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共論述所忽略。以下十個香港政府助長發展商壟斷的行為,是否亦需要一併「整改」?
◾助長發展商加速圈地
多年來各種類型土地的發展管制,有維護城市景觀、保障生活質素與不同群體的權利,更有避免發展商全面壟斷土地資源的政策功能。但近日最新報導消息,傳出林鄭放風要大肆為發展商發展「起釘」,除放寬早已被發展商割據的濕地的發展地積比,亦打算向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祖堂地開刀,鬆綁出售限制,預期發展商將能在新界加速囤地。
今次全方位的發展鬆綁,亦劍指市區土儲。自2010年起林鄭將強拍條件由9成收購門檻放寬到8成,十年後,今日有放風林鄭政府將舊樓強拍條件再降至7成。強拍底線似乎容許「無限後退」,在法例上不斷合理化發展商壟斷式收樓行為,相信「田牲式」收樓手法會更加放肆,而舊樓小業主及租戶的議價空間卻退無可退。
有趣的是,早前外投行的數據分析,在今次中央施壓下,估計恒基的地產謀財策略(農地王及私人市區收樓)將受最大影響。然而,今次放風的強拍放寬卻令市區舊樓最多土儲的恒基最受惠。政府跟發展商之間捆綁利益關係,在現時中央針對發展商壟斷行為下,更顯弔詭及複雜。
◾散播土地「荒」言
由2002年「孫九招」起,政府將香港房屋政策「定性」為集中土地供應,減少公營房屋供應,將私人房屋供應交由市場決定,是其後樓價飆升的重要因素。歷經20年,政府房屋大方針卻不見有大改變,繼續盲目催谷覓地,甚至不斷提倡天價人工島開,只為「做大個餅」,卻不全面收回棕地、發展商土儲及潛在違規丁地等其他土地選項。只講土地供應的政策論調背後,正配合著發展商動員打手發功,聯手在公眾輿論上背書式輸入「土地荒」的幻象,最後發展商圈地囤地等壟斷行為卻以「公共利益」之名變得合情合理。
林薪最近轉口風表示香港短期「搵夠地」,但劍指官僚「卡關」要加速審批,跟現時發展商指控回應香港房屋問題源自覓地到建屋速度「唔夠快」,明顯口徑一致,更顯政府貫徹親發展商的立場,不斷為發展商釋放土儲,助長由發展商主導香港土地供應。
◾「土地共享」度身訂做兼送基建
作為政府近年重點推銷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本身已被詬病為發展商「度身訂做」。政府以提供基建為由,幫助發展商釋放其偏遠、或有客觀條件限制(如位於濕地旁)而不適合發展的土儲,而公眾因而額外獲得的單位,往往只佔整個發展小部分(*額外*樓面面積的六成作公營房屋用途),發展商甚至能申請將官地納入發展範圍,將計劃稱為「共享」,實在是一個搵笨的公關表演,最後只會助長發展商繼續壟斷香港規劃主導權。
由發展商決定土地共享的選址,會否出現規劃錯配的社區?單從最新一宗共享申請中,恒基建議在林村杜山村鄉郊地區興建近40層高「公屋」,足見其潛在規劃災難。
可能發展商政府觀望政府會否進一步放寬發展限制,亦正與政府討價還價中,過去兩年土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接到三宗申請,就土地供應速度而言,又是另一種「搵笨」。而昨天有發展商接受文匯報專訪就表示,在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商可扮演更積極角色,表示可以提供多個「公營房屋單位」,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可能是發展商心目中應酬北京施壓的其中一個成績表,能否真的解決房屋問題或壟斷問題只是一個大問號。
◾傾向避開發展商土儲收地
若政府真的動真格應付發展商壟斷及囤積行為,運用過去數十年在法院未嘗一敗的《收回土地條例》(土收)就最適合,將高度集中的業權復歸公有作公共用途,亦能夠增加租住公營房屋供應,舒緩基層居住困境。
政府亦會在收地政策上處處配合發展商。近數年有無數案例顯示,政府會選擇性利用土收針對一般農民、非原居民村甚至小地主,如橫洲、馬屎埔等,而巧妙地被避開發展商土儲,例如屏山北的棕地發展選址,以維護發展商的「私人業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容許政府利用土收收回選址內小業主的業權,為大業主的土地共享申請開路,位於林村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正屬此例,申請文件建議政府利用土收收回申請範圍內某些道路的業權,為發展項目興建接駁道路。
