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瑋的立法院觀察日記
【釋字785號背後,被犧牲掉的公務人員權益】
🔥你不可不知道的徐國堯🔥
這兩星期,邱顯智、賴香伶、周春米、蔡易餘等各黨委員,不約而同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了關於公務人員的勞動權益問題,包括超勤津貼的上限被鎖死在1萬7千元、補休無法換成加班費或是遞延、商調遭拒能否打行政訴訟等等問題,而這些問題,都指向去年一則影響公務人員權益甚大的大法官解釋:釋字785號。
釋字785號是一則具革命性的大法官解釋,公務人員與服務機關間發生公法上的爭議,認為權益遭到侵害,終於可以打行政訴訟,而不必老是循著保訓會「申訴、再申訴」的制度;此外,三年內應該針對輪班性質的公務機關人力,制定關於工時跟休息時間的框架性規範。
而這則革命性的大法官解釋,是前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犧牲了自己的公職所換來的。
2014年9月9日,他收到高雄市長陳菊簽下的免職令,離開消防工作。
高雄市消防局在兩個月內,一口氣對他記下2支大過、6支小過跟6支申誡,相當於42支申誡。徐國堯即使尋求保訓會的「申訴、再申訴」管道撤銷處分,最後還是剩下20支申誡,達到公務人員的免職標準(18支申誡)。
保訓會撤了12支申誡,高雄市消防局就立刻翻出陳年舊帳,再補上12支申誡,就是要補好、補滿,讓你無法翻身。
他難道是做了什麼罪大惡極的事情?
在長官眼裡,一切都要從2012年8月31日開始說起,徐國堯在高雄辦了台灣第一場以消防員為主體、爭取權益的遊行,揭露消防人力不足、工時過長的問題。
遊行過後,2013年,消防員成立了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從此之後,徐國堯就過著被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惡意刁難的日子。
消防員肩負著消防打火、緊急救護的工作,早期甚至連救貓救狗撿鑰匙捕蜂捉蛇,所有機關不想做的民眾服務通通都由他們來承擔,承接弱勢民眾需求的第一哩路。
然而勤務大增、工時超長、設備老舊、消防衣不足卻是家常便飯,面對超高的殉職率以及不合理的工時(每月360-480小時不等),徐國堯挺身而出,卻被率先殺頭。
他被免職後,仍持續推動消防制度改革,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最終迎來釋字785號。然而這位吹哨者堅持衝撞體制的下場,卻是被消防局打壓至今無法復職。
現任高雄市長陳其邁,在2018、2020年都有承諾要處理徐國堯案,召開行政調查會,但何時市長要履行承諾?大家都在等待。
這幾年來,在保守的公務體系上,犧牲自己從而開啟革新之路的,不只有徐國堯一個人,在警界則有長髮男警葉繼元,在台鐵局則有春節依法休假,卻被懲處的201人,共計143支大過,史上最大規模的公務人員懲處案。
早期公務人員考績被打丙等,只能循著申訴、再申訴的程序,接著才開放復審進而打行政訴訟,時至今日,小至申誡、大到免職、指名商調、曠職等等,終於都有了行政訴訟的機會。
讓我們記得這些犧牲自身公務職涯的先行者們。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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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原本的新聞,我其實蠻欣賞這位職場媽媽利用時間的方法,我猜她是利用每天上下班通勤的時間擠乳,如果媽媽在職場擠乳不方便,利用通勤交通工具中的哺集乳室,也是很合理的安排。
所以重點是:
1. 持通勤票是否可以坐自強號?如果不行,應該照規定補票或改坐其他列車;如果可以,我看不出媽媽不能利用自強號哺乳室的原因。
2. 媽媽是否霸占或獨占哺集乳室?如果有需要的媽媽或寶寶要用,媽媽仍不願共享空間的話,的確有違公共哺集乳室保留母嬰所需私密空間的原意,可能是值得討論的議題;若媽媽並非獨占或霸佔,當其他母嬰有需求時也一同共享,我也看不出媽媽不能使用自強號哺乳室的原因。
3. 媽媽是否利用哺集乳室休息但並非哺集乳?這的確是比較難判斷的部分,如果列車長真的懷疑,要求看一下擠出的母乳似乎也不為過,但是若能用支持的態度詢問,相信媽媽也不會感覺那麼不好,例如:「媽媽都利用坐車時擠奶喔?很辛苦耶!寶寶多大啦?我可以看一下妳怎麼保存嗎?」當然若發現媽媽不是在擠奶,請媽媽離開哺集乳室,將空間留給確實使用的母嬰也是很合理的。
4. 媽媽是否需要利用通勤時間擠乳?這就完全是個人生活安排與時間分配的選擇了,但是若媽媽每天原本就要花很多時間通勤,媽媽願意用這些時間擠乳給孩子喝,讓孩子更健康,周圍的人應該是要支持而不是打壓吧?也許有人擔心自強號的哺集乳室會因此客滿,那表示這些媽媽們願意生產也願意餵母乳,政府不是應該更努力地為這些媽媽爭取空間嗎?列車長們若覺得工作量增加,是否該與長官們討論工作內容與分配,質疑或催促哺集乳媽媽真的妥當?
