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電梯公寓式住宅》 #你也住過嗎 #你做好準備了嗎 #囚居晚年
1950年代的連棟式住宅到公寓式住宅,
我們的居住問題隨著經濟成長,
人口結構變遷而更迭。
以前人口多需要房子,
今日則環境良好,醫學發達,
社會高齡化。
對於行動有困難的人們
無電梯老宅如同囚房一般
一同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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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2/聯合報/A1版/要聞】
老宅困老人 雙老危機
【記者陳雨鑫、李樹人、梁玉芳、許詩愷╱專題報導】人老了,房子也老了,不適合的老家讓「在地老化」成了奢望。「老宅困老人」成為台灣難解的雙老難題。
依內政部最新統計,全台近四十三萬老人住在「無電梯公寓」裡,兩年內飆升九萬人。若再加上透天厝,據衛福部一○六年資料,我國老人高達七成住在無電梯房屋。
難以安老 在都會形同偏鄉
當老邁身體無法應付爬樓梯的日常挑戰,就醫、購物及各種人際互動,都因「行不得」形同囚居。缺乏無障礙設計、長年無力整修的環境,更讓「家」遍地風險。
只要是沒有電梯的老公寓,「即使在二樓,對於行動不便的長輩來說,都是都市中的醫療偏鄉。」推動在宅醫療的台北市聯醫院長黃勝堅如此形容。
目前台灣高齡族約三百八十萬人,其中「獨居」或「老老照顧」接近百萬。至於老宅,粗估至二○三○年,四十歲老屋恐占全台房屋三成。
被家困住 中風15年沒出門
「我從未想過,有人會因為樓梯被困在家中十幾年。」黃勝堅認識一位中風患者,在三十八至五十三歲間,從未離開過家門。黃勝堅看著這群人,房子沒變、道路沒變,唯獨變的就是「人老了」,家不適合居住,卻已來不及脫離。
基隆市議員王醒之推動扶老換工班,有位行動不便的八十歲婆婆在孩子移居後,獨自困居老街二樓,女兒每周送菜一次。「電視壞了,婆婆每天的娛樂是趴在陽台,看樓下路人。」王醒之說,聽了都想哭。
台北市第一間居家醫療診所「都蘭診所」創辦人張凱評提及,即便社區大樓,也不見得暢行無阻。有個案住在電梯華廈,但一樓大廳到電梯之間,居然還有好幾階樓梯,坐在輪椅上,可是寸步難行。
樓梯噩夢 筆直45度長斜坡
此外,張凱評指出,有些老公寓的樓梯是一路四十五度向上,完全沒有小歇的平台。動線看似簡易,但失能者如需緊急就醫,只要一個失手,擔架或輪椅翻覆,恐出人命。
台大社工系教授楊培珊說,台灣沒有高齡人口住宅政策,若政府以為老年人的自有住宅率達八成,所以不用管,這是迷思;「國家應該要盡一切可能,用各種政策工具,以房養老、都更、蓋無齡住宅,讓長者安居」。
都更無望 裝電梯達成率低
「我很焦慮,台灣老化速度太快,整個社會、政策都跟不上。」楊培珊認為,建商設計住宅時必須思考設施、設備的無障礙功能及輔具,智慧家電未來如何融入,「建商不只是蓋房子,是生活的營造者」。
對於老屋造成移動障礙,張凱評表示,問題難解,想要打掉重蓋、推動都更,難度超高。政府獎勵老公寓裝設電梯,雖是美意,但達成率也極低,大部分一樓住戶不想讓自己院子成為公共空間。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指出,當長者居住環境不友善,要求「在地老化」的理想,反而讓老人「被關在家裡」,必須要改變「住」的品質;未來老人住宅不只是房子,也要附上服務,這些都是國家重要目標。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Vision Project)
#願景工程
#努力讓臺灣更好
#報時光UDNtime
圖片日期:1983/1/17
圖說:市區公寓住宅牆邊、街頭路桿等多處,遭搬家公司噴彩廣告,有礙市容觀瞻
來源:聯合報
攝影:高鍵助
歷史新聞
【1964-12-26/聯合報/11版/特稿】
公寓住宅 黃金世紀
【施克敏】像所有鬧過房荒的各國都市,台北市一批一批連棟式的住宅,似乎已成過去,不再蓋了,現在一棟一棟的大型公寓,正在那裡蓋著,住公寓的習慣,我們這裡的人也漸能適應了,那麼有了公寓以後,將會發生一些什麼樣的問題呢? 這是現代都市裡,興建住宅潮流上的一些問題,很多外國的都市,都已面臨到了,台北市的住宅建築,也正往公寓的潮流走,這些問題,遲早要來。
連棟式的住宅
打從卅六年起,一個本來只能容納五、六十萬的都市,人口一下子膨脹了,而且突破了百萬大關,自然要鬧房荒。 也從那時候起,台北市一些營造商和大地主,就動了腦筋,專蓋房子賣,那時,他們蓋起來賣的房子,都是二、三樓連成一排的,稱為連棟式的住宅。
這種房子,要買就買整棟的,很少有分樓出售的。一棟二、三十萬,買的和賣的,現金交易,一次付清,「銀貨兩訖」,沒有什麼分期付款的,因此,那時候買這種連棟式住宅的,非有二、三十萬買不到,但有錢而需要房子的人實在多,這種房子的買賣很容易,而且很多。做這種房地產生意的,因脫手容易,房子蓋起來,供不應求,一次一批房子蓋起來,是坐著看漲的。
連棟式的住宅,在台北市區風行了十二、三年,從卅六年到四十九年,做這種生意的,都發了財。 但是,從四十九年以後,這種住宅的生意不行了。
打垮連棟式住宅生意的,除了多數要房子住的人,一次付不起二、三十萬外,主要的是,分期付款的公寓式住宅,出現在台北市了,這種住宅,除了第一次要付出一筆三、四萬的鉅款外,以後每個月付出的錢,等於是租房子的價格,而且過了一段時間後,房子的產權又歸自己所有,這是多數需要房子住的人買得起,而且他們認為合算的。
