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書真的不容易】
這次分享的短篇,出自加拿大幽默作家里柯克。算是一部比較輕鬆的作品。
故事是寫一位書店店長,用盡各種天花亂墜的方式,向顧客們推銷書籍。但同時又逗趣地點出「他們不讀」的事實──就像我們這些屯書的人一樣。
來看看這部有趣的短篇小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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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讀者 / 里柯克
「想到店裡看看?噢,當然,先生。」他打招呼說。
然後,他一邊彬彬有禮地把雙手合在一起擦來擦去,一邊透過眼鏡向我投來銳利的一瞥。
「在店後面左邊的書架上,您會找到些也許會使您感興趣的東西,」他說,「在那兒我們備有一套重印的叢書——如《從亞里斯多德到亞瑟·巴爾福的一般知識》,一毛七一本。或者,您也許想看看《已故作家群英錄》吧,每本一毛錢。斯拜婁先生,」他叫道,「帶這位紳士看看我們的重印經典——一毛錢一本的那套。」
說著他朝一個銷售員招了一下手,接著就把我置之腦後了。
換句話說就是,他片刻之間已推斷出我是哪一流的人物。雖然我去百老匯大街買了頂灰綠色軟呢帽,還繫了一條點綴著錢幣般大小的花斑的俏領帶,但是這一點用也沒有。這些小小的裝扮根本掩蓋不了內在的靈魂。我是一個教授,他知道這一點,或者,至少可以說他能立刻推斷出這一點——這也是他生意的一部分。
十個街區內最大的書店的銷售經理,是不會看不準顧客的。他當然知道,作為一個教授,我根本不是什麼好主顧。正如所有逛書店的教授一樣,我來到書店無異於一隻黃蜂飛向一罐敞開的橘子醬。他知道我會在店裡賴上兩個小時,不是妨礙這個就妨礙那個,最後才買上一本重印的《柏拉圖對話錄》,或《約翰·彌爾頓散文全集》,或洛克的《人類理解論》,或是其他類似的陳舊貨色。
至於說真正的文學品味——也就是欣賞封皮有如裝了彈簧而且附有卷首畫的那種上個月才出版的一塊五毛錢一本的小說的能力——我是沒有的,他清楚這一點。
他瞧不起我,那是當然的。但正如書店行業的一句格言所說,一個教授站在角落裡埋頭讀書的形象能使書店生輝。真正的顧客們喜歡這種形象。
正由於這一點,就連塞里耶先生這麼時髦的經理都容忍了我在他書店裡面的一個角落裡的存在。也正是由於這一點,我才有機會見識他那些與他真正的顧客打交道的手腕——我得承認,他那些手腕運用得非常成功,難怪所有的出版界人士都公認他無疑是美國文學的一根頂樑柱。
我並不想站在某處像間諜似的偷聽別人的談話。說實話,其實我立即就被一本新翻譯的《埃皮克提圖道德論》吸引住了。那本書印得很精緻,裝訂得也很好,而且只需花一毛八分錢,因此我當即就很想把它買下來,儘管看來最好是先翻閱一下。
我還沒翻完開頭的三章,突然我的注意力就被書店前面的談話吸引過去了。
「你肯定這是他最近的作品嗎?」一個穿戴入時的婦女在問塞里耶先生。
「噢,沒錯,拉塞里葉夫人,」那位經理回答說,「我向您保證這是他最新的作品。真的,它們昨天才到哩。」
他一邊說一邊用手指了指一堆大大的書。那些書的封面是藍白相間的,色彩挺明快。我能看清書名那兩個燙金字——《金夢》。
「噢,沒錯,」塞里耶先生重複道,「這的確是史拉什先生最近的作品。它銷得可好啦。」
「那就行了,」那位女士說,「你知道吧,有時候還真容易上當:我上個星期來這兒,買了兩本看樣子很棒的書,我回到家裡之後才發現兩本都是舊書,是六個月以前出版的,我記得是。」
「噢,天啦,」那位經理以抱歉的口氣說,「拉塞里葉夫人,實在對不起。請讓我們派人去把它們取回來,換別的書給您吧。」
「噢,那沒關係,」那位女士說,「我當然不會去讀它們。我把它們給了我的女僕。反正我估計她是看不出新舊來的。」
