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清算】香港地產商十大高危「#壟斷行為」
外電指地產商受中央施壓引起全城烘動,地產股亦隨著恒大爆煲而大跌。其實所謂「遊戲規則已經改變」並非重點,「壟斷行為」一詞才是對地產商來說可以內容無限擴充的紅線,如何才構成「壟斷行為」暫時沒有任何定義,以下嘗試探討香港地產商十大最高危的潛在「壟斷行為」,從而預視香港地產商將會否/如何遭到整改清算。
■ 1 #囤積居奇
單是四大地產商抬面有上千公頃土儲,估計仍有大量未登記、仍然掌控在俗稱「艇仔公司」的中介手上的土儲,亦未完全反映入公司年報, 圈地規模遠超枱面所及。
這些土地資源本來是尋常百姓的家園、自給自足的農田、自然生態的棲息地,都被囤積高度集中化起來。這些囤起來的土地資源無論有多不適合作發展,現時都歸咎政府阻礙他們點地成金,也不讓出來還原各種用途,為社會作業及自然環境重建生機。只肯短借出來作過度屋,收回之後又能借機變豪宅。
地產商的囤積壟斷,並不限於公開在公司年報上的一千公頃土地儲備,還有每年囤起上萬個已建成空置單位。本來針對此問題的《一手樓空置稅》條例草案,準備好通過最後都可以失踪泡湯,繼續容許地產商將手上空置單位待價而沽,彰顯了後國安法時代地產影響力仍然法力無邊。
■ 2 #壟斷式圈地
除了大規模囤地自肥,過往在新界的圈地模式也很可能構成所謂「壟斷行為」。
一直以來透過在新界與村長「打好關係」,大地產商之間已形成了無形的收地地盤,亦令其他潛在競爭者無法進場,明顯的例子如新界東北及洪水橋,明顯有著分區割據之收地格局。加上還有政府配合的規劃選址及原址換地,大大鼓勵了地產商進一步圈地壟斷。
土地業權外,亦透過不限於「田地生產」的手法,從小業主手上集中化市區業權作重建,亦成功爭取放寬強制拍賣門檻的政策,大大加強收購議價能力,掃平中下階層在舊區的生存空間。
■ 3 #操控衣食住行每個環節
過往談到「地產霸權」,一般都指不單是在住屋問題上由地產主導,而是在交通運輸、電子消費、物業管理、飲食娛樂、城市活動,深植日常生活的每個環節,各種服務選擇、物價水平、生活質素都牢牢挾制在地產商手中,連街市規劃也可以操縱。
真正的霸權壟斷莫過於市民根本無法決定自己的民生大小事,而當今被套上「壟斷行為」的罪名,很可能就是因為他們在各行各業霸佔龍頭地位,未有全面「讓」給「其他競爭者」入場所致。
■ 4 #公眾輿論帶風向
地產利益不只在政治體制及大大小小的政策委員員內,過往還透過籠絡「經濟學者」、地產經紀、退休高官等知名人士,透過媒體版位、董事袍金、團體資助、政黨捐獻、評論專欄、顧問研究的方式,讓社會各界都有專業打手或代理人協助主導社會輿情,帶出有利地產商利益的論調,實現公眾輿論的壟斷。過往遇上反對地產利益的社會聲音,曾有抽廣告、發信傳媒及團體作「提示」的做法。
透過以上的廣泛動員做到轉移視線、sideline反對聲音的效果,過去成功創造出「土地不足」、「地權複雜」、「收地困難」、「環保霸權」、「補地價 = 白做」、「一日最衰都係辣招」等論調,令地產利益能夠以公眾利益之名滲透香港日常議題,主導土地房屋施政。
而當今還能保有「帶風向」的權力,在全面管治權下當然會被理解為新時代香港隱患。
■ 5 #利益主導政府施政
當今各種被質疑為地產利益度身訂造的土地房屋政策,例如土地共享、原址換地、發水露台、強拍門檻、加大濕地發展密度,放寬祖堂地等,都會獲得過政府大力幫手背書成訂立, 一般都會以「地產商發功」來形容背後難以得知的政策制訂過程,卻可從「許士仁案」、「梁展文案」反映這種「功力」並非空穴來風。
人脈財力使然,這亦未必是能透過削阻地產商在特首選舉的影響力,就能輕易破除,這些都應該會被明眼人看在眼內。
■ 6 #區位租值壟斷
壟斷不僅只在資源上、媒體中,還能透過主導基建配套達到區位上的壟斷,令區域中心地段全面配合地產利益,才能有效收割小市民的租值。
這樣就不停留於大地產商的行為,領展、港鐵、市建局三座大山顯然也是加劇城市空間階級化及房屋問題的元兇,不過暫時仍未有在輿論上分享著地產商相同的待遇。
