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捷運建設的新模式—捷運聯開優先,再同步展開捷運線施工
日前4/27我主持高雄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第3次會議,再次盤點檢討本年度推動中或即將推動的捷運聯開案件推動策略,包括:橘線的O4、O13站及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等。其中捷運橘線O4案是捷運局十年磨一劍的高雄聯開首案,擷取其他縣市聯開經驗及優點,因地制宜建立高雄捷運聯開機制後的第1案,去年11月公告甄求投資人後,已於上週4/19日順利截標,已經有廠商正式遞件投標,該案隨即進入實質審標階段。橘線O4案聯開招商案之後續必然以公開、公平、公正甄審模式進行,這讓市府捷運團隊信心大增。
不僅如此,今年度尚待公告的聯開案還有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RK1聯開招商案、橘線O13案聯開招商,捷運局緊鑼密鼓籌備中,RK1案預計最快今年6月~7月間將可望公告招商、O13案預計本年底前或明年(2022)第一季即可公告。
我認為當前的高雄捷運建設,不只是捷運建設主管機關-捷運局的工作;還有賴負責協助捷運局推動捷運沿線TOD發展政策的都市發展局任務,以及地政局丶交通局丶經發局等相關機關的共同協力合作,透過建設大眾運輸廊道快速緊密聯繫北高雄丶南高雄丶及原市區,因應縣市合併後的高雄城鄉特性,以捷運供給引導沿線都市發展丶產業用地擴編以創造就業、提供安家計畫以及就學通勤的便利舒適公衆運輸服務。
我認為捷運局務必靈活善用政策工具(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而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2A階段)預計今年底即將動工,我奉陳其邁市長指示,已組成跨局處專案小組同步展開規劃既有捷運及新設已獲核定捷運沿線聯合開發,得依法先行;當捷運建設通車啟用的同時,聯開基地開發後的使用者即可搭乘捷運前來,讓都會生活的便捷性一次到位。
此外,捷運橘線O13站旁商業區及交通用地土地刻檢討都市計畫,創造捷運開發綜效,變更後基地方整,面積約5,700坪,基地緊鄰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及廣達9公頃的大東濕地公園,交通及生活環境良好,也呼籲外界多多留意及踴躍參與。除了上述三處聯開基地,配合捷運黃線建設,沿線路廊兩側土地亦請捷運局同步檢視聯開可行性,我樂觀看待高雄聯開市場的民間投資金額上看數佰億規模;足以讓政府及民間攜手帶動黃線周邊都市及經濟發展。
#高雄捷運聯開
#高雄TOD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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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在 應曉薇祝您幸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研究室新聞稿
標題:
一、3個月42則鐵證,市政府還是相信金光黨?
二、市政府若任意廢標,第三順位議約者可要求鉅額賠償金。
太極雙星詐標,檢調追查出貪瀆行為,太極雙星何岳儒等相關人士,未來最多只被判五年以下刑期!但市府的損失呢?市民的損失呢?
應曉薇呼籲台北市政府,立即要求台北市法務對太極雙星準備提告並請求賠償!並請相關官員勇於供出內情,避免將來受到貪瀆罪責之牽連,後悔莫及。
一、 近日檢調完成初步調查,太極雙星團隊以不實參標文件詐標市府,市府靜待司法調查結果,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一併對太極雙星提告求償!市府今日再狡辯沒被騙,已淪為台北市民笑話,若還不知道積極向太極雙星求償,等同默認參與舞弊?
應曉薇痛心於之前已多次記者會指出森集團之投資、馬國之投資全是假的,太極雙星詐騙極團就是中壢污水案元凶移師台北,應曉薇亦已完整資料舉證市府,小心兩家在台馬國分公司是各五十萬資本額的紙上公司,現在隨著檢調偵查結果,應曉薇痛斥市府至始至終有人「裝傻」,如果市政府要撇清絕無涉弊,請市長不要只是口頭責怪太極雙星不負責任,只是沒收1.3億押標金,應曉薇要求市府,對太極雙星公司、相關利益人士具體提出民事求償!其理由為市府開發案延宕、市府名譽受損,請市長向太極雙星、相關人士追究責任,以維護市民權益。若市府仍然放縱,不願追究太極雙星責任,市府就是承認舞弊、包庇,並與太極雙星共同為加害人,加害市民!
二、 雙子星案部分已有官員被列犯罪嫌疑人,恐已失去自首機會。應曉薇呼籲財政局長邱大展、前聯開處長林勳杰,立即爭取轉為污點證人!供出所有內情!
應曉薇自從揭開本案弊端以來,直至今日仍持續接獲許多市府公務人員陳情、及提供資訊。市府目前除已有財政局長邱大展、前聯開處長林勳杰被檢察官列為犯罪嫌疑人,應曉薇再此沈重呼籲向邱局長、前林處長公開喊話,如果你們在本案中涉及瀆職、圖利犯行,務必主動向檢調供出內情,尚有機會轉為污點證人,但是若將來水落石出,面對貪瀆刑責,恐怕將面臨最重刑期。
另敬告其他公務人員,若對本開發案想自首或自白,請勿遲疑,立刻與檢調聯絡。
應曉薇近18年監獄受刑人輔導工作,輔導許多貪污公務人員,刑期輕則十二年,重則無期,奉勸雙子星案可能牽涉之官員,莫以身示法,挑戰公權。為市民權益、市府團隊聲譽著想,請珍惜司法給你們最後的機會。
三、 太極雙星漏網之魚仍竄流四方!太極雙星以假資料詐騙市府,難道太極雙星監察人黃建豪、趙永生等不知詳情?
太極雙星以不實之資金證明,詐騙市府得標。應曉薇再次呼請檢察官,應就太極雙星相關資金、文件查驗人員、太極雙星公司之簽證稽核會計師、公司監察人速為約談對象,搜索扣押,再展開積極偵查作為。相信必可查出更多真相、細節!
四、 許多民眾因為相信市長的「新十大建設」,期待北市西區軸線翻轉!市府當務之急必須管控太極雙星弊案,所帶給市民市政之損害。很多民眾誤以為本開發案即將展開、如期完工,都市發展效益可期,沒想到市府被金光黨詐標,當初投資本地區週遭不動產,已開始被套牢!擔憂翻轉之日遙遙無期。
五、任意廢標,第三順位議約人也可要求巨額賠償,本開發案係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第18條規定,訂定本案甄選須知第10點第3款:對於未於期限內完成簽約或繳納履約保證金業者,視同放棄投資權,執行機構得依序擇優遞補或重新公開徵求投資人。
然而參照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第18條規定於民國97年修法時,將依序擇優遞補,於條文上置於重新公開徵求投資人之前,更依該次修法理由可知,該規定並非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而是參照過往作業方式應擇優遞補投資人議約,若無法遞補始再公開徵求投資人(廢標)。因此,市府並無任意政治決定,任意裁量之權限,更應考量行政效能、都市發展公益達成、合法參標業者權益保障,只有在無法遞補時為廢標。若市府任意廢標將遭到第二順位、第三順位等合法業者巨額求償!
參照廣慈博愛案、美河市聯開案,市府均因與業者發生糾紛,而導致開發案進程停擺!市長今日再不反省,以積極之行政作為,兼顧都市發展,應曉薇說,市長,你將永遠失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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