地稅一再調整
從四十九年以後迄今,連棟式住宅很少有人問津,是買房子的人,考慮到房捐的提高,地價稅的一再調整,直到今年七月十日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公告地價以後,連蓋這種房子的人也認為,這種生意完全不能做了。
以公告地價提高地價稅以後為例,一棟價值卅萬元的房子,建地每坪總耍四千五以上,如果這棟房子是卅坪地,則折算起來,每個月的房捐和地價稅的負擔,就要四百元以上,另外,加上這卅萬元的利息,以銀行利息計算,每個月也有三千元的利息,則換句話說,像這樣一棟卅萬元的房子,每住一個月,就要付出約三千五百元的代價,這筆錢,要是拿來租房子,可以租到一間有相當水準的樓房,況且買了房子又會年年折舊,另付保養費,而卅萬的現鈔,還可以有相當週轉的用處。
房子賣不出去
像這樣仔細打一打算盤,過去那種連棟式的住宅,買的人就少了,買的一少,賣的人一次蓋起來大批房子,賣不出去,那樣一大筆資金就呆滯在那裡,這是冒最大的風險,這種生意,誰都不願做了。
打垮連棟式房子的生意,第一批在台北市蓋起來的分期付款公寓式住宅,就是現在光復路的市民住宅,這也是此後一連串公寓興建的開端。
適合社會需要
公寓式住宅當然是模仿外國人的,住這種房子,是習慣的問題,同時也是現代都市住宅區發展的趨勢,這種房子出現在「房荒」的都市,受到多數人的歡迎,主要在於「經濟」和配合社會發展的潮流。 它雖也是大批的投資,但卻分間出售,適合一般人的購買力,而且政府正獎勵這種住宅的興建,買這種房子,還可以分期付款。
它既可以分間出售,當然適於小家庭的居住,而現在我們這個社會的型態,正由過去的大家庭,演化為小家庭,公寓住宅正配合了小家庭組織。
兩項有利條件
它既出現在現代都市,必有其適合於都市建設的條件:
第一,現代的都市因面積太狹窄,要想辦法爭取空間,向高處發展,公寓式的建築正是如此,大家上下居住在一起,寸土寸金的地是共有的。 第二,這種高樓大廈,蓋起來以後,人口集中在一起,政府要有一些公共設施和改善生活環境的建設,也比較容易辦理。
分間脫手容易
至於蓋房子的人,都一窩蜂蓋公寓來出售,除了分間出售脫手容易外,就是建築費經濟了,因為公寓住宅,牆是共有的,一樓的屋頂是二樓的地板,這又是共有的,而住二樓的人由樓下上二樓,這座樓梯,正是住三、四樓以上的人所共有的,這一些算起來,戶數雖少,但房子有很多部份在互不妨礙的情況下,又是共有的,則以一棟的戶數來說,公寓式的建築,其建築費自必比連棟式的低廉,蓋房子的人,當然樂於蓋這種房子賣。 因此,這一些年來,也可以說從四十六年起,台北市一些市民住慣了市民住宅後,公寓住宅很受歡迎,這種房子,真是如雨後春筍。
(後略)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妙法寺位於香港屯門新市鎮,1960年由洗塵法師及金山法師購入位於藍地的張苑開設。「萬佛寶殿」在1973年開始重建成3層,並在1980年落成。它捨棄傳統佛寺的建築結構: • 外觀雙層屋脊,並舖上金光燦爛的琉璃瓦片;陶瓷製作的動物裝飾被置於飛簷上;大廈的最高處有一座由兩條金龍守護的佛塔。 • 頂層是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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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員蔣月惠服務處函
受文者:國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
主旨:請屏東縣政府依文資法解釋東港共和新村聚落建築群引用法令
請查照。
說明:
1.依據屏府文保字第10630257200函向貴府提出疑義。
2.舊版文資法的「聚落」為具有歷史風貌或地域特色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新版文資法(106年7月27日公告實施)的「聚落建築群」,則是指歷史脈絡完整、景觀風貌協調、具有歷史風貌、地域特色或產業特色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故97年的聚落現勘結果,並不能涵蓋新版聚落建築群的所有項目。
3.貴府以97年度東港共和新村「聚落」現勘不列冊之決議為理由,認定席於今年提報的「聚落建築群」無新事證,不受理提報,依據上述新舊文資法的比對,本席認為有所不妥,貴府公文引用之法令條文似有誤,故本席要求貴府在法令解釋前,不得擅自決定共和新村之處理方式。
正本: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副本: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立法委員陳學聖國會研究室、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國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
2017.07.26 共和新村環境手札
共和新村西側閒置空間於一個月前,軍方在完全沒有公告周知的情況下,已將這一處閒置空間公開招標,準備騰空拆除。
我們質疑的不但是這整個過程的合法?透明?同時我們更想知道,軍方騰空該處閒置空間的實質用途何在?這是軍方必須交代清楚的。
1. 軍方片面聲稱,該處閒置空間為登革熱重災區?既然是災區,我們不禁要問,那災民何在?
