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衝擊下的公共工程不可抗力約款/謝定亞(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 #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
本文著眼於當前covid-19疫情衝擊下工程廠商遭遇的困境,深入探討公共工程契約中,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與適用。全文以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疫情影響發布的各函釋為核心,詳盡分析行政機關意見與公共工程契約範本中「不可抗力條款」的規範內容,解讀「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自然災害要件適用於疫情的可能與困境,再說明不可抗力條款諸如展延工期、停工、調整價格等效果,佐以比較FIDIC國際工程範本,內容充實,值得讀者細讀。
✏關鍵詞:不可抗力約款、公共工程、COVID-19疫情衝擊、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摘要: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減輕疫情對於國內公共工程造成之衝擊,於2020年3月6日針對履約中政府採購案件,提供各機關相關處理方式之函示。綜合觀察公共工程委員會近期函示,可大致歸納公共工程因應疫情之重點,包括此次疫情屬不可抗力事由、已通案性影響履約進度、造成部分個案考慮停工,及影響公共工程之履約成本。本文分析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函示內容,比較相關採購契約範本約款,以解析機關依據前開函示因應疫情相關處理方式之潛在立場衝突點,並嘗試由FIDIC等國際慣例之角度,檢討相關配套措施,並提出具體建議供各界參考。
✏試讀
🟧不可抗力約款分析
檢視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中「不可抗力」字眼共出現11次,集中在第7條履約期限、第12條災害處理、第16條保固、第17條遲延履約及第21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就本文之角度而言,最關鍵之約款則為第7條第3款第1目與第17條第5款,後者涵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對於「不可抗力」之例示內容;比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下稱「契約範本」)第4條第8款有關給付廠商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約款與第17條第5款所列舉之不可抗力情事,可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對於不可抗力事由之分類,仍未統一。第4條第7款第4目「善盡管理責任之廠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自然力作用」為不可抗力之抽象認定標準;而第17條第5款「其他經機關認定確屬不可抗力者」則提供機關認定不可抗力事由之裁量依據。若將機關裁量範圍與此抽象認定標準結合,則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即是「善盡管理責任之廠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自然力作用」。此外,由於第4條第7款第4目僅限於「自然力作用」,則上表中第17條第5款相異之事由,因多屬人為因素造成,故排除於適用範圍。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在制定前述條款時,究係因何種政策目的而制定出前後不一致之不可抗力事由,值得另外推敲。
綜合前述,工程會函示內容,大致可歸納如下:
一、就延長履約期限部分:廠商可主張疫情乃範本第17條第5款第5、10、12或13目等不可抗力事由,依據第7條第3款主張延長履約期限;
二、就停工部分:延長履約期限之依據同上;倘因疫情衝擊停工而不能履約者,得主張免除契約責任;倘停工達一定期間,有權請求終止解除契約。
三、就延長履約期間增加之必要費用部分:依據第4條第8款第4目之不可抗力事由請求為完成契約標的所需增加之必要費用。
1999年版FIDIC紅皮書第19.1條為不可抗力約款。就抽象標準而言,共有四個準則,即該例外事件或狀況:a.已超出一方當事人之控制;b.該方當事人於訂約前無法合理慮及;c.該方當事人於事件之發生亦無法合理避免或克服;d.且係非可歸責於他方當事人之事由所致。此定義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善盡管理責任之廠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自然力作用」更為細緻。第19.1條另外例示五項不可抗力具體情事:(1)戰爭、敵對行為(不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動;(2)叛亂、恐攻、革命、暴動、軍事奪權或政變或內戰;(3)暴亂、騷亂、混亂、罷工或與承包商無涉之停業;(4)與承包商無涉之軍火、爆炸性物質、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及(5)自然災害如地震、颶風、颱風或火山爆發。第19.4條則規定,若承包商已通知業主並因不可抗力造成遲延及/或受有損失者,承包商有權依據第20.1條之規定,向業主請求工期展延及/或費用。
