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1999專線 + 消防安檢篇】
縣府自成立1999專線後
服務人民的管道增加了
也替民眾解決大大小小的問題
本意是希望
經過大數據的分析
可以更了解縣民的需求
做為未來的施政方針
不過事實上
服務品質卻是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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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專線淪為"抱怨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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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收件的接聽方
應該要有基本判斷審核能力
分辨到底該不該收案
舉例來說
檢舉案件必須要有明確的人事時地物
有所依據
接下來再由收案人
分案給負責單位處理解決
也能讓民眾的陳情案
得以更快的效率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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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
談到消防安檢的議題
前陣子的台北林森錢櫃大火
造成6死的悲劇
正是因為"五大消防安全設備"都被關閉
進而釀下大禍
雖然竹北市沒有KTV
不過 商辦大樓跟集合住宅倒是不少
消防局的安檢有沒有落實
就相當重要了
禹佑這次也特別提出來
要有關單位正視
-
依據消防法
可分為甲類跟甲類以外的場所
管理人應該要主動委託專業人士檢修並申報
像是商辦大樓
歸為乙類場所
每年就得要申報一次
消防局也會每2年排定檢查
確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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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專線檢討
#消防安檢要落實
#新竹縣議員林禹佑
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業務部門報告我針對台北市林森錢櫃大火案,台南市的反思及預防方案質詢消防局。 林森錢櫃大火案,從檢討報告中可以得知,造成本次嚴重傷亡的主因在於,#業者擅自關閉五大消防系統設備及 #施工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在事件發生後,各縣市都展開大動作的稽查,台南市長黃偉哲也率領各機關聯合稽查台南市錢櫃KTV。 ...
台北林森錢櫃大火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消防局業務質詢:設置受信總機預防動態違規,提昇安檢效率定期聯合稽查。】
台北林森錢櫃大火案發生後,縣長立刻要求消防局與工商處聯合稽查縣內一百六十家左右的密閉式娛樂場所,並發現違規事項,明顯為檢查完後的動態違規。
我在業務質詢時建議局長,應建立受信總機預防動態違規,平常應該要開著的警示系統若業者主動關閉則消防局會立刻收到通知,一般的保全系統都有類似的功能,這在技術上並不難。而這系統可以是消防局主動做的,不是要求業者安裝,希望消防局好好研議。
再來,目前的稽查是業者委託消防設備師/士,檢查後消防局備查,若有違規項目則進行複查,但我們的複查率有時甚至超過100%,代表複查效率應進行提昇,且安全門、消防通道等若有問題,屬工商處管轄,但這都是互相連動的消防相關安全設備,我建議未來消防局跟工商處應建立跨局處的平台,除了在稽查上能互通有無,也能提昇安檢效率。
在發生悲劇後,我們有責任好好檢討現行制度,並極力預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苗栗縣這樣的娛樂場所較少,其實檢查的能量目前還算充足,也希望業者不要存有僥倖心態,別再發生這樣的憾事。
台北林森錢櫃大火 在 理財hen好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周末 錢櫃的一場大火中,
喪命人數 竟直逼因肺炎而病逝的人數,
不知要用多少人命才能
喚起業者對公營場所 緊急安全的重視....😢
台北林森錢櫃大火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天業務部門報告我針對台北市林森錢櫃大火案,台南市的反思及預防方案質詢消防局。
林森錢櫃大火案,從檢討報告中可以得知,造成本次嚴重傷亡的主因在於,#業者擅自關閉五大消防系統設備及 #施工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在事件發生後,各縣市都展開大動作的稽查,台南市長黃偉哲也率領各機關聯合稽查台南市錢櫃KTV。
首先,我必須要說這樣的聯合稽查是否有效,我抱持高度懷疑,本次業者擅自關閉消防系統設備的行為係屬 #動態違規,也就是你來查我就打開、你走了我就關掉,此類違規難以藉由聯合稽查的方式加以發現改善,消防局也指出,此場所過去已經有6次稽查,結果檢查合格。如果我們不從制度面加以檢討改善,單純想要用重複稽查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很有可能既無法達成目的又虛耗了消防基層夥伴的戰力,這不是我們所希望的。
#提案要求台南市政府設置「#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要求相關營業場所設置「 119 火災通報裝置」。
