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從前那種沒有酒駕的美好年代」。
James Duann:“從前,有位皇孫駕車撞死人,車伕頂罪!強姦了民女,害她自殺、傷人殺人、酒後搗毀民居…通通無罪!”
Q:哪個朝代?哪個皇孫?
A:“中華民國”。蔣孝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2548742094639&id=1453614354
林裕人:今天早上出門跑步又遇到老王,他說:「酒駕真應該判死刑!滿門抄斬!昨天神岡CNC老闆酒駕害死四人,兩人重傷!兩蔣時代哪有什麼酒駕!!」
我說:「兩蔣時代沒有聽過酒駕?那是一定的。蔣經國的長子蔣孝文,喝的爛醉如泥,酒駕撞死台北一位媽媽張慧雲,毀了人家家庭,還讓自己的隨扈陶錦藩上校頂罪,逃避刑事責任;然後蔣孝文還強暴了一位福利社女員工,害人自盡身亡;接著蔣孝文一夜喝醉闖進士林官邸,欲見蔣公,卻開槍打中憲兵士官李之楚的胸口重傷,所幸救回來了;然後又在台中與人爭風吃醋,開槍掃射舞廳,造成數十人傷亡。兩蔣時代哪有什麼酒駕?你新聞台膽敢報導酒駕議題,政府就會認為你是在諷刺蔣孝文,對蔣經國大不敬,可是會出人命的!!」
老王連忙Google蔣孝文,然後乾咳一聲說:「不然下次再聊⋯」話一說完,人如同鬼一樣消失在我眼前。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443318092425008&id=100002405527117
【回顧】-【酒駕新制】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72846529522089&id=584986081641475
如果你將人命看得這麼珍貴,非死刑不可。我覺得可以先從支持闖紅燈、超速、紅燈右轉、路邊開車門等行為一律死刑開始。
畢竟 #每年因交通事故被殺死的人是殺人案的十幾倍。我們應該從日常生活著手去防治。
例:「驚!這樣對嗎?肇事者爆:韓國瑜說自己沒責任一塊錢都不賠」
一「開車撞死人不想再提 韓國瑜:是不想讓家屬傷痛」
一「韓國瑜14年前撞死人判緩刑 「過失致死」判決書曝光」
一「韓國瑜車禍「過失致死」判決書曝光!坦承:法院給了我懲罰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7544767385600&id=58498608164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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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有重大案件發生時,我們通常會透過新聞媒體來獲取案件的最新消息。新聞媒體可以提供我們即時資訊,還能在第一時間製作出易懂的動畫,來幫助閱聽人快速理解事件經過。
不過,有時事情發生的當下,未必能馬上看清事實全貌,或無法一次性呈現全面的資訊,從而導致民眾接收到、注意到的資訊相對片面,而吹起了與案件事實不符的風向。
例如,當年的 #媽媽嘴雙屍案 ,因為一些捕風捉影的消息,讓呂老闆一覺醒來從咖啡店老闆,變成龍門客棧老闆,甚至被網友瘋狂肉搜。雖最後司法還他清白,讓他從殺人犯變成最衰咖啡店老闆,但起初漫天四起的流言,至今仍對他造成了不可逆的傷痛,甚至到距離事發當時已經過了 7 年,仍有人以為他就是殺人兇手。
由此可見,片面資訊的殺傷力如此之大,甚至不亞於案件本身對社會帶來的傷害。
因此,未來重大案件的新聞開始報導時,阿司建議大家,除了多看幾家不同的媒體的報導外,也可以到司法院的 #新聞專區(https://reurl.cc/8GamAX)。在矚目判決宣判後,司法院都會發佈即時新聞稿,即時說明案情與相關背景事實,以及法官做出判決的理由跟脈絡,讓民眾可以從更多角度瞭解案情。
宣判後一周內,完整判決書的內容就會上傳到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s://reurl.cc/8GamAX)。這裡囊括了民國 77 年後的所有判決,在【判決書查詢】頁面輸入關鍵字或案號,就可以找到完整判決書內容,判決書內除了最詳盡的案件事實外,還有審檢辯三方討論的內容,透過判決書,可以瞭解整個案件的經過,也能得知法官下裁判的完整思路。
