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許多不實的新聞了! 我確定我是合法的,但是為了讓相信我的朋友,以及抵擋故意來栽臟的不實報導、惡勢力、假帳號,我必須發表我的聲明稿。
簡單的前情提要,我週一突然被大陣仗抓去高雄問話,問完話後不給手機,讓我自己自費從高雄想辦法回台北。加上顯然有不明的力量,大動作要特地來黑我的,所以我簡單聲明三點。
先幫你摘要 #三件事:
1. 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的)
2. 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3. 警察還沒來,記者先到?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
-----------------
以下三點聲明細細說明:
1.【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
這次去是配合調查,記者想拍我被上銬帶走,可惜沒得逞。在檢察官聽完我的說法,釐清案情後,讓我「無保請回」。
(幫翻譯:就是不用交保證金就能離開。)
由於無重大證據、非涉犯重罪,亦沒有逃亡串供的可能與風險,所以不用交保金。只是,未來後續還有需要詢問我的事情,我還是要去說明。
這點我也很樂意澄清事實,雖然跑高雄有點擾民,但是這是合法程序,我同意也接受配合。
重點就是「無保請回」。
上次我被警察瞎掰說「你身上散發大麻味」的案子,我還交保了三萬元在那邊壓,後來也證明了我無罪,就是警察亂抓。
當初新聞也是報得轟轟烈烈,說什麼警局打我臉,完全在亂報。後來事實出來,我就檢驗全過,檢察官確定不起訴,然後新聞媒體就都不報導囉~好棒棒呢。
那這次,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無保請回」,其實媒體也知道,但是某些媒體就是惡意下標,真的是...
常態 😂
我想也不用多說什麼,大家都知道,看看就好,我沒這閒功夫去改正媒體道德,有興趣的去看《Newsroom》跟《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可以了。
這次會無保請回,就是因為這次他們遠從高雄上來臺北,以為會在我家發現一堆CBD庫存,或是有什麼違禁品,結果都沒找到...
但是啊都已經讓記者大張旗鼓的發新聞了...
所以他們就...
律師朋友也說,藥事法派了六個人加上記者連線,這麼大陣仗有點誇張,而且那個媒體想導風向的動作也太明顯 😂
-----
2.【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第二個要澄清的重點,就是我並沒有做報導說的違法事情。
其實我已經很常在粉絲團幫大家科普法普了:
「2020年5月,衛福部公告可以合法「使用」與「持有」CBD 大麻二酚」
所以警察找到我家有一些「自用」的CBD產品,包括了電子煙、軟糖、零食,因為不是一整個倉庫的貨,都還是在自用範圍,這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檢察官也沒多什麼。所以警察就只能往我「販售」的角度去查。
問題我就是沒有販售啊! 所以在台灣才沒庫存,因為我們的東西都在美國倉庫。
你們在台灣跟美國網站購買 CBD 產品都是合法的喔!
而我自己的軟糖,也是在美國上架的,你們可以在 #美國通路 上看得到。
我花了一堆錢在 租用美國倉庫、上架費、物流費、藥檢費、律師費、美國工人的包裝費,就是為了確保 LM Chill Gummies 是合法的,這些都是龐大的成本。
因為台灣就是不能販售。
所以我在推廣 CBD 的時候,都會教大家怎麼合法從國外購買(很多眉眉角角),如果真的英文不好、嫌麻煩,我們就有代訂代付的團購服務,這也是合法的。
再次強調,這些都是合法的!
那些媒體亂下標還下錯的,其實蠻丟臉的。
檢方明顯來查就是「#藥事法」,沒有刑責問題(不會被關),就是罰錢(就跟網美推薦藥妝,用詞錯誤會挨罰罰金一樣),不會被關 again!
