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韓導了,為什麼愛說謊正式送給 TMD,沒人有資格承接。
我一直覺得沒有高人一等的智慧和能力問題不大,畢竟唐鳳只有一個。但是這個黨的人好的不學就只知道學檳榔,自以為聰明胡說一通覺得騙人很容易,偏偏馬上就露出馬腳,跟高雄那個姓潘的前局長一樣。
說到底檳榔就只能吸引到這群烏合之眾,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要看開點,不要一直研究他們怎麼會這樣。
解決問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今天市政總質詢,我提出「公開透明」「廉政」「台北新媒體園區」「北市府職場霸凌」四大議題。
其中「燈節物資為何流向民眾黨?」的提問,引發一些關注。
#案情簡介如下
臺北燈節有650件民間贊助的工作外套,由市府分配給各機關首長和燈節工作人員。
然而,有民眾發現台灣民眾黨的立委蔡壁如、邱臣遠、高虹安,甚至民眾黨黨工,也有在公開場合著用台北燈節的工作外套。
根據我跟市府調閱的資料,台北燈節工作外套,並未發放給任何民代。
就算有發放給「貴賓」,蔡壁如委員、邱臣遠委員,以及民眾黨黨工,也都不在市府提供的貴賓名單之內。再者,有出席燈節活動的貴賓,也都沒有拿到燈節工作外套。
幾件外套金額雖小,但涉及燈節物資流向,非同小可。我在質詢時,市長和觀傳局長皆不知為何有此事發生。
以我議員的職責,當然要求市府必須徹查此事。
在我質詢結束後,台灣民眾黨發言人表示「該外套為西門徒步區街區發展促進會劉家鑫理事長,感念蔡壁如委員時任市府顧問對西門商圈發展貢獻,特別捐贈同款外套予民眾黨黨部,並非市府資產,為免造成社會各界誤會,特此澄清」。
民眾黨並表示促進會捐贈外套30件,每件成本500元。
對於民眾黨的說法
#我再提供以下資訊供市民了解判斷:
1⃣️ 民眾黨委員著用的燈節外套來自台北市政府的說法,最初是由民眾黨黨部提供:
簡言之,有柯粉想知道主席和委員穿的外套哪裡買,去問民眾黨。結果民眾黨說,這是台北市政府做的。民眾因此找上台北市議員,也就是我,想找外套哪裡有。
我想民眾黨部應該不至於故意欺騙民眾,或者故意黑柯吧?
連民眾黨部都認為這是從台北市政府來的物資,我身為台北市議員,當手上的所有資料不足以解答問題時,難道不該問個水落石出?
2⃣️ 燈節工作外套由六個不同的民間單位共同捐贈。如果其中有一個協會,在大量製作650件之餘,又多加定了N件,得到每件500元(含外套及電繡布章)的價格,再捐贈給台灣民眾黨,只要協會會員和其他單位同意,我都完全尊重。
但台灣民眾黨必須注意政治獻金的法律問題:
500 x 30 = 15,000 已經超過政治獻金法匿名捐贈的上限,必須於「收受當日」開立實物政治獻金的實名收據,否則即為違法。
3⃣️ 民眾黨委員公開著用的燈節工作外套,上面貼有「台北燈節」字樣的電繡標章,一看就知道是台北燈節的物資。
且不同委員的燈節外套,電繡標章標示的贊助單位不同,並非全部都是西門徒步區。
是不是一個協會捐贈了好幾個不同贊助單位的外套?我想,接下來的說法,只有民眾黨知道。我從頭到尾都尊重民眾黨的說法。
任何一個政黨,收到「捐贈」30件上面有「台北燈節」電繡布章的外套,應該都會有所警覺吧。
不用到政治潔癖,只要稍有基本政治常識的政黨,應該都會懂得避免瓜田李下,避免涉及搭便車。
協會捐贈的美意,完全沒有錯。
但民眾的美意,如果牽涉到公共資源,我們政治人物應該心領,不該實領。
法律只是廉潔的最低標準。如果今天這種事發生在國民黨或民進黨,大家可以接受嗎?
答案見仁見智,我也不想多噴口水。
這幾件燈節外套的事情,可大可小,看面對的態度而定。
若勇於面對,小問題解決了,就沒有大問題。
若還是看不見問題點在哪裡,讓支持者來洗板,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那我也只能獻上滿滿的祝福。
除了燈節外套,這次質詢,我還提出兩個案子:
一件是文化局中山堂管理所,#疑似規避採購法弊案,累積金額超過一千萬。
一件是文化局所推動「台北新媒體園區」,五十億元的大型開發案,一旦處理不好,#有可能在二十年後變成柯文哲任內的大巨蛋案。
這兩個案子比較複雜,沒有燈節外套那麼搶眼、易懂。
但我認為,這兩個案子同樣值得大家重視。
我會在這幾天將我完整的40分鐘質詢一刀不剪放上網,讓大家了解我所提的幾個案子。
並在接下來用影片陸續針對個別案件作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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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文山苗博雅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捍衛學生受教權,校園教學正常化,都是我的重要政見。 性平教育是《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必須有的教學內容。性平教育的教材把關,也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有明確的規定。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 為執行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由有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參與;...
