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本會期委員會的首次質詢,💁♂️文瑞即針對內政部上周通過「#土地法第219之1條」的修正草案提出質詢。
該草案👉主要是配合大法官釋字第763號解釋,增訂政府應主動每年通知及公告被徵收土地的使用情形,並規範合理請求收回土地的時效,以達到保障土地被徵收後該原所有權人的權益。
然而,剛出爐的草案卻疏漏「土地徵收條例」的相關規範。雖其立意良善,但容易導致民眾的所有地被徵收後,法規適用上的困擾,於是文瑞要求內政部,務必通盤調整相關措施,且要在人民的財產權保障及行政量能之間,作出完美的平衡,才能獲得雙贏。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前鎮區凱得街西側8米巷開闢工程為了省1分鐘車程而要花費4600萬,我在總質詢時再度追問該工程的適法性,並針對使用平均地權基金之相關建設,要求高雄市長韓國瑜訂立一套審核標準。 該工程總經費4607萬元,其中包含土地費4350萬元、地上物補償費20萬元、施工費208萬元、設計監造費22萬元、工管費7萬...
土地徵收條例3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回想2016年時蔡英文說過這段話:「年輕人不要怕跟政府機關打交道,不用太溫良恭儉讓,我相信未來政府也會有這樣的雅量。如果第一次聽不見,大聲一點。第二次再聽不見,你可以更大聲一點。第三次再聽不見,#你可以拍桌子。」這些話如今聽起來都變成笑話,而年輕族群的陳謙這麼說:「我站在這裏是想告訴 #民進黨,你們變了,但我沒變,我會持續站在這裏跟弱勢人民、公平正義站在一起,我們不會放棄。」>
民調顯示蔡英文政府的 #年輕族群流失,這可說是民進黨執政五年多來累積的「成果」。其中在一些重要政策的「選前承諾、選後欺騙」,是失去年輕人信任的原因之一。真的想挽回頹勢的話,就把選前說過的那些 #捍衛人權、#公平正義 的話盤點一下,並且一一做到就好。
8月25日,在3百多警力壓境下強拆南鐵黃春香家的五天後,#黃春香家 關注組、以及20多個 #社運團體 來到民進黨部前,一眼望去都是年輕的臉孔。他們之中的許多人在2016年、2020年把票投給蔡英文,而當天他們在現場對著民進黨部喊的口號是:「#官官相護、#民主退步、#打壓社運、#背棄民主」。
#南鐵 比 #大埔,年輕人向蔡英文、蘇貞昌立牌丟鞋
抗議最後他們做了一件在2013年苗栗大埔事件中,對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做過的事,那就是脫下鞋子,奮力砸向蔡英文、蘇貞昌穿著警察制服的立牌。是的,只能砸立牌,因為今天民進黨在抗爭現場的警力佈署可不比當年,想要靠近他們一步已絕無可能。
今日的年輕人拿大埔比南鐵,恐怕是民進黨最難堪的事,蔡英文在強拆大埔後曾經這麼說:「政府冷酷又無情,我們都應該記住這一天,這是悲劇,更是教訓,這是民主社會最遺憾的事情」。
為了避免再發生 #強拆事件,大埔事件後民進黨承諾要修《土地徵收條例》,幾個修法重點包括廢除區段徵收、以及類似黃春香案例的半拆房屋居住權保障。但民進黨執政後這個修法承諾再也沒有提起。因為執政後的民進黨才發現,原來這個條例這麼好用。
#民進黨在野時承諾過 的不只修正《#土地徵收條例》,還有廢止《#集會遊行法》等被視為 #警察治國 的法令。民進黨也同樣在執政後發現,這些法拿來對付抗爭者實在太好用了。
如何好用?就在民眾發言時警察不斷用麥克風告誡:「你們沒有經過合法申請集會、演講,不要再亂講話了。」或是:「注意你的言詞,不要煽動群眾。」還不斷插話要發言者保持理性。
而這些都是基於 #集遊法 的規定,例如第八條: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還有30條:以文字、圖畫、演說侮辱、誹謗公署、公務員,還可以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而民進黨不但背棄承諾,而且還變本加厲,警察的手段不斷翻新。舉幾個在強拆南鐵黃家現場的控訴。黃春香家關注組成員林承彥說,在強拆的3個小時內警察用粗暴的方法將聲援者拖離屋內。
隔天他們回到現場,只是要舉行一個純屬聊天性質的和平集會,但警察卻在晚上10點時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將他們驅離,而且把他們全部上「束帶」拖到一旁,將近3個小時後才放開。
警察的濫權還包括對付記者。《報導者》記者、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監事林雨佑,在三次強拆南鐡黃家時全程在場採訪,他的感受是:「#民進黨對新聞自由的干涉力道愈來愈大」。
第一次警察不依約定提前封鎖馬路,讓記者無法進入現場。第二次他在四樓,即使告知警察是記者,也出示記者證,並表示只是記錄,不會妨礙警察工作,但還是被強行拖走。抬他的過程中警察還說:不要裝了拉,你們都是來抗議的。他對此提出嚴正抗議。
第三次更嚴重,即使表明是記者,還是被拉走上警備車後丟包。黃家位於開元路橋下方,橋上是公共空間,他要上橋拍攝時卻被阻撓,警察還要求他删除相機裏的照片。他要求警方對此要有所說明。