軍方總是對外聲稱眷村不論土地、房舍皆屬軍方財產,管理單位自然也是軍方,既然是軍方管理,卻又在自己管理的環境範圍中孳生登革熱的病媒蚊,成為列名在案的登革熱重災區,試問這到底是誰之過?我們在此高聲控訴,軍方既為眷村管理單位,自始至終未盡環境管理之責,使得眷村空屋內環境髒亂,垃圾隨處可見,任憑民眾丟棄事業廢棄物,雜草雜木橫生幾年下來無人聞問,最後再將環境髒亂原罪推給這些富有歷史年代的老屋。(詳見相片編號1~7)
(相片編號:1~7)
2. 據聞,軍方欲將這一片閒置空間以都市計畫劃定文教區的地目,挪給鄰近的東隆國小使用?這說法不論真假,既然傳聞甚囂塵上,軍方就有出來面對與說明的必要,然,我們不禁要問,因台灣生育力逐年下降,東隆國小就讀的學童同樣每年都在下滑,在人口減少之際的此時,為何偏偏還要拓展校地?這一點令人匪夷所思。
3. 一個月前,共和新村代表與枋山空軍防空砲兵訓練中心的承辦人員,針對共和新村閒置空間髒亂及孳生病媒蚊一事,在屏東縣議員 蔣月惠議員研究室進行會議,會議中曾做出結論,軍方承諾於每週五利用操訓的時間,會派員來該處整頓環境?但事情已經過了一個月,我們完全沒有看到該處有任何打掃清運的動作與跡徵?說明軍方根本扯謊?公務人員從共和新村改建至今,乃至面對環境整頓總是屢屢扯謊,這到底是為哪樁?一個已經慣性扯謊的公務人員,是無法被人民信任的。
4. 由於我們遲遲看不到軍方履行承諾前來打掃,社區發展協會只好以友善動員為號召,辦理整頓眷村環境的「環境週」活動,廣邀社區內外的朋友一起動員來做環境整理清運的工作。(如相片8~15)
(相片8~15)
5. 活動透過臉書公告,這一次的愛共和環境友善動員活動,很多臉友紛紛私訊問我,這樣的活動是否會成為一個常態性的社區整理活動?我的回答自然是肯定的。活動期間許多路過的民眾都會言道;這是軍方該做的事,竟然要您們居民還有鎮民朋友動員來做!?在人民的心裡,軍方眼裡只想賣土地,哪會管什麼環境?甚至有路過的人會這麼說道:垃圾政府才會產生垃圾,共和新村是東港鎮唯一最適合人居住的環境,這個白痴政府難道不知道,拆掉共和,等於拆掉東港完整的歷史紋理嗎?
6. 這一次的友善動員,除了部分社區住民外,還有一些發心的鎮民朋友,當然還有武館學員,大家從上午九點一直忙到下午五點,無私奉獻,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機具的出機具(如相片16),我們不要忘了,這些工作原本都是軍方的工作,原本都是村、里長的職責所在,這些人領錢臉不紅,臉不羞,但在面對環境整頓問題上,只是一再的迴避,一再的卸責,一再的推諉,一再的抱屈。不要忘了,軍方是有資源的。村、里長是有資源的。反觀,我們這些甘願動員的朋友,多數是要預先跟公司請假的,有的甚至還得犧牲假期陪家人的時間,這難道就是我們公務人員做事的態度嗎?試想,連這樣的事情都要讓百姓去勞心勞力,那我們還要這個政府幹嘛!?