相較於FIDIC第19條,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17條第5款之不可抗力範圍似較FIDIC為廣泛,例如納入意外性質事由:「3.墜機、沉船、交通中斷或道路、港口冰封」、「6.履約標的遭破壞、竊盜、搶奪、強盜或海盜」、「7.履約人員遭殺害、傷害、擄人勒贖或不法拘禁」;與政府行為相關事由:「8.水、能源或原料中斷或管制供應」、「10.非因廠商不法行為所致之政府或機關依法令下達停工、徵用、沒入、拆毀或禁運命令者」、「11.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12.我國或外國政府之行為」等。工程機關在適用上,顯然較為明確,亦減少機關須自行認定不可抗力事由之頻率。
🟧工期衝擊之舉證
公共工程受疫情衝擊最顯著的影響是勞動力與施工材料的供應短缺問題。依據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7條,廠商之工期因而受衝擊時,應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可歸責於廠商),致影響進度網圖要徑作業之進行」,即舉證:一、非可歸責於廠商;二、已影響網圖要徑。相對的,機關就廠商之可歸責性問題,亦須確認廠商已「善盡管理責任」,且該事件確係「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
參考工程會函示內容,廠商倘未能依時履約者,廠商得檢具相關事證向機關申請延長履約期限。此「事證」須足以建構疫情衝擊與不能依時履約之因果關係。工程會的函示已明確定性疫情衝擊為「不可抗力」事件,機關與廠商即應以此為前提協商如何進行契約權利義務之調整。但在執行實務上,廠商仍有幾項舉證障礙必須克服,分述如下……
🗒全文請見:公共工程上不可抗力約款之分析──以當前COVID-19疫情衝擊為核心,謝定亞(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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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團購隨處可見,但對我來說,賣一個商品不只是做商業廣告,把正確的資訊傳達給大家是更重要的一件事。其實人與人之間存在一種「教學相長」的概念,因為你多少可以從別人身上學習到些什麼,每次我在幫學長推廣無毒蝦的同時,他也教了我很多的知識..........譬如說「你們知道為何蝦子會黑頭嗎?」(蝦頭不會轉黑的不符合大自然現象,這很可能是加了藥),再來大家都有個迷思認為市場裡的活蝦比較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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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長跟我說蝦子黑頭,其實不是什麼變質或是不新鮮的現象,這是保存期間很自然的一種反應,這就跟蘋果切開氧化轉黑的原理很像。蝦子捕撈後,蝦頭裡的「多酚氧化酵素」會催化酪胺酸代謝產生黑色色素,所以產生黑變的現象,定義上來說,是一種食品的化學性褐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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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現行法規,不論是台灣或是其他許多國家,蝦子使用亞硫酸鹽都是合法的(亞硫酸鹽可以防止蝦頭轉黑),所以不論台灣或進口的蝦,都有可能添加亞硫酸鹽,但學長的蝦絕對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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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市場活跳跳的蝦不見得比較好,一般來說你們在市場看到的蝦,從蝦池運到市場都已經過24小時以上,這段時間蝦子都是消耗自己身上的營養,所以你們買回去的蝦,已經不是蝦最肥美、最好吃的時候,再來商人會為了讓蝦看起來賣相好,添加藥劑讓蝦活跳跳,坊間流傳這是加雙氧水讓蝦活跳跳,但我學長說這是錯誤認知,他說不要斷人家生路叫我不能公開,想讓家人吃到安心的蝦,來跟團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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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都是養蝦,不同蝦農就是不一樣,學長養的蝦不但完全不用藥,捕撈上岸後會先經過水浴池讓蝦吐沙,接著在蝦子肉質最飽滿的時候就急速冷凍包裝,凍結過程短,能有效保留蝦的營養與品質,絕對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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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買過無毒蝦的人都跟我說「吃過學長的咕咕蝦就回不去了!」對的,懂吃的人就吃得出這蝦真的不一樣!