要不是沒做功課,就是故意下重標題啦,哪個都蠻丟臉的。
建議趕快改,因為找到管道跟NCC講了。
強調第三次,CBD在台灣「使用」「持有」「代訂代付」就是合法的。
有興趣的,自己搜尋 LM Chill Gummies,你真的可以直接在美國訂到我的軟糖,還會附上我的小卡! 如果英文不好的,手續處理覺得麻煩的,也可以繼續敲我的IG: Lefty_life5,我會親自教學「代訂代付」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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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說好的 #偵查不公開, 結果是不給人民拍照錄影,然後自己一直跟媒體洩漏個資?】
最後一點來聊聊 偵查不公開,也是這次親眼目睹了各種荒謬事之一。
這件事情你們要特別注意,因為也是你們未來會碰到的事情,自己的權益自己要學。
先說我觀察到的 #三個 奇妙事情就好:
❓ (1)❓ 警察上門之前,#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拍攝
理論上偵查不公開,當警察要去抓人時,不應該有消息走漏,但是,警察在九點到我家樓下時,就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要拍攝了?
這個是不是警察故意洩漏查案進度,大張旗鼓地要讓媒體來拍攝我被上銬的畫面呢? (幸好沒被得逞)
❓ (2) ❓ 我跟律師溝通的話,#完全洩露給媒體,而且還扭曲成相反的版本。
(這次我跟律師通話時,他們禁止我單獨通話,一定要在旁邊聽)(這點律師說 #警察違法)
我先說真實的版本,我跟律師對話內容,是律師覺得聽起來就跟「上次」幾乎一模一樣,我這邊是完全合法,所以建議不用花錢請她去高雄一趟。
至於要不要請民代這件事情(因為我之前的文章有寫),同樣也是經過討論,覺得民代來會花更多時間,但是這週我太忙,就先算了,反正就合法。
這些內容就只有當場的警察聽得到,然後再由霉體加工成「民代、律師都不敢來找我」。
完全就是亂報導。
甚至,還腦補了我欠律師費???
拜託,我早就交完了好嗎?
誰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律師啦!
想掰新聞,也要動點腦啊...
你癡,我可不__ __ (猜經典電影台詞)
這種「不實的報導」,加上「警察洩漏個資」(包括我新辦公室的地址...),我覺得蠻嚴重的啦,檢察官是不是要查查,這種明顯奇怪的事情?
❓ (3) ❓ 記者嫌照片不夠聳動,#警察配合重拍?
可能由於在我家找到的CBD產品太少,可能霉體覺得沒話題不聳動,可能要求「內線」的警察重拍吧? (這些都是做夢,非指控)
在我要被送去找檢察官之前,突然被耽擱了一個多小時(非原訂行程),某一位警察未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打開證物袋,重新擺設拍攝...?
幸好被我發現!在我詢問之下,他才說:「喔...就重新拍,拍好看一點」。
結果一小時不到,這個「重新拍 拍好看一點」的照片,就變成「附圖新聞」了呢!
我是不知道這種「警霉合作」的方式合法不合法啦,但是你們一邊說「偵查不公開」,要我不能用手機拍照自保,又一邊大張旗鼓地把所有資料都丟給記者拿去做新聞,是不是有點落差感呢?
偵查不公開應該不是拿來警察自保,然後又來搞人民的手段吧?
如果我的物證都能這樣隨便 #開了又開、開了又開,我是真的蠻擔心我的物證會不會被動手腳啦。
以上三件事情,我覺得高雄警察局新興分局必須回應一下。
-------
但是我得說,這次再次開箱警察局,我覺得高雄基層員警的素質,真的 #遠勝於台北! 不論是法治素質(上次台北的連法律都講錯...),或是有沒有刻意刁難,真的都是遠勝上次大安分局的體驗。
我也常說電影跟警察一樣,有好的電影也有壞的電影,有好的警察也有壞的警察,就看你有沒有碰到而已。
這次的基層員警我覺得素質很高很好,只做該做的事情,不做不該做的事情(#你以為這是基本的,但是其實不是)。
可惜的是,上面三件事情我還是要理智地分析一下,因為確實在邏輯上不通。我不會因為你們對我好,我就不講出怪怪的事情,但是我願意相信「部分的基層員警」。
只是,確實現在所有證據的都指出,在場的員警有一直跟記者聯絡通報消息的部分...
高雄警察局是否該澄清或是調查呢?
