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錄案例)護理師,真是無辜啊!?
1. 實務上,有些醫院缺醫師,就是讓護理師,「顧病人」外,還「看病」(診斷),「開藥」(處方),小心違法! (醫師法28條密醫罪!)...
2. 弔詭的是,醫師排了急診值班,卻不在醫院,實務上這代表什麼?
3. 該醫師若是一線,不在醫院,護理師幫忙扛(接口頭醫囑,線上指導...),還舉報護理師為密醫? (李組長眉頭一皺,案情並不單純...)
3. 醫師若是二線? 那,一線是誰?是否是護理師獨立執行醫療業務?在這類醫院要小心,出了事,恐怕就是自己扛!
4. 這類密醫案例,系統上,法官不知醫院組織制度問題,不告不理,但醫院是否有潛在法律責任?詐欺?偽造文書?(搜尋司法案例很多!)
5. 護理師的法律風險,「醫療崩壞」,醫院制度問題,最後,讓護理師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6. 實務上,護理師就是被當作「醫師助理」,但,醫院若說你是「醫助」,就違法!(醫療法58條 醫療機構不得設置臨床助理...)
7. 實質上,有些醫院讓護理師做「專科護理師」或「住院醫師」的工作,「診斷」「處方」,違法,薪水卻不高,也都沒有法律保護! 小心啊!
8. 出庭,就實話實說吧…
否則,若幫醫院說謊,卻是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沒有「易科罰金」,沒有「緩刑」,很衰...
9. 很慘!
「法官認為被告犯行明確,還企圖狡辯,沒有悔意,不宜輕縱,審酌被告品性還算良好,判處8月徒刑。」
10.
NP之執業範圍與法規,要好好注意,
台灣法律會走向《專科護理師法》,還是「醫助合法化」?
有人主張專師「擴權」,but, 未來如果沒有法律保護,後果可能就是會如此悽慘!
護理師朋友,NP.
為了病人,
為了家人,
自己好好保護自己吧!
(其實,
爭點整理,這不是「醫療過失事件」!
恐怕這是「醫護衝突」,「醫院溝通管理」之異常事件!
醫院團隊不懂TCM危機管理:
團隊關懷溝通調解!
化解院內衝突,
結果,
就鬧上法院,鬧上媒體了!)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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