我想,大家既然都花時間在家開伙了,當然就要買最安心的食材給家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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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養的蝦有什麼特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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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規格蝦堅持「6個月以上」慢活的生長,來自「3度」高鹽分的太平洋水質,水質越鹹,蝦子就成長的越慢,相對肉質更加紮實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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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情報戰——7.5億個資被盜之後】
📝過節前來推薦一下這三天《外交政策》雜誌上的長篇報導。作者還原了過去十年美國與中國情報界的數據新戰場。(大推三篇英文原文,以下是中文報導摘要,以及昨天與作者的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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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美國人事管理辦公室(OPM),2150萬名員工信息被盜。
2014年,美國第二大醫療保險公司安塞姆(Anthem),近8000萬用戶資料被盜。
2014年至2018年間,美國萬豪國際集團(Marriott),超過5億國際用戶信息被盜。
2016年,美國海軍,超過13萬人敏感信息被竊。
2017年,美國消費者信息公司(Equifax),1.47億筆用戶資料被盜。
美國調查發現,這幾場數據盜竊的背後都是中國黑客。而這些數據被盜竊後的用途,正逐漸浮上檯面。
▪️🥷中國黑客竊取近7.5億筆個資 美國特工被鎖定
美國《外交政策》雜誌21日開始發布連續三篇獨家調查報導,採訪了三十多名現任和前任美國情報和國家安全官員,還原近十年美中兩國在數據情報上競逐的內幕。
關鍵事件發生在2012年,美國情報官員首次意識到管理聯邦政府員工和承包商信息的人事管理辦公室(OPM)遭到黑客入侵。在兩次的黑客入侵活動中,美國政府被竊取了超過2150萬名員工的姓名、社保號碼、健康、犯罪、財務和其他的一些背景調查記錄,有些還包含指紋信息。
一位受訪的前美國國家安全局官員說,OPM入侵事件「打開了全球潘多拉魔盒」。
2013年左右,美國情報單位開始意識到一系列不尋常的情況。當美國情報人員在非洲及歐洲等特別是與中國一帶一路項目關係緊密的國家行動,他們總是很快被中國的情報系統盯上。在某些案例中,中國對CIA人員的「監控」還是大剌剌的進行。
美國很快把這些情報行動連結到中國一系列的黑客網路行動。從2012年以來,中國黑客至少從美國政府或公司,竊取了超過7.5億筆個人信息。《外交政策》報導稱,中國情報人員利用這些盜竊來的龐大信息,識別美國的情報官員。
「誰能控制數據、誰能保護數據、誰可以竊取數據,並將其利用在經濟和安全目標,正在定義華盛頓與北京間的全球衝突。」報導寫道。
▪️🇺🇸🇨🇳美中數據爭奪戰
報導揭露,中國約在2010年左右,開始對國安部進行資源重整,更加關註數據情報。具體的行動包含創建了一個用來追蹤間諜活動航班及旅客的數據庫、把中國的情報機構移到更靠近數據中心的位置、以及對曼谷國際機場旅客數據的黑客攻擊等。
這些佈局為日後中國大規模的數據竊盜及黑客行動鋪路。另一方面,也是源於中國在2010年左右,發現美國情報系統滲透中共黨政商,做出的反制。
「他們(中共)的目標是要滲透到美國經濟、政治、社會的各種機構中,並開始慢慢地從個人層面對美國利益造成影響。掌控數據,對中共來說是重要的一環。」曾在2017年參與起草《國家安全戰略報告》的美國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前高級主任羅伯特·史帕丁準將(Robert Spalding III )告訴本台,美國政府早在2012年就意識到這個問題,卻遲遲未行動,更是問題所在。
▪️⚡️歐巴馬時代做了什麼?
《外交政策》調查報導的第二篇,著重在歐巴馬時期。報導稱,當時美國在中國的情報系統遭受破壞,而中國在信息上的嚴重縮緊,也導致獲取情報的困難。習近平的「反腐」行動也影響了美國情報體系在中國的運作。另一方面,中國官員也對於私下與美國人談話跟交流感到更懼怕,擔憂談話洩漏會導致遭到清算。
歐巴馬政府曾試圖與中國達成關於盜竊信息的協議,但失敗了。
報導稱,在歐巴馬執政的末期,即使當時面臨著俄羅斯干涉美國大選的威脅,但美國情報界已達成一個共識:中國才是更嚴重的問題,且潛在威脅已超越俄羅斯。
「他(中共)最終是希望做人類靈魂的工程師,這是一種赤裸裸的全球野心。」在美國的人道中國主席周鋒鎖說,自己多年來一直在倡議美國關注中國透過數字監控擴張極權主義的野心,但美國到近幾年才漸有警覺,「輕敵和一廂情願。輕敵是不瞭解中共在這方面的實力野心;一鄉情願是很多人還抱有綏靖主義的態度,沒有把中共當成像以前(美國看)蘇聯那樣全球性的敵人。」
▪️🐻川普時代—當中國情報界「熊抱」科技企業
下面節錄與這篇調查報導作者,美國智庫阿斯彭研究所(Aspen Institute)的國家安全項目資深撰稿人扎克.多爾夫曼(Zach Dorfman)的訪談:
🗣記者: 多爾夫曼先生您好,今天剛刊出的是你這一系列調查報導的最後一篇,時間放在川普時代,你的主要發現是什麼?