「我想她看不出來,」塞里耶先生說道,露出一絲居高臨下的微笑,「當然如此啦,夫人,」他以時髦書商的和藹姿態繼續閒聊起來,「諸如此類的事是時有發生的。昨天我們就碰到這樣一件非常頭痛的事情。我們的一位來得最勤的顧客跑來,急急忙忙地,來買些書帶到輪船上去讀。我們還蒙在鼓裡哩,鬧不清他是怎麼回事——我想大概是僅僅憑書名選書吧,有些先生是經常這樣的——他竟然挑了兩本去年出的書。我們立即打電話去輪船上,只可惜已經太晚了。」
「那麼,這本書,」那位女士說,同時慵懶地翻了翻,「這本書好看嗎?是講什麼的?」
「這可是一本極為動人心弦的書,」塞里耶先生說,「事實上,是大家手筆呀。評論家們都在說,本季度最動人的書恐怕是非此莫屬了。」說到這裡塞里耶先生停頓了一下,不知怎的,他的舉止讓我想起我在大學的課堂裡解釋我本人也不懂的東西時的作派。「它有一種——一種——力量,就這麼說吧,一種很不尋常的力量,事實上,你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是本月最有力量的一本書。真的,」他舉了一個自己更勝任例舉的理由,補充說,「它的銷量非常之大。」
「你們好像還有好多沒賣掉。」那位女士說。
「噢,我們不得不大量備貨呀,」經理回答說,「來買這本書的人源源不斷。的確,你知道這是一本必定會引起轟動的書。事實上,在某些地方,有人說這本書不應該——」說到這裡塞里耶先生把聲音降得那麼低微,一副投人所好的樣子,我壓根兒沒聽見他的下半句。
「噢,是嘛!」拉塞里葉夫人說,「那好,我想買了算了。無論如何,也該看看這些招來紛紛議論的東西講的是什麼。」
她已開始扣手套的扣子和重新調整毛皮圍巾,這條圍巾已接二連三地把復活節卡片從櫃檯碰落到了地上。接著她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噢,我差點兒忘了,」她說,「你們能順便也送點什麼書到我家供拉塞里葉先生讀嗎?他正準備南下到維吉尼亞去度假。你知道他喜歡讀些什麼,對不對?」
「噢,一點兒沒錯,夫人,」那位經理說,「拉塞里葉先生一般讀的是——呃——我想他主要買的是——呃——」
「噢,旅遊讀物和其他類似的東西。」那位女士說。
「太好了。我想我們這兒有拉塞里葉先生愛讀的書,」他指了指左邊書架上那排漂漂亮亮的書,「有《撒哈拉七周遊》,每本七塊;有《半年乘車遊》,實價六塊五毛;有《午後牛車遊》,分上下卷,定價四塊三,優惠兩毛。」
「我想這些書他都讀過了,」拉塞里葉夫人說,「至少我家裡有很多這一類的書。」
「噢,很可能。可您瞧這兒,《在科孚島食人族裡》——噢是的,我想這本他有了——《在……》——這本,我想他也有了。不過這一本書我敢肯定他會喜歡,今天早上才到的,《在新幾內亞的猴子們中間》。每本十塊,實價。」
說著塞里耶先生把手搭到了一堆新書上,顯然這堆書的數量不亞于《金夢》。
「《在猴子們中間》。」他重複了一遍,那神氣幾乎像是在撫慰那些書似的。
「看來價格相當貴。」那位女士說。
「噢,是挺貴的——貴極了,」那位經理熱情洋溢地重複道,「您瞧,拉塞里葉夫人,貴就貴在插圖上,價真貨實的照片。」——他用手指快速地翻動書頁—— 「價真貨實的猴子,用相機拍攝的;還有優質用紙,您一看就知道了。事實上,夫人,這本書光製作成本就花了九塊九毛錢。我們當然盈不了什麼利,但我們還是喜歡賣這種書。」
每個讀者都樂於瞭解圖書製作的詳情;而且每個讀者當然都樂於知道書商在賠錢。我意識到,這兩點是塞里耶先生與讀者打交道時所信奉的兩條公理。
於是拉塞里葉夫人非常自然地買下了《在新幾何亞的猴子們中間》,接著塞里耶先生叫一個部下記下了拉塞里葉夫人在第五街的地址,然後點頭哈腰地送這位女士出了店門。
回到櫃檯邊的時候他的舉止與先前判若兩人。
「那本猴子的書,」我聽見他對他的助手說,「會很難銷。」
但他沒有時間進一步細想。
另一位女士進店裡來了。