單單看林鄭於2019年提出收回十組私人地興建公屋,兩年後現時只能夠收回三組地塊,另外有三組地塊因屬發展商而放棄收回。而宣布收回的三組地塊中,其中一組更是新鴻基地產無法獲得當中位置關鍵的「祖堂地」業權而未能發展,屬「豬頭骨」地,政府收地屬收拾殘局。而發展商和政府亦能分別在收取「壯士斷臂」及「果斷收地」的公關之效,但諸如此類選擇性收地的做法只是在助長發展商壟斷市場的行為。
◾助長囤地自肥兼送發展權
過往新市鎮發展模式,主要是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規劃,部分土地再行公開拍賣,沙田新市鎮便是一例。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卻開始加入「原址換地」等概念,(「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逐漸將規劃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發展商-發展商可以保留土地的發展權,早年聞風而一湧囤地的發展商大有斬獲,亦能夠決定能在那個位置起樓。
在新界東北發展公佈前,現任財政司陳茂波被涉嫌利益衝突,搶閘新界東北囤地,最後更逃過廉署起訴。連政府官員亦「其身不正」參與囤地等壟斷操作,怎能期望政府會大力遏止囤積堆奇?「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為發展商度身訂造,「獎勵」囤地行為,誰囤地囤得最多,誰就更能有能力壟斷市場。
◾批准無底線開則
回歸早年的發水樓、屏風樓,到近年納米樓,卻是一直導致香港房屋「貴、細、擠、焗」的一大推手。往往政府給予發展商樓面面積的優惠豁免,放寬這些建築物法規時,卻縱容發展商鑽政策空子,可以「無底線」開則,賺盡每一呎,而政府一向少有適時作出管制,卻稱將問題交予市場決定及解決,造就一個個三尖八角的「怪則」單位。除了樓價貴生活成本高,連市民的居住空間也被收縮及改造。今日,上有夏寶龍聲稱要解決劏房問題,下有繼續造就恒基成為「納米地產王」,更顯政府無心解決香港房屋問題。
◾放任樓市縱火
面對發展商囤樓囤地以及熱錢流入炒賣樓市,政府只講土地供應,將需求管理置於不顧,更故意忽視壓抑樓市炒賣的房稅政策改革,才是香港房屋問題「貴、細、擠」多年來一直未能妥善改善的關鍵。
上年年頭大肆宣揚的一手樓空置稅,林鄭已經不敢再提,資產增值稅亦再不考慮。而早幾年政府為「應對」熱錢炒賣物業投資樓價飆升而推出的買家及特別印花稅(「辣招」),原來可以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業權形式避開, 所以公眾不時驚訝某高官、富商或明星竟能夠「首置」買樓,才猛然醒覺這些「辣招」實質上只係用來「做下樣」,向公眾顯示已經「做咗嘢」,實質上繼續「馬照跑、舞照跳、樓照炒」。
◾卸膊公營房屋予私人參建
除了政府每年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外,現時林鄭自稱「重建置業階梯」一大措施首置樓,更是政府將公營房屋供應責任交予私人參建的「卸膊」發展模式。在首置樓的官方定義上卻一直彈出彈入,一時形容為「公」,一時又「私」,變相可以「捽數」,成為林鄭公私營「七三比例」達標的最大「公因數」,根本地影響原作公營房屋(公屋/居屋)的潛在土地供應數目。
當政府推銷土地共享計劃的前身「以公私合營釋放發展商農地土儲」時,強調需要在地皮提供公營房屋,但沒有明言是是哪一種(公屋/居屋),時至今日,公營房屋部分成為了「公營房屋/首置樓」。首置樓「名公實私」,作為私人發展商作出「社會貢獻」的一大賣點,讓夾心階層可以首置「可負擔」的單位,但定價上所價不菲,舉例說最新由長實發展的安達臣首置樓,定價已不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而是重新與市價掛鈎,往往比居屋更加昂貴,這正是政府卸膊公營房屋的必然後果。
