊問「發動盤查的依據」 #自承不符合盤查要件、到庭員警也不認為被告案發時走在公寓裡、路上有什麼危害。
而妨害公務罪章中,包含侮辱公務員罪、對公務員施暴罪等的要件解釋,成立犯罪的前提都是「公務員合法執法」,如果不是合法執法,該公務員在違法時代表的不是我們的法治國家,那麼對違法在先的公務員施暴、侮辱等,不應成立妨害公務罪章的罪名。
該等公務員代表的是他自己,他如果想要興訟的話,應該提告公然侮辱或其他個人法益的罪名,讓檢察官和法官判斷看看這算不算侮辱、又或是 #合理評論。
而在以上新北檢的案例中,員警並沒有提告公然侮辱罪。
檢察官認為,本案不符合盤查發動要件,警察並非依法執法,因此為 #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原文很長,內容涉及個資者也不宜列出,
僅摘錄講義中提到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刑法妨害公務罪章之立法目的為使公務人員得以順遂執行公務,且避免公權力之行使受到重要性之貶低,而非要求人民進退應對無時無刻均彬彬有禮。」
「被告與執勤員警發生爭執之原因,在於被告對於上開警察法規並不熟稔,其主觀上之用意在於質疑盤查程序,但其並不瞭解其可以觀看員警臂章判斷員警身分、要求員警於不影響執勤安全下提出警員服務證、或表示「聲明異議」要求開立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並記載員警姓名。......
而依本署檢察官之經驗,時有民眾在法治教育不足之情況下,誤以為撥打110報案電話可以進行全方位的各類案件「投訴」,或找檢警進行各類糾紛之「陳情」等案例,而本案執勤員警於值勤時,在被告自承「沒讀過書」之智識程度下,仍未能理解被告要求知悉警員姓名真正之用意,始發生如上開譯文雞同鴨講之誤會,而依被告之智識程度,其主觀上認為執勤員警不敢透露姓名,因而於一時情急下脫口而出不雅之用語,衡情亦未違背我國之社會生活經驗。
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偵查中業已提醒相關員警,爾後面對民眾時,依照我國之社會文化背景,難以要求民眾使用專業之用語,是以必須揣測民眾真意,在盤查或臨檢發生爭執時,於不影響安全情況下,提醒民眾注意警察制服之編號或提出警員服務證,並在民眾表示不滿時當場教示不服警察職權行使時之救濟方式,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之衝突。......」
「......觀之被告與A、B你一言、我一語、答非所問、近乎「抬槓」而令人啼笑皆非之上開對話內容,難認被告主觀上有針對員警執行勤務而為攻訐與謾罵等妨害公務之惡意存在。從而,被告所為顯非純屬空泛攻訐、無任何思想或意見表達之言論,亦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目的,其對於員警執行盤查之程序有所不滿,亦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評論之範疇,尚無從以刑法第140條第1項侮辱公務員罪相繩。......」
當然,不同的檢察官、不同的個案情節,也可能會各自有不同的見解和結論,
而本案中壢分局員警用「逮捕」之術,來挑戰桃園地檢檢察官的意見,
徵詢檢察官:「我蠢嗎?」
勇氣可嘉,我們應該向中壢分局以及下手逮捕的員警表達敬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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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https://bit.ly/3sKRGWo
21世紀的台灣民主法治奇蹟:
警察盲目追逐績效,以「陌生臉孔」為由盤查激怒民眾「罵蠢」,上銬逮捕移送;
警官喝酒與黑衣人起衝突,警局遭大批黑衣人囂張侵門踏戶砸電腦,卻可以和解了事。
這個叫做「警察尊嚴」。
總統說可以對她大聲拍桌,承諾當選後抗議聲音可以被聽見;
但是落單退警路旁按喇叭,卻被國安局認定「驚嚇駕車官」,警官指示警員設局「假摔」逮捕。
這個叫做「民主價值」。
好混亂的台灣價值。