現階段我只提出疑問而已,我無意去捅誰。
我認為,拿放大鏡去看,任誰都有一定有缺失,何況是公開場所的公家單位。
不過目前就先這樣子吧,我無意開更多戰場。
我們雙方都說過「互相互相」嘛!
不過,如果你們真的認為你們完全沒有缺失,都沒有一個警察去聯絡記者,沒有走漏消息,甚至所有流程的「#防疫規範」都做到100分好棒棒,那我就沒意見。
所以,互相互相啦。
建議我們雙方都把時間花在正確的事情上吧。
----------------------
這次我主要想要說的,就是澄清媒體報導不實的部分!
而且刻意串通好媒體來搞我,實在很難讓我不聯想到上次你們亂逮補我部分。
澄清! #我是合法的!
澄清! #媒體報導不實!
澄清! #警察找媒體配合辦案,有點難以相信
幸好一路以來,我都清楚知道法律,知道警察在程序上哪邊怪怪的,#知道哪些是你可以拒絕的。
這次他們也有說「待會回去還要抽血」,我就拒絕了。
很多人就會乖乖聽話回去抽血,因為警察會說這是流程。
(上次有個粉絲分享,他因為持有電子煙,穿得又文青,警察說你吃毒又像gay,一定有梅毒,要驗血)(超扯!但是他乖乖去做了...)
其實警察是沒有強制力要求你驗血的,這些眉眉角角改天繼續分享。
總之,希望後續媒體,可以秉持著良心報導。
上次一堆報我大麻影評,結果我不起訴、無罪的時都不報導,也是蠻詭異的事情。
如果我沒有這個平台發聲,不知道會多慘?
那你一般人更沒有力量發聲,怎麼辦?
沒關係,起碼我會幫你發聲,也會幫你補充法律知識。
假帳號要來亂什麼的都沒關係,我會繼續寫給願意相信我的人。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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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稿 #好文必看
#大灣區計畫是怎麼掏空香港?
#深入剖析明日大嶼大白象工程!
原作者:劉修彣先生(文字與影像工作者,目前定居香港)
>>>>以下是蕪菁雜誌重點摘要<<<<
(1)林鄭月娥在競選特首時,聲稱要讓市民進行一場「土地大辯論」以凝聚共識。但事實上既得利益者早就卡好位,黑箱作業弄出了一套耗時傷財的「明日大嶼」填海造陸方案。
(2)要改善香港住房問題,應該從香港既有的土地著手。「明日大嶼」要搞上幾十年,耗費香港一半的財政儲備,要支應住房問題根本緩不濟急,所為何來?
(3)事實上「明日大嶼」計畫的背後,拖著一大串損害打破香港金融、稅務與法律制度的優異性,讓香港在制度與經濟上徹底依賴內地的措施。港府等於是在花香港人的錢,資助損害香港利益的計畫。但失去自主能力的香港,已經什麼都擋不住了。
>>>>以下是作者原文<<<<
再補充一點給台灣的朋友。
林鄭月娥當時在競選行政長官的時候,提出要解決香港的住屋問題,關鍵是要增加香港的土地供應,社會應該要進行一場「土地大辯論」,討論香港未來的發展選項。先不論這件事情有沒有邏輯錯誤或根本是一個大陷阱,故事的發展是,林鄭在2017年一上台之後便神速地成立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委任8名官方成員和22名非官方成員,說是平衡意見,不過打開名單一看,嗯,很多都有既定立場或利益關係。(放在台灣的語境裡面來說差不多是,組一個同性婚姻專責小組,但裡面沒有一個同志那樣,嗯。)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神聖任務是要為政府的土地供應方法提交意見報告,討論出香港該怎麼生出1200公頃的土地(因為政府的《香港2030+》報告中說香港還缺1200公頃的土地)。他們在2018年提出了18種不同的選項,像是發展棕地、以公私合營模式開發新界土地、開發郊野公園、填海等等,然後邀請市民們填問卷打勾勾選出心儀作法。
但神奇的是,在諮詢期間,小組成員就迫不及待地輪流表態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在小組只討論了其中不到四分之一的選項時,就語出驚人說「成員普遍認同填海是建立土地儲備最合適且切實可行方法之一」,成員黃元山所屬的智庫「團結香港基金」也開始發佈各種支持填海 的影片。甚至連林鄭自己也在香港主權移交酒會上面跟記者說,要靠填海才能解決土地問題。
嗯?