從「公營房屋」定義的變樣,明顯見到政府房屋供應政策放軟手腳,鬆章於發展商。如日後首置樓恆常化為公營房屋供應的話,將延續香港房屋供應由私人發展商主導的命運。
◾讓地產利益滲入城規會
董建華時期,首次委任過半數有發展商背景的人進入城規會,將城規會審批土地發展的把關角色,慢慢被日益摻雜的發展商利益弱化。現時單靠城規會本身利益申報機制以及避席做法,已經未足夠釋取公眾對於官商勾結的質疑,例如現時城規會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已有五個委員有發展商背景,公眾對於城規會能否發揮公正審議發展申請的觀感已經大打折扣。
◾增加發展商土儲的「活化」政策
除了慣常賣地強拍舊樓,近年的活化工廈政策亦給予發展商增加土儲的機會。由初時2010年的整幢工廠改建優惠、2018年第二輪工廈重建免補地價,再到近日的工廠改契標準補地價,除了很有可能為發展商日後農地改契補地價標準化試水溫外,一連串加快重建工廠措施,據傳媒報導亦助長發展商過往十年囤積甚至炒賣工廠單位,直接導致工廠區的呎價急升。
所謂「活化」,不止助長發展商的壟斷行為由土地房屋重建,延伸至平民工廠區,在加快重建同時,卻少有安置及補償小租戶的措施,租戶愈搬愈遠/細。單是靠虛有其表的劏房租管,根本不足以解決香港中低層生活工作空間日漸收縮的問題。
◾小結
回顧過往十多年政府縱容史,縱使近日中央點名發展商壟斷行為,然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香港政府很有可能進行土地發展鬆綁大手術,短期內繼續甚至加劇這場壟斷遊戲。而未來這個利益纏繞的聯盟究竟會不會被清算/替代?或是中央施壓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長遠仍需繼續觀望香港土地利益版圖變動、未來中央施政方針以及下一任政府班底之間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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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市長施政報告(9/22)】 睽違數月,在這次休會期間台灣經歷了防疫升級階段,從三級警戒回到二級,除了感謝所有醫護團隊以及各單位的努力,讓我們可以回到議場中向市長與各位局處首長討論市政議題之外,用心防疫之餘,智翔以及團隊持續盤點、追蹤各種市政問題,為更好的桃園來努力。 按照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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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15Smart自學網 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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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對了,人不對也沒用
我原本預計要在2020年7月28日買到房子,目標當天簽約,因為那是我從事房仲滿10週年的日子。
一開始,我直接找屋主談,物件位在中山區,因為我就住在那裡,想說若買到便能就近管理十分方便。可惜,釋出的物件不是格局怪,就是陽台加蓋導致與對面大樓超緊鄰,一伸手就摸得到對面住戶的窗戶,光線整天都進不來毫無日照可言。雖然還是有出價談,不過屋主一副嫌我出價低的態度,還一直強調「快賣掉了」看我是否會加價,感覺有點差便算了。沒想到,我都已經買到房子,甚至出書了,他還是沒賣掉。……↓
後來,我透過同事出價談文山區景興路的高樓邊間戶,這是我心中接近90分的物件,可我出價已是近年實價登錄第2高,卻只出到屋主的「實拿價」而已(不含服務費)。於是再度作罷。