這是法治國還是人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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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二部,聯經:https://bit.ly/3uDtBmC
★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37gXhwy
★「有毒」的毒品查緝政策系列
〈(一):績效催生警方違法惡習〉: https://bit.ly/3evPBq6
〈(二):放聲「出去讓你死」的警察〉: https://bit.ly/39fN5mJ
〈(三):強闖民宅違法抓人三部曲〉: https://bit.ly/31ivxTu
〈(四):無視程序違法「上訴到底」的檢察官〉:https://bit.ly/3kN0Squ
〈(五):被績效牽鼻子走,焉能「安居」?〉: https://bit.ly/3mTYYW9
💥獎懲不公所踐踏的「法治國警察形象」:
〈違法踹頭獲表揚,依法調查被懲處?被體系踐踏的「警察形象」〉:https://bit.ly/35U5ILf
★踹頭事件: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ft. 吳忻穎〉:https://bit.ly/3ajvLvW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https://bit.ly/2RyyE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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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最近看了「婆婆殺了我」的新聞,裡面的錄音檔婆婆對媳婦的尖酸刻薄。
看到新聞的下方有人留言,有人說不要理她就好了啊,柿子都是挑軟的吃。我在想,會說這種話的人一定沒有經歷過被冷暴力霸凌。
我經歷過,到目前也一直還處在被冷暴力霸凌的情況中。只是霸凌我的角色不是婆婆,是大嫂。
我結婚十年,從第一年開始就被大嫂冷暴力霸凌,我們沒有住在一起,但每逢過年過節都要去大哥家拜拜,她總是在我面前摔東西,講話不客氣,甚至會罵我,詢問她事情從不正眼看我。
出去聚餐,我和我的小孩叫她,她會當沒聽到,把我們當空氣。我得說,這情況不是每次,要看她的心情。如果心情好,她會回應。心情不好就是會對人冷暴力。所以,每次要跟她碰面時我都要祈禱希望她心情好,但十次只有一次她是心情好。
這情況,我先生,她先生,我婆婆,是知情的。我先生和我婆婆會跟我說不要理她就好了,又沒有住在一起,只是偶爾碰面。
頭幾年,我只能一直忍耐,但時間久了,真的非常痛苦,每當要拜拜或聚餐的前一晚,甚至要碰面的幾天前我就會開始緊張失眠,擔心她又要擺臉色對我冷暴力了。
幾年過後,心中的委屈怨恨累積到我快崩潰了,我開始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發洩自己的委屈,慢慢的,我發現我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批評她的打扮,批評她言行舉止,可以暫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開心。我會批評她都是在有跟她碰到面並且被她冷暴力後才會寫的。
就在今年某天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大嫂到警局告我妨礙名譽,警察要我去警局做筆錄。我當下傻了,她怎麼會知道我的社交平台!回到家,我被老公罵,被家中長輩罵。我哭著說這十年我經歷了什麼,因為老公一直是知情者,所以他能理解我。
家中長輩也經過一段時間的消化,能夠理解我的立場,雖然還是會埋怨我不該po那些抱怨批評的東西在網路上,他們覺得我的委屈不滿應該跟我先生關起房門夫妻倆自己罵就好。
但,問題是,我的先生也無法幫我解決這個問題啊,我跟我先生罵完了,我並不感到愉快,甚至更委屈而已。
最後法院判決不起訴!
但大嫂沒有要放過我的意思,她還去找律師要上訴,不過被律師勸退了,表示上訴也不會成功。在那之後,她在她的社交平台公開公審我,其他家人拿給我看的。
我知道我有做錯事,我不該在網路平台上批評人,即便未指名道姓,但也照著她的意願交由司法處理了。既然法院判不起訴了!為何還要公審我?
我想問的事,我難道就要一直這樣被霸凌嗎?
為何我從被害人變成被檢討的人?