但是,判決書中好像有很多艱澀的法律詞語,如果我看不懂怎麼辦?免擔心~為了讓大家可以無負擔閱讀,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還內建 #裁判易讀小幫手,遇到艱深的法律用語或專有名詞,小幫手都會即時替你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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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嘴判決書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PTT marvel板長篇小說連載
《一線三的日常—相機》
為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本篇以創作為標題,
若有雷同,純屬虛構,請別吉我。
非經同意,請勿轉載、複製、引用,謝謝。
---
風和日麗的午後,咖啡廳室外的露天雅座,
一個皮膚黝黑、梳著短油頭、戴圓框眼鏡的男子,
啜飲著咖啡,一邊滑著今天的新聞,時不時皺著眉;
很快的,遠方出現一名個頭嬌小的身影,
穿著皮卡丘圖案套裝的女子蹦蹦跳跳的進入男子的視線,
開心的對著他揮手。
那是對皮卡丘有著狂熱喜愛的小六,
也是我的大學同學兼前同事。
大學時她便對攝影展現高度天分及興趣,
但一個小女生時常喜歡拍些鳥啊魚啊蟲子的屍體,
坦白說,是個怪咖,旁人無法理解的,
越是獵奇、越是血腥的她越喜歡,
不置可否,眼光獨特的她,作品受到不少教授的青睞,
安靜乖巧個性卻也讓她形同班上的隱形人。
在一次機緣之下與她分到同組報告而有所接觸,
發現她其實就是個很單純的女孩,平時很文靜,
只是做起自己喜歡的事情會過度認真而忽略其他人罷了。
小六在大三時休學,考上警專,當上警察。
也許是身為警察世家的她註定的宿命吧,
爺爺、爸爸、伯父、舅舅、每一輩都有人當警察,
身為家裡的獨生女,踏入警界似乎也是可預期的結果。
好死不死,我在退伍後也考上警察,
完成受訓後分派到了小六所屬的四季分局,
而她也沒有辜負自己的天賦與當初教授對她的期望,
在我還是小菜鳥時,她已經是鑑識小隊的資深學姊了。
一般情況下,鑑識小隊編制於分局偵查隊內,
與收案小隊和機動小隊一樣,大概五六個人一組,
負責刑案的現場拍照蒐證與事後建檔等,
除非是重大刑案、直接交由縣市警局鑑識中心的那種,
鑑識小隊基本上會經手該分局所有需要鑑識的刑案。
要我說,這也算是緣分吧,
看著當初在班上形同陌路的女同學,
如今成為案發現場負責蒐證指揮的學姊,
五味雜陳的同時也是滿替她高興的。
「等很久了嗎?」皮卡丘女子絲毫不帶歉意的寒暄,
「不會啊,大概一小時吧,跟紅貴賓那一次差不多久。」
男子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
和她合作的案子中,
印象比較深刻的有三件現場。
第一次是個悶熱的晚上,地點是轄內某間豪宅,
在外租屋的兒子報案說房東向他表示媽媽積欠房租,
打電話給媽媽都轉入語音信箱,便到租屋處敲門,
發現大門被反鎖,只好請消防來破門。
門一撞開就發現臭氣沖天,滿地都是狗大便,
但空氣中瀰漫著除了屎味之外的另一個味道……
屍臭味。
不愧是豪宅,樓中樓格局,二樓還不用彎腰,
在一樓客廳旁的乾濕分離浴室地板,躺著一具乾屍,
乾涸的屍水旁邊地板放著電鍋、炭爐、木炭等用具,
在一旁瑟瑟發抖的紅貴賓解釋了到處都是狗屎的原因。
打電話給勤指後,我們先封鎖現場,等了很久鑑識才來,
原來是他轄有一件跳樓案,但假日只有一人執勤,只好掛號,
大概快一小時才看到小六揹著單眼相機姍姍來遲。
死者應該死亡超過三周,屍體很僵硬,
整個臉部的肉都沒了,像是海盜船旗幟上的骷髏頭,
左手臂因為靠著洗手台,有一層薄薄、橙色的皮黏在上面,
像是撕開漫畫封模一樣脫落,但其他部位的肉依舊清晰可見。
但右手手掌不見了。
擔驚受怕的紅貴賓獨自一狗在這活了將近一個月,
飼料袋空空如也,豪宅內找不到其他食物,
為了活下去,啟動最基本的求生意志,
頓時不難想像屍體的右掌到哪裡去了。
至於臉部,有一說是因為人的臉部只有一層皮膚,
脂肪跟肌肉組織相較其他部位來的薄很多,
加上屍體腐爛的程序無跡可尋,可能從任一部位開始,
但判斷了一下,臉部的腐敗程度與四肢實在相差過大,
所以大概也是被紅貴賓給……
詭異的是,看起來主人是打算跟狗狗一起自殺的,
但我們到場時,案發現場浴室的門卻是半掩的狀態,
狗狗才可以活動自如地在一樓與樓中樓穿(拉)梭(屎)。
浴室內部貼滿了封箱膠帶,將整扇門所有縫隙都封死,
假設主人帶著狗在浴室燒炭,狗是怎麼推開門跑出去的?