這一回,即使是一個眼力不如塞里耶先生的人,都可以從來客那華貴的深色喪服和陰鬱的臉色,一眼就看出她是一個感傷的寡婦。
「想要本新到的小說吧,」經理又是老調重彈,「有的,夫人,這兒有本很感人的,《金夢》,」——他一副為書名著迷的癡態——「一個很可愛的故事,可愛極了,事實上,夫人,評論家們都在說,這是史拉什先生所寫的最感人的小說。」
「這本書好看嗎?」那位女士說。
我開始意識到所有的顧客都這樣問。
「好看極了,」經理說,「是一個愛情故事——非常簡單、甜蜜,但感人極了。真的,書評上都說這是本月最動人心弦的書。我妻子昨天晚上還在大聲朗讀哩。她感動得熱淚直流,簡直沒法再讀下去。」
「我想這是一本很安全的書,對吧?」那位寡婦說,「我想買給我的小女兒看。」
「噢,非常安全,」塞里耶先生用幾乎是父親一般的語調說,「事實上,寫法是很傳統的,和過去那些可敬可親的經典一樣,就像」——塞里耶先生說到這兒停頓了一下,他的眼中明顯地流露出一絲疑惑之光——「就像狄更斯、菲爾丁、斯泰恩等人的作品。我們向神職人員賣了不少,夫人。」
那位女士於是買了一本《金夢》——店員用綠色的彩光紙把它包紮了起來,然後她就出了店門。
「你們有適合假期讀的輕鬆點的書嗎?」接下來的一個顧客用輕快的聲音大聲問道——他那神氣像一個準備去旅行的股票經紀人。
「有,」塞里耶先生回答說,他的臉幾乎堆滿了笑容,「這兒有一本棒極了的書,《金夢》,是本季度最幽默的書——簡直可以笑死人——我妻子昨天還在大聲朗讀它哩。她笑得直不起腰來,簡直沒法再讀下去了。」
「多少錢一本,一塊嗎,一塊五,好吧,給我包起來。」
櫃檯上響起錢幣的丁當聲,然後那位顧客就走了。我開始清楚地認識到,只想買一毛八一本的《埃皮克提圖》和每本一毛二的「重印世界文學名著」的教授們和其他學院人士,在圖書銷售業中所占的地位何其可憐。
「您好,法官,」經理對下一個顧客說,此公戴著寬邊呢帽,大腹便便的好不威武,「想要海洋小說?當然,像您這樣用腦偏多的人,讀讀小說無疑是件大好事。這兒有一本最近出的最新的書,《在新幾內亞的猴子中間》,定價十塊,四塊五優惠給您。光製作成本就花了六塊八。我們快賣光了。謝謝您,法官。替您送上家去嗎?好的。再見。」
接下來顧客們來來去去,接連不斷。我注意到,儘管書店裡堆滿了各種各樣的書——估計有上萬本吧——但塞里耶先生顯然只在銷售其中的兩種。每個女顧客到店裡,買走的是《金夢》;每個男顧客來,買走的是《在新幾內亞的猴子中間》。對這位女士,推薦《金夢》的理由是它剛好適合在假期讀;對另一位女士,推薦它的理由則是它正好合適在休完假之後讀;第三位女士把它當作雨天良友來買;第四位來買時它又成了晴天讀物。猴子的故事被當成海洋故事、陸地故事、叢林故事和高山故事賣了出去,售價依據塞里耶先生對顧客的不同估價而各不相同。
忙了兩個小時之後,書店空閒了一會兒。
「威爾弗雷德,」塞里耶先生轉過身去對他那位領頭的店員說,「我準備出去吃午飯。你要盡最大努力推銷那兩本書。我們準備再賣上一天,然後就拉倒了。我要去找多肯姆一狄斯康特公司,也就是出版商,把球踢回給他們,看他們怎麼辦。」
我感到我在店裡逗留得太久了。我拿著那本《埃皮克提圖》走了過去。
「您好,先生,」塞里耶先生說,他立即再一次表現出了職業風範,「《埃皮克提圖》?一本很棒的書。一毛八。謝謝您。也許我們還有其他或許令您感興趣的東西。我們的小間裡還有些二手貨,或許您有興致看一看。有一套《亞里斯多德》,上、下卷,字印得細極了,簡直難以辨認,您也許會喜歡;還有一本昨天到的《西塞羅》,求之不得的好書,被濕氣弄壞了一點;我想我們還有一本《馬基雅維裡》這一本很特別,幾乎散架了,封面也沒有了。一本很難得的古書,先生,您要是專家就用得著。」
「不,謝謝,」我說。然後,出於一種早已在我心中滋長而且我無法抗拒的好奇,我說,「我要那本——《金夢》,您好像覺得它棒極了,對吧?」
塞里耶先生用他那銳利的目光瞥了我一眼。他知道我並不想買那本書,而且也許像其他次要人物一樣,他一時間也有點六神無主了。
