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天,附議的人數從一千不到,現在已經超過兩千,堂堂一個護理師公會,怎麼能夠把自己弄得如此不堪?
護理師要的不多,也不過份,不過就是個有事能夠挺自己的單位;不是只出現在收會費時、勤快辦理四格漫畫比賽,或是在藝人穿護士服時重溫護理人員法、在消防法不合理被起訴時發聲明、在同仁防疫壓力大自殺強烈呼籲、在3名防疫病房護理師持刀割傷嚴正譴責暴力,嗯,作文寫的好棒!那然後呢?
2019-04-24《聲援部立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火災護理師遭起訴》「護理師非超人 回歸專業顧病人」記者會新聞稿,已經兩年了,修法了嗎?護理師可以不用保養儀器了嗎?
最後我想問的是,為什麼護理師公會有角色能夠在全聯會的官網上發出「立場聲明」推薦:「1月11日請踴躍投票,請將政黨票投給『民進黨』及『國民黨』,送護理人員進立法院」,
https://www.nurse.org.tw/publicUI/B/B10701.aspx?arg=8D7945D4DA54FF4028
請問,這是誰的立場?是所有護理師都要支持民進黨跟國民黨的意思?如果是支持護理背景立委,民眾黨呢?再回過看看公告圖片排版比例,我覺得有點微妙.....。
能不能請護理界的大老們,把心思真的放在護理師的執業良好環境與工作品質上?
👉立法修改醫護人員應強制加入工會而非公會
https://reurl.cc/NrOGax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特地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內政部是消防署的主管機關),想知道部長對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的護理師被起訴之事的看法,#結果律師出身的部長也對檢察官的偵查結果感到憤怒,對我們的護理之吼感到心有戚戚焉! 去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民眾違反規定私自攜帶「超長波床墊」,結果電器異常短路,引起大火...
回歸專業顧病人 在 護理立委 陳靜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明天就是部北附設護理之家發生大火意外滿一週年的日子。今年4月,當2名護理師被起訴時,我在第一時間就召開記者會、發起黃絲帶運動,並挾帶著15萬人的連署,馬上在黨團協商時提出了《消防法》的附帶決議,並於院會提出了《消防法》第13條的修法提案,#期待可以訂出防火管理人的明確職責,避免責任被無限上綱,#讓護理師回歸專業。
為了加速法案通過,我特別去拜訪內政部長徐國勇,期待內政部也能提出一個版本,#並將其列為優先法案。然而,徐部長說,由於《消防法》牽涉到各部會,政委需先召集各部會開部務會議研商後,將協商結論送至行政院法規會檢視,再送到立法院經程序委員會一讀,最後才會進到委員會審議,#整個過程可能需要耗費3個月,不會比較快。
不過,徐部長雖然不建議由內政部提案並列為優先法案,但他相當關心與支持《消防法》修法,可見修改《消防法》#已在立法與行政部門達到共識,後續我將與法務部繼續商討修法內容,並向內政委員會的召委爭取把《消防法》排入委員會審議!
🔸連署靜敏續任第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https://forms.gle/4P8fhmZpEwXDJdPWA
#消防法
#護理之家大火
#護理師非超人
#回歸專業顧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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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部北附設護理之家發生大火意外滿一週年的日子。今年4月,當2名護理師被起訴時,我在第一時間就召開記者會、發起黃絲帶運動,並挾帶著15萬人的連署,馬上在黨團協商時提出了《消防法》的附帶決議,並於院會提出了《消防法》第13條的修法提案,#期待可以訂出防火管理人的明確職責,避免責任被無限上綱,#讓護理師回歸專業。
為了加速法案通過,我特別去拜訪內政部長徐國勇,期待內政部也能提出一個版本,#並將其列為優先法案。然而,徐部長說,由於《消防法》牽涉到各部會,政委需先召集各部會開部務會議研商後,將協商結論送至行政院法規會檢視,再送到立法院經程序委員會一讀,最後才會進到委員會審議,#整個過程可能需要耗費3個月,不會比較快。
不過,徐部長雖然不建議由內政部提案並列為優先法案,但他相當關心與支持《消防法》修法,可見修改《消防法》#已在立法與行政部門達到共識,後續我將與法務部繼續商討修法內容,並向內政委員會的召委爭取把《消防法》排入委員會審議!
🔸連署靜敏續任第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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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
#護理之家大火
#護理師非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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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專業顧病人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天特地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內政部是消防署的主管機關),想知道部長對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的護理師被起訴之事的看法,#結果律師出身的部長也對檢察官的偵查結果感到憤怒,對我們的護理之吼感到心有戚戚焉!
去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民眾違反規定私自攜帶「超長波床墊」,結果電器異常短路,引起大火,造成15人死亡。檢察官在今年4月22日認定,私自攜帶電器者、床墊製造廠商、管理層級的院長,以及當天值班的護理師和照服員,#通通無罪‼僅有被任命擔任「防火管理者」的護理長和「火源責任者」的護理師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和業務過失致傷罪起訴。
💥大家心裡不覺得毛毛的嗎? 為什麼只有基層護理師遭到起訴?護理師又為什麼要承擔防火管理的刑事責任?
很明顯的,衛福部照護司根據消防法第13條還有施行細則第14條所編寫的「一般護理之家防火安全管理指引2.0」,以及護理之家根據該管理指引所編寫的「消防防護計畫書」都有問題🧐🧐
照護司要求護理之家設專人管理機構內部的電氣安全,並禁止家屬攜帶高耗能的電器到機構內使用,但是像吹風機、電熱水壺、電磁爐、快煮鍋等高耗能的民生電器,護理師真的有管理權限可以強制檢查並沒收嗎?那些物品都屬於私人財產耶!如果哪天屬於非高耗能電器、#無法禁止攜帶的手機爆炸了,難道也算在護理師的頭上嗎❓又要無辜的護理師去包坐牢❓
💥💥我已請內政部偕同衛福部,#共同研議修訂消防法第13條及施行細則第14條,並參考國外的做法,#檢討護理人員擔任消防防護計畫中防火管理人的權責合理性,並於兩週內提出報告。(在此謝謝Leven in Nederland 台灣護理師的荷蘭生活記實提供的資訊)
請大家繼續轉發【護理師非超人,回歸專業顧病人】網址,#你們的支持連署都是我將來質詢行政部門時強而有力的後盾,讓我們一起為被起訴護理師及護理專業發展努力!!
👉連署網址:https://reurl.cc/7E80D
👉質詢影片網址:https://s.yam.com/9aU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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