之後,我請同行幫我出價談萬華區開封街二段的高樓邊間戶,這間房子各方面條件都只讓我勉強接受,像是電熱無瓦斯、屋況頗糟一定要花幾十萬元整修,加上屋主出售心態接近實價登錄史上最高價,最終因不想被當盤子而3度作罷。
接著,我跟同行下斡旋談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的社區,屋齡縱然超過40年,但公設比低,室內使用空間大,覺得很划算。入口處有住商分流,前棟與後棟的動線規畫,陽台看出去又是公園第一排景觀。尤其是一層共用3部電梯,每部都跟貨梯一樣大,公設區域含走道間也格外乾淨,顯然住戶在維持社區的單純與整潔有高度共識。可惜屋主想賣天價,屋況也需要重新整修以後才能住,所以4度作罷。
然後,我又看到1間位在內湖區成功路四段的高樓邊間戶,A仲介告訴我「屋主說他根本不想賣」,純粹是因為B房仲有進案壓力,所以才簽委託讓B對店長有交代,後來我又委託C房仲再去試探一次,沒想到C直接跟我說那間出行情價是絕對買不到的,便5度作罷。
由於實在是找不到心儀的物件,有出價談的卻因為屋主的價格心態過高而放棄,最終沒能如期買到房子,雖有些遺憾,卻也不再糾結這個無謂的紀念日,讓我之後找房反而理性許多。
在妥協中讓房子找到你
我知道,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於是我開始檢討我的購屋10要件:
1.要有電梯。
2.垃圾處理。
3.天然瓦斯。
4.不要夾層。
5.有管理員。
6.兩面採光,廁所開窗。
7.至捷運站步行8分鐘內。
8.要有能放洗衣機且能洗衣與曬衣的工作陽台。
9.預算1,000萬元內全含,包括服務費、契稅、代書規費、屋況整理費等。
10.不要五木門牌(林森北路),若是新生北,景觀也不能是高架橋第一排。
後來,我捨棄了條件3、7、10。理由是,小坪數使用明火煮飯的確滿危險的,洗澡容易冷就買公升數大一點的電熱水器便可解決;只要在台北市區,縱然至最近的捷運站步行超過8分鐘,生活機能也不會太差;我承認明水路聽起來比較高級,但門牌不過就是名稱而已又何必太在意?
當我將購屋需求放寬後,又在市場上重新找一輪,終於找到了1間林森北路門牌的套房,便與刊登廣告的房仲聯繫預約看屋,接著展開後續洽談,最終買到我人生的第1間房子!
缺點的背後是優點
坦白說,這間房子我並不喜歡,一來是我對林森北路門牌有既定的負面印象,二來是管理費1坪150元頗貴,再來公設比36%讓我不太能接受(我希望低於33%),最讓我抗拒的,是它的三角梯形格局。因此,我試著逆向思考說服自己…。
門牌:不過是個名稱,何況地點並非在燈紅酒綠的道路,縱然至捷運中山及雙連站走路要10分鐘~12分鐘,但生活機能仍相當成熟,走到最近的公園及全聯皆不用2分鐘,環境熱鬧卻不複雜。
管理費與高公設比:這皆因社區戶數少,在小套房為主的社區中,10棟大樓至少有8棟是1層超過10戶以上(有些甚至超過20戶)!因此規畫單層僅6戶相對單純且稀有,而建商當初是為了要符合消防法規(8樓以上雙梯,11樓以上需設置排煙室),才導致公設比較高,這都是為了讓住戶更安心,反而是個優勢!
格局:因為結構採「SC鋼骨」才導致邊間戶呈三角梯型,要知道SC不僅耐震,且小套房社區中採鋼骨結構的極少!而先天格局的缺陷可以透過後天的裝修與家具擺設來解決。
更重要的是「廁所開窗」,拿格局換通風及採光,絕對是划算的取捨!
就這樣,想著想著也就接受了。
人在找房子,房子也在找人
看了一輪房子之後突然覺得買房跟談戀愛有點像,在找房(心上人)的過程中,有時看不上眼(不是我的菜),有時看上了卻買不起(覺得高不可攀),有時看「照騙」會錯意,到了現場才發現浪費時間。有時你喜歡這間房子(認定交往對象),偏偏屋主(愛人的父母)看不上你(嫌棄嫁妝太少),或惜售而反對這樁喜事(覺得你是癩蝦蟆想吃天鵝肉,怕你糟蹋他的孩子)。
最終,買到並長久居住的房子(與你結婚白頭偕老的另一半),往往不是你最愛的那一間(那一位),卻是你愈看愈順眼的房子(愛人)。
對首購族來說,「先求有,再求好」才是上策,如同初戀者,先試著跨出交往的第1步,相處過後覺得適合再論及終身,如果不合只好再賣掉(離婚)囉。只是萬萬沒想到,我人生的第1間房子竟然是一開始相當排斥的林森北路,只能說是緣分啊!