他搖了搖頭。
「買賣難做啊,」他說,「出版商硬是把這類東西塞給我們,我們不得不盡自己的努力。他們陷入困境了,我明白這一點,他們正眼巴巴地盼著我們拉他們一把哩。他們正在大規模做廣告,或許能脫身也難說。當然,只有一次機會。誰也說不死。很可能我們能使教會人士起來攻擊這本書,要是那樣我們便有救了。否則我們就再沒有什麼指望了。可以想見這本書糟透了。」
「你沒讀過嗎?」我問道。
「哎呀,沒有!」經理說。瞧他那模樣,就像一個被獻上一杯他自己擠的牛奶的擠奶工。「要是試圖去讀那一本本新書的話,那就有我好受的了。別說去讀,光是追蹤它們的動態就夠我受了。」
「可那些買了書的人怎麼辦?」我繼續說道,深感迷惑,「難道他們不會感到失望嗎?」
塞里耶先生搖了搖頭。「噢,不會,」他說,「你知道吧,他們不會去讀它的。他們從來就不讀。」
「但無論如何,」我不甘心地說,「你的妻子覺得這是一本好極了的小說。」
塞里耶先生啞然失笑。
「先生,」他說,「我還沒結婚哩。」
愛情應該有的樣子小說 在 龍貓大王通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沙丘》小說六部曲:你只能變成五千年沙漠裡的一粒砂】
妳去過沙漠嗎?可能很少人有過這種體驗:眼前是一片不可思議的金黃,延伸到無邊無際,甚至超出妳的想像力之外。那壯大的視覺奇觀,很容易令妳誤以為,整座星球早已經被這片沙漠覆蓋。
這種震撼甚至強大到令妳屏住呼吸……而當妳的自主神經開始發揮機制時,隨著空氣順勢鑽進鼻孔的細砂,將會刺痛妳的鼻腔。當妳發現,這刺痛其實意味著妳正呼吸著這奇觀的一部分時,也代表著妳正在接觸、接納、與不由自主地化為沙漠的一部分。
也許妳沒有去過沙漠,但妳仍然可以透過眼睛「吸一口」沙漠——閱讀《沙丘》六部曲,妳就能成為遙遠銀河裡那顆沙漠行星的一部分,享受壯麗、華美、殘酷、失落與茫然,彷彿最終身心都變成了一粒砂,飄散在千年宇宙帝國的空氣中。
很難用文字或影像形容沙漠,而很難想像小說家法蘭克赫伯特,是如何用文字構築這片虛構的宇宙沙漠。50 年代,美國政府農業部研究如何透過植披來防治沙漠化現象,而赫伯特原本要以此為題,寫篇分析論文,但是他研究地越深,卻對這個「植物 vs 沙漠」的概念越發著迷。
最終這篇論文一直沒寫完,赫伯特倒是寫了一本新小說,描述遙遠星際裡的沙漠星球上,武裝勢力搶奪香料的浩瀚史詩。這個《沙丘》的誕生緣起有種無心插柳柳成蔭的趣味,但是這片柳蔭卻遠比我們想像的還要複雜、還有野心、還要漆黑。
江湖傳聞,喬治盧卡斯借用了《沙丘》的元素,寫成了《星際大戰》的故事。史詩人人會寫,卻不是每篇史詩都能輕易抄襲,更何況是無法用一句話形容的《沙丘》——上段「浩瀚史詩」云云只不過是極為浮面的形容。
很難想像法蘭克赫伯特的經歷,因為單從《沙丘》看來,這位小說家應該有地理學家背景、歷史學家背景(應該特別了解英國玫瑰戰爭時期的宮鬥歷史)、生物學家背景(了解沙漠動植物生態與演化)、宗教學家背景(對於政教合一制度時代與宗教如何影響宮闈知之甚詳)等等,這讓《沙丘》描述的不止是一段冒險故事而已,而是一個栩栩如生、設定完備的宇宙。
那裡有前所未見的珍奇異獸、特殊的風土民情、政治經濟宗教三方角力的社會氛圍。你能說《沙丘》是科幻小說、是戰爭小說、是歷史小說、是超能力少年冒險小說、是王子復仇記、是宇宙版的《冰與火之歌》與《三國志》……用一句話形容《沙丘》,誰都辦不到。
法蘭克赫伯特曾說過:「有人說(《沙丘》)是一部宗教批判小說……很多人說這不是科幻小說,而是一套哲學小說。以我的觀點,我能接受它被稱為科幻小說……但無論如何,我不關心他們怎麼稱呼《沙丘》、我不關心他們會不會把《沙丘》放在寫著『科幻類』的書架上。」
赫伯特沒說的是,《沙丘》系列要說得更多。
好吧,我們可以很不禮貌地說,《沙丘》就是一部塞滿各種奇想設定——而且不像維基百科那麼枯燥、仍然很好看的小說。但這樣仍然代表著我們小看了《沙丘》,因為《沙丘》還有續集:《沙丘:救世主》。
