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相關領域分享給我這篇長文,我沒有看過這件案件精神鑑定報告,也無從對於精神報告內容提出什麼意見,但對於文中提及的幾點司法精神鑑定困境,補充一下個人意見:
1. 沈醫生面對的集體反智民粹攻擊,其實是司法的日常。
這是舉國法治教育失敗的問題。
2. 審判中的交互詰問,對於專家證人的學經歷等各類攻防,是司空見慣,如果報告有利被告,檢方攻擊;報告不利被告,可能被律師攻擊得更嚴重。
這點,是訴訟攻防中的不得不然,希望各專業領域的證人能夠理解。
而這也是我目前手邊有的一些司法精神醫學文獻與手冊中,有許多 #審判中交互詰問應對指南 等作業流程與指引的原因,術業有專攻,當司法與精神醫學交會時,雙方都必須進入對方的領域,司法人員有義務了解精神鑑定的過程與內容,醫生也必須了解基本法規與訴訟程序。
3. 但是,媒體報導醫生相片讓鄉民進行各類攻擊、甚至攻擊醫院,就不是不得不然了,而是荒謬的笑話。
4. 臺灣的司法精神鑑定費用確實低到堪稱國際先進國家的笑話,但即便是國際笑話,#我國的檢方仍然付不起,也因此 #實務上罕見偵查中做精神鑑定的案例。
5. 身為過去做過好幾件偵查中精神鑑定的「前」檢察官(我要強調我現在不是檢察官,對檢方有什麼不滿拜託不要再來找我罵!),#非常感謝過去合作醫院的全力配合,還有醫生 #半夜(真的是凌晨一兩點...)與我討論請我補調查相關罪責證據,這些經驗,成為我的論文題材,其提供給我的資料與專業意見,也讓我得以跨入這個陌生又困難的領域。
6.「做鑑定又要承受這麼大的輿論壓力,多數精神科醫師都不願意做的」,這點確實是事實,所以我才說我過去很幸運,遇到有醫生願意跟我合作。
7. 嘉檢公訴檢察官問:「為什麼只用六天就完成鑑定報告」,醫生回答:「因為我認為這是重大刑事案件」。
這段話,可以看出 #檢方對於現行我國司法精神鑑定實務的誤會乃至於陌生。更可以看出 #司法精神鑑定經費與資源貧瘠下的悲哀。
而法務部與檢方整個體系更應該檢討的是,如果這麼希望追求「真相」,為什麼不趕快向立法院要錢,改採 #偵查中精神鑑定。
8. 社會安全網的漏洞,責任不是在醫生個人、法官個人、檢察官個人、被害人或被告家屬,而是在政府,特別是主管國民身心健康的衛福部、主管檢察行政業務(偵查中鑑定與執行費用)的法務部、負責警方人力調度與裝備的內政部警政署、負責審查預算以及修正法律的立法院。
在我看來,這些部門面對這些沒有鎂光燈的議題時,總是處於裝死的廢物狀態,
任由某些愚蠢的政客、媒體、網紅、直播主帶風向轉移焦點,煽動與撩撥人民的民粹與噬血血性。
「蔡英文出來負責」這句話這個時候確實是應該喊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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