多爾夫曼:第三篇報導的主要發現是,中國情報部門與中國企業的熊抱(bear hug)關係越來越緊密。這有些是公開資訊,比如2017年通過的《國家情報法》,中國公司必須配合中國情報部門,如國安、公安部的要求。
透過調查我還瞭解到的是,中國情報部門基本上把數據處理需求「外包」給主要的中國科技公司。比如中國情報單位想要鎖定某個人,而沒有足夠的能力或資源,就交給大公司去處理大數據的交叉分析,讓有能力的中國公司為情報單位服務。
美國官員告訴我,到了川普時代,他們掌握到更多這類的活動證據。
▪️👮🏻♀️中國沒有「普通公司」
🗣記者:你在報導里引述一段美國情報官員很生動的比喻,他說這就像是美國情報界能夠自由指揮Google、Amazon、Microsoft,說「來,我們需要這個分析,下周交給我們」,中國有百度、阿里巴巴等幫助中國情報系統壯大規模,他說這在美國是不可能發生的。那麼,中國情報界與中國科技公司這樣的關係,對美國的意義是什麼?
多爾夫曼:我認為最大的重點在於,這些中國大型科技公司是不可能按照美國或歐洲的標準,稱自己是一個「普通公司」的身份在運營。即使這些公司可能有大量業務與情報蒐集無關,但因為它們已經被嵌入到一個政治體系中,而這個政治體系要求它們,在必要時必須成為捍衛(中共)體制的輔助者。
這也意味著美國的政策決策者、美國公眾在看待這些中國公司的方式,必須與看待其他國家公司有所不同。
🗣記者:川普政府四年來對於中國科技企業祭出的管制,美國國安情報界怎麼評價?
多爾夫曼:我認為美國甚至是歐洲已經有廣泛共識,對於在海外運營的中國公司所帶來的潛在安全威脅,必須要有更多提防及管控。但在識別威脅程度和具體做法上,仍有分歧。
當我們在談字節跳動、華為、或中興通訊,它們是不同的實體也從事不同的業務,可能造成的威脅程度也是不一樣的。另一點,人們對於川普政府把打擊中國科技巨頭當成貿易戰籌碼也感到遲疑,比如川普在(2018年)對中國電信公司中興通訊(ZTE)禁令的反復,還有(2018年)暗示美國可能放棄引渡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作為貿易戰籌碼。
這聽起來徬彿像是實際上並不擔心中國科技公司是真正威脅。對於那些支持對中國企業採取果斷態度的人來說,是令人沮喪的情況。
▪️👀「這是美國從未有過的競爭對手」
🗣記者:總述您這這三篇關於美中大數據情報戰的報導,您最希望讀者能夠讀到什麽?能有什麽樣的討論?
多爾夫曼:這是一個好的問題。可以的話我想說兩點。
首先,中國情報部門擁有的能力,是美國從未有過的競爭對手。過去十年,中國情報部門非常重視發展數據、把數據武器化。當數據只是單一的,它是沒有價值的。但當你有能力把數據連接在一起,再加上複雜的人工智能及分析系統的建構,這將成為一種新型的、動態的、持續的競爭。而美國從來沒有面對過這類的競爭。
我想說的另一件事是,當我在報導這個故事時,我開始研究美國、中國情報機構做了什麽,兩國的領導層又做了什麽。這讓我思考一個問題,雙方都在採取行動,每個動作又都在互相影響。
例如,大約十年前,美國中情局的網路被中國政府弄清時,中國感到非常恐懼,他們開始採取所有行動來防止重蹈覆轍。中國開始運作後,美國也有新的反應,這像是乒乓球在兩個非常強大的國家間回盪,我的報導只是顯示了過去十年是如何展開,未來我們都無法完全預期。
🗣記者:我很好奇,你說自己不是「中國線」的記者,是什麽機緣讓你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做了這篇關於中國的報導?
多爾夫曼:我是情報線的記者。我做關於國家安全和情報相關的報導,所以我關注過俄羅斯、中東等國家。但我認為,美中兩國關係將定義世界下一個50年、75年,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雙邊關係。
我試圖從我的小角落——情報和間諜活動——去瞭解這種關係的發展方向,這是一個看見大問題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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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全文: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junshiwaijiao/jt-12232020143926.html
▫️報導全文: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meiti/jt-12222020153316.html
◽️《外交雜誌》報導:
上: 中國用盜竊數據 監控CIA特工
https://foreignpolicy.com/2020/12/21/china-stolen-us-data-exposed-cia-operatives-spy-networks/
中:美國在華情報網的黑暗時代
https://foreignpolicy.com/2020/12/22/china-us-data-intelligence-cybersecurity-xi-jinping/
下: 科技巨頭 協助壯大中國情報實力
https://foreignpolicy.com/2020/12/23/china-tech-giants-process-stolen-data-spy-ag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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