案情簡介如下 在 鄉民挺起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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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問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今天市政總質詢,我提出「公開透明」「廉政」「台北新媒體園區」「北市府職場霸凌」四大議題。
其中「燈節物資為何流向民眾黨?」的提問,引發一些關注。
#案情簡介如下
臺北燈節有650件民間贊助的工作外套,由市府分配給各機關首長和燈節工作人員。
然而,有民眾發現台灣民眾黨的立委蔡壁如、邱臣遠、高虹安,甚至民眾黨黨工,也有在公開場合著用台北燈節的工作外套。
根據我跟市府調閱的資料,台北燈節工作外套,並未發放給任何民代。
就算有發放給「貴賓」,蔡壁如委員、邱臣遠委員,以及民眾黨黨工,也都不在市府提供的貴賓名單之內。再者,有出席燈節活動的貴賓,也都沒有拿到燈節工作外套。
幾件外套金額雖小,但涉及燈節物資流向,非同小可。我在質詢時,市長和觀傳局長皆不知為何有此事發生。
以我議員的職責,當然要求市府必須徹查此事。
在我質詢結束後,台灣民眾黨發言人表示「該外套為西門徒步區街區發展促進會劉家鑫理事長,感念蔡壁如委員時任市府顧問對西門商圈發展貢獻,特別捐贈同款外套予民眾黨黨部,並非市府資產,為免造成社會各界誤會,特此澄清」。
民眾黨並表示促進會捐贈外套30件,每件成本500元。
對於民眾黨的說法
#我再提供以下資訊供市民了解判斷:
1⃣️ 民眾黨委員著用的燈節外套來自台北市政府的說法,最初是由民眾黨黨部提供:
簡言之,有柯粉想知道主席和委員穿的外套哪裡買,去問民眾黨。結果民眾黨說,這是台北市政府做的。民眾因此找上台北市議員,也就是我,想找外套哪裡有。
我想民眾黨部應該不至於故意欺騙民眾,或者故意黑柯吧?
連民眾黨部都認為這是從台北市政府來的物資,我身為台北市議員,當手上的所有資料不足以解答問題時,難道不該問個水落石出?
2⃣️ 燈節工作外套由六個不同的民間單位共同捐贈。如果其中有一個協會,在大量製作650件之餘,又多加定了N件,得到每件500元(含外套及電繡布章)的價格,再捐贈給台灣民眾黨,只要協會會員和其他單位同意,我都完全尊重。
但台灣民眾黨必須注意政治獻金的法律問題:
500 x 30 = 15,000 已經超過政治獻金法匿名捐贈的上限,必須於「收受當日」開立實物政治獻金的實名收據,否則即為違法。
3⃣️ 民眾黨委員公開著用的燈節工作外套,上面貼有「台北燈節」字樣的電繡標章,一看就知道是台北燈節的物資。
且不同委員的燈節外套,電繡標章標示的贊助單位不同,並非全部都是西門徒步區。
是不是一個協會捐贈了好幾個不同贊助單位的外套?我想,接下來的說法,只有民眾黨知道。我從頭到尾都尊重民眾黨的說法。
任何一個政黨,收到「捐贈」30件上面有「台北燈節」電繡布章的外套,應該都會有所警覺吧。
不用到政治潔癖,只要稍有基本政治常識的政黨,應該都會懂得避免瓜田李下,避免涉及搭便車。
協會捐贈的美意,完全沒有錯。
但民眾的美意,如果牽涉到公共資源,我們政治人物應該心領,不該實領。
法律只是廉潔的最低標準。如果今天這種事發生在國民黨或民進黨,大家可以接受嗎?
答案見仁見智,我也不想多噴口水。
這幾件燈節外套的事情,可大可小,看面對的態度而定。
若勇於面對,小問題解決了,就沒有大問題。
若還是看不見問題點在哪裡,讓支持者來洗板,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那我也只能獻上滿滿的祝福。
除了燈節外套,這次質詢,我還提出兩個案子:
一件是文化局中山堂管理所,#疑似規避採購法弊案,累積金額超過一千萬。
一件是文化局所推動「台北新媒體園區」,五十億元的大型開發案,一旦處理不好,#有可能在二十年後變成柯文哲任內的大巨蛋案。
這兩個案子比較複雜,沒有燈節外套那麼搶眼、易懂。
但我認為,這兩個案子同樣值得大家重視。
我會在這幾天將我完整的40分鐘質詢一刀不剪放上網,讓大家了解我所提的幾個案子。
並在接下來用影片陸續針對個別案件作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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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跟市府調閱的資料,台北燈節工作外套,並未發放給任何民代。
就算有發放給「貴賓」,蔡壁如委員、邱臣遠委員,以及民眾黨黨工,也都不在市府提供的貴賓名單之內。再者,有出席燈節活動的貴賓,也都沒有拿到燈節工作外套。
幾件外套金額雖小,但涉及燈節物資流向,非同小可。我在質詢時,市長和觀傳局長皆不知為何有此事發生。
以我議員的職責,當然要求市府必須徹查此事。
在我質詢結束後,台灣民眾黨發言人表示「該外套為西門徒步區街區發展促進會劉家鑫理事長,感念蔡壁如委員時任市府顧問對西門商圈發展貢獻,特別捐贈同款外套予民眾黨黨部,並非市府資產,為免造成社會各界誤會,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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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民眾黨部應該不至於故意欺騙民眾,或者故意黑柯吧?