結婚十年,我到今年才知道大嫂處處針對我的原因,是我剛結婚的頭幾個月,因為跟先生吵架冷戰,我跟同是嫁進來的大嫂訴苦,大嫂非但沒有幫忙排解,還跟我說了先生的不實八卦,想挑撥我們夫妻的感情,被我先生拆穿後,大嫂惱羞成怒,因而對我心生怨恨。
回
她的所做所為都是因為她的內心住了一個魔鬼
這個魔鬼會讓她心胸窄成地震垮掉房子的狀態
對於是非沒有能力分辨
對於不如己意的事就煩躁不安到想要報復
即使自己造謠也無法自我檢討
這樣的人生其實很苦
因為沒有快樂心同理心
所以你最該注意的是不要成為一絲絲像她這樣的人
這種人在大家心裡都會被看不起的
大家都把她視為糞便
只求避開
不求糞便變成人
你會在要見到她之前就恐懼不舒服
是你太把她當一個人了
記得她是糞便
還好你的婆婆你的丈夫你的親戚都知道你的委屈
你不是孤單的
你只是要對她從新定位
她要告你
就是她不僅無量也無腦
這個敗訴已給她公開賞了一巴掌
現在她在做她要告人的事
可見這個人就是病態
自己這麼折磨自己
只要她沒提到你的名字
你根本不會被傷到
因為認識她和你的人都知道她是什麼德行
這個人的出現的功課的主題不是霸凌
而是你有一種跟她很類似的狀況要小心
就是太把小事變大事的自我壓迫
你還是可以寫她
但要更高明一點
不要明顯出現時間地點人物
要像小說改編成電影一樣大量改寫
也許題目就是「包容惡人的惡行的一百種方法」
給她取名為隔壁的小王
隔壁的小王告你敗訴了
希望他能從失敗中成長
因為成長才能擺脫控訴人的想不開
讓這個人成為你生命的警鐘
學習不受她影響
人生裡不會沒有這種人的
只要我們都保有善念去想別人惡的行為
你根本不用怕她
每次見到她只要溫暖的淺淺的微笑
不要說任何一個字
不要回任何話
當成練功
你就會因禍得福的成長了
做 完 筆錄 不起訴 在 蘿倫LAUREN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請閱讀資訊欄】
關於2016年底十二位美妝youtuber聖誕交換禮物事件,
今天想要把所有事實以及這段日子的經過都說出來,
我第一次這麼懇切,真心請求大家能夠把這篇文章讀完。
基本上這是我想說了很久的心裡話,但直到現在才有勇氣說出來,
希望我這篇文章能夠讓大家理解我對這件事情處理的誠意。
—————————————
【關於交換禮物事件被玖分飽提告的結果是,我是不起訴的】
我在開庭的時候,有把我跟月月的【所有對話紀錄&語音紀錄】全部交給檢察官。
在我跑了兩次法院,把證據都交給檢察官之後,
在2017年12月7日,我收到了因玖分飽撤告而不起訴的通知。
我知道有部分的人是因為交換禮物的事情才知道我,
也因為這件事我受到了很多惡意攻擊。
在走完法律程序之後,我想要說明關於這整件事情,
以及我以前所遭遇到的事情,我都會一一地說出來。
事隔一年,相信可能會有網友質疑我為什麼現在才說
我原本並不想回覆的,到現在才回應的原因是因為,
但在事情發生以來,我一直收到很多不理性網友的私訊,
包括我的ig、臉書、youtube都被他們私訊+留言
罵我殺人、踩著別人屍體往上爬等等...都是很可怕的威脅訊息。
後來玖分飽在2017/1/9的時候對我提告,所以我覺得如果等法律程序都走完,
有了不起訴的結果之後,再來一次完整還原事情的經過,
這樣大家說明整件事情的原委,會比較理性也比較清楚一點。
—————————————
首先我想先說交換禮物的事情,
關於玖分飽在聲明中指向我改月月的聲明,
這部分完完全全是個誤會,
我跟月月的【所有對話紀錄以及語音對話】都有交給檢察官,
所以完全沒有作假的問題。
在2016年底事情發生時,我三天沒睡跟當時遠在法國的月月討論如何解決這件事,
原本我以為整件事情沒事之後,一月底我就突然收到通知,
說我被玖分飽提告,因為這件事讓我還要跑兩次法院,
說真的我到現在也不知道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從一開始的莫名抹黑文章,到後來說我改聲明,完全都是不實的指控。
我從事情發生過後,常常不太想拍影片,
所以為什麼在去年我消失了一陣子,
雖然我沒有去醫院,但我知道自己有憂鬱的症狀,
去做了憂鬱測量是重度,而且很常白天把自己關在房間,
我一直都是很樂觀的人,也一直覺得自己不太在意別人看法。
直到2017一月底,有很多網友來私訊我各個平台,
罵我殺人,罵我踩著別人屍體往上爬,罵我辦活動出人命,
我開始害怕,開始覺得不敢置信,
為什麼這些人不是當事人卻好像自己親眼看到一樣,
為什麼這些人可以這麼理所當然的對我說出這麼過分的指控?