■ 7 #阻礙政府收地與發展
近年提出10塊私人地事隔兩年有7塊擱置,1,000公頃未發展棕地不斷避開地產商土儲只額外收得47公頃,可以預視背後現今依然有著巨大的收地力場,守護著他們愈儲愈多的土地儲備。
事實上,過往有不少案例發展商動輒進行司法覆核及上訴,發展商成功率亦相當高。明明收回土地條例是最難以挑戰的尚方寶劍,政府一直都避開而選擇更貴更破壞的填山填海。
現今恆隆地產陳啟宗試圖甩獲反指土地短缺全因反對派,但明顯土地發展最有力的反對派,其實就是地產商本身,這並不是發展商憑口就能帶過的事實。
■ 8 #非正規掠地起豪宅
地產商不僅會大手收購公共事業如電力、巴士、媒氣等行業進行壟斷,更甚者是「不務正業」,利用這些公共事業大搞地產,懂得將旗下/合作團體的巴士廠、變電站、碼頭、機樓、科學園區、教堂等公共設施申請改劃成私樓住宅項目,如同黨媒所形容恒大在不同省市「以車圈地」的騙地模式。
這除了大大影響香港賣地庫房收益及公地公用的潛力,變相廉價搶地,將原有批租作公共用途的土地變成私樓豪宅圖利。
■ 9 「#智商勾結」
還有透過私下「捐獻」或參與某某智庫組織,一方面能因慈善牌可獲免稅優惠,另一方面亦能借助他們影響政府施政,製造對地產利益更有利的政策環境,一石二鳥,可謂「智商勾結」,但這些行為大眾是看到的,亦可理解是另一種助長壟斷的行為。
■ 10 #大孖沙「#鋤Dee會」
根據不少過往報導,傳聞大地產商們曾私下組成「鋤Dee會」,有傳成員包含恒大許家印、「重慶李嘉誠」張松橋、「大劉」劉鑾雄等大地產商,這種富豪「共富」的合作模式,方便在過往地產股票市場大手交易,互惠互利做Deal。
不論鋤Dee會是否存在,或者是否已經在新時代香港式微,外人不得而知,但若然還有這個沒有社團註冊的「團伙」,今時今日也很有可能以「壟斷行為」被取締。
小結:風聲已聞 危難未至
現時其實只聞風聲草動,未有實質行動,但現今地產商還想以小恩小惠打發就算,更想借機以解決住屋問題之名大撈一筆,現屆仍較親地產界時或尚可蒙混過關,靠拿劏房業主Slumlord祭祭旗,但長遠且看「壟斷行為」的紅線如何變化,如何換莊,畢竟香港地產收益供養不同利益版塊,政商之間還是你中有我的利益共同體。
想留意更多有關地產商壟斷行為:
【本研Podcast】Ep57 - 施壓中 - 地產商就嚟冇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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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團體影響政策例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臉書言論審查機制應公正透明
#數位平台壟斷霸權需要更多治理
#看歐盟如何保障人民數位權利
臉書(Facebook)會以自己的《社群守則》、審查員來審查言論。
例如,討論到中國人對於特定事件的反應並無羞辱言論被禁言;提到台灣人工智慧發展基金會發起 #葉黃素計畫 被鎖帳號;提到台灣獨立、高端施打數據、美食評論,被歸類為霸凌、騷擾或垃圾訊息。
但另一方面,沈榮欽(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提及:「有人以簡體字一直罵人『民進黨養的狗x種』,經檢舉卻被判定未違反《社群守則》;同樣的,諸如『台巴子』、『留島不留人』等各種言論,都在臉書允許之列。」(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939131 )
顯然,臉書審查機制出了問題。
我自己則接過不少性別和人權團體反映,這幾年來,臉書也會出現攻擊同志及女性的仇恨言論,內容還混雜不實謠言。
但這類 #真正的仇恨或不實言論 幾乎無法被檢舉下架,不論提供多少證明。
這顯示,臉書可能不只審查機制出了問題;甚至可能倒過來,成為 #仇恨歧視與假新聞的幫兇。