在前集法蘭克赫伯特已經鋪陳好一個完美的沙丘宇宙,搬演一套亡族王子復國的傳統戲碼,但到了《沙丘:救世主》,已經成為銀河裡最有力量的王子保羅,卻仍然要與其他勢力拉扯,甚至與自己拉扯——以他偉大的形象為名,一場聖戰已經爆發,而渴望平凡生活的保羅,必須著思如何找到自己的接班人,並讓自己的帝國長長久久地延續下去,最終讓保羅不再是「保羅」。但是這個把沙丘星球扛到全銀河最高高度的偉人,怎麼能夠一走了之呢?而身邊他最親近最關心的人們,又怎麼能不受到波及呢?
這看來讓故事進入了開國君主的治國困境裡,但是《沙丘:救世主》不只如此。換個角度,它同時也在分析服從與領導的議題:
為什麼我們會死心塌地的服從一個被我們稱為「領導」、「皇上」的人?而為什麼我們願意為這個領導犧牲一切?而當領導做出了與我們價值觀截然不同的決策時,我們又該堅持這份忠誠到什麼時候?
赫伯特從多個面向深入一個已經很複雜的故事架構,試著在這些角度裡解釋他對於現實社會議題的論述:如同他曾批評劃地為王的美國邪教教主吉姆瓊斯,瓊斯讓自己的 900 多名信徒集體自殺,釀成震驚社會的「瓊斯鎮慘案」。
《沙丘:救世主》的故事發生在《沙丘》的 12 年後、而下一本小說《沙丘之子》故事發生在《沙丘:救世主》的 9 年之後 、再來的第四集《沙丘:神皇》發生在《沙丘之子》故事的 3,500 年後……乃至第六集《沙丘:聖殿》結束為止,這六本由法蘭克赫伯特撰寫的《沙丘》系列小說,講述了超過 5 千年的銀河歷史,赫伯特的創意從有形的社會文化與動植物設定,延伸到形而上的意識、概念、生死等等議題。
儘管我們早在第一集的《沙丘》裡,就見識到保羅因為香料而啟發的超能力有多麼驚人:他可以看到無數個尚未發生的未來、他甚至可以心念一動就改變自己身體的分子結構。但如果讀者因此感到驚訝,那他們驚訝地太早了:
《沙丘:救世主》出現了可以保存人類意識到永久的生化技術,甚至可以將已死之人的意識轉存到生化人身上,使他永遠地「活下去」;而《沙丘之子》裡,意識與肉體甚至可以穿越物種的隔閡,讓渺小的人類與巨大的沙蟲合為一體,成為能有自由意志又刀槍不入的宇宙最強存在。
《星際大戰》、《冰與火之歌》、《時間之輪》、或是《戰鎚 40,000》這些由《沙丘》啟發而成的後世作品,都像是《沙丘》系列這條宇宙長河裡的一瓢江水而已。沒有小說能像這個系列涵蓋了這麼多的題材與議題,而且這個系列的六本小說,每一本都在顛覆或超越上一本小說的格局,更大、更壯觀、更虛無飄渺,它絕對能挑戰讀者想像力的極限,但另一方面也向讀者展示了人性的極限:
《沙丘》系列展示人類的多樣情緒,而後分解與剖析這些情緒,將它們放進時間長流之中,看看這些能夠操控人類做出各種舉動的情緒,在時間無情地沖刷之下,如何變質、衰退、轉化成新的樣貌。
我們曾經相信的愛、信任、與忠誠等等信念,也會在錯綜複雜的情節裡,合情合理地轉變成我們認不得的模樣。有人說,偉大的小說最終都會碰觸到佛家思想,而在《沙丘》系列裡,無論是多邪惡的詭計、多正直的信念、多麼難以割捨的愛情與親情,最終都如佛家說的:「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照見五蘊皆空」。
就像我們開頭提到的,「彷彿最終身心都變成了一粒砂」,閱讀《沙丘》系列很難不感受到如墜五里霧中的漂流感。赫伯特一定清楚讀者在閱讀過程中可能陷入的無助感,他在《沙丘》裡留下了這句話,彷彿在安慰讀者們不用擔心,既來之則安之:
「你不能透過停下整個過程去了解這個過程,而必須隨著過程的推進繼續理解、必須繼續參與、並隨著過程進行下去。」
隨波逐流、隨波逐流。你會在電影《沙丘》裡持續聽到這句台詞。
赫伯特對自己設計的世界觀與文字功力的自信心可見一斑,而事實上也真的是這樣,第一次閱讀《沙丘》系列小說時,未必能夠很清楚每個橋段裡真正想要傳達的意義是什麼——你必須了解,要描述一個能看透未來、過去、與無數平行宇宙的角色的心智是多麼困難。