後來我意識到自己快不行了,甚至出現輕生的念頭好幾次之後,
我趕快找我好朋友們聊天,之後上了教會、上了心靈課程,
直到現在我才好了一點,也比較有勇氣再回來拍影片,
我承認我現在還是有一點委屈,我覺得我什麼事情都沒有做,
但為什麼是我被傷害,為什麼是我要被罵,
我會這麼受傷是因為我曾經對網路有很深的陰影。
—————————————
在三年前,我曾經被襲胸
當時是系上球隊去台中比賽,回程路上客運delay
所以凌晨十二點半才到台北,
學妹一個人回學校宿舍我不放心,
為了陪她,我們從捷運站走回學校,
在零點十七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背後有壓迫感,
一轉身,正對著變態那個讓我一輩子都沒辦法忘記的噁心笑臉,
事情就這麼發生了。
之後我上了警局做了筆錄,
還在ptt發文、和學校學務處聯絡,把色狼特徵po出來,
因為就在校門口發生,我不希望學校有跟我一樣第二個受害者出現,
那陣子我真的快崩潰了,因為我一個人上台北唸書,
我不敢跟爸媽說,我怕他們擔心,
即使隔天他們看到學務處發聲明還特地打給我要我小心,
我也只能忍著眼淚說好,不敢說那個受害者就是我,
直到抓到犯人後,我才跟我爸媽說出口。
因為我覺得爸爸媽媽平常都很忙,
我想把全部事情處理完再跟他們報備,
我曾經講這件事情的時候已經可以很平淡地說出口了,
直到那天我跟爸媽坦承,才講第一句話我就開始不能控制的大哭,
我才知道原來這件事情的陰影對我有多深。
直到現在,我還是很害怕黑暗,很害怕晚上回家的路上,
直到過了三年,有一次傍晚在熱鬧的街上,
一個很久不見的老朋友不知道我發生這件事,
在路上看到我的背影認出我很興奮跑過來找我,
我一聽到背後傳來腳步聲我就忍不住全身發抖忍不住掉下眼淚,
我才發現我還是好怕。
一直到事情過了半年以後,我以為我快好起來的時候,
一篇新聞出現在ptt的熱門文章上,
我看了標題,點進去 發現 這篇新聞在說的不是我嗎,
但是從來沒有記者採訪過我啊,我只有被世新大學校內新聞採訪過啊,
然後我發現標題跟內容完全都是不實的。
玩太晚回家?搓胸旋轉?D奶校花?然後配上了一張很像A片截圖的巨乳照。
這些「完全跟我不相關」的字詞,沒發生過的事情,竟然就這樣出現在各大新聞上?
【撰寫這些文章的記者,沒有一個採訪過我,也沒有看過我本人】
我愣了一會兒開始往下滑,下面果然出現很多嘲弄的字眼
後來我忍不住上ptt回文,我希望能夠讓大家知道真相
以下是我當初回的原文(卡提諾有轉載):
遭露鳥狼搓奶還旋轉?被害女生現身怒打臉:記者出來面對!
https://ck101.com/thread-3213003-1-1....
我當初接受【世新大學校內成報新聞】的採訪
(也是【真實還原】事發經過的唯一一篇報導):
http://mycpnews.blogspot.tw/2014/10/b...
多家新聞用煽腥色的標題、內文報導(這些記者從沒採訪過我、也沒看過我本人):
ETTODAY
世新正妹玩到半夜回宿舍 遭露鳥慣犯尾隨襲D奶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50115...
自由時報
世新襲胸狼 搓胸又轉奶判刑4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
nownews
牛排店廚師襲胸女大生 搓奶還旋轉判刑4個月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50316...
Yahoo奇摩新聞
牛排店廚師襲胸女大生 搓奶還旋轉判刑4個月
https://tw.news.yahoo.com/牛排店廚師襲胸女大生-...
現在打到一半又有點生氣,再強調一次,
【撰寫這些文章的記者,沒有一個採訪過我,也沒有看過我本人】
那時候我才發現網路的力量有多可怕,
這件事情,在心理上給我的壓力遠遠超過於當時事發的那瞬間,
我不敢相信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可以用這麼無所謂的字眼嘲笑一個被害者。
所以交換禮物的事情一發生,我也選擇這樣處理,
「我就只是想要大家知道真相,因為我是無辜的」
我自己也很清楚為什麼去年我會被酸這麼慘,因為匿名不用負責。
但其實就算到現在,我也只在乎大家是不是知道事情的真相而已。
最後想說,
我其實很謝謝上天讓我遇到這件事情,
我知道這件事情祂幫了我很多,幫我過濾了很多不理性讀者,
因為我相信真正明理的人都能夠了解我想表達的。
至於那些從沒瞭解過我也不認識我本人,就去討厭我的人,
我又何必在乎呢?