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秘書長陳謙說:「我曾經期待過蔡英文總統、民進黨執政可以為台灣帶來全新的國家,但勞工依舊被資本家剝削,土地依然被怪手拆除,這是我們要的民主國家嗎?」
土地徵收條例3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過去那些高喊今天拆XX明天拆你家的覺青們勒?#民進黨 取得執政權後,領導人一面高舉保障動物權大纛,另一面卻不斷 #迫害基本人權。倘連口口聲聲尊重的 #人權 都能任意踐踏,很難讓人不懷疑,蔡是否真心關心動物?還是僅為討好愛動物的人士的 #政治盤算?>
8月查獲上百隻走私未檢疫的品種貓,不久即依法銷毀,引發輿論譁然,蔡英文總統第一時間在臉書上表達遺憾。惟幾乎同時也發生的南鐵東移第三次強拆案,反迫遷抗議人士遭警方濫權打壓,高喊「人權立國」的蔡總統,卻對國內人權淪喪視若無睹。
2013年 #苗栗縣 政府拆除 #大埔民宅,蔡英文等強力譴責,聲稱「讓人民安居樂業是最重要也最基本的工作」,隔年民進黨現任高層主張區段徵收是惡法,提案修改《土地徵收條例》,要求廢除區段徵收。且多次批評《集會遊行法》(以下簡稱《集遊法》)有違民主、人民主權,侵害憲法有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權利,要求全面修法。
蔡英文2015年曾表示「我的政府,2016年民進黨政府是有史以來最會溝通的政府。」2016年就任前並強調「我相信未來政府也會有這樣的雅量,不要怕跟政府打交道,如果第一次聽不見,大聲一點;如果第二次再聽不見,你可以更大聲一點;第三次再聽不見的時候,你可以拍桌子。」
民進黨掌權後,過去的理想都成了過往雲煙,利用 #國家機器 遂行 #威權 作為。尤以南鐵東移最為經典,#南鐵地下化工程 必要性備受質疑,惟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仍執意為之,學者徐世榮直指,市府就是著眼龐大的土地開發利益。
最後一戶迫遷戶黃春香家竟遭三度強拆,涉及的人權爭議遠比大埔案爭議更多,第三次竟以「衝擊都市景觀」為由,要求強拆黃家的樓梯,不僅違反保留樓梯的承諾,亦將使其尚存的未徵收空間無法使用,#台南市府 8月20日出動數百名警力,先將記者以安全名義架離現場,再將數十名聲援的學生與社運人士上束帶,並以民進黨過去宣稱的惡法-《#集遊法》,強制解散和平的集會與函送抗爭者。
執政黨公然背棄在野時的理念,多次阻擋提升人權的修法;南鐵案明顯違反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之「適足居住權」;並剝奪反對者的 #言論自由,限制其 #集會遊行權;強制帶離記者戕害 #新聞自由;事後還主動 #帶風向,#抹黑反迫遷與抗爭者。
【專家之眼】總統只關心貓的死活 卻對人權置若罔聞
https://udn.com/news/story/121823/5705978
土地徵收條例3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前鎮區凱得街西側8米巷開闢工程為了省1分鐘車程而要花費4600萬,我在總質詢時再度追問該工程的適法性,並針對使用平均地權基金之相關建設,要求高雄市長韓國瑜訂立一套審核標準。
該工程總經費4607萬元,其中包含土地費4350萬元、地上物補償費20萬元、施工費208萬元、設計監造費22萬元、工管費7萬元。開路大家都想開,但是「錢歹賺」,高雄市的財政也稱不上寬裕,必須要有效益評估,本案土地費就破四千萬,《土地徵收條例》第3-2條指出:「需用土地人興辦事業徵收土地時,應依下列因素評估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並為綜合評估分析。」市府是否有確實針對公益性與必要性進行評估?
此外,本案並沒有編列在年度預算內,而是以墊付案處理,根據墊付款支用條件相關函釋指出,墊付款支用應用於配合緊急國防需求、配合國家經濟遭受重大變故、配合災害緊急工程或救濟、配合上級政府補助款等等的狀況,但本案明明由高雄市政府全額自付,卻沒編列在年度預算,不免讓人聯想是否在迴避監督。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84條寫道:「…前項抵費地處理所得價款,除抵付重劃負擔總費用外,剩餘留供重劃區內增加建設、管理、維護之費用及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不足由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貼補之。」工務局雖然解釋,本案位於籬仔內重劃區的「邊界」,因使用平均地權基金而沒有編列在年度預算內,但進一步追問:「邊界到底是算在重劃區內還區外?」試圖進一步釐清本案適法性,工務局吳明昌表示是「毗鄰」,我指出毗鄰是在區外,並不應該適用此法。
錢歹賺,市政府未來應該有很多比這條巷道開發更重要的工程才對,建設花費必須要有優先次序,不能隨意使用,籲請市長同意,未來動用平均地權基金進行相關建設前,必須要訂立一套審核標準,就公益性、必要性、成本效益等層面進行優先序位評估,而後方可動支。市長韓國瑜回應承諾,會對本案進行重新審視,再向議員報告,使用方式也會建立審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