江雅綺Yachi Chiang(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也提到:「這幾年臉書成為假訊息、不實資訊、訊息戰的平台中心,也已不是新鮮事。
『劍橋分析』公司操縱選舉的案件,透過Netflix的紀錄片『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十分清楚的呈現,透過臉書平台可以輕易取得選民的資料,幫助選舉團隊建立使用者的個性模型,然後利用這些資料、操縱選民的行為。
除了操縱選舉的前科紀錄,臉書也常常被認為是仇恨言論的傳播中心,聯合國甚至曾控訴臉書為仇恨言論提供最佳平台,應該為緬甸的羅興亞族群所遭受的迫害負主要責任。」
我辦公室整理了,臉書審查機制的問題,可能包含:
❌《社群守則》並非由實際整體社群擬定,無法反映社群共識。
❌《社群守則》多數規範過於攏統,缺少細部指引及示例,審查標準高度依賴人工判定。
❌ 但審查工作會外包給不一定具足夠專業且嚴重過勞的血汗審查員。臉書自己也承認,每天約有10%的審查錯誤(還不包含申訴無效的案件)。
❌ 審查機制缺乏透明度,限制發言、懲處(包含降低觸及率)、申訴都未說明審查判定的原因及標準。
❌申訴機制形同虛設,即使是最後一層的監察委員會也鮮少發揮實際作用。
#數位平台已形成壟斷霸權
我雖然以臉書做例子,但這些審查爭議,不只在臉書發生;也已在包含Google、Twitter、Line等平台發生。
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會有人說:「不爽不要用,又沒人逼你用。」
但這已經不是個人是否要使用的層次。當這些平台成為 #國內外資訊快速傳遞的關鍵核心,不用的人或國家,會因此降低獲取國際資訊的速度、乃至於減弱和國際的連結。
平台已成為 #數位世界的壟斷霸權。
近年世界各國都在關注及想辦法以法治處理。台灣正要準備成立 #數位發展部,各種討論中,我也不斷提醒必須注意 #網路反壟斷 ,這是 #數位治理 重要的一環。
#參考歐盟經驗
#保障人民基本數位權利
之前愛信任-劉世芳邀請我共同主 辦「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我便指出,台灣應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及 《數位市場法》草案,這兩者是繼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後,歐盟推出保障人民基本 #數位權利 的第二步。
#數位服務法
針對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制定高達17類義務。
包含平台須建立值得信賴的舉報及申訴機制、公開各種機制與透明度報告、通報刑事犯罪、外部風險稽核和公共問責等。
藉此對平台或有心人士操控資訊、大量假新聞入侵、政府不當干預等問題 #建立預防機制,強化公民對數位平台的 #民主監督,保障使用者數位權利。
此外,還被要求必須針對風險管理系統進行獨立審核,以防止濫用。
特別是「非法內容散布」、「對基本人權的不良影響」,以及「平台服務遭蓄意操縱以傷害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三個面向。
如果查到違反法規,將會有高達年度營業額6%的罰鍰;若調查發現平台/企業提供「不正確、不完整或誤導性的資訊」,罰鍰最高可達年營業額1%。
*對歐盟來說,覆蓋歐盟人口10%以上、即4,500萬人的跨國數位平台,即算是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以這算法,臉書、IG、Google在台灣都算是。
#數位市場法
平台壟斷的問題不光是前面所提的言論自由及散播不實或歧視言論,同時在技術發展上也會有托拉斯的問題。