但是,後來的劇情幾乎都能穩穩地接住掉隊的讀者,至少讓妳清楚這些橋段之間的因果脈絡,並且依然讓妳得到該有的感動或心碎。
多年來,台灣讀者一直沒有辦法親近這套赫伯特的曠世巨作:從來沒有台灣出版社出齊全六本的《沙丘》系列——我還記得拿著《沙丘:神皇》原文小說一個字一個字查字典的痛苦回憶。
如今,這片宇宙沙漠終於蔓延到了寶島,這當然是讀者之幸:因為我們有了一個放飛自我的機會。這片沙漠正在招呼著你,吸引你進入一片浩瀚的未知,引誘你拋開所有成見(還有大把時間),陷入、沈迷、困在《沙丘》系列的上下 5 千年的歷史之中,然後樂不思蜀、然後想到赫伯特沒寫出第七本《沙丘》就離世,不禁哀痛莫名。
(原文刊於《沙丘》小說六部曲導讀附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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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有人能把《沙丘》說得清楚,事實上也不應該說得清楚,那片沙漠的全貌,需要你自己感受……所以本來我很抗拒寫的XD
我昨天說過了,我覺得電影拍得很好。但是,電影畢竟是導演丹尼維勒納夫的一種「個人解讀」,這片沙丘該長成什麼樣子,在你的腦海裡可以是完全不同,而這是你翻開書頁就能在內心開始構建的工程。
這套六部曲終於出齊,第一集書皮是電影海版,堤摩西柴勒梅德無論過去有多帥,這部電影裡他又帥出新海拔。不過,小說原本設計的封面也很美,而這層電影海報書皮是可以自由取下的,一書雙封面的設計真是感恩感謝。
不過我自己私心覺得,儘管六本大書擺在書架上真是氣派氣質,但是、但是、《沙丘》超過七百頁的厚度真的是折煞手腕,我還是推薦看電子書比較環保……不是環保、是「體保」、保護您的玉體。而且誰能帶著七百頁上山下海呢?我用一隻手機,就能把沙丘星帶著走、帶到馬桶之上(每次都用馬桶舉例實在是……
《沙丘》是大王最喜愛的長篇(實在太長了)科幻小說系列,6年前大王第一次寫,陸陸續續地寫到現在,內容乏善可陳,實在沒把握能把諸君推落深坑,可能還讓各位誤會一直洗版。現在終於有機會,大家可以親自品味這個系列,看看大王說的是不是又過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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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應該有的樣子小說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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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愛情應該有的樣子小說 在 #愛情應該有的樣子 - Explore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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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應該有的樣子小說 在 [心得] 黑暗榮耀主要角色分析(雷) - 看板KoreaDrama 的推薦與評價
兩天追完上下季,超爽快全程劇情緊湊,首次來分享我的超長韓劇心得。這一部雖然開播以
風波不斷,但我認為是當之無愧的神劇。
最難得的是從第一集到最後結局都收得很好,沒有爛尾或崩壞。超強劇本+全部演員演技在?