若門是主人打開的,那祂又怎麼會死在門縫半開的浴室...。
「到底要怎麼解釋發現屍體時,浴室的門卻是開的?」
畫面轉回街角的咖啡店,皮卡丘女子攪拌著手中的咖啡思索著,
「我到現在還想不通耶.…..啊啊,還有那個,小孩的你記得嗎?」
怎麼會不記得?
第二次共事,是一件震驚社會的案件,
雖然網路上找得到新聞也大概看得到判決書,
但這篇是創作文,還是對內容稍做修飾。
不是最噁心,也不是最血腥,卻是印象最深刻,
小六也說處理這一件是她至今心裡最難過的。
僅僅學步兒年齡的幼小身軀,臥倒在滿是糞便的浴室地板,
周圍只有一個手機皮套,還有一罐喝空的鋁箔飲料包,
像骷髏般的皮包骨、雜亂稀疏的頭髮,眼神空洞沒了生氣,
不到一坪大的廁所內充斥著絕望的氣味。
第一眼看到就心痛萬分,好難想像祂生前受到怎樣的對待。
死者的生母有輕微智能障礙,職業是八大,
每天與同居人夜夜笙歌,對小孩完全疏於照顧,
甚至當祂因為餓肚子哭鬧時,將祂鎖在廁所內眼不見為淨,
猜測那個手機皮套是送給祂打發時間的「玩具」。
最後因為長期未進食而脫水死亡。
就像是一個沒有人要玩的布娃娃一樣,
靜靜地躺在滿是穢物的磁磚上,慘白的肌膚與瓷磚同色調,
沒有機會發育的纖細四肢像是四支蠟燭一樣,僵硬詭異,
腹部因為細菌增長的關係已經腫脹呈現黑綠色,
難以抹去的是那雙瞪大卻混濁無神的雙眼,
似乎在離開人世前一瞬還不明白發生甚麼事。
當下我無法控制內心激動的情緒把臉別了過去,
眼角餘光發現小六在現場蒐證時是邊拍照邊落淚。
生母在現場激動的表示:
「早上我還看祂站著啊!怎麼可能死一個禮拜了!」
本來很想嗆回去,卻看見小六被偵查隊的學長叫住:
「小六,妳來站這邊。」
學長賊頭賊腦的向她招手,
指示小六移動所站位置,
來到生母的左側,一邊看她荒誕不羈的表演。
「唔…...好臭!」
她忍不住掩住口鼻,看到偵查隊的學長似笑非笑的看著她,
「那妳移動來我這個位置看看。」
跨了兩步,繞過生母,來到她的右側,
神奇的是,這裡一點味道都沒有。
「有發現齁?」學長悠悠一笑,
那臭味……怎麼有點孰悉,跟廁所的味道好像,
糞便混雜嘔吐物、體臭,加上一點點絕望的味道,
看到床頭櫃上一張雙親與小孩的合照相框,
照片上小孩掛著天真爛漫的笑容,站在媽媽的左側。
被帶回去做筆錄時,生母馬上一改現場的態度,
變成一位唯唯諾諾、貌似不擅應答的小女人,
垂頭喪氣地做筆錄。