針對業者擅自關閉消防系統設備的問題,我希望消防局可以研擬設置「#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將這些業者的受信總機統一連線到局本部,倘若有業者的裝置出現問題或擅自關閉都能在第一時間發現並加以查核。局長指出目前已經有與幾大業者協調,拉線到消防局做控管,但我希望這些東西不能夠只是頭痛醫頭,哪些業者發生事故就要求納管,而是要從制度面建立,檢討哪些場所確實是有動態違規的高度風險,從法規面修正相關規範。我也了解火災受信總機會有許多誤報的訊號,希望後續消防局可以研擬妥善機制,兼顧消防局可負擔量能及火災預防有效性。
此外,針對高危險、密閉、群聚之營業場所,我認為消防局應要求裝設「 119 火災通報裝置」,目前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2-1條,中央已要求條文中所列之機關裝設上開裝置,在119 火災通報裝置設置指導綱領第三點也明確指出宜優先指導裝設之場所,「 119 火災通報裝置」可加快火災發生到通報消防局的時間,大家都知道火災搶救分秒必爭,我們的努力或許就能減少下一個遺憾發生。
上述所提到的「火災受信總機遠端連線系統」、「 119 火災通報裝置」,我希望消防局可以透過研擬修正「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將相關規範納入,根本的將制度建立起來,也讓民眾可以得知市府的努力,不要總是用私底下協調、與業者私下溝通發文的方式。
#消防局與工務局應建立良好溝通管道
針對施工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問題,據了解在本次事件中,係因電梯井施工造成垂直防火區劃失效,火災發生時濃煙向上竄升,進而導致嚴重傷亡。正常在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時,倘若達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需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我認為消防局應與工務局建立通暢之橫向溝通管道,避免台北市的狀況再度發生。局長指出目前溝通都還算順暢,接獲通報後也會派員前往查看是否有須要注意的地方,我希望市府繼續努力。
每一次的火災,都意味著一個個不可逆的財產、健康甚至是生命損失,事件發生後我們可以做的,不能夠僅僅是究責,更多的必須是深切檢討事件的成因及往後預防其再度發生的方法。雖然我寧願這些事件從未發生,大家一切安好,但站在當下我只能夠更努力的從已經發生的悲劇中盡力吸取經驗,感謝在火災當下衝入火場救援的消防夥伴們,謝謝,我們一起加油。
台北林森錢櫃大火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苗博雅 #台北市 #質詢
新聞熱潮過後,關心林森錢櫃大火案的人比較少了。但我們還是堅持為市民追蹤後續。
根據政風處的調查報告,林森錢櫃大火,建管處有「實際執行情形與SOP有落差」、「輪值指揮官未到場時未指派適當層級人員擔任」等兩項缺失。
此外,我也認為,建管處掌握全台北市建物變更資訊,卻沒有和其他單位分享資訊,造成管制漏洞,需要改善。
從過往案例來看,對業者而言,如果能繼續開門營業,罰款根本不痛不癢。斷水斷電才是真正能讓業者改正違法的手段。
但現行的裁罰基準表,都是循序漸進從一次罰款、二次罰款,要連續被查緝多次違規,才會走到斷水斷電。對於「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違規項目,沒有恰當的工具可以即時介入。
這次質詢,我提出兩項具體訴求,要求建管處改善。
1⃣️ 建管處應和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場所之主管機關分享資訊,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消防主管機關得知建築管理資訊。
2⃣️ 建管處應通盤檢討《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建築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附表,針對「危及公共安全」的違規使用,儘速停止供水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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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 #質詢 #台北市 #律師倫理 #利益衝突
依照《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即使只是進行未收費的法律諮詢,律師也必須盡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並且坦承告知法律意見。
根據台北市政府的說法,林森錢櫃大火是否有可能有國賠責任,目前還在釐清。因此,對於林森錢櫃的被害人而言,台北市政府也是潛在的求償對象。
然而,台北市政府委託一群律師,提供林森錢櫃的受害者及家屬法律諮詢服務。這可能有律師倫理和利益衝突的問題。
(前情提要:https://youtu.be/y16Umupu2-Q )
這些律師一方面受到台北市政府的委託,必須忠實執行律師義務,維護台北市政府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對受害者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也必須坦承告知法律意見。
有句話說「免費的最貴」,意思就是,專業有價的服務若免費提供,背後可能需要付出無形的代價。
若被害者家屬請這些律師協助評估「台北市政府是否有國賠責任?」,就會讓這些義務律師們陷入兩難:回答可能有,將違背自己對台北市政府的義務;回答沒有,將違背自己對被害者的義務。
我在民政委員會,藉著法務局工作報告的機會,要求法務局回去仔細研議,提出完整辦法,告訴人民:到底如何解決利益衝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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