書籍簡介_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省出一棟房:
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作者:陳泰源
出版社:台灣遊讀會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1/05/31
作者簡介_陳泰源
現職:不動產仲介公司資深經理
從業超過10年的專任約房仲、客串無數戲劇的特約演員、尾牙與婚禮的最佳主持人、長期榮登熱銷榜的作家、超級偶像第7屆的入圍歌手、分享房地產知識的講師,六位一體的斜槓小生。
歷經參選議員失敗、被黑心房仲店長詐騙及交易糾紛,人生最高負債達380萬元,仍自不量力買了2萬美元6年期的儲蓄險保單,展開一連串從負債→還債→省錢→存錢→最終圓夢買房的歷程。明明家中富裕,卻仍堅持靠自己努力,把存錢當有趣,號稱「台版貧窮貴公子」。
雖已買房,但至今仍不懂股票與基金,希望透過本書傳達一個重要的訊息:不懂投資沒關係,只要養成低度消費的習慣,就已經具備人生逆轉勝的DNA!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9/210915sma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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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簡介_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省出一棟房:
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作者:陳泰源
出版社:台灣遊讀會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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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門溪流域裝設觀測井
東門溪-南崁溪的污染事件,在5月至7月間成為桃園人最關心的話題之一,當時智翔也利用假日時間循線追查污染源,但東門溪從後站途經市區一帶,皆被地上建物以及道路覆蓋,直到朝陽公園處才能觀測河川狀態,造成難以判斷污染源來自何處。
對此智翔建議,可在東門溪上方開觀測井,平時覆蓋透明孔蓋,便可就近觀測河水在不同段落的變化,縮小追查範圍,讓主管機關可以盡早鎖定污染源頭。
#逕流廢水計畫書審查流程
而南崁溪污染一案,連帶延伸出營建廢水的問題,由於環保局最初研判黃褐色廢水為工地排放,恰好鄰近東門溪-南崁溪一帶的小檜溪重劃區正大興土木。
按法規,建案得通過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其設有「65.54立法公尺沉砂池」才能動工,但對於此項目的稽查,卻常常每抓必中,法規形同虛設,智翔認為儘管日前南崁溪的污染在證據上與該工地建案無直接關係,仍該加強稽查的力道,不要讓建商一時的方便,使南崁溪「水清魚現」的願景成為空談。
#桃園市立殯儀館周遭空污管理
同樣是環保議題,桃園殯儀館除了焚化遺體,尚有庫錢、金紙銀紙,以及逢中元節慶統一焚燒的紙錢,會集中在焚化爐焚燒,不同於焚化遺體具有空氣污染處理的設備,焚燒紙錢的金爐有著燃燒不完全、沒有空污處理等潛在的問題,在資料蒐集時,鄰近校園內的空氣品質監測也有瞬間達標亮燈的紀錄,該如何來改善?我們在本會期仍需民政局、環保局來集思廣益。
#校園運動空間社區化
智翔曾在第二會期提過校園運動空間社區化的想法,如今也有看到桃園各區有不同實踐的案例,但以桃園區為例,運動空間仍然缺乏,是否能請桃園市府再次盤點社區的需求,以利下一階段的空間開放能更加完善。
以及過去曾提到,校園場館、活動中心、游泳池等租借社區民眾,或以委外營運方式;假日及夜間時段開放等具體措施,期望在新的會期中,能與相關局處做充分討論。
#公托公幼增設