事後這案件開庭小六剛好有出席,她跟我說,
她永遠忘不了,當法官裁定不羈押、僅限制住居時,
生母像是如釋重負一般對著法警大吼「幹你娘機掰啦!」的表情。
「是啊,幹你娘機掰。」
短髮男子雙手抱胸,露出苦笑的表情,
「最痛苦的是我們好像什麼也做不了。」
「不是耶,我覺得最痛苦的,還是阿翔那件事.…..」
皮卡丘女子說道,眼神黯淡了下來,短髮男也陷入沈思。
第三次遇到她,也是工作上碰面的最後一次,
原本以為是很單純的A2受傷車禍,到場趕緊疏導交通,
搭擋的學弟分工合作確認傷者狀況,撥打119,
機車騎士搶快左轉,被直行的公車擦撞。
看著機車騎士動也不動地躺在地上,
頭上戴著看似昂貴的全罩式安全帽,
反光的遮光罩因為是彩色的,看不出他的表情,
只見越來越多鮮血從安全帽下汩汩流出,
學弟趕緊給我打pass,學長這個不太妙啊……
靠近一看才發現安全帽稍微變形了,所以罩子無法完全打開,
用力扳開罩子一看,映入眼簾是個稚氣未脫的微笑,
但無論怎麼拍打,騎士都沒反應,只好想辦法把罩子再往上拉,
接著,兩顆紅通通的眼球就這樣從面罩噴了出來.…..
依照目擊者的說法是,
騎士在被擦撞後,被公車的後輪碾了過去.…..
整顆頭顱嚴重變形,當場死亡。
圍上圍幕,依照死亡刑案現場做處置並通知鑑識,
小六夯不啷噹的背著單眼晃到現場,
一邊語帶輕鬆地和大家打招呼準備上工,
沒想到一掀開帷幕,她先是倒退幾步,
接著跌坐在地上,開始放聲大哭,
無論怎麼勸依然無法停止。
我先帶她到旁邊休息,安撫她的情緒,
平復了一會,小六才向我開口,
那是她前陣子和朋友出去玩認識的朋友。
---
鑑識小隊每個人都會配發一台單眼相機,
大概就是台可以外接閃光燈的中高階單眼,
平常會讓隊員自行保管,屬公有財,
按照規定是不能夠攜出外用的。
但,規定是規定,總有不小心打破的時候。
大約一週前,小六自己一人加班到很晚,
在處理某件震驚社會大眾分屍案的存卷與照片,
因為內容太過龐大,她打算在隊部過夜,
打開外送app叫了麻辣燙來吃。
(沒有綽,鑑識小隊每個對於屍體的腥羶早已習慣,
一邊處理被大卸八塊的照片,一邊用餐是家常便飯)
半夜實在敵不過睡意,趴下睡了一會,
結果一不小心就被刺眼的陽光所吵醒,
低頭看錶發現已經九點半了,她猛然驚醒,
距離與閨蜜們約好要出遊的時間早過了半小時,
媽呀,今天約好大家要去白沙灣跑車的!
