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彈丸之地,人鴿之間是否不能共存?
尖沙嘴天星碼頭對出空地近月成為打卡勝地,大型廣告牌前人來人往,繁忙時間更是水洩不通。然而這片空地重新變得熱鬧前,除偶有街頭表演,更是附近鴿子雀鳥的遊樂場,三三兩兩駐足聚集,待有人走近亦不會立刻飛走,稍稍讓開數步繼續啄食地上碎屑。廣告牌前不見鴿子的蹤影,唯抬頭還會看到它們高飛徘徊在附近建築的窗邊和碼頭上蓋等,一直走到附近人煙稀少的停車場才能看到十多隻鴿子聚集休息的場面。
雀鳥是香港常見動物之一,公園、街邊、樹上總會看到它們的蹤影,尤其是麻雀和灰身原鴿等。鴿子原非香港本地雀鳥,是當年賽鴿風氣盛行及和平鴿活動等而引進不少的外來品種。然而隨著城市發展及衛生意識提高,及1997年禽流感爆發後,政府多次修訂《廢物處置條例》,逐漸收窄飼養禽鳥的規定。直至2006年,再無任何人可以飼養任何鴿子,不少賽鴿因而放生戶外。
雀鳥放生戶外之際,可供棲息的樹木在城市發展下卻日漸減少,只好飛到冷氣機頂、露台等地方佇足停留,甚或下蛋排糞,引來附近居民的不滿及擔憂衛生。坊間不乏趕走雀鳥聚集的方法,如在窗台擺放大型雀鳥雕像、吊掛光碟折射光線等;而食環署和漁護署過去亦在不同地方設置防鳥網、鳥板、防鳥釘等,防止它們聚集。
中環街市一帶一向是鴿子聚集熱門地,更存在鴿子糞便積聚過多的衛生問題。過去食環署一度在街市附近天橋設置鳥刺,不少鴿子誤傷翅膀或被困於刺陣內需等待救援。鳥刺手法也引來愛護動物協會、香港救援鳩鴿及雀鳥及時任區議員批評,認為處理鴿子聚集或繁殖問題應秉持和平共存的原則。如今中環街市重開,成為城中文化熱點之一,吸引多人特意到訪,該區長存的鴿子問題又會如何處理?
本地藝術家Kazy Chan近日在海港城美術館舉辦個人展覽《番茄醬Ketchup》,其中一組作品以《鴿與我》為題,創作了23件鴿子在人們頭上休息的陶瓷雕塑,23人23鴿各有不同特色。作品靈感源自城市中的樹木越來越少,街頭鴿子的棲息地也驟減,最終要於各人的頭上休息。展覽中另有另外6幅作品以鴿子為主題,分別名為「鴿子與我」、「我與鴿子」、「鴿與我」等,啟發觀眾思考城市發展下人與鴿子的關係。
《番茄醬 Ketchup》 Kazy Chan個人展覽
展期:即日至9月26日
時間:上午11點至晚上10點
地點:海港城美術館 (香港海港城海洋中心二階207號舖)
免費入場
#白鴿 #exhibition #artexhibition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停車場設置規定 在 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歷經最長的暑假,今天終於開學啦!
恭喜各位家長終於撐過忙碌而混亂的居家防疫期,也要跟各位家長們報告,有關於 #台北市幼兒足球空間 的爭取進度與成果:
⚽ 北田、古亭河濱公園將設置幼兒足球場、北投公一公園將設5人制足球場
目前 #臺北田徑場暖身場 已經完成幼兒足球場的設置,也規畫在古亭河濱公園新設幼兒足球場。
此外,在我們北投的 #公一公園,也會在停車場的頂樓設置五人制足球場,配合停車場建置期程、預計在2025年完工。
⚽ 協調 #十所學校內場地開放對外租借踢球
在教育局的協助下,目前已盤點出陽明高中、新民國中、內湖國中、蘭州國中、古亭國小、大同高中、博愛國小、永建國小、南港高中與延平國小十所學校,有合適的踢球場地,預計可供租借使用。
目前仍在研擬進一步的租借相關規定,在正式公告、疫情趨緩後,會持續追蹤進度再跟大家報告!