截至去年,桃園2-5歲幼兒就讀公幼的占比為24.07%,連續三年成長幅度有限,距離行政院規劃的4成目標仍有一大段距離,而盤點各行政區的候補人數比例,可見中壢區與八德區皆突破三成;公托方面,桃園市0-2歲人口數大於台北市與高雄市,但托嬰中心數量卻不及,且在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的候補人數皆突破百人。
公幼與公托的量能不足是現況,但公共化服務的背後更多是資源分配的問題,過去我們倡議過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活化校園閒置空間等解方,新的會期,期待與教育局、社會局再次探討這題,如何成為堅實的後盾,為桃園的年輕家長減輕育兒負擔。
#日間照顧服務據點評估
根據審計報告指出,桃園市截至去年十月底,日照據點的收托比例僅69.4%,屬成效偏低,而運用戶籍資料畫出需求人口的熱區圖來比對可發現,八德、大溪、復興、龜山等區的據點明顯偏離需求人口,如何讓需求人口願意來使用日照服務據點,降低移動的成本可能是關鍵,往後會再請教社會局對此的看法。
#大有梯田公園瓶頸打通
上個會期有質詢過大有梯田公園的交通瓶頸問題,當時智翔是提案是否可做道路的打通,並重新規劃周邊動線,進度方面本會期會持續來追蹤。
#中油煉油廠遷廠
最後則是中油煉油廠的遷廠議題,距離最後一次小組會議已三年半過去;去年國土計畫的會議也已一年多,中油是否有新的覓地規劃?或是都市計畫的變更有沒有新的進度,除了先請市府提供遷廠進度資料外,這個會期智翔將繼續請教相關的局處首長。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uKIpWsK4UU8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梯戶比法規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10824民視 棟距只剩30公分 新建案大樓緊鄰隔壁華廈
民視YT→https://youtu.be/leN1vRietbs
民視新聞→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824F05M1
不受疫情影響,新北市永和預售屋還是賣得很好,不過現在出現爭議了,去年(2020年)3月的一個新建案,開工後,因為大樓陸續往上搭建,卻發生與隔壁25年中古華廈,只剩約30公分棟距,讓隔壁大樓住戶、出面痛批。
民視新聞/呂中漁、張庭翔 新北報導……↓
新建案忙著施工,但你發現了嗎?它的鷹架,緊緊貼旁邊,中古大廈的外牆,鏡頭拉近一看,才發現只有短短30公分的縫細,隔開兩棟建築。一旦興建完成,兩棟住戶就得過著,幾乎零距離的生活。
中古華廈住戶說,「現在窗簾必須隨時拉起來,不然的話,他們在對面,我們做什麼都被看得一清二楚,我們都懷疑說他那個建照有沒有問題。」
中古華廈住戶也提到,「可能沒有顧慮到其他住戶的感受,就是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著想,就直接在這裡蓋,因為其實這個基地有點小,我們住這邊,都覺得不適合再蓋。」
中古華廈的住戶直呼,這麼小的空地,本來就不宜興建。只是永和人口密度極高,新房子和低總價等誘因讓這棟位在新北永和仁愛特區的新建案,去年3月動工後,就創下24戶2個月就賣完的記錄。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那在規劃大樓,本來就是會考量採光和棟距的關係,他會比較是由瘦往上蓋,他整個大樓會盡量內縮,那所以說這個建案之所以會這樣的設計,可能是產品規劃出了問題,或者是礙於法規,他沒辦法內縮。」
新北市工務局建造科長廖瓊華則回應,「因為他在鄰近建設,他其實沒有做相關的開口,他其實就是一些結構柱,跟他的樓梯間的某幾道牆,他其實計算起來,是符合規定的。」
棟距30公分到底違不違法呢?新北市府工務局表示,其實新建案的設計圖,規劃棟距並非30公分,而是45公分,貼上磁磚後,預計會縮減至35到40公分,根據設計圖施工、因此並不違法,只是隔壁的鄰居,眼看新蓋大樓緊貼自家,心裡難免有疙瘩。
陳泰源YT→https://youtu.be/CMZhWzxEaUM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9/210824-30.html
梯戶比法規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