(相片16,有朋友甚至動員小貨卡協助載機、工具及餐飲)
7.軍方聲稱他們請了文化資產審議專家前來共和新村西側閒置空間進行審議,審議結果,確認該處不具保存潛力?我們不禁要問,所謂保存潛力,是依據什麼樣的標準?是觀感嗎?還是一個憑空的臆測呢?這些審議委員明白共和新村的歷史嗎?明白這些屋子裡曾經住過什麼人嗎?挑明的來說吧;我從來不信任這個政府,因為行事草率,因為作風不端,因為不論任何事一旦進入公部門,總會隔著一道見不得光的簾幕,共和新村的事情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從民國95年至今,我們不知做了多少的努力,提出了不知道多少的新事證,最終仍無法滿足文化處的滿意,總之,官要民死,民就似乎不得不死。文化處在民國96年就對外說道:共和新村的日造木屋,因長年失修,內部構造早已不堪使用,恐有崩塌造成損傷之虞!?其結果,民國100年,共和新村基地開始興建軍宅,在拆掉第一間日遺原木房舍的時候,我們搶救了一批木料,更同時於數日後會同民間團體及大學生在縣府廣場召開露天記者會,邀請當時的文化局長及科長一同檢視這些木料,是否如他們對外所說的,因長年失修,結構崩散,不堪使用?結果完全打臉兩位文化處的官員,這就是公務人員說謊的實際例子。
7. 我們在此,再一次嚴厲的控訴軍方,只顧完成眷改任務,任由日式特等建築荒廢殆盡,無視於珍貴文化資產的毀壞,再則,又沒能積極的加以維護
,因而造成房舍崩壞,空屋林立,軍方將住民趕走,卻只能任憑房舍閒置
,造成環境髒亂,這到底是誰之過?曾有不知多少的民間藝文團隊、文創人士與團體,一直想透過管道申請進住共和新村的閒置空屋,不但為自己找到了夢想的工廠,也藉以維護房舍,讓空間可以獲得再利用,使得整體的社區營造可以為地方創造出更亮眼的觀光產值。而今,當我們走進這每一棟空屋,院落隨處可見滿地的珍貴木料,房屋結構因長年無人居住、維護開始出現裂痕、傾斜,屋頂開始倒塌,檜木格子門窗,遭人竊取,這一切皆因為有眷改,因為一個錯誤的國家政策,百姓深受其苦,文化資產成了垃圾。我們在此嚴厲疾呼,控訴軍方無情迫害日遺建築,迫害眷村文化,迫害珍貴的歷史資產。(如相片17~24)
(相片17~24日式特等房舍碩國僅存,如今嚴重崩壞,隨處可見的原木料,說明眷改對歷史文物的傷害有多大,多麼的不可饒恕)
9.92年12月31日,眷村改建啟動,因為軍方行政瑕疵,行政不正義,同時於眷改認證期間,涉及詐欺及偽造文書,才造成今天眷村崩散的事實,公部門要的新事證,只是荒腔走板的黑箱作業,自己身兼裁判與球員,什麼叫做因果關係,政府懂嗎?經監察院調查確認,共和新村改建案,軍方涉有不法情事,既然是不法情事,就說明行政程序不正義,說明政府行政並不依法,既是如此,共和新村的改建,按裡應該是不算的,所有在共和新村的改建行為都必須立即停止。關於共和新村96年的文化資產審議,經監察院調查,曾有參與調查的審議委員說道,共和新村的文化資產保留案,縣府確有以言語暗示,因為財政問題,所以不可以讓共和的案子通過?對此,監察院更進一步指正國防部,在地方政府沒有任何積極作為時,國防部應主動提出文化資產保留的動作。(詳見相片25、26)
(相片25)
(相片26)
10.最近一直被大家討論的一個話題,屏東縣政府只會極力保留那些荒郊野外的碉堡、防空洞,並設法予以活化,大家不禁要問,政府為何寧可把錢花在那些鳥不生蛋的地方所發現的歷史資產,面對那些鄰近市中心,那些最貼近鎮民的地方的眷村,卻一直置之不理,甚至予以封殺,大家不禁疑惑
,這裡面是不是有地方政府所不敢面對商業利益的問題?
11.屏東市勝利新村,地方政府留下了空的屋子,並將它們打造成一間間的咖啡屋,然後縣府洋洋灑灑的對外宣稱,他們很有績效的保留了眷村文化?請問咖啡跟眷村文化關係何在?
12.縣府對外一直聲稱他們已經多次的完成了共和新村的文化資產審議的動作?他們到底審議了什麼?為什麼身為共和住民的我們,卻一點都不清楚?我們一直以來堅持活體的聚落保存,縣府卻始終用歷史建築來回應我們?我們不禁懷疑,這整個審議過程可能存在的瑕疵,甚至有縣府不敢面的利益癥結在裡面,那就請縣府出來交代清楚。
13.在台灣,為官犯罪其罪可免,百姓犯罪卻遭逢誅連。
當年95年中央文化部(當年的文建會)在進行全國眷村普查時,針對屏東縣境內的眷村進行評選調查,證明東港共和新村為屏東縣境內原始結構保留最為完整的眷村,於此,縣府便提出一連串的保存計畫(詳見相片27)。最終不但食言跳票,甚而用行政手段百般否定共和新村的保存價值。這種滿口胡言,謊話連篇的政府,很難讓人民信服。
(相片27)
14.即便共和新村西側閒置空間必須拆除,也必須將空間留給共和,而不是把土地賣給建商,共和是東港的綠肺,閒置空間整頓必須融入社區總體營造的考量與計畫,而不是再一次的灌入水泥叢林。如果我們的政府有足夠的專業素養,就應該明白,唯有懂得好好的發揮共和新村存在的價值,地方才會有進步可言,共和新村需要計畫數年的造林計畫,縣府必須明白,在共和新村打造社區森林,不但是一項創舉,更能為地方帶來無價的資產。