,如果百想大賞頒給這部的話,我也非常認同。
1. 文同垠(宋慧喬飾)
雖然海報是男女主各半,但這部主線還是以女主復仇為主。太陽的後裔之後,我也先後看了
部喬妹的戲,包括男朋友、現正分手中。但這兩部劇情都滿無聊的,我最後還是棄劇,很高
興這次喬妹終於再次接到成功的劇本。
很多人批評喬妹在這部戲的演技不如配角,但我反而覺得這次喬妹的演技讓我感到驚艷。相
惡人組的外放表演,文同垠這個角色本身就是內斂、隱忍、壓抑、自我懷疑和陰暗等,集所
有悲劇色彩於一身。
而喬妹透過這個角色,展現了有別以往的複雜和多層次演技,也很明顯比過去更放得開,無
是瘋狂還是絕望的表現,都可以說是她演員生涯中的一大突破。
2. 朱如炡(李到睍飾)
對於這部的男女CP,出現了跟浪漫速成班同樣的兩派意見,理由都是女大男小懸殊的年齡差
也因此有很多人認為在這部戲中,男女主的戀愛線很多餘。
雖然我也覺得浪漫速成班的男女主CP滿違和,但黑暗榮耀這對我還能接受,即便火花的確沒
女主跟男二強,卻有淡淡的雙向救贖治癒感。
在劇中男主是女主的學長,但女主明顯比男主大很多。根據劇情推算,這是因為男主數次跳
、女主卻因退學再考延後了上大學的時間,這樣年紀是兜得起來的。
男女主的CP感不夠強烈的原因,我認為不是年紀問題,李到睍過去演過很多次年齡差姐弟戀
很成功。化學反應不夠的理由,我認為反而是因為劇情呈現不夠,這也是男主這個角色滿可
惜的地方。這個角色有很複雜的故事,演員演技也無可否認地好,但給予的獨白鏡頭不夠,
使男主對女主的愛看起來相當突然。
父親遭到病患刺殺,只為了一個荒謬絕倫的理由,讓男主自出生以來幸福完美的生活支離破
,殺人犯的恩將仇報和死不悔改,也讓他從父親身上傳承的善良、正直信仰,在一夕之間崩
塌。父親死後,殺人犯持續不斷的信件騷擾、無法對其他人訴說的悲傷和憤怒,讓男主活在
地獄中。
我想他愛上女主的理由應該是因為看到同類,但劇情主線是女主復仇,沒有時間堆疊男主內
的變化,是最可惜的地方。這個角色的故事,使這部劇若是換個角度以男主出發,我想也會
是一個非常精彩的作品。
3. 河度領(鄭星一飾)
今年是大叔元年嗎?怎麼爆紅的都大叔?前有劉台午,後有鄭星一,讓偏愛姐弟戀的我都撐
住快倒戈了。
還沒開始看這部的時候,我就在想「紳士混蛋」到底是什麼樣子,連言情小說版都歪樓在吵
度領應該是什麼類型的角色。看完整部戲後,來分享我心中的河度領。
河度領應該是典型的貴族菁英,與一般有錢人家不同,他是屬於那種往上數N代都坐擁財富?