李組長眉頭一皺,發覺案情並不單純。
所以果然,完全沒有意外地,林鄭在2018年10月發表上任後第二份施政報告時,宣布了「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填海面積總共1700公頃,第一階段在2025年展開,粗估開支是5000億,相當於香港財政儲備的一半。
(但是,老師,我有問題,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最終報告還沒有出來林鄭就公布了土地供應政策耶。那到底辯論是辯論來幹嘛的?)
(少年你還太年輕,這個世界很恐怖的,不要問,你會怕。)
在香港政府決定把錢倒入大海的時候,要在這邊稍微停下來問一個問題。簡單的來說是,如果香港政府希望解決的是「香港人住得又小又擠又貴」的問題,以填海增加土地供應是最快速且成本最低的方法嗎?
用膝蓋想都知道不是。要解決又小又擠又貴的問題,首先需要改善的是香港住屋分配不均衡的問題,香港其實不是沒有地,如果真的要增加土地供應,香港還有其他選項。(填海要填 2、30 年,需要地方住的人真的等得了那麼久嗎?)
所以,海到底是為誰而填的?
稍微看一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可能可以得到一些靈感。
第五章第一節:「以連通內地與港澳以及珠江口東西兩岸為重點,構建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等級公路為主體的城際快速交通網絡,力爭實現大灣區主要城市間1小時通達。」
一小時生活圈,香港的中心在大嶼山。
第三章第一節:「依托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等級公路為主體的快速交通網絡與港口群和機場群,構建區域經濟發展軸帶,形成主要城市間高效連接的網絡化空間格局。」
區域發展的基礎是基建,這個膝蓋想一想,膝蓋也知道。所以,有沒有可能,說是會惠及110萬香港居民的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其實都只是幌子,搭橋蓋鐵路才是主角,一切都是為了大灣區?
交通運輸體系建立了之後呢?綱要裡寫要「推動大灣區電子支付系統互聯互通」、「建設全面覆蓋、泛在互聯的智能感知網絡以及智慧城市時空信息雲平台、空間信息服務平台等信息基礎設施」、「建立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預警機制」、「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台」。
大灣區橫跨多種金融、稅務與法律制度,一步一步這些牆都會被打破。再想想高鐵、港珠澳大橋、機場三跑這些大白象工程,再想想《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再想想《逃犯條例》,它們是為了什麼而服務,突然就覺得,很恐怖。
香港甘願把自己的主權交出去,去香港化,在法律與經濟層面上加速與中國的融合,然後提出披著社會議題的皮,但其實不是為了香港人服務的政策,做搖錢樹做到庫房空了,最後只會喪失所有的自主權。
香港人看得很清楚,但是已經來不及了。
台灣人還看不清楚。現在看清楚,可能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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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劉修彣先生(文字與影像工作者,目前定居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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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鄭月娥在競選特首時,聲稱要讓市民進行一場「土地大辯論」以凝聚共識。但事實上既得利益者早就卡好位,黑箱作業弄出了一套耗時傷財的「明日大嶼」填海造陸方案。
(2)要改善香港住房問題,應該從香港既有的土地著手。「明日大嶼」要搞上幾十年,耗費香港一半的財政儲備,要支應住房問題根本緩不濟急,所為何來?