⚽ 共用型球場持續推進
足籃球場等 #共用型球場,雖然有國外的實際案例,但對台灣來說仍是一個從未見過的新的運動場地。
在中華民國足球協會CTFA發起千足計畫後,教育部體育署已正式回應,表示將編制五人制、八人制足球場及共用型球場(如籃足、槌足等)之設置圖說及預估經費,給各地方政府參考依循;體育署完成相關標準的編制後,我也會 #持續要求體育局跟上共用型球場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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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風氣與習慣,以及運動場地的多寡與方便性,絕對是相輔相成的。
以往,或許因為足球是小眾運動,所以場地的需求不曾被突顯;而現在運動習慣改變了、幼兒足球蓬勃發展,運動場地的規畫就應該隨之調整。
謝謝體育局與教育局,也謝謝一直以來提供許多第一線經驗的家長與教練們,因為有大家的共同發聲,才能夠讓市府跨出第一步、開始做出改變。
讓孩子不用跑大老遠就可以踢球、不用在草地邊踢邊擔心被驅趕、有更多安全且方便的場地踢球。這不只是少部份人微小的心聲、而是非常多台北家長與孩子們的願望,只有重視這些聲音,台北才能成為一個不斷向前進的城市。
停車場設置規定 在 科教館GO好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二級警戒」開館配套措施
調整營業時間及票價,二級警戒容留數1500人,參觀不需預約,可觀看官網即時更新之進場人數 https://www.ntsec.gov.tw/
⚠科教館二級警戒期間開放營運項目: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本館二級警戒開放區域說明如下
【參觀服務】
▸3F-6F常設展區(4F及部分展區更新中暫不開放)
▸3F特展《古物揭密-文物科學鑑識在故宮》
▸6F特展《智慧夢工廠》
▸8F特展《2021原住民族科學節》
▸8F《博物館之橋》
★5F空中腳踏車-遇大廳疫苗接種期間不開放
【其他服務】
▸9F科普資源中心(限80人,視聽、書報不開放借用)
▸9F國際會議廳(限80人)
⛔暫停開放:餐飲區
⚠入館動線
➤因目前本館1F大廳開放作為新光醫院疫苗注射站,故本館入館動線調整如下:
▸B3停車場入口分流往東1、東2電梯開放參觀民眾搭乘至1F購票及2F入場、東3電梯開放施打疫苗民眾搭乘至1F入場。
▸1F正門(南側)開放參觀民眾進場並搭乘東1、東2電梯往2F驗票入場。
▸至8F、9F、《博物館之橋》參觀請於B3、1F、2F搭乘東1、東2電梯,免驗票入場。
▸1F施打民眾引導由北側門進場施打。
▸手扶梯不開放,2F至6F參觀請搭乘西1、西2、西3電梯;常設展區往8F展廳參觀請搭乘西3電梯。
⚠開館時間及票價:
▸週二至週五09:00-17:00,最後售票時間16:00
▸週六至週日09:00-18:00,最後售票時間17:00
⛔週一休館。
▸票價:優惠70元(原價全票100元);團體票60元(原價全票70元)
ℹ會員權益說明:本館將展延賽恩斯會員卡效期,延長之效期會補足暫停開放期間,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全國疫情警戒解除,將會公告展延辦法。
⚠參觀服務:
▸團體預約:開放網路預約團體參觀,每組人數上限80人。
▸教育活動:開放館內定時科學演示及展場活動,如下圖:
⚠各項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入館採取實聯制登記。
▸入館民眾須全程佩戴口罩、量測體溫、酒精消毒,並請保持室內1.5 公尺社交安全距離。
▸如有持續咳嗽或有發燒,體溫超過37.5 度症狀,禁止入館。
▸本館人數降載,採售票口預約制,依總活動面積每小時每2.25 平方公尺1 人計算管控人流,3-6樓常設展區同時段最高容留人數為1500 人。
▸本館各區域每1小時消毒一次,各場域出入口皆設置自動消毒設備,觀眾須於進出場消毒雙手,方能入場參觀。
▸本館禁止飲食。
▸未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規定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本館工作人員全體著面罩及口罩並與參觀民眾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
停車場設置規定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停車場設置規定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工務局、觀光旅遊局(10/21)】
#中正公園新建地下停車場爭議
#現地公告
上週詢問交通局時,智翔有提到對於公共建設的現地公告與民眾參與的想法,今天再把這題來詢問工務局,尤其,工務局已經於「桃園市公園適性發展推動委員會」中提出草案,但條文內容卻規定,在開工前14~21日前做現地公告,明顯無法提供民眾足夠的時間反應需求。
這也是智翔一再堅持,現地公告應改為「設計階段前」就在現地公告,以提供充足的前置時間蒐集使用者意見,請務必以跨局處、跨層級的思維來處理。
#人行道環境建置
同樣是老題目,上週交通局長說道人行道與人行庇護島的設置將配合工程局作業,這裡想請教工程局的問題是,每年內政部的考評計畫,只能算是抽查,像今年桃園區沒被抽到,是否在人行道環境的建置與維護就被放生?能否不僅針對區管道路,而是對桃園區的市管道路,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來每年做評比。
將道路的人行環境主動通盤檢討,才能逐步來改善行人空間,智翔也知道這些道路規劃的準則內政部都有,只希望桃園市的行人空間也能一條一條地來改善。
#公共設施保留地加速容積移轉