因此數位市場法將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定位為 #守門人(Gatekeeper),禁止平台不公平對待企業用戶及使用者來獲取不當利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對Google濫用市場主導性、限制其他手機系統開發商競爭的問題,開罰2074億韓元(https://bit.ly/3Axetd3),也是基於同樣的觀念。
在大型跨國網路平台優點及問題不斷浮出的現在,#數位治理政策 更顯得重要,我會努力加速 #數位發展部 的推進,並訴求納入對平台的適切監督。
數位環境中,人權、隱私、言論自由,同樣是不可退讓的底限。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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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換寫點別的,不然會很悶
來分享一下我對能源的想法與轉變好了。在我還是大學生的時候,看各種發電,很講究所謂的數據,最好是官方數據,只要不是官方發布的,都會抱持著不要相信的態度。跟政治正確橫行的這幾年類似,陰謀論通通是不值得看的,只有公信力高的大媒體才能相信一樣(?)
我是常找教授跟去教官室泡茶的那種人,混熟了多少會聽到點八卦,然後...........對數據產生了很高的懷疑。因為教授就有立場,90年代就讓我碰到好幾個統獨極端的例子,他們也有人參加過政府案子,專家學者身分與會,只能說不同立場看事情,差異真他X的大。
等到自己開始出去接觸了,這些年也有想碰能源產業的東西,近20年的想法就轉變很快,可以說接近月月轉、年年轉。依照某些立場堅定的人來說,這叫做立場反覆不可輕信。XD
好了,講重點,為何想法會常常轉?
大致上,能源產業到政策,不是物理問題。通常一個技術發展出來到成熟,可以成為一個產業,大體上都在理論上是安全的。實際上?別鬧了。
所以,主要問題在政府體制上是政治,產業上是管理。
你要說,換了屁股就換腦袋也可以,我的看法是,你要擔憂的事情變多了,當然會換想法。
以技術上來說,我碰過的狀況是,技術本身的穩定性是一回事,會不會造成整體的損失才是重點。假設發生狀況的機率是1%,主管的角度會分成兩個方向,一種是算帳本,1%造成的損失期望值多大,所以該不該推這個。就理論上如果會賺錢、能源產出是正的,看起來就可以推不是?
第二種方向,涉及到人事角力,因為改變不見得一定是好的,假設既有的辦法運轉良好,也沒出大事,因應風險的準備也很充分。那麼,我們要拿什麼理由,憑著未來可能發生的那一點機率,就要求要開始改革?萬一失敗,主導整個計畫的人,他的未來可是會消失的,能源產業或政策,不是小事,稍有差錯都很大條。
這當然會讓主導者站在非常保守的心態去處理。
另一常見的問題,是政府法規跟不上,前幾年我就有切身之痛。總之,法規訂定的當年,台灣可能沒有此產業,或是規模很小。所以要找專家,找不到業界人,只有學界做過相關理論的。看法規,搞不好還有找都沒找過,反正當年也沒人在乎,公務員就照流程跑完。送立院,幾十年前也沒人懂,就這樣過了。
換到今天,產業狀況改變,想推的人被禁止這個禁止那個搞死,他當然痛罵政府顢頇。但你說這是現在公務員的錯?當年主導者可能早退休,甚至都掛了,新上任的根本不知道發生何事,只能照章處理。
這就涉及到另一個,立法委員的專業夠不夠,大致上我遇到跟聽到的情況,真的想幫忙的很認真,也想釐清問題,但常常無法修法成功。因為多數情況是立委要忙的事情太多,無暇全程顧及,只能仰賴助理去協調相關部會,然後這回到另一個立委身上,修法又不是一個點頭就可以推。
這講講好像又回到自治問題,立委數量太少,中階層的議員選舉不見,其實都在壓縮政治的協調能量。
嘛,這就不管。立院不是只搞定一個立委就好,要提出案子到大會通過可長了。能源產業的相關專業意見,總算找到有研究的學者,國內既有的產業加入,總可以搞定了吧?
