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座O型的員工會讓主管官運亨通好不好,真是傻啊!
然而這裡必需強調的是:透過星座選擇合適員工並不合宜,畢竟各位負責招募的主管並沒有星座的專業!而且,這種篩選員工的行為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關於 #就業歧視 的規定,違規的公司會被罰款哦!
#讓專業的來
#人資專業
#勞動法專業
#星座專業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2的網紅立法委員吳玉琴,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就「從國小教育開始落實與深化『尊嚴勞動』(Decent Work),以建立學生在未來職涯發展中,對勞動觀念的正確認識」、「有效維護實習生與建教生應有之權益」、「因應暑期及畢業潮將至,有效保障求職者與打工學生之權益」及「因應醫師納入勞基法,醫師人力緊迫,有效培養醫事人...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的推薦目錄: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務實的星座老師提醒各位老闆&人資:
以 星座 作為職業錄取標準已違反 #就業服務法,可能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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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關於就業歧視的規定: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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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的星座老師會跟老闆說清楚法律規定
#熟悉勞動法規的星座老師在此
#歡迎各公司行號邀聘招募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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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Cherng: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286357392847869&set=pcb.286363572847251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這兩天有關注到某Youtuber因徵才貼文而炎上的情況,今天便想要跟大家談談,徵才內容有哪些常見的問題呢?有興趣就趕快繼續看吧👇🏻
❶月休八天
法令上並無月休幾天的概念,都是以「週」作為排休。我們常聽到的「一例一休」,便是依據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在每7天內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作為例假,1日作為休息日。
若是僅以「月休八天」來計算休假的話,一整年下來便會有休假日短缺的問題(大家可以看一下圖解),所以不要再說月休八天了😅
❷享勞健保
很多公司會將「享勞健保」列為福利之一,每次看到都會白眼在心裡怒吼「享什麼享,這就雇主法定義務啊!」🙄🙄🙄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受僱於僱用員工人數達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工廠等,於到職時,雇主就應該向勞保局申報辦理參加勞保;若受僱於員工人數未達5人的公司,雇主也可以為受僱員工辦理加保。(以後請比別把享勞健保列在福利項目!)
❸薪資面議
早在(107年)年底的時候,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就已經有修正條文,規定雇主在招募員工的時候,若薪資未達四萬元,必須公開其薪資範圍,其中我們最常見的揭示新資範圍的方式有這些(括號為舉例):
❶薪資區間(25,000-30,000元)
❷薪資定額((28,000元)
❸薪資最低額(26,000元以上)
更多內容,大家可以去GOOGLE勞動部「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獲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
⚠️提醒一下,若雇主要以一定區間揭示薪資範圍,區間以不超過5,000元為宜,違反規定者依法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❹就業歧視
在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已有明定招募廣告不能出現的各項條件,像是「打雜小妹」、「役畢佳」等等,會讓求職者受到有性別限制的暗示。雖然有時候雇主都是因為習慣而寫上了這些徵才字眼,但由於這些條件都可能會造成具有同樣能力可以完成工作的求職者,被其他不必要標準所限制,進而造成就業機會的不平等,因此徵才時還是著重於工作能力上吧~
以上幾點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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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在 立法委員吳玉琴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就「從國小教育開始落實與深化『尊嚴勞動』(Decent Work),以建立學生在未來職涯發展中,對勞動觀念的正確認識」、「有效維護實習生與建教生應有之權益」、「因應暑期及畢業潮將至,有效保障求職者與打工學生之權益」及「因應醫師納入勞基法,醫師人力緊迫,有效培養醫事人力」等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一)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二)親民黨黨團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親民黨黨團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陳宜民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陳宜民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八)委員陳宜民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九)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在 立法委員吳玉琴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邀請勞動部部長就「五一勞動節遊行五大訴求:一體適用勞動基準法、年金保障反修惡、正規雇用禁派遣、縮減工時漲工資、勞動三權反限縮」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一)本院委員陳宜民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陳宜民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陳宜民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八條條文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詢答)。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在 依法來說,不被雇主錄用的 的推薦與評價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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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 (107.11.28)~文字轉語音~條文背誦~加強記憶【唸唸不忘條文 ... 13:05第四章民間就業服務§34 18:58 第五 章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42 38:46第六章 ... ... <看更多>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在 [討論]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 看板Salary 的推薦與評價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
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
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
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
或健康檢查檢體。
本法第5條第2項第2款所定隱私資料,包括下列類別:
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
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以上是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之條文內容
從幾位網友PO文看到,懷孕了該不該在面試告訴雇主,事實是面試所有填寫表格或詢問,
資方都不該也不可提出更不可要求求職者回答
重點是求職者是否有能力在懷孕期間做好工作,懷孕不該是求職者的原罪
而資方本該有員工懷孕後之應變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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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13899126.A.F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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