15.我們要住在自己的家園,這裡面的一磚一瓦,都有我們的生長回憶,更同時,在我們擁有這個家的同時,幾十年來,我們每一個家,都投入了無法計算的心力與金錢在維護這些房子,這個社區,政府若只以一紙公告或是行政命令就要讓我們的家園變異,我們會力抗到底。一個明智的政府,靠的是氣度、智慧與專業素養,靠手段、謊言與黑箱作業,最終只是在逼人民對抗政府。
722環境週友善動員眷村空間灑掃活動
縣議員蔣月惠服務處函
聯絡地址:屏東市大洲里32之10號
電 話:08-7518078
聯絡人:李永騰 0903103193
蔣月惠:0936812315
受文者:國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7月027日
發文字號:蔣字第106060715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詳如說明
主旨:請屏東縣政府依文資法解釋東港共和新村聚落建築群引用法令
請查照。
說明:
1.依據屏府文保字第10630257200函向貴府提出疑義。
2.舊版文資法的「聚落」為具有歷史風貌或地域特色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新版文資法(106年7月27日公告實施)的「聚落建築群」,則是指歷史脈絡完整、景觀風貌協調、具有歷史風貌、地域特色或產業特色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故97年的聚落現勘結果,並不能涵蓋新版聚落建築群的所有項目。
3.貴府以97年度東港共和新村「聚落」現勘不列冊之決議為理由,認定席於今年提報的「聚落建築群」無新事證,不受理提報,依據上述新舊文資法的比對,本席認為有所不妥,貴府公文引用之法令條文似有誤,故本席要求貴府在法令解釋前,不得擅自決定共和新村之處理方式。
正本: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副本: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立法委員陳學聖國會研究室、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國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
2017.07.26 共和新村環境手札
共和新村西側閒置空間於一個月前,軍方在完全沒有公告周知的情況下,已將這一處閒置空間公開招標,準備騰空拆除。
我們質疑的不但是這整個過程的合法?透明?同時我們更想知道,軍方騰空該處閒置空間的實質用途何在?這是軍方必須交代清楚的。
8. 軍方片面聲稱,該處閒置空間為登革熱重災區?既然是災區,我們不禁要問,那災民何在?
軍方總是對外聲稱眷村不論土地、房舍皆屬軍方財產,管理單位自然也是軍方,既然是軍方管理,卻又在自己管理的環境範圍中孳生登革熱的病媒蚊,成為列名在案的登革熱重災區,試問這到底是誰之過?我們在此高聲控訴,軍方既為眷村管理單位,自始至終未盡環境管理之責,使得眷村空屋內環境髒亂,垃圾隨處可見,任憑民眾丟棄事業廢棄物,雜草雜木橫生幾年下來無人聞問,最後再將環境髒亂原罪推給這些富有歷史年代的老屋。(詳見相片編號1~7)
(相片編號:1~7)
9. 據聞,軍方欲將這一片閒置空間以都市計畫劃定文教區的地目,挪給鄰近的東隆國小使用?這說法不論真假,既然傳聞甚囂塵上,軍方就有出來面對與說明的必要,然,我們不禁要問,因台灣生育力逐年下降,東隆國小就讀的學童同樣每年都在下滑,在人口減少之際的此時,為何偏偏還要拓展校地?這一點令人匪夷所思。
10. 一個月前,共和新村代表與枋山空軍防空砲兵訓練中心的承辦人員,針對共和新村閒置空間髒亂及孳生病媒蚊一事,在屏東縣議員 蔣月惠議員研究室進行會議,會議中曾做出結論,軍方承諾於每週五利用操訓的時間,會派員來該處整頓環境?但事情已經過了一個月,我們完全沒有看到該處有任何打掃清運的動作與跡徵?說明軍方根本扯謊?公務人員從共和新村改建至今,乃至面對環境整頓總是屢屢扯謊,這到底是為哪樁?一個已經慣性扯謊的公務人員,是無法被人民信任的。
11. 由於我們遲遲看不到軍方履行承諾前來打掃,社區發展協會只好以友善動員為號召,辦理整頓眷村環境的「環境週」活動,廣邀社區內外的朋友一起動員來做環境整理清運的工作。(如相片8~15)
(相片8~15)
12. 活動透過臉書公告,這一次的愛共和環境友善動員活動,很多臉友紛紛私訊問我,這樣的活動是否會成為一個常態性的社區整理活動?我的回答自然是肯定的。活動期間許多路過的民眾都會言道;這是軍方該做的事,竟然要您們居民還有鎮民朋友動員來做!?在人民的心裡,軍方眼裡只想賣土地,哪會管什麼環境?甚至有路過的人會這麼說道:垃圾政府才會產生垃圾,共和新村是東港鎮唯一最適合人居住的環境,這個白痴政府難道不知道,拆掉共和,等於拆掉東港完整的歷史紋理嗎?
