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告了(3)!
終於有正義人士替台灣人民出面申冤。希望這次提告,得以停止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肆無忌彈」的利用疫情「血輾台灣人民」。
大家看看,這些真正關心人民的人,是誰?鍾琴前局長及「新黨」加油!人民感謝你們。
⁃ C. C. -
2021/06/11
請看以下刑事告發狀內容: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9萬的網紅觀點,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 - 19:00 ◎節目內容大綱: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2019-0415,週一 第一段: ●FB「飛碟聯播網」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 ●youtube「觀點」揮文看社會 每週二、四1900 一,聯合報獨家 藉達文西手術A健保費3.5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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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角國際podcast:🇲🇾 說你「BABI」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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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創作歌手黃明志因為去年執導的電影《你是豬》(BABI),遭警方立案通緝,並在3月14日搭機返國自首。原本描述馬來西亞校園種族衝突的電影,因為片名為穆斯林文化中的不潔之物「豬」而引發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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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志去年11月被政治團體報案該片名帶有「污辱字眼」、「破壞種族和諧」;12月更遭藝人協會報警,指控他提出拍片申請時以《學校》為名,卻在上映後改名為《你是豬》,「涉嫌欺瞞國家電影發展局」,有偽造文書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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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豬》講述一場校園種族暴動事件。在一所公立中學裡,某日各族群學生(主要是馬來人、華人、印度人)因為過去的恩怨、歧視而爭吵起來,事態迅速加劇,各族群學生幫派展開大型毆鬥,造成校園大騷亂,多人受重傷。而故事從一名華裔學生墜樓身亡開始,透過不同族群目擊者的證言,呈現墜樓事件的不同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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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指控是華人推馬來人墜樓、也有指控該華人學生是失足墜樓等等全然不同的事件詮釋。但無論如何,該片因內容敏感而沒有在馬國上映,多數的馬國人也沒有看過該片,電影僅在去年於台灣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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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志的政治爭議事件不斷,挑起馬來西亞種族敏感神經亦非首次。台灣讀者印象最深的可能是2016年與台灣團體玖壹壹合唱的歌曲《Oh My God》因MV中有人扮真主阿拉持槍,遭當局以「污辱宗教」被羈押。然而這次《你是豬》為何又挑起紛爭?馬來西亞國內輿論風向為何?又該如何從中了解馬來西亞的族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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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請點閱收聽 #重磅廣播 #pod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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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能這樣離,弄錯離婚三要件,虧很大!
今日媒體爆出三軍總醫院骨科名醫跟妻子離婚糾紛,丈夫拿出已經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上面丈夫以及兩位證人都簽名,請妻子簽字離婚…。
律師不討論名醫夫妻的家務事。但要提醒大家,如果夫妻一方準備好離婚協議書(上面已經有證人簽名),兩人私下簽名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未來這個離婚可能是無效的喔!
離婚三大要件,不是離婚、夫妻財產、監護權(這三項是主要內容)而是:
1. 離婚真意(書面離婚)
夫妻必需是在自由的意識下,共同決定離婚。如果雙方內心沒有離婚,而簽署離婚協議書去辦離婚登記,將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法院常有的實務案例:先生向太太表示,生意失敗會被地下錢莊討債,要太太假裝配合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後,太太才發現先生是因為有小三才騙太太離婚,太太不甘被騙,太太寧可向檢察官自首,承認辦理假離婚,被認定有罪(但因自首減刑,通常頂判多罰錢),一方面主張離婚無效,如果太太保留確實證據,例如雙方LINE的紀錄或錄音,法院也會因此判離婚無效。
2. 證人見證
夫妻離婚協議的簽定,必需要有兩位證人『親自見聞』夫妻離婚的意思,簡單的來說:兩位證人必需要聽到丈夫、妻子兩個人表達離婚的意思才可以。如果證人根本沒有親自見聞,只是聽其中一方轉述,或根本沒有看到雙方,就在離婚證書上簽名,這樣的離婚見證是無效的。
之前有許多案例,丈夫找了『專業離婚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蓋章,之後在去找太太離婚,兩人才在家中,把夫、妻兩人的簽名簽上,再去辦理離婚登記。之後妻子(或丈夫)反悔,向法院提告確認離婚無效,法院將傳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由於證人表示並沒有接觸到太太,更沒有聽到太太離婚的意思,或親眼看到他簽名,法院就會判決這個離婚『無效』,雙方恢復夫妻登記。
3. 離婚登記
夫妻簽妥離婚協議書就必需『親自』攜帶本人身分證以及戶口名簿,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辦完後婚姻關係才消滅。如果夫妻雙方簽署有效的離婚協議書(也有兩位合法證人),其中一人之後反悔,可不可以不去辦登記?對方可否『只』拿這份離婚協議書,向法院要求對方離婚?