(3)事實上「明日大嶼」計畫的背後,拖著一大串損害打破香港金融、稅務與法律制度的優異性,讓香港在制度與經濟上徹底依賴內地的措施。港府等於是在花香港人的錢,資助損害香港利益的計畫。但失去自主能力的香港,已經什麼都擋不住了。
>>>>以下是作者原文<<<<
再補充一點給台灣的朋友。
林鄭月娥當時在競選行政長官的時候,提出要解決香港的住屋問題,關鍵是要增加香港的土地供應,社會應該要進行一場「土地大辯論」,討論香港未來的發展選項。先不論這件事情有沒有邏輯錯誤或根本是一個大陷阱,故事的發展是,林鄭在2017年一上台之後便神速地成立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委任8名官方成員和22名非官方成員,說是平衡意見,不過打開名單一看,嗯,很多都有既定立場或利益關係。(放在台灣的語境裡面來說差不多是,組一個同性婚姻專責小組,但裡面沒有一個同志那樣,嗯。)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神聖任務是要為政府的土地供應方法提交意見報告,討論出香港該怎麼生出1200公頃的土地(因為政府的《香港2030+》報告中說香港還缺1200公頃的土地)。他們在2018年提出了18種不同的選項,像是發展棕地、以公私合營模式開發新界土地、開發郊野公園、填海等等,然後邀請市民們填問卷打勾勾選出心儀作法。
但神奇的是,在諮詢期間,小組成員就迫不及待地輪流表態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在小組只討論了其中不到四分之一的選項時,就語出驚人說「成員普遍認同填海是建立土地儲備最合適且切實可行方法之一」,成員黃元山所屬的智庫「團結香港基金」也開始發佈各種支持填海 的影片。甚至連林鄭自己也在香港主權移交酒會上面跟記者說,要靠填海才能解決土地問題。
嗯?
李組長眉頭一皺,發覺案情並不單純。
所以果然,完全沒有意外地,林鄭在2018年10月發表上任後第二份施政報告時,宣布了「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填海面積總共1700公頃,第一階段在2025年展開,粗估開支是5000億,相當於香港財政儲備的一半。
(但是,老師,我有問題,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最終報告還沒有出來林鄭就公布了土地供應政策耶。那到底辯論是辯論來幹嘛的?)
(少年你還太年輕,這個世界很恐怖的,不要問,你會怕。)
在香港政府決定把錢倒入大海的時候,要在這邊稍微停下來問一個問題。簡單的來說是,如果香港政府希望解決的是「香港人住得又小又擠又貴」的問題,以填海增加土地供應是最快速且成本最低的方法嗎?
用膝蓋想都知道不是。要解決又小又擠又貴的問題,首先需要改善的是香港住屋分配不均衡的問題,香港其實不是沒有地,如果真的要增加土地供應,香港還有其他選項。(填海要填 2、30 年,需要地方住的人真的等得了那麼久嗎?)
所以,海到底是為誰而填的?
稍微看一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可能可以得到一些靈感。
第五章第一節:「以連通內地與港澳以及珠江口東西兩岸為重點,構建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等級公路為主體的城際快速交通網絡,力爭實現大灣區主要城市間1小時通達。」
一小時生活圈,香港的中心在大嶼山。
第三章第一節:「依托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等級公路為主體的快速交通網絡與港口群和機場群,構建區域經濟發展軸帶,形成主要城市間高效連接的網絡化空間格局。」
區域發展的基礎是基建,這個膝蓋想一想,膝蓋也知道。所以,有沒有可能,說是會惠及110萬香港居民的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其實都只是幌子,搭橋蓋鐵路才是主角,一切都是為了大灣區?