13. 這一次的友善動員,除了部分社區住民外,還有一些發心的鎮民朋友,當然還有武館學員,大家從上午九點一直忙到下午五點,無私奉獻,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機具的出機具(如相片16),我們不要忘了,這些工作原本都是軍方的工作,原本都是村、里長的職責所在,這些人領錢臉不紅,臉不羞,但在面對環境整頓問題上,只是一再的迴避,一再的卸責,一再的推諉,一再的抱屈。不要忘了,軍方是有資源的。村、里長是有資源的。反觀,我們這些甘願動員的朋友,多數是要預先跟公司請假的,有的甚至還得犧牲假期陪家人的時間,這難道就是我們公務人員做事的態度嗎?試想,連這樣的事情都要讓百姓去勞心勞力,那我們還要這個政府幹嘛!?
7.
(相片16,有朋友甚至動員小貨卡協助載機、工具及餐飲)
7.軍方聲稱他們請了文化資產審議專家前來共和新村西側閒置空間進行審議,審議結果,確認該處不具保存潛力?我們不禁要問,所謂保存潛力,是依據什麼樣的標準?是觀感嗎?還是一個憑空的臆測呢?這些審議委員明白共和新村的歷史嗎?明白這些屋子裡曾經住過什麼人嗎?挑明的來說吧;我從來不信任這個政府,因為行事草率,因為作風不端,因為不論任何事一旦進入公部門,總會隔著一道見不得光的簾幕,共和新村的事情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從民國95年至今,我們不知做了多少的努力,提出了不知道多少的新事證,最終仍無法滿足文化處的滿意,總之,官要民死,民就似乎不得不死。文化處在民國96年就對外說道:共和新村的日造木屋,因長年失修,內部構造早已不堪使用,恐有崩塌造成損傷之虞!?其結果,民國100年,共和新村基地開始興建軍宅,在拆掉第一間日遺原木房舍的時候,我們搶救了一批木料,更同時於數日後會同民間團體及大學生在縣府廣場召開露天記者會,邀請當時的文化局長及科長一同檢視這些木料,是否如他們對外所說的,因長年失修,結構崩散,不堪使用?結果完全打臉兩位文化處的官員,這就是公務人員說謊的實際例子。
14. 我們在此,再一次嚴厲的控訴軍方,只顧完成眷改任務,任由日式特等建築荒廢殆盡,無視於珍貴文化資產的毀壞,再則,又沒能積極的加以維護
,因而造成房舍崩壞,空屋林立,軍方將住民趕走,卻只能任憑房舍閒置
,造成環境髒亂,這到底是誰之過?曾有不知多少的民間藝文團隊、文創人士與團體,一直想透過管道申請進住共和新村的閒置空屋,不但為自己找到了夢想的工廠,也藉以維護房舍,讓空間可以獲得再利用,使得整體的社區營造可以為地方創造出更亮眼的觀光產值。而今,當我們走進這每一棟空屋,院落隨處可見滿地的珍貴木料,房屋結構因長年無人居住、維護開始出現裂痕、傾斜,屋頂開始倒塌,檜木格子門窗,遭人竊取,這一切皆因為有眷改,因為一個錯誤的國家政策,百姓深受其苦,文化資產成了垃圾。我們在此嚴厲疾呼,控訴軍方無情迫害日遺建築,迫害眷村文化,迫害珍貴的歷史資產。(如相片17~24)
(相片17~24日式特等房舍碩國僅存,如今嚴重崩壞,隨處可見的原木料,說明眷改對歷史文物的傷害有多大,多麼的不可饒恕)
9.92年12月31日,眷村改建啟動,因為軍方行政瑕疵,行政不正義,同時於眷改認證期間,涉及詐欺及偽造文書,才造成今天眷村崩散的事實,公部門要的新事證,只是荒腔走板的黑箱作業,自己身兼裁判與球員,什麼叫做因果關係,政府懂嗎?經監察院調查確認,共和新村改建案,軍方涉有不法情事,既然是不法情事,就說明行政程序不正義,說明政府行政並不依法,既是如此,共和新村的改建,按裡應該是不算的,所有在共和新村的改建行為都必須立即停止。關於共和新村96年的文化資產審議,經監察院調查,曾有參與調查的審議委員說道,共和新村的文化資產保留案,縣府確有以言語暗示,因為財政問題,所以不可以讓共和的案子通過?對此,監察院更進一步指正國防部,在地方政府沒有任何積極作為時,國防部應主動提出文化資產保留的動作。(詳見相片25、26)
(相片25)
(相片26)
10.最近一直被大家討論的一個話題,屏東縣政府只會極力保留那些荒郊野外的碉堡、防空洞,並設法予以活化,大家不禁要問,政府為何寧可把錢花在那些鳥不生蛋的地方所發現的歷史資產,面對那些鄰近市中心,那些最貼近鎮民的地方的眷村,卻一直置之不理,甚至予以封殺,大家不禁疑惑
,這裡面是不是有地方政府所不敢面對商業利益的問題?
11.屏東市勝利新村,地方政府留下了空的屋子,並將它們打造成一間間的咖啡屋,然後縣府洋洋灑灑的對外宣稱,他們很有績效的保留了眷村文化?請問咖啡跟眷村文化關係何在?