答案是:就算簽好離婚協議書,沒有去戶政辦登記,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法院不會因有雙方有簽署離婚協議書就判離婚的。
婚姻如果有裂痕,要懂得用『法律』解決,不是要你對簿公堂,而是依照法律的程序,大家心平氣和溝通,才能找出對於雙方『最佳利益』的方案。
#平安得財富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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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軍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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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名醫
偽造文書自首 在 觀點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 - 19:00
◎節目內容大綱: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2019-0415,週一
第一段:
●FB「飛碟聯播網」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
●youtube「觀點」揮文看社會 每週二、四1900
一,聯合報獨家 藉達文西手術A健保費3.5億
二,衛福部健保署呼籲「自首」 還錢就算了?
三,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貪污、背信或詐欺罪
四,萬芳醫院名醫疑賤招 高價收費低價手術
五,聯合晚報頭版頭「韓陣營」 到底是誰?
六,除韓本人、王淺秋 誰能代表韓國瑜發言
七,蹭韓流蹭到這地步 政治實在太可怕......
八,韓批台大法律三總統 台灣經濟殘廢了
九,扁馬蔡施政不力 跟哪裡畢業無直接關係
十,「對藍綠失望」韓選舉定位 柯被邊緣化
第二段,開放叩應:
●FB「飛碟聯播網」 「飛碟晚餐陳揮文時間」
●youtube「觀點」揮文看社會 每週二、四1900
一,避免無謂衝突 統派0413台中遊行急喊卡
二,維基被扣賣國賊 盧秀燕保留法律追訴權
三,提告期限六個月 市長高度不必隨之起舞
四,武統學者隔海爆料 曾拜訪民進黨中央黨部
五,新聞寫一半 居中牽線「媒體人士」是誰?
六,武統學者可以拜訪、不能演講 標準何在?
七,蔡總統:武統論非言論自由 衝擊國家安全
八,三軍統帥回應一介學者 唉......丟臉又悲哀
九,TRA、AIT40週年 蔡接見前美眾議院長萊恩
十,為何有TRA、AIT? 因為美國1979年背叛
●開放叩應
兩岸關係 統獨議題 飛碟晚餐叩應全球開講
第三段:
●0415每日一句:
韓嗆扁「到底是台灣人民有錢還是他家有錢?」
●狗吠火車,2019-0415-209-1蔡賴談網軍
黨內互打開戰? 賴呼籲蔡停止網軍攻擊
蔡幕僚重砲回應 質疑賴參選誠信問題
綠初選吵成這樣 藍該想想 也要初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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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自首 在 [新聞] 冒顏清標名猛寄恐嚇信退休師揚言「送慶 - PTT評價 的推薦與評價
檢警查出,李持續偽造鎮瀾宮寄信給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 ... 認為不適當宣告緩刑,依偽造文書、恐嚇等20罪判他1年10月,得易科罰金。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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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報》報導,來自印尼的嚴麗慧在17歲時,為了分擔家計託仲介偽造年齡來台工作,卻和雇主的姪子墜入愛河,為了結婚,她自首偽造文書,並面對刑責。如今終能以真實身分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