之前詢問都發局關於公設保留地如何取得的問題,當時都發局長有提及未來有機會施行的代金制度,不過智翔也向工程局建議,是否可以請需地機關公告特定公設用地,然後集中受贈,讓行政上可以更加便利,工程局今天也回覆會再跟都發局討論作法,而有關容積移轉的政策其實牽涉許多專業與實務上的考量,智翔會持續關心。
#路面下減洪
近年來極端氣候導致強降雨變多,許多以往不會淹水的道路,無法再負擔現今強降雨的排水,因此新修訂的水利法施行細則規定了新建道路必須做出流管制,例如桃園區的龍慈路,便是桃園第一條路線下有減洪設施的道路,做法是在分隔島的下方埋水箱以儲備雨水。
而前些日子,不少強降雨讓春日路附近的居民向智翔陳情淹水的狀況,因此也建議工程局,是否對現有的既成道路,也來思考路面下減洪的可能性?但春日路畢竟車流量大,且為公路總局管轄,因此積水問題還請工務局與公路總局多加討論與協調了。
#火車站前商圈 #騎樓整平 #老城區活化
桃園車站前的商圈如何振興,與騎樓整平的施作區域,智翔認為應有更兩全其美的作法,其實在地商家與里長有做過許多建議,應該將振興的商圈區域,連同騎樓整平、人行空間與夜間照明一起來改善,這部分希望請工程局可以與經發局一起來討論看看。
另外老城區的活化,智翔認為七七藝文町其實是很好的人文與歷史區塊,若能延伸其效益,如開放設立民宿,或效仿台南的正興街一帶,做徒步區的規劃,也希望未來可以跟觀旅局做更多的參詳。
最後也提醒觀旅局,有關於虎頭山風景區的開發,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9條,風景區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五公頃以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本案開發面積達18.98公頃,不可規避環評。
停車場設置規定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黃珊珊 #婦幼車格 #質詢
2012年珊珊率先要求北市劃設「婦幼車格」
去年完成法制化 今年6/29起違規佔用可開罰1200元
在2012年4月的交通部門質詢時,珊珊就要求台北市能比照高雄市(3月開始劃設),在公家機關以及孕婦比較經常去的場所,比如各區區公所以及聯醫各院區,也設立所謂「婦幼車格」,讓懷孕婦女以及帶著小朋友的媽媽,比較容易找到車位。而這樣的政策也慢慢拓展到其他縣市,在去年交通部也訂定發布施行《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正式將這婦幼車格法制化,同時訂有罰則,並有1年的宣導期。6月29日起無相關證件違規停車者,將可依停車場管理辦法開罰600-1,200元。
黃珊珊議員表示,2012年要求台北市設置婦幼車格,當時即獲林志盈局長承諾,將與民政局、社會局與衛生局協調相關停車格劃設。而這粉紅車格麼多年來一直處於鼓勵宣導階段,因此陸續有一些被占用情形,甚至因此上了媒體,但卻沒有相關法源可以規範。去年交通部終於將這粉紅色的婦幼車格法制化,對於哪些停車場必須設置婦幼車格,以及無相關證件占用均有了罰則,讓友善婦幼停車環境目標更往前邁進了。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有六大類場所附設停車場是必須保留婦幼車格,未依法設置亦有罰則,一、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二、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三、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四、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五、觀光遊樂業之園區。六、其他經各級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台北市到底哪些停車場是符合上設六種場所必須設置婦幼車格?停管處有無完成稽查確認完成劃設?
黃珊珊議員指出,根據停管處統計,計有京站、好市多北投店、新光三越等164處民營及各機關,符合上述規定並須設置婦幼專用車格。除此之外,就台北市公有停車場部分,則有100處立體及地下停車場,共設置634格婦幼專用車位,但卻獨缺公有平面停車場!黃珊珊議員要求台北市的公有平面停車場也應比照規定畫設婦幼專用車格。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宣導不足,市民請領專用停車證比例不高。台北市自107年7月26日起,台北市停管處服務台、所轄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12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13處親子館都可辦理婦幼停車位識別證。但截至108年4月底為止,共計發放4,006張孕婦版、25,498張兒童版識別證。對比截至108年1月份民政局統計資料,6歲以前孩童數161,448人來說,比例相對偏低,可見還有很多民眾並不清楚這項政策。
最後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有2點要求,一個是目前台北市公有平面停車場也應依《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按其規定設置婦幼專屬車格。另一個則是加強宣導,雖然從今年起,孕婦版及兒童版識別證,已隨媽媽手冊與兒童手冊一同發放,但在這之前育有6歲以下兒童之家庭,則建議可從公民營托嬰中心、幼兒園等管道,讓具有資格的家長盡快來請領。
停車場設置規定 在 吳于安律師- 【騎樓可以拿來停車、設攤位、擺放花盆等障礙物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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