12.縣府對外一直聲稱他們已經多次的完成了共和新村的文化資產審議的動作?他們到底審議了什麼?為什麼身為共和住民的我們,卻一點都不清楚?我們一直以來堅持活體的聚落保存,縣府卻始終用歷史建築來回應我們?我們不禁懷疑,這整個審議過程可能存在的瑕疵,甚至有縣府不敢面的利益癥結在裡面,那就請縣府出來交代清楚。
13.在台灣,為官犯罪其罪可免,百姓犯罪卻遭逢誅連。
當年95年中央文化部(當年的文建會)在進行全國眷村普查時,針對屏東縣境內的眷村進行評選調查,證明東港共和新村為屏東縣境內原始結構保留最為完整的眷村,於此,縣府便提出一連串的保存計畫(詳見相片27)。最終不但食言跳票,甚而用行政手段百般否定共和新村的保存價值。這種滿口胡言,謊話連篇的政府,很難讓人民信服。
(相片27)
14.即便共和新村西側閒置空間必須拆除,也必須將空間留給共和,而不是把土地賣給建商,共和是東港的綠肺,閒置空間整頓必須融入社區總體營造的考量與計畫,而不是再一次的灌入水泥叢林。如果我們的政府有足夠的專業素養,就應該明白,唯有懂得好好的發揮共和新村存在的價值,地方才會有進步可言,共和新村需要計畫數年的造林計畫,縣府必須明白,在共和新村打造社區森林,不但是一項創舉,更能為地方帶來無價的資產。
15.我們要住在自己的家園,這裡面的一磚一瓦,都有我們的生長回憶,更同時,在我們擁有這個家的同時,幾十年來,我們每一個家,都投入了無法計算的心力與金錢在維護這些房子,這個社區,政府若只以一紙公告或是行政命令就要讓我們的家園變異,我們會力抗到底。一個明智的政府,靠的是氣度、智慧與專業素養,靠手段、謊言與黑箱作業,最終只是在逼人民對抗政府。
722環境週友善動員眷村空間灑掃活動
屋頂斜率計算 在 南投縣長‧林明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南投縣政府核發災害救助金作業規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19日
府社助字第10001467810號函頒
一、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救助災害所造成之損害,特依社會救助法第二十六條及災害防救法訂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災害,指人民遭受火、風、雹、旱、地震及其他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者。
??本規定所稱水災,指因中央氣象局發布豪雨特報或颱風特報,所造成淹水所致之災害。
本規定所稱受災戶係指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且居住於現址者;住屋係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浴廁為限;其為集合住宅者,得包括必要之公共設施及共用結構。
中華民國國民於國內受災,適用本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共同生活者,亦同。
三、災害發生後,以村(里)為單位,由鄉(鎮、市)公所派員會同村(里)長、村(里)幹事,全??面調查其轄區受災情形,必要時得請管區警員及鄉(鎮、市)公所指派工程人員協助。鄉(鎮、市)公所應於災後三日內勘查並繕具災害救助勘查表及相關文件(如附表)彙送本府,由本府於七日內派員前往複勘、並於災後一個月內審定與辦理撥款救助。
四、災害救助,以下列各款為對象:
(一)死亡救助: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死亡者。
(二)失蹤救助:受災行蹤不明者。
(三)重傷救助:指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自住院之日起十五日內 (住院期間) 所發生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金額者。
(四)安遷救助:受災戶住屋毀損,致達不堪居住程度為認定標準:
1、地震造成者:
(1)住屋塌陷程度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2)住屋屋頂倒塌或樓板毀損、塌陷面積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3)樑柱: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之樑柱達樑柱總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或箍筋斷裂、鬆脫、主筋挫曲混凝土脆裂脫出,樓層下陷之樑柱達樑柱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者。
(4)牆壁:
甲、厚度十五公分以上之鋼筋混凝土牆牆內主筋斷裂挫曲,混凝土碎裂之結構牆長度達總結構牆長度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乙、八吋磚牆裂縫大於零點五公分者之長度達磚牆總長度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丙、木、石、土造等住屋牆壁剝落毀損,屋頂下陷達二分之一者。
(5)住屋傾斜率達三十分之一以上者【傾斜率 (T/H) :屋頂測移T公分除以建築物高度H公分】。
(6)住屋遭砂石掩埋或積砂泥,其面積達原建築物總面積二分之一或淹沒最深處達簷高二分之一或一百公分以上者。
(7)住屋上部結構與基礎錯開達五公分以上之柱基占總柱基數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8)住屋基礎掏空、下陷:
甲、住屋柱基掏空數達總柱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乙、住屋基礎不均勻沉陷,沉陷斜率達五十分之一以上者【沉陷斜率 (D/L) :沉陷差D除以建物寬或長L】。
2、非地震造成者:
(1)住屋屋頂連同椽木塌毀面積超過三分之一;或鋼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2)受災戶住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3)其他經本府認定住屋受損嚴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五)住戶淹水救助:住屋因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非屬獨立而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應依其事實認定之。