小六趕緊傳了訊息表示自己會晚到,
慌慌張張的盥洗完,抓起桌上的單眼相機便匆匆出門。
到達現場果然大家都在等了,
加上她四男四女,共五部重機的大陣仗,
體諒她的職業,閨蜜們沒有對她生氣,
反而跟她說,今天特地找了個男生一起同行,
就叫他阿翔吧,也是位重機愛好者,對小六揮了揮手。
三位閨蜜們分別都讓自己的男友載,
由於小六個性使然,對於閨密們刻意的配對感到彆扭,
卻也與阿翔一前一後騎著自己的重機墊後著。
一群人沿途欣賞沿途風景來到目的地,
最後要求小六幫大家拍一張大合照做為紀念,
小六拿起單眼,找了個平坦的基石設定倒數,
拍了張海天一線、風景絕美的大合照,
接著去附近的小餐車坐著看海景喝咖啡聊是非,
也在眾人的起鬨下與阿翔交換聯絡方式,
阿翔笑起來給人一種小男孩純真的感覺,
講話時會盯著小六的眼睛看,十分誠懇,
小六發現靦腆的阿翔其實滿可愛的。
返程後小六回到辦公室繼續整理照片,
整理物品時瞥見抽屜裡她個人的單眼相機,
才覺得有些奇怪,一比對才發現剛剛帶出門的相機上,
貼著「四季分局公有財」的貼紙。
「原來今天我把公務相機帶出門了啊……」
沒想太多的小六,把記憶卡插進電腦裡檢視照片,
因為天氣很好,照片不用後製調色就很美,
唯獨剛剛的大合照怎麼看怎麼不對勁,
排在最後面角落的阿翔,臉怎麼有點模糊,
不知道是不是沒對到焦,抓進電腦放大一看,
才發現阿翔的臉是爛掉的。
整張臉血肉模糊,白色紅色的肉塊覆蓋在原本俊俏的臉龐,
只剩原本應該是嘴巴的部位依舊掛著稚氣未脫的微笑,
雖然嚇了一跳,但身為老江湖的小六立刻安慰自己,
大概是iso值或對比沒有調好的關係導致相片曝光了,
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直到今天來處理車禍才想起來,
那一天出遊合照裡阿翔那張爛掉的臉,
就跟車禍現場那頂昂貴安全帽裡面的慘狀一模一樣。
---
傳說在清朝時期,西方攝影師曾經想幫皇帝拍照,
在百般無奈之下皇帝同意了,卻只接受閉著眼睛拍,
當時有個傳聞,外型像一台大砲的古董相機會轟掉你的腦袋,
或者另一說是,相機會攝取你的靈魂,
一旦你的雙眼與它對視,靈魂便遭吸取,
永世不得超生。
平時大多時間都在拍屍體的公務相機,
除了大觀外,屍體的特寫與傷口細節是少不了的,
長年累月下來不知道與多少具死不瞑目的屍體四目相交,
是因為這樣而累積的過多的負面能量嗎?
亦或是,阿翔就是單純的地獄倒霉鬼而已呢……
處理過上千百件死亡案,練就了麻木的專業身手,
畢竟那些屍體即便死狀再難看,都是素昧平生的菩薩,
無論是被復合不成的前男友由愛生恨大卸八塊棄屍、
或是男女吵架一時情緒過不去選擇在警方面前跳樓的小飛俠,
只要帶著為民服務的心態,即可心安理得地做事。
直到那一天,處理的當事人是自己認識的朋友,
那張記憶中的臉,伴隨著外力的擠壓、衝撞,
變成白色、粉色、肉色的膏狀不明物體時,
當下崩潰的心情大概是旁人無法理解的。
__
「所以妳現在還好嗎?」短髮男子將咖啡一飲而盡,打趣的問,
「很好啊,我找到新工作了。」皮卡丘女子露出微笑。
小六在處理完阿翔的死亡案後就辭職了,
說也奇怪,這些日子沒見好像整個人都變開朗了,
她應徵上一家知名寺廟編輯的工作,不但可以繼續拍照維持興趣,
在寺廟內似乎也不用怕會拍到怪東西……
「我現在拍的,都是祂們的老大哦。」
短髮男子拿出一本銀色封面的書遞給皮卡丘女子,
作為交換,女子拿出一本XX寺100週年紀念專刊,
雙方看了一眼手中的空杯相視而笑。
「你呢?調偵查隊了沒?」小六問,
「沒有欸,依然在派出所,」一線三回答,
「 比起在辦公室批公文,我寧可跟神經病或刁民相處啦。」
看著逐漸西下的夕陽,時間差不多了,兩人起身,往反方向走去。
「生而為人,我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
加油吧,無論如何。
- -
#一線三的日常
Edited by Mo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Refine by Jun、Pika
Special thanks 淵哥
這一篇歷時蠻多時間才寫出來,
同時應該也是字數最多篇幅最長的一篇,
創作期間受到不少人很多的幫助,
真的是萬分感謝!
希望各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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