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載而歸 10】因為愛,讓他好好走
我一直都對生死議題很有興趣。
那個靜默的陽光午後,是部記錄大體老師以及家屬
在老師教學這段時間的種種思念。
在看完這部片之後,我開始去思考死亡前的準備
以及面對死亡這件事。
我好奇要怎麼成為一位大體老師。
成為一個大體老師,必須不能得過法定傳染病、
不能有重大創傷、不能自殺、需滿16歲,
動過器官摘除及捐贈手術,甚至太胖或太瘦也不行。
也因此,查閱資料時,我第一次聽到DNR這個名詞。
DNR,全名為Do-Not-Resuscitate(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意思就是當病人罹患嚴重傷病,
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
而且病程進展至不可避免的死亡程度時。
病人或家屬同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包括氣管內插管、
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
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目前網路下載表格及各大醫院都可以申請,
也可以將其註記在健保卡上。
我也想申請,避免哪天辛苦的走完人生。
我以為只要申請,
就可以避免掉這些又痛又苦的急救措施。
前陣子,我讀完重症醫學醫師黃軒的作品
《因為愛,讓他好好走》,
重新認識了DNR這件事。
這本書,帶我改變了三個觀點:
一、簽署了DNR,不代表我能善終。
書中提到了許多已簽DNR,但家屬卻因為不願放手,
希望醫師繼續急救,於是只好插管、CPR,
甚至打開人工CPR機器,不斷按壓、急救到肋骨斷裂,
直到真正死亡的案例。
因為深愛不願放手,而讓親人臨別前遭受苦痛,
正是許多家屬後悔的心聲。
而這也是黃醫師想解開大家對於急救的迷思,
讓病人能夠有尊嚴、舒適的離開。
老實說,我連打耳洞都怕痛,
我更不希望自己或親人這樣離開。
這讓我思考了一件事,
若我們能提前選擇,做好準備。
你會願意找個機會和家人溝通一下嗎?
二、DNR簽署仍需要你的家人同意支持和了解,
並告知醫師。
我知道他簽了DNR,但就因為他是我的家人、
我的親人,我無法見死不救。
醫生請你救救他吧!如果你不救,我會...
於是醫師只好啟動急救機制,
直到壓到病人肋骨斷裂,口鼻冒出血來。
直到急救無效,護理師會將現場處理乾淨,
你不會知道家人死前經歷了什麼。
換位思考,如果躺在病床上的是你,你會不會生氣?
為何你們不尊重我的決定?為何要救我?我好痛。
我好氣,生命是我的,為何我不能掌控我自己的選擇?
書中提到了黃醫師的恩師生前已簽下同意書,
但在病榻前兒子仍要求急救,最後救回。
黃醫師看著老師嘴巴插管說不出話,眼眶泛著淚,
卻無法幫助老師的為難傷心心情,
是一個看盡生死的醫師最無助的一刻。
我閱讀後,思考著如果想簽下DNR同意書,
必須花很大的力氣和家人溝通,
並請他們理解支持和同意,簽名送件很容易,
而這件事才是最大最耗時也必須的挑戰。
三、簽署了,不代表醫生會見死不救,
除非死亡已不可避免。
許多人擔心簽下同意書,
萬一發生意外,醫生看到註記會不會見死不救,
黃醫師在書中也提到只有在死亡不可避免的病況下,
醫師才會告知家屬這件事。
我認為這是最不需要的擔心,生死有命,
能不能救得回,交由專業判斷。
每個人對醫師來說都是一條寶貴的生命,
這也是每一位醫師學醫的使命。
看完書之後,我更關心的是家人的感受。
不管親人是否善終,喪親終究還是一道創傷。
因為決定要不要施行急救這回事,
對家屬來說是一個沉重的壓力。形同決定親人的生死。
不管怎麼決定,都可能會後悔傷心,
更重要的是,臨終前還有機會、還有說話的時間,
值得我們把握,去說些什麼,
好好表達愛意、道歉、好好說再見。
兩年前,送走我的寵物兔Maru時,
我曾猶豫要不要送他去急救,
當時他已經在休克狀態,
非常的喘,全身癱軟無力。
後來,我選擇陪他到過程結束。
我們全家一起在客廳陪他,
哭著要他放輕鬆,告訴他我們都愛他,
也謝謝他的陪伴。
儘管如此,我有時還是會後悔覺得當初應該拚急救,
也許還能救回。
但跟他道別的那刻,我永遠也不會忘記我有多愛他,
已經深深刻在我心裡。
面對悲傷,流淚釋放是允許的。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能好好和對方道歉、道愛和道別。
這個過程,帶給悲傷的人釋放的力量。
我的奶奶是在家裡離開的,
還好奶奶沒有受到急救的折磨。
但我很遺憾奶奶走的時候,
沒能看到她最後一面,她走的前兩天,
我去她房裡看她,但我沒有去摸摸她,
後來就再也沒機會了。
所以,當還有時間去實踐這件事,
把愛和感受傳達給家人,才不會留下遺憾。
對不起、謝謝你、我愛你,幾個簡單的句子,
可以給彼此好大的愛的能量波。
急救藥物注射 在 新聞人 黃旭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是一位我敬重的外科急診女醫師朋友的好文,分享與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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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辦法 提前與家屬溝通,讓醫病(病患、與家屬)之間或有共識、獲有更多時間讓家屬之間可以心理準備,或親人間相互溝通。
另外,DNR 呢,對於病人、醫師的抉擇;家屬的抉擇,或許會更舒坦一些?
DNR(Do Not Resuscitate)指的是病人本身簽署意願書或經由家屬簽署同意書,在病人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予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夸父老鷹 20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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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醫師
#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
急救藥物注射 在 小北斗的夜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流著淚為媽簽DNR(上)】
醫院紓緩科護士早幾天致電我:「妳媽張DNR快到期喇!」
我禮貌兼冷靜的回答:「我知!嚟緊CGAT覆診我會叫醫生簽!」
這張每半年需續期的A4紙,我在2017年10月媽被確診患上三期以上HER2乳癌、我為她尋求醫院紓緩科服務時,護士已和我討論;但最終我在2018年9月媽再度不幸中風時,才淚流滿臉答應簽署。
之前一直拒絕簽署,逼媽每三星期接受一次$48,800的雙標靶治療,是因為我不捨得放手,我承諾帶她回家,但這願望尚未實現!
直到去年9月,媽正準備接受第十七次雙標靶治療時再度中風,堡壘落成了!
我拿了門匙趕到醫院流著淚告訴昏迷的她,我開始擔心,我默默耕耘了十三年的承諾或許未必能兌現……
媽在急症病房留醫頭兩星期,我因仍抱著帶媽她回堡壘的渴望,不願簽署;我告訴主診醫生我的苦衷,醫生遂轉介了媽往康復病房。
媽在康復病房留醫三星期,我的思緒每分每刻都在掙扎;看見遍體鱗傷的她飽受痛苦折磨,我思前想後,最終淚流滿臉主動向紓緩科護士提出要求為媽簽署DNR!
媽在醫院留醫四十天,感謝天父的憐憫和應許,2018年10月24日(三),經多番和醫護人員爭取和討論,我逼自己堅強振作、抹乾眼淚,拿著這張A4紙,和妹妹一起,接媽第一次回堡壘了!
★DNR,全名為Do Not Resuscitate,中文為「拒絕施行心肺復甦術」,又譯為放棄急救同意書。其內涵為:當罹患嚴重傷病,經醫生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而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自己或家屬同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面臨心跳或呼吸停止)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等救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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