如果一心想要酸我討厭我,那就隨它去,
我已經不想跟這種沒思考能力的人計較了。
我真的鼓起很大的勇氣來發這篇,
事情過這麼久了,我還是忍不住會想,
不知道那些罵我殺人的網友會不會看到這篇,
不知道那些嘲笑我被襲胸的鄉民會不會記得這件事。
但其實對現在的我來說,有沒有看到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現在說出來了,
這兩件事情在我心中終於可以放下了,
不管怎麼樣我還是要走出去這兩段對我來說最深的陰影。
至於為什麼我要發這篇文章,
因為我發現,性騷擾還有匿名網路霸凌的問題遠遠比我預想的嚴重許多,
從我發生這兩件事情以來,已經收到很多私訊以及身旁朋友的分享說他們也發生過。
這兩件事情對我的傷害已經造成了,雖然沒辦法讓時間重來,
但至少我還能站出來分享我的經驗,讓大家知道,
【如果妳遇到這種事情,妳可以選擇站出來】
而不是什麼事情都沒做,卻傻傻的被罵、被攻擊、被嘲笑,
這條路真的很漫長,也真的很痛,我也走了好久才走出陰影,
如果妳也像我一樣遇到,請妳鼓起勇氣好好跟朋友家人抒發,
不要自己悶著像我之前一樣,憂鬱到真的好幾次想不開。
—————————————
我知道有一些長輩或者是親戚會看我facebook跟頻道,
我也知道長輩們比較希望這種事情要低調,
但我想跟您們說,我覺得我是在做正確的事情。
就算我只是一個小人物,但如果有影響到哪怕是一個人,
這個社會都有可能會改變,為什麼我會這樣說,
因為我被襲胸後,警方抓到犯人跟我說「這人已經犯下七次但都沒抓到」
我就在想,如果上一個人鼓起勇氣去抓他,是不是今天我就不會遇到?
如果我今天站出來分享我的經驗,是不是以後有類似事情發生,
就可以阻止下一個人被攻擊或被騷擾...
—————————————
如果還是有網友想攻擊我,說我這樣沒用,網路就是這樣,
我會很無奈沒錯,但我會相信我自己站出來至少能改變一點什麼,
哪怕是一個人,我都會感謝鼓起勇氣說出來的自己。
我寫出這篇文章的用意不是要你們去攻擊誰,
我不會對玖分飽提告,也從來沒想過。
只是希望【在法律程序走完之後,這篇聲明能讓大家知道整件事情的詳細經過】
不管那些討厭我的人相不相信,我心裡早就原諒了
月月或者是玖分飽,我都希望大家都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就算因為這篇文章再度被惡意攻擊,被酸言酸語,
我相信我都不會後悔我今天終於說出來這些。
今天想說的就到這裡,如果你很認真看完了,
我想說我真的很謝謝你,這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事情
也希望我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曾經跟我一樣遭遇的讀者。
這篇文章,我刪刪打打了整整一年
還記得去年過年的時候,在吃年夜飯的時候
有好幾個網友私訊我各大平台一直痛罵
好像我真的殺人了、好像我真的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大事
我好怕又回到那天醒來被匿名攻擊的那天
我真的好怕又有人照三餐私訊我罵我殺人
一直直到最近收到不起訴通知才又鼓起勇氣繼續打這篇
最常是在失眠的時候,有時候是白天
但共同點都是打一打總是會淚崩
然後想著如果真的要離開這個世界 我會怎麼離開
平時我從來不說這些心裡話總是裝沒事過日子
不過真的心裡很悶,悶了一年多到現在
我希望這篇文章發出去之後,我可以解脫了...
Lauren 2018/02/24
BG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1DAl...
🎵「小人-兇手不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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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前陣子被訟棍告 警方有通知需要做筆錄 後來也有去偵查隊做筆錄
做完筆錄後至今已經約3個月仍無後續消息
據小弟不專業的了解 做完筆錄後應該會移送檢方 如罪證不足應該會直接不起訴
或是檢方開偵查庭問話後再決定起訴與否
問題:
想請問一般做完筆錄到移送檢方 以及移送檢方到不起訴/開偵查庭 程序大約是多久?
一個案件沒後續情形 有時難免掛心
或是有無查詢案件進度的管道?
可以打電話問當初偵辦的警員或地檢署嗎 要怎麼問?
如果不起訴 或是需要開偵查庭 會以什麼方式通知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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