交通運輸體系建立了之後呢?綱要裡寫要「推動大灣區電子支付系統互聯互通」、「建設全面覆蓋、泛在互聯的智能感知網絡以及智慧城市時空信息雲平台、空間信息服務平台等信息基礎設施」、「建立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預警機制」、「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台」。
大灣區橫跨多種金融、稅務與法律制度,一步一步這些牆都會被打破。再想想高鐵、港珠澳大橋、機場三跑這些大白象工程,再想想《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再想想《逃犯條例》,它們是為了什麼而服務,突然就覺得,很恐怖。
香港甘願把自己的主權交出去,去香港化,在法律與經濟層面上加速與中國的融合,然後提出披著社會議題的皮,但其實不是為了香港人服務的政策,做搖錢樹做到庫房空了,最後只會喪失所有的自主權。
香港人看得很清楚,但是已經來不及了。
台灣人還看不清楚。現在看清楚,可能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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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報告書俗稱小白
又稱對參一的折磨(寫完不是要參一存參就是準備開人評會的資料)
另有國軍最常被退件重寫十大文書報告之一的稱號
寫小白的目的究竟在哪裡
不外乎大大小小的長官們責難要下面的人訴諸文字中
例如:
業務類
1.資料沒交
2.交接事項沒弄清楚
3.裝備序號打錯
4.某官找人頂罪
5.族繁不及備載
勤務類
1.拖哨
2.亂放人車
3.哨上玩弄十八般武藝(舉凡躺在自衛工事中睡覺、看小說、玩手機、拿刺刀戳飛機等等)
4.某官故意找碴
5.族繁不及備載
管理類
1.內務髒亂
2.脫離部隊掌握
3.資深欺侮新進、新進毆打上兵......
4.某官玩新兵時
5.族繁不及備載
軍紀類
1.馬拉桑時開車
2.以下犯上
3.不假離營
4.某官想弄掉某人時
5.族繁不及備載
小白的格式只要有寫過都知道
大多分為三段
1.案情摘要
2.事情經過
3.缺失檢討(經常出現1.2.3.的條列式寫法,但本篇不予說明)
備註:大多小白幾乎為此三段,但依單位不同名稱可能有變化。
備註二:另有一種事情經過書與小白大同小異,此篇中暫不解釋。
書寫小白
最常發生的幾個麻煩的地方也是要注意的
一、"誰"要你寫的?
顧名思義
就是哪個混X王X蛋發現你做錯事
或是哪個DXG官要推卸責任要你負責的
注意!!
書寫時記得補上已下這段話
1.經由中校淫(誤)長吳舔娘指正後
2.經中士班長尤媾鹹糾舉後
最後再補上一段簡單的一句話即可結束案情摘要那段
--------->特立此書,以示檢討
但是千萬別寫到一些不該出現的字眼
錯誤例子
1."遭"中士班長范四妹指正
解釋:因長官對自己的過失指正千萬別用"遭"這個字眼,像是在說他破壞你的好事一樣
2.經黃泰泰謾罵過
解釋:一定要寫出長官的級職職稱,因為本單位曾有某兵與某官姓名完全一樣的狀況,
再者,千萬別把長官真正對你當下表現的行為寫出來,一般來說"指正"兩個字就
足以表達。
二、不知道錯在哪裡
一般來說
做錯事敢承擔寫小白就沒什麼問題
但常有人不知道自己錯在哪邊
也許是因為單位中太多理所當然的錯誤行為所造成的
一樣舉幾個虛構類似真實案件的例子:
1.案情摘要及事情經過當中指出:
於民國100年2月3日0900時,在吸菸區抽菸時,因為沒帶打火機,就跑去寢室點火,
最後把菸頭往窗外丟,被上士班長XXX指正後,特立此書以示檢討。
卻在缺失檢討中只寫到:
以後必定會記得帶打火機到吸菸區。(原來該單位可以在室內抽菸+亂丟垃圾..)
2.事情經過:
因為人事不在單位內,所以我就幫自己寫假單蓋假卡,中隊長還在開會,所以我就
幫隊長蓋章批閱......營門哨長在忙,所以就自己開門走出去...
當事人遭發離營通報被憲兵抓到後,缺失檢討只寫了以下過失:
以後絕對不會沒帶假單就出營門。(借問隊部的弟兄有帶假單就不會抓嗎)
3.缺失檢討:
將來絕對不會因為學長想喝飲料就跟學弟拿錢去買。(挖洞找人陪葬,軍中大忌)
三、文筆太弱
畢竟軍中學識等級不一
在下文筆亦弱
故只能提醒我們這些文筆太差的人注意到幾個錯誤的書寫方式
1.因為班長突然被叫回去,然後學長就帶我們去營站,然後我們就在營站買東西,然後
營站冷氣很強就在那邊吹冷氣,然後等到班長回來我們才繼續打掃,然後......
不知道看完這篇的長官感覺是?然後呢?