這就是為什麼哺乳教育不能只針對爸爸媽媽與醫護人員,因為唯有在不同層級(醫療單位、社區、家庭、職場、公共場所、政府單位⋯⋯)都理解哺乳的重要性以及以實際行動支持哺乳媽媽,媽媽才有可能落實健康政策「純母乳哺餵六個月,開始添加副食品,並持續哺乳到兩歲或兩歲以上。」
台灣的公開哺乳政策以及哺集乳室其實已經很進步,我常聽到外國媽媽說台灣有很多哺乳室,很漂亮等等⋯⋯然而整體社會對哺乳母嬰的支持仍有許多進步空間,希望大家從支持身邊的哺乳母嬰做起,不論是在職場、社區、家庭或醫療環境下,聽聽她們的需求,鼓勵她們的堅持,範圍內為她們做些調整或配合,說不定就因此成就了一個哺乳家庭!社會上多了一個健康的母乳寶寶!大家一起努力!
歡迎大家分享一下你/妳的想法或經驗喔!
大家討論好熱烈啊!
後記1. 看來台鐵有管理上的困擾,所以訂立一些規定,但為了遵守規定反而沒顧到眼前媽媽的需求,是衝突的主因
我建議台鐵可以參考一般醫療院所的哺集乳室,做個哺集乳室使用登記表,請使用的媽媽登記日期、姓名、使用時間、使用目的(換尿布、哺乳、擠乳⋯)、意見等等
使用的媽媽請她使用時登記,如果有人抗議可以拿登記表給他們看,表示你們有在管理
後記 2. 哺乳媽媽真的需要這麼多支持嗎?是的,需要非常多,才能讓哺乳媽媽在職場、生活、育兒等種種忙碌事情中,願意花時間精力持續哺乳擠乳,培養一個更健康的孩子。
後記 3. 申訴管道很重要,對事不對人的陳述事實,讓當事人雙方有溝通的機會,讓主管機關有改進的空間,可能比網路上投訴來的實際。
後記 4. 想對列車長說的話:
如果列車長為了其他母嬰的需求請媽媽讓出或共享空間,而媽媽拒絕,我絕對舉雙手支持列車長將這麼自私的行為po上網受大家公評
如果列車長是為了貼在牆上的規定而嚴格監督媽媽只能使用三十分鐘,之後將哺乳室鎖上,並無其他母嬰需要使用,我真的很想告訴他:「擠乳其實很受到心情與體力的影響,如果當下媽媽需要多一些時間,可否在無人需要的情形下通融一些,讓媽媽安心的擠完這次奶?」
支持列車上的哺乳媽媽,成就一個哺乳家庭,說不定反而贏得一個「台鐵列車長們一同支持辛苦通勤的職場哺乳媽媽」的美名啊!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7498/280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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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申訴管道不流暢。我8/4寫信過去申訴為何要忠實顧客等三個月才能拿到兩萬點數換的光圈霜,明明櫃上就有現貨,還在熱賣中,顧客感受非常不好。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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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點類似的經驗
兩年前從台北搭自強號到高雄 途中在台南某小站發生有人跳軌的人身事故
等了半個多小時現場處理 後來我們在站務人員引導下改搭區間車到高雄
台鐵人員當時大聲對現場的人說可以到站後退自強號跟區間車的價差
價差其實不多 印象中大概幾十塊而已
我們到高雄站後 先跟2樓出票口的人說明剛剛的事情經過 詢問怎麼退價差
他告訴我們到樓下找服務中心退 然後如慣例請我們把票根丟回票箱(我有特別問要留嗎)
我們到樓下服務中心詢問 服務中心告知我們必須到售票口才能處理退款
我們排隊到了售票口 售票人員又告訴我們必須要有票根才能退
我們告訴售票人員票根在出票口要求下已經丟回票箱 售票人員又請我們找服務中心
我們又去找了服務中心 這次告訴我們要自行到樓上的出票口票箱裡面自行找出票根
這個時候我就爆氣了!!! 這是整人節目嗎??