前項人民因災害而失蹤,其應為繼承之人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取得檢察機關所核發之死亡證明書者,得依前項第一款規定,申請救助。
五、災害救助金核發標準如下:
(一)死亡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
(二)失蹤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
(三)重傷救助:每人發給新臺幣十萬元。
(四)安遷救助: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家戶戶內人口每人發給新臺幣二萬元,以五口為限。災前未設籍居住於受災損毀住屋者,不予發給。
(五)住戶淹水救助:住屋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未達一百公分者發給救助金新臺幣一萬元;淹水達一百公分以上者發給救助金新臺幣二萬元。
前項第二款失蹤救助金於發放後,原失蹤人仍生存者,其家屬原受領之救助金應予繳回。
同一期間發生之災害事件經核定應發給死亡救助及失蹤救助者,應於核發安遷救助時,於每戶人口數中扣除;經核定應發給安遷救助者,不得重複核發住戶淹水救助。
六、申請災害救助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一)本府消防局火災證明書正本或報案紀錄一份。
(二)因災重傷者,應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收據正本各一份。
(三)因災死亡者,應檢附檢察署死亡證明書或醫師診斷死亡證明書正本一份。
(四)黏貼受災相片二張至六張於災害勘查報表。
(五)戶籍謄本一份。
(六)住屋災害勘查報表一份。
七、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規定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二)重傷救助金,由本人或親屬領取。
(三)安遷救助金,由戶長或現住人具領。
(四)住戶淹水救助:由戶長或現住人具領。
八、災害救助金,由本府發給,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屋頂斜率計算 在 Dd tai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妙法寺位於香港屯門新市鎮,1960年由洗塵法師及金山法師購入位於藍地的張苑開設。「萬佛寶殿」在1973年開始重建成3層,並在1980年落成。它捨棄傳統佛寺的建築結構:
• 外觀雙層屋脊,並舖上金光燦爛的琉璃瓦片;陶瓷製作的動物裝飾被置於飛簷上;大廈的最高處有一座由兩條金龍守護的佛塔。
• 頂層是大雄寶殿:供奉3尊5公呎高的釋迦牟尼佛,藥師佛及阿彌陀佛坐像,附有三道從屋頂懸垂的巨型梨狀水晶吊燈,橫樑上描繪了釋迦牟尼的一生事蹟。內壁鑲有約10,000多個不同姿態的金佛瓷磚,據說是仿照北京市頤和園的萬佛殿興建的。左右兩壁更分立了16尊以半浮雕製作的佛像。
• 中層是法堂,供奉玉佛像,此處亦可筵開40多席素食。樓梯間有半浮雕描繪釋迦牟尼的故事。
• 底層供奉彌勒佛像及四大天王像。
殿前設有一對威猛的巨大金龍,環繞著紅磚砌成的前門大柱。大門入口的兩旁設有石獅子及麒麟,亦有2頭擁有6顆牙的白象雕像。近年來於一旁擴建了一座妙法寺新大樓,由玻璃幕牆構建的建築,宏偉非常,外觀猶如一座現代體育館,環保新穎的設計,開創了佛教建築先河,值得前往觀摩。環保熱潮席捲全港,就連傳統的中國寺廟重建時,亦大打「環保牌」﹗位於屯門藍地的妙法寺,經歷十多年的大型擴建,前後花費一億六千萬元,打做出既環保、又富佛教意味的水晶蓮花宮。其天馬行空的設計,不但開創了佛教先河,大殿內無柱無瓦,及引入天然光的設計,更具劃時代的環保氣息。妙法寺住持修智法師表示,傳統佛寺的瓦頂設計,雖然金碧輝煌,但維修費用卻相當高昂,「舊寺過年前做過維修,只是見爛補爛,亦要二十萬元,單是搭棚便用了十多萬元,還未計紙皮石、水泥,人工。」他表示,妙法寺在九一年起構思蓋建新殿時,便一心要做到「零保養」,「盡量將善信的善款,用在有需要的社會福利事業之上,而不是用於建築物之上。」 法師稱,傳統的寺廟存在光綫不足、通風不夠及實用率低等弊端,故寺院在擴建時,便銳意改善上述缺點。如是者,新寺的建築師蔣匡文便設計了一座天馬行空的佛殿。「好高興,法師會接納如此新潮的設計﹗」蔣匡文透露,水晶蓮花宮內融入了不少環保元素,包括﹕玻璃幕牆,可以增加透光度,減低傳統寺廟光綫不足的弊端。蓮花宮參照五台山佛光寺,坐東向西,為避開西斜,正面不設窗,但左右卻有一列窗,方便南北通風,即使容納過千人的大禮堂,亦毋須開冷氣。蓮花宮幕牆的斜面更經過特別計算,猛烈的陽光要到下午四時後,方會照入大殿﹔外牆石與建築物之間,更形成隔熱層,降低室溫﹔外牆鋪設的光滑「微晶石」,加上斜角設計,大雨時會自動沖刷外牆,減省清潔費。位處蓮花宮內的大雄寶殿,中空無柱,用盡每一方寸的空間,做到視野「零遮擋」,而大殿樓高約七十呎,面積約兩三萬平方呎(連同走廊),是全港最大的禮佛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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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很不好意思,因為要蓋房子,
所以就在那邊算斜屋頂的面積,
谁知道算出來的數字(平方公尺)怪怪的,
查過網路但還是沒有頭緒是怎麼算的,
想請問一下是否有版友可以指導怎麼計算?
希望不會造成大家的困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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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398529866.A.B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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