2."不小心"在哨上抽菸被班長看到....
原來人抽菸都是不小心的
3.本屬MP987指揮部000營小兵張某某於100/6/31......
本屬憲兵987指揮部000營小兵張某某於民國一00年六月三十一日...比照
一下是不是能更增加字數與廢話來填滿小白
最後
書寫檢討報告書的宗旨就是
☆不要被退件☆
寫一次就夠麻煩了還要寫第二次第三次
上面的長官時間多不代表我們時間多
要將小白寫好
平平安安交出去不會被退件
先有幾個要則與方式
1.除非已經曝光了,千萬別拖其他人下水
2.痛改前非、絕不再犯...等後悔辭多多使用但別重複
3.別以為小白上面立可白可以塗很多
4.即使是無辜受罪也得盡可能貶低自己,美化苟(誤)官
5.千萬別拿更高階的長官來壓要你寫這篇小白的枸(又誤?)官
當然
在下也看過一篇不怎麼符合上面的作為
卻令狗咬牙切齒、抓狂萬分、也不敢退件(因為有備份)的小白
【注意,以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絕對是真的】
先簡單敘述那一個模擬情境
大家都知道每年某些時段在某些地方有所謂的就業博覽會
那是給屆退弟兄的可以順順利利退伍找到工作的的地方
據本人所知(應該說長官說的)
那是每個屆退官兵的權益
所以當天休假的人不能算假
再來是因為任務無法參與的人
則單位必須要幫她們填寫履歷送繳出去
因為發生某些種種事情導致報名人數與實到數相差甚遠
所以某營級單位體制下的連級業務承辦人被要求寫張檢討報告書
至於過程
請看官慢慢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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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摘要
本屬天兵785指揮部987營第九連上兵孫液鮮,於民國一00年十三月十六日時
接獲單位人事協辦一兵礙心覺羅溥儀電話,該員指本月十五日就業博覽會實到人數與當初
報名人數不符,經營部人事士官長黃擠擺指正後,於是銷假回營,特立此書,以示檢討。
二、事情經過
本人於民國一00年十三月十三日1400時接獲營部人事協辦下士林腦目電話提醒
著十五日要參與就博會人員記得填寫履歷。本單位卻因為歷經銅胃專案影響,指揮部作戰
科科長中校草汁佰於本月三日才宣布排定打靶行程,導致休假完全無法依照預休進行;又
因外防駐地於本月十日撤防。十號當日政戰主任上校郝仁宣布必須讓撤防人員把假休完,
所以當下即把難處回報予該協辦。
又因為本人十三日休假前交代三員確定會參與就博會人員填寫履歷,並且幫忙填寫至
營區門禁前執行休假,卻未將其他十四員休假人員履歷表完成,導致他們的權益受損。
而今日卻因為與當時報名人數落差甚大,其原因則是本人未與當初報名的人事承辦人
交接確實就讓該員退伍,更未適時的揣摩上級長官突然又臨時的決定,導致今日狀況,故
特別銷假從南北上回營承擔此過失。
三、缺失檢討
本人上兵孫液鮮因為確實揣測上級長官的神聖決策,導致不便,於此提出檢討改正:
爾後必定確實猜測長官臨時性決定的心態來排定預休,並且利用自己的休假時間幫忙屆退
人員填寫履歷,如遇自己無法決定的行程時,必定請求上級長官處理,絕不私自更改重大
權益相關集會人數,更與營級長官保持聯絡,避免長官因收假未與該協辦交接回報事項而
引發事情無法挽回的局面。如在無法處理,必定聯絡1985煩請最高指揮權限的長官來
決定事情的輕重緩急。
本篇完
(以上疑似虛構的內容因礙於保密原則,已修改許多名稱,但是整體大概就是這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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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此份疑似虛擬報告交出去不到五分鐘
當事人馬上接到10來通關切電話
其中第一通就是被那士官長罵到狗血淋頭
而當事人卻把手機開啟擴音......
最後事情被壓了下來
營長交代連長好好管教
士官長調走(原先就要走...就是知道要走才敢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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