我直接在服務台大聲請值班主管出來 現在到底是怎麼樣 話都是你們台鐵人員在說的
一開始說可以退 然後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踢皮球
會不會我到樓上出票口又說不行拿叫我下來 或是找出票根後又有其他問題不能辦
周圍大概有10幾20個跟我一樣的人也在一邊一起抱怨台鐵 一邊等怎麼處理
然後一個應該是主管的人出來 就直接交代服務檯的人員直接讓我們退價差
只是他交代的同時自己也在一邊murmur 說照規定來說是不能退的...
我退了價差的同時 旁邊的人也開始陸續辦理接受退款
我的感想 不管是我的事件 包含原PO的這次事件 台鐵有幾個問題可以改善
1.人員不熟規定
到底按規定能不能退 一般民眾根本不會知道 如果一開始的事故處理人員說可以
而後我跑了好幾關也沒說不行 如果最後才說NO 肯定會很不爽的
就像去餐廳服務生A說有優惠去找B拿 一路B->C->D->E 最後E說沒有 是前面人通通搞錯
台鐵常遇到的狀況 人身事故應該不算少 怎麼說法和做法可以那麼不統一
更何況是高雄這樣的大站 我遇到的人員也都不是年輕人 感覺都做了一定年資
遇到事情卻都像菜鳥
以原PO為例 看來內部人員對規定和做法就是不熟 出現歧異卻要我們自己處理負擔
2.缺乏服務熱誠
每個人都只顧自己的事情和門前雪 沒有真心想要把顧客的事情處理好
我去問的每個關卡 感覺都只是在踢皮球 叫我找下一關之後就一副不干他的事
我問了一圈完 大家每個關卡都還是一附不甘我的事情 你自己想辦法的態度表情
或許有人說台鐵是運輸業 不是服務業 但是基本的60分要做到吧
連規定流程自己內部都搞不清楚一直在互踢皮球 何況還是拿納稅人錢的公家單位
同樣以原PO為例 列車長也完全沒有心去了解到底是不是他們內部溝通疏失
甚至額外打電話去問出發站的服務人員 只想要趕快叫你補票了事
反正他只想要處理他的業務 顧客遇到的爭議跟他無關也不想管
多年的搭乘經驗 其實年輕一輩絕大部分服務態度和敬業精神都不錯
遇到問題自己不了解不熟的 會想辦法幫顧客處理和找答案 而不是一直推
比較不會有上面我說的問題 只可惜被部分人拖低整體印象和水平
有點年紀的比較多不行... 有種很官僚的感覺
建議原PO 寄局長信箱會比你到彰化站客訴新竹站有用多了...