地位、權力和名聲的貴族,有著數代沉澱的良好教養和頂尖教育,平時運動可能是練馬術的
那種,最典型的就是英國貴族。
一般人保持禮貌可能是基於同理心,但河度領的禮貌是彰顯自己身分地位的表現,有著「我
文明的高級份子,你們是沒有素養的野蠻人」的涵義。所以無論面對什麼樣的人,處於什麼
樣的環境,他都能保持翩翩公子的風度。
自持清高也讓河度領不會主動與不同階層的人互動,所以他基本上與老婆的朋友零接觸。即
面對宰寯的挑釁,他也不會率先出手,而是宰寯向他揮拳後才反擊,而且是透過訓練有素的
動作。
相較於霸凌五人組透過羞辱別人展現階級優越感,河度領的階級意識是刻在骨子裡的。「我
上流階級」這一概念,對他來說是理所當然,打從出生就自然地受到他人的服侍,且認為是
應該的。
這表現在雨天下車,司機因為要拿東西,請河自己撐傘時,他愣了一下。所以空姐形容他「
空服員看成會說英語的女傭」,是很貼切的比喻。
但是河度領也有下流的一面,就像他當初選老婆的標準是「類似條件裡穿得最少的人」。我
直在想為什麼河會娶涎鎮,後來想想,除了穿得最少以外,她的主播身分和外貌,在外人看
來都是閃閃發亮的,符合河度領「什麼都要最閃亮的」原則
而且相較出身與自己相當的財閥女,涎鎮應該是相對好看透跟掌控的(追求豪門太太地位的
心,以及沒有強力家庭背景支撐)。只是河沒有想到涎鎮會壞到骨子裡,還壞得如此愚蠢,
這已經超出河的理解範圍。
在同垠的復仇過程中,河數次給涎鎮挽救的機會,我覺得他沒有馬上切割,除了考量到公司
價以外,也是想保護女兒。畢竟涎鎮是女兒的母親,如果河度領與她決裂,等於打破女兒過
去家庭美滿的生活。
河度領平時是極度理性的,習慣以利益冷酷權衡一切,但我認為他選擇保護女兒,不單是避
自己被綠的醜聞傳出,影響公司股價和個人形象。
河對女兒是真心疼愛,這表現在真相揭發後,拒接母親的電話。對於女兒不是親生,河度領
道不會心裡不舒服嗎?我覺得他內心掙扎過,但他早就把睿帥當成親生女兒對待。這麼多年
來,對女兒降生的期待和呵護,是難以抹滅的,尤其睿帥本身個性善良。
我比較意外的是河選擇親手殺了宰寯,本來以為他會指示別人去做,畢竟親手殺人的風險還
比較大。但最後他跟女兒一起出國,我想他應該是就此在海外長居了,因為女兒已經無法繼
續在韓國長大,年紀又還需要父親的陪伴。
河一開始說他不吃碳水,後來卻在便利商店吃飯糰,我覺得則是代表他跨出了象牙塔,開始
到其他階層的人。碳水代表的是貧窮,因為便宜且最容易飽腹。
然後對我來說同垠和河道領對手戲最讓我心動的瞬間,是河問同垠為什麼沒有透過傷害睿帥
報復涎鎮,同垠溫柔地說:「因為這樣河道領先生也會受傷呀~」
4. 涎鎮(林智妍飾)
沒有打姓氏的原因是因為我根本不記得涎鎮姓什麼XDDD 只記得「涎鎮啊~」
林智妍在這部戲的演技備受讚賞,甚至風頭壓過宋慧喬。但以大小涎鎮來說的話,我還是比
喜歡申睿恩的表演,申真的詮釋出了「看到他人痛苦,眼睛會閃閃發亮」,讓我看到她微笑
都覺得怕.jpg
涎鎮的性格是怎麼養成的?我覺得她是用高傲掩飾自卑,媽媽沉迷宗教,又從事見不得人的
作。涎鎮無論是說話還是表現,都不斷強調自己屬於上流社會,就是因為她必須用這樣的方
式不斷給予自己信心。
這也讓她無論如何,都要保持高高在上的自尊心,拒絕認錯、堅持自己是對的,即便害怕河
領離開她,她仍然拒絕服軟。對她而言,示弱等於自己一敗塗地,這是她不能接受的。
對於這種人來說,永恆的精神折磨是最嚴酷的懲罰,涎鎮最後連自尊心都被剝奪,未來的每
天將是地獄。
5. 全宰寯(朴成勳飾)
看起來宰寯是五人組最聰明的,但我覺得這代表五人組的智商都在水平線以下欸,超慘。從
寯跟律師的對話,我覺得這個角色也沒什麼智商,他常常處於跳針狀態XDDDD 而且還有憤怒
調節障礙
意外得知自己有女兒後,突然化身愛女兒的爸爸。但我覺得宰寯對睿帥的感情並非疼愛,而
男人的佔有慾和控制欲。
男人的佔有慾和控制欲,並不是只會出現在自己的另一伴,女兒常常也是控制的對象,作為
演「好爸爸」的工具。現實中也常有這樣的狀況,在外好爸爸,實際上卻是男版涎鎮媽。
所以宰寯聽到小孩可能會對狗過敏,卻只是把狗剃毛,還貼心地怕狗狗冷幫他穿衣服。對於
帥卻不顧孩子的社會生活和心理,擅自到學校大聲宣稱自己是爸爸。
最後的最後,許願鄭星一接愛情劇男主,然後哭哭李到睍要去當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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