沒有,現在遇到兩大困境。第一個就是政治對抗,尤其當蔡英文提出新一代的能源政策,藍營就得反對,而且是明著要對幹。這其實很妙,台電已經不反了,相關專業的專家,跟著時代前進,以及其他國家實驗性的結果,也都在修正。但泛藍陣營因為政治理由,只能反對。
這種為反對而反對,很像90年代以前國民黨罵在野黨的態度,只不過現在的情況完全相反,變成國民黨對抗自己創造的官僚組織,然後對抗不了就說人家是綠的。被抹的當事人恐怕還一頭霧水,真的被告或是威脅的,氣到投奔綠營的例子不少見。
為反而反的後遺症,就是泛藍只能找很外行的去充內行,沒做過相關產業的去罵產業。然後這些找來的磚家,反過來影響了民意代表,讓立委跟助理群相信這些磚家是專家。
這些磚家最會幹的事情,就是把技術問題弄成政治問題,10年前行不通的技術現在可以了,就製造輿論說挺現在技術的專家都是綠營打手,然後那些停在過去的磚家就可以變成藍營的技術大師。結果當然是磚家專家分不清,一般人被所為的立場反覆騙得團團轉,還真以為技術跟環境千年不變。
另一個困境,是能源開發牴觸到台灣許多環保分子,三接那個還算鬧大了得到支持,其他的案例數都數不完。大多數的抗爭,反對開發光電、綠電、X電,都結合了在地民意想要爭取補貼的意見。
最常聽到的例子是下不了台,高舉環保大旗的,舉到後面開會看資料,心裡也曉得這些產業沒有問題,而且長期來講還算是幫助了台灣乾淨能源進展。但鼓吹了當地民眾抗爭久了,餅越畫越大,當初說的不抵抗就是台灣沉淪,現在能退嗎?結果就是打死不退,一路抵抗到自己都得要相信謊言。
這其中,政治價值對抗反而是配角,比較像是因為你提了所以我就得反對,問題是全盤反對還是部分反對,我方有沒可以插手的餘地,有無利益可爭?政治的極端對抗,造成的是利益區劃的淨化,變成我方已經無對方可插旗空間,對方的地盤我方也沒插手餘地。利益變成零和,然後倒楣的就是產業。
主要的對抗,多半是從極端的意識形態出發,至少我看到的多半是主張環保的指控其他人不環保。但你說不環保,指的是哪種?從40分進步到60分的改革算不算比較環保?
不算,因為國外已經有100分的,你為何不用?
呃,大哥,就還在實驗性階段,也還沒大規模推行。在台灣,沒有示範廠,就想要一次推到底,公務員根本不敢,尤其違法的也不敢。結果就變成,當產業要去推動修法,常常轉到媒體上變成利益團體勾結立委圖利財團,然後舉著道德大旗的得到掌聲。
這其實很妙,就跟半導體製程已經進化到不知哪裡,我還是只聽到幾奈米的比較好,28奈米到14奈米再到7奈米,只差一點點啊...沒有很難啊...這樣。(倒)
能源相關產業稍微碰了一下,知道實際發展的情況,技術進步到哪,考量的通盤性完不完整,這行的專家其實很清楚。
只能說喔..........上太空的被人罵只會殺豬公,正在殺豬公的宣稱殺豬刀已經屠龍成功。
算了算了,多說浪費時間
現在完全理解,剛上大一就跑去問教授問題的我,為何被罵說先去乖乖讀書幾年再來,教授當時的心情如何。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