台鐵客服也真的是只能聽你抱怨 畢竟他們是公家機關運輸業 不是高級服務業
頂多能按照規章回覆你的問題 但是無法跳流程為民眾解決困難爭議
尤其是牽扯到錢 除非你能舉證站務人員說明有誤 否則付出的錢很難拿回
當下對列車長就應該據理力爭 至少逼他打電話去問 會比事後要求正義有用
※ 引述《Calibur (元素)》之銘言:
: 本版首PO且已閱讀過版規,記者勿抄,如有誤犯版規請來信告知或底下留言告知,排版不佳請見諒,謝謝各位
: 各位好,小弟在星期天時去新竹找女朋友,大約19:25時自新竹後站進站準備搭乘自強號回彰化那時女友注意到小弟的票買錯買成早上7:40的票QQ,由於小弟搭火車的習慣是使用電子票證,難得幾次買票就出差錯= =
: 當下小弟有詢問新竹後站的站務人員是否可以換票或需要補票,她告知我這張票因為已超過時間基本上是廢票,頂多讓我當同種車次的站票而已,當下我有再詢問過是否要做其他的動作或程序,不知道是我和女友都聽錯還是她沒說清楚,我們得到的消息是直接到月台搭車就好
: 我回程時所搭的車是19:56的149號車次回彰化,一上車火車出發時剛好遇到列車長查票,我也很自然的拿出我的票準備驗票,這時列車長卻皺著眉頭說這張票因為沒有蓋章所以只能作為廢票,他無法接受只能請我補票.
: 當下的自己非常錯愕,明確告知我是在幾點幾分經由哪個站點的站務人員告知我可以用此方式乘車的自己並沒有逃票的意思,但即使在本班車次搭乘的人不多的情況下,列車長依然不肯向新竹站的站務人員確認堅持要我補票,自己也就認了補了237元.
: 在車上的自己越想越不開心決定打電話投訴站務人員未盡告知之職責,畢竟自己若知道不能使用該票證我在當下就會刷悠遊卡進站還比較省錢;我19:28到2A月台,距離19:56足足近30分鐘可以讓我去蓋章我也沒必要說謊.但在電話投訴過程中卻得知這個投訴會成立只是不知道要多久才會聯絡我處理.
: Hello?我願意花時間等你調查,畢竟現在科技發達要錄音錄影一定都有證據,如果是我跟女友都聽錯我也願意道歉畢竟是自己的問題,只是我在明確告知時間站點與事件的情況下卻得到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聯繫我的答案,心中說沒半點怒氣完全不可能,當下我就冷冷的說:所以現在我還得24小時待命等您不知什麼時候降恩處理事件?接著在某年某月查清後才跟撿到錢似的拿回自己的車票錢?我也不想兇客服人員,因為我知道兇你們沒用,但不是要你們沒用才讓我兇吧?
: 客服人員也就是官腔罐頭式的回應跟道歉說會在我指定的時間點跟我聯絡,只是日期依然不確定......
: 回到彰化站後向彰化區的站務人員投訴關於新竹站務人員、列車長與客服人員的回應,得到的回應結論讓我感覺是"親愛的顧客您好,發生這種事情我很遺憾,但我現在也不能幫你,不然你想怎樣你就說?"我很少對任何服務業或從業人員發脾氣,但我在這次事件裡面感受不到任何積極處理的態度,只收到滿滿的皮球與太極.
: 最後我們的對話如下:
: 我:"所以現在你們台鐵的時間是時間,顧客的時間不是時間?"
: 鐵:"顧客的時間是時間,只是這我也不能幫你,我已經站在這裡聽了"
: 我:"我是不知道今天這件事情遇到的都是職代、約聘還是正式員工,只是這種教育訓練跟我說合格?謝謝指教
: 接著就是怒氣沖沖的騎車回家,今天不是賠不起這兩百多元,只是這種處理問題的效率跟態度真的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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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說明:
: 1. 當時對於客服生氣的點在於我只是需要一個大約時間,比如作業時間大約一星期或兩週等回答,那時候卻都是得到"什麼都不清楚"
: 2. 我本來害怕在編輯文章會造成吃掉推文現象後來發現一直解釋也不好。我在意的點是"明明有按照規定詢問卻被認為疑似逃票"
: 3. 關於換票規定剛剛有好心的kutkin大大有附上乘車換票規定,當日車次都可換沒有超過幾小時的問題?
: 4. 台鐵新竹站的人已在下午約五點時與我聯繫釐清事項說明雙方的認知誤差,預計在這兩週會釐清並解決相關問題
: 5.不管是同意、反對或提供相關條文的大大都萬分感謝,在此學了一課
: 只是我不太清楚何謂“基隆班”,我只知道我後來搭的是149,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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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06.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537997925.A.B7D.html
※ 編輯: alevelman (110.28.106.244), 09/27/2018 05:40:48
※ 編輯: alevelman (110.28.106.244), 09/27/2018 05: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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