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虐零容忍不能只是口號 請市府傾聽家長心聲!
#調查報告都不給家長如何相信市府?
#相關程序請儘速建置勿再漠視家長權益
今(2)日,我針對家長無法參與台南市社會局與教育局對於兒虐案件的處理流程的問題,會同今年9月發生的幼兒園兒虐案件當事家長,召開記者會。
根據郭姓家長的陳情,我發現目前台南市社會局和教育局,在兒虐案件的處理流程中,竟然未主動告知家長調查流程與調查結果,整個過程#市府的態度也相當被動。例如今年9月發生的幼兒園兒虐案件,事件發生後,社會局卻待家長通報1999以及媒體將案件見報後,才開始進行家訪以及知會教育局。
與我一同召開記者會的郭姓家長表示,對於小孩連續兩年在幼兒園發生不當管教案件十分痛心。教育局和社會局的消極態度,更讓他們質疑,難道市政府要等到出人命才會重視相關案件與當事人的權益嗎?
我在記者會中批評本案社會局在幼兒園顯超過24小時通報,卻逕行認定只超過幾個小時,不依法開罰,#僭越該局的行政裁量權,也#有違民眾對市府單位的信任。我也認為,教育局對於多次違反兒童保護法規的幼兒園,竟宣稱今年甫知其過往之違法情事,僅能祭出「立即改善」的處分,形同鼓勵其他有同樣情事的幼兒園,只要不要通報,就有可能不被處以罰鍰,非常不合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0條規定,書面之行政處分,#應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然而社會局與教育局在現行的兒虐案件流程中,#並未將家長當成當事人,除了未主動解除家長疑慮外,亦未依法將行政處分送達家長,甚至叫家長自行上網查閱,這樣的作為,無疑是違反法律的規定。
我要求 #兒虐案件應比照校園霸凌案件的處理程序:
(1)調查開始前:應先告知家長接下來的流程與進度;
(2)調查程序中,除了請涉案之教育單位陳述意見外,也應讓家長及小孩有表達意見的空間;
(3)調查程序結束以及施以處分後,應將調查報告與處分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理由及處分內容,同時通知相對人及家長。
我也當場請社會局與教育局承諾一併檢討並完善在兒虐案件程序未盡之處,#弭平家長的憂心以及疑慮,#實踐台南「#虐童零容忍」的目標!
新聞相關連結|
《家長控幼兒園師藤條打小孩、橡皮筋彈手 怨被市府當局外人》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8878
《家長控5歲童遭幼兒園老師施虐 再爆去年被老師咬手》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059846?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校園霸 凌 處理流程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中再傳出校園不當管教事件!
某國中教師指揮學生對同學做出集體霸凌,造成該學生身心受創。根據校方說法,事發當週就已經介入處理,針對教師不當管教的部分,已做出口頭告誡(口頭申誡?)處分。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質疑,校方如此輕縱,是否想息事寧人?「通報程序」及「處理機制」難道只是虛設?
【嚴重不當管教,只有口頭告誡?】
教育局指出,此事件已經是「嚴重不當管教」,而校方只做口頭告誡。令人質疑的是,「口頭告誡」的處分流程是如何產生的?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教師有不當管教、學生有霸凌行為,都有既定的通報程序及處理機制。校長有沒有召開相關小組會議?有沒有即時通報教育局?為何事發至今,才由教育局官員特別指示,重啟調查後要送教評會議處,難道校方先前是要私下處理了事嗎!
更何況,此事件是由教師指揮學生對同學做出集體霸凌,如此嚴重偏差的教育觀念,難道僅是「口頭告誡」就能帶過?
【徹底追查真相,別再草率了事】
台中黨部認為,教師不當管教、校園霸凌不能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應該要通盤檢討。無論是學校的通報程序、處理機制,或者是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都沒有徹底落實,教育局真的不要再「重重提起,輕輕放下」!
除了究責之外,我們最痛心也最在乎的是學生的感受, 我們要求教育局應該立即對師生進行團體輔導,盡快恢復健康正向的教學現場。
📰報導佇遮:
➡️獨家》中市師生集體霸凌?受害生遭「老漢推車」當眾脫褲
https://bit.ly/3hZRBdk
➡️超扯!國二男當「人肉拖把」被眾人扯褲飆淚 師竟稱:讓他體會玩偶感覺
https://bit.ly/3ewTCLJ
校園霸 凌 處理流程 在 劉育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說故事志工如果在「朵朵巡迴」中,發現「朵朵」,可以怎麼做?
在此,依高雄市心家長協會在求助、諮詢專業工作者經驗後,發展出來的處理流程,作為讓大家依循的規則。基本上,案件類型相似,但個案狀況可能大不相同,謹以把握大原則為主:
(1)知悉疑似個案,建議要找學校專職承辦人員(如學務處的活動組長,或輔導室的輔導組長。各校名稱不一,所謂性平事件承辦人員即是)。因專職承辦人員通常受過培訓,比較清楚「界線」何在。(志工請先回報所屬協會,統一由協會請學校通報)
(2)一般老師(含導師)不見得有輔導背景,有時關心則亂,沒處理好反而會造成家長和小孩的壓力,甚至二度傷害。當然最終還是需讓導師知情,但可由學校專職承辦人員告知即可。
(3)在保護小孩的前提下,讓校內越少人知道越好,有受過培訓的承辦人員通常會即時通報(24小時內必須完成),接著讓專業社工介入協助,包括約談小孩確認侵害事實、支持安撫家長並告知如何照顧小孩、協助導師如何陪伴小孩。
*補充一:上述第三點是針對說故事志工在學校的時候,除了避免不必要的張揚外,也要提醒志工做好當下的陪伴傾聽即可。志工可試著釐清小孩遭遇的困擾「類型」,若小孩願意多說一些,想分享多少就分享多少,不要勉強;志工可關心其「感受」、「想法」或「希望」志工如何協助,但請志工不要在現場追問事件細節。若判斷是需要通報的情事,誠懇跟孩子說明通報後會有的過程,盡全力取得小孩的同意並讓小孩放心。回家後志工需遵守保密原則,不要和親友或周遭的人隨意討論。
*補充二:會請志工回報協會,由協會統一處理,主要是希望不要讓志工背負太多壓力和責任,專心和小孩互動即可,避免因過度接觸或瞭解小孩受傷的過程細節,情感涉入太深,引發替代性創傷。「不逾越界線」,是為了保護大人及小孩不要受傷,在通報啟動校安機制後,受創小孩也比較不易被同學辨識出來。
*補充三:若是一般民眾,在學校或其它地方發現「疑似」受創小孩,不論是性侵害、家暴、教師不當管教或校園霸凌…等,但你對學校、老師都不熟悉,不知該向什麼單位或什麼人求助,可直接撥打113或上網至「關懷e起來」 https://ecare.mohw.gov.tw 填表通報,「疑似」就能通報,不需求證,只要給予足夠找到這個受創小孩的資訊即可。
*補充四:上述所謂「『疑似』就能通報,不需求證」,絕非鼓勵濫用資源。關於「疑似」就通報,高雄市心家長協會曾詢問各縣市社會局社工師同一問題:’’這樣不會有浮濫舉報的問題嗎?’’社工師給了讓人動容的回覆:「沒有關係,我們寧可因誤報空跑,也不想漏接任何一個受傷小孩。」不過,社工師也提醒,請通報人通報自己親眼所見、親身接觸到的事件,若只是「聽說」,請務必幫忙確認傳聞的真實性及可信度後,再視情況通報,若仍有疑慮,可先去電社會局/處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