連民眾黨部都認為這是從台北市政府來的物資,我身為台北市議員,當手上的所有資料不足以解答問題時,難道不該問個水落石出?
2⃣️ 燈節工作外套由六個不同的民間單位共同捐贈。如果其中有一個協會,在大量製作650件之餘,又多加定了N件,得到每件500元(含外套及電繡布章)的價格,再捐贈給台灣民眾黨,只要協會會員和其他單位同意,我都完全尊重。
但台灣民眾黨必須注意政治獻金的法律問題:
500 x 30 = 15,000 已經超過政治獻金法匿名捐贈的上限,必須於「收受當日」開立實物政治獻金的實名收據,否則即為違法。
3⃣️ 民眾黨委員公開著用的燈節工作外套,上面貼有「台北燈節」字樣的電繡標章,一看就知道是台北燈節的物資。
且不同委員的燈節外套,電繡標章標示的贊助單位不同,並非全部都是西門徒步區。
是不是一個協會捐贈了好幾個不同贊助單位的外套?我想,接下來的說法,只有民眾黨知道。我從頭到尾都尊重民眾黨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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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如下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捍衛學生受教權,校園教學正常化,都是我的重要政見。
性平教育是《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必須有的教學內容。性平教育的教材把關,也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有明確的規定。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
為執行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由有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參與;教材內容並應破除性別偏見及尊卑觀念,呈現性別平等及多元之價值。
千萬別以為不良的性平教育只會讓同志受害。錯誤的資訊、扭曲的刻板印象,各種光怪陸離的教材教案,不論是異性戀還是同志,都會受害。
本次質詢,爭取到教育局長幾個重要具體承諾。未來發生校園違法傳教或不良性平教材,都要追究、懲處。
簡介如下:
🚫關於「不良性平教育教材滲透校園」
苗博雅議員具體要求:
✅ 為維護教學品質,教育局應制定志工入校協助教學規劃準則,加強教材與內容之把關。
除要求嚴格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外,不得有違反教育基本法違法宣教之行為,亦不得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活動內容,供各級學校遵循。
🆗 得到教育局長承諾
🚫關於「校外人士入校要求學生簽署承諾書」
🆗 教育局長明確表示「不具教師身份的志工,不可以要求學生簽署任何承諾書」。守貞承諾書也是不行的。以後再發生,會徹查,追究行政主管責任。
關於校外人士違法入校傳教,完整質詢影片請見:
https://youtu.be/aGm98P-aGKo
我們會持續追蹤這些議題,保障學生的受教權。也歡迎遇到疑似違法教學的家長,向我們陳情反映(聯繫方式如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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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10:00-17:00
✅來訊請敘述「案情、案發時間、學校、班級」,以便我們做事實查證
⚠️您和孩子的身份我們都會保密,未經同意絕不會公開揭露
案情簡介如下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捍衛學生受教權,校園教學正常化,都是我的重要政見。
我上任以來,接到多起家長投訴,有校外人士違法入校傳教,以及不良性平教材傳遞錯誤觀念等事件。但校方往往態度消極,投訴1999也無用。家長怕孩子受影響,敢怒不敢言,只好來向我陳情。
其實,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早就有規定: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宗教中立是維護宗教平等、宗教自由的前提條件。如果教育宗教不中立,特定宗教團體可以違法入校傳教,那就是宗教不平等了。
宗教是個人的選擇,任何宗教信仰我們都尊重。在不妨礙兒少身心發展的前提之下,家長可以自己在家裡教小孩,帶小孩上教堂、去拜拜,去接觸宗教信仰。但是,要尊重其他家庭的信仰,不應該在學校裡面,對所有的孩子強迫傳播特定宗教。
這次質詢,爭取到教育局長幾個重要具體承諾。未來發生校園違法傳教或不良性平教材,都要追究、懲處:
簡介如下:
🚫關於「校外人士入校傳教」
苗博雅議員具體要求:
✅ 為維護宗教自由、宗教平等,教育局應向各級公立學校再次強調:
遵守教育基本法,不分晨光時間與正課時間,不論授課教師或入校志工個人信仰為何,皆應保持絕對宗教中立。教師應就志工講授內容把關。
✅ 若發生違法宣教行為,教育局應立即調查,經查證屬實,授課教師及行政主管應受處分。
🆗 皆得到教育局長承諾
關於不良性平教育教材,完整質詢影片請見:
https://youtu.be/mAvQCVARYLU
我們會持續追蹤這些議題,保障學生的受教權。也歡迎遇到疑似違法教學的家長,向我們陳情反映(聯繫方式如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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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問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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