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
花蓮反亞泥還我土地記者會 2015/10/20
長期投身花蓮太魯閣族原住民反亞泥(亞洲水泥花蓮廠)還我土地運動超過十年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許秀雯律師(目前是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提名之2016年立委不分區候選人),自9/27日起率團隊從台北出發進行「同治國家,彩虹環島」全國巡迴行動(同治國家意指人民無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族群與階級,均是平等的公民,並應有權一同治理國家)。許律師於10/20上午協同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花蓮環保聯盟及在地原住民於秀林鄉公所前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秀林鄉公所莫再重蹈過去數十年來因循怠惰的覆轍,應儘速處理目前待審議的多起原住民保留地耕作權繼承人所提出的「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聲請案,而秀林鄉公所就此等原住民土地聲請案之審查,除應積極善盡行政調查之責,並應儘速依聲請准許原住民依法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政府並有義務落實轉型正義,改革不當的礦業與土地利用政策,積極維護原住民與環境權利。
許秀雯律師指出太魯閣族還我土地運動已經超過20年了,但長期抗爭奮鬥至今也僅兩位太魯閣族人拿回自己的土地,雖然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第21條規定在原住民土地進行開採礦石等開發利用行為需要經過當地原住民族的同意,但這個規定迄今都沒有真正落實,包括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挖礦根本沒有得到當地太魯閣族部落的同意!原基法規定原住民族土地包括了原住民保留地與傳統領域兩種類型,但行政院竟然認定目前原住民傳統領域既尚未依法劃定公告,因此在傳統領域的開發都不需要原住民族的同意,顯示政府仍然不重視原住民族權利,亦欠缺實踐轉型正義的決心,這些問題迫切需要更多關心環境生態與弱勢權益的政治代理人進入國會,發揮關鍵性的力量,扭轉主流政黨短視近利、偏袒財團的狀況,人民才可能擁有好山、好水、公平與永續的經濟與未來。
長期投身環保運動的花蓮環保聯盟會長鍾寶珠發言表示,與許秀雯律師相識合作十餘年,許律師義務協助反亞泥地主進行長達十餘年的行政爭訟程序,堅持環境正義、土地正義,因為她與所有夥伴鍥而不捨的努力,我們才能看到徐阿金、楊金香兩位太魯閣族地主終於在2014/12/10取得所有權,拿回屬於祖先的土地。鍾寶珠強調礦業法第四十七條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不接受行政調處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但礦業權者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申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先行使用其土地。這個法條的意思就是:我看上你家地裡有豐富的礦,礦業者可以不管你是否同意就把錢提存法院,地先用了再說,這是一個需要修法的惡法,卻從民國三十九年到現在都沒有修過,非常需要了解問題、關心環境的立委協助。鍾寶珠認為若許秀雯律師能順利進到國會,絕對會是一個秉持環境正義、協助弱勢的好立委。
亞泥案義務律師、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謝孟羽則表示,從2014年12月10日協會與律師團長期協助的兩位第一代耕作權人成功取回所有權之後,其他耕作權人也陸續提出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申請,秀林鄉公所在花蓮縣政府的要求之下,必須善盡其調查義務,因此今天當事人檢附當年的空照圖判釋報告以及四鄰證明人名單,相信足以證明族人確實有自用耕作滿5年的事實,希望鄉公所以及土審會收到補件資料後,能立即展開調查與認定,盡快將認定結果報請花蓮縣政府核定,早日將土地還給太魯閣族人,別讓族人再苦苦等候40年。
秀林鄉公所代理鄉長王國洲出面接下律師團的補件資料與函文,在主持人許秀雯律師的追問下,王代理鄉長承諾會負起行政調查責任,並儘速依法還給族人應有的土地權利。
記者會出席名單:
許秀雯(花蓮反亞泥還我土地義務律師,伴侶盟執行長)
鍾寶珠(花蓮環保聯盟會長)
田春綢(花蓮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會長)
謝孟羽(花蓮反亞泥還我土地義務律師,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
徐阿金、楊金香(2014.12.10取得所有權登記之原住民保留地耕作權人)
原住民土地權利人及在地居民數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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