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前茅的離婚率,台灣需要更完善的兒少保障
據去年內政部的統計,台灣的離婚率高達五萬多對,為亞洲之冠,也在世界名列前茅;自民進黨通過「通姦除罪化」後,外遇與離婚事件屢屢佔據新聞版面,從『福原愛事件』、『許藍方事件』,到最近『林俊憲離婚事件』,似乎是把婚姻當兒戲,離婚也因為名人加持,似乎見怪不怪了,可以預見父母雙方在高壓離婚過程中,忙於處理各式棘手問題時,根本無暇顧及孩子感受,而孩子也因此在大人們的角力拔河中身心受創。面對父母要離婚,孩子們最害怕的是不可知的未來;但我們更發現孩子的權益往往是最弱勢、最被犧牲的那一環,然而現行的法律,只處理成人離婚的這一段,並未規範父母要處理好「子女的權益與歸屬」,才能完成離婚程序。
伯利相信:家庭的目標在於傳承,孩子是國家未來的希望,越多的破碎家庭,會影響到更多未來的主人翁的身心發展。不論是刑法的除罪化,或是民法的修正案,都只是成人世界的遊戲規則,根本沒有顧及到孩子們的需求,孩子們要的,就是一個功能健全且幸福的家庭生活。
伯利認為:在現行規範尚未健全的架構下,可參考<兒福聯盟>於日前所發表的,夫妻於離婚前應以孩子為優先考量,完成類似「子女照顧計畫」的模式,然而這只是補其規範性之不足,也僅是階段性的作法,最終還是要讓家庭的功能被健全與重視。惟有透過完整的法規建置、社區與家庭生活網的交織,才能建構更符合普羅大眾要的生活。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萬的網紅35線上賞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次真的是非常珍貴的分享 我們不會公佈房仲是哪一家 畢竟我們只想解決問題 會拍出來也是希望供大家參考學習!! 畢竟中古屋買賣的水太深!太可怕啦! #買賣糾紛 #房屋仲介 #夾層屋 ---------- ↓↓🌟加入【VIP會員頻道】收看更多精彩內容吧🌟!↓↓ https://www.youtube...
民法216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250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罪以為他人處理事務之受任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為要件。受任人本應誠實信用處理事務,倘 #違背委任關係而未善盡照料本人財產之義務,或 #濫用受託事務之處分權限,#均係本條所定「#違背其任務」#之行為。
又本罪為結果犯,並以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已否受有損害,為區別既、未遂之標準。如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客觀上尚未因受任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而致生損害,而僅生損害之危險者,尚不得論以該罪之既遂犯。所謂「財產或其他利益之損害」範圍,包含本人現存財產之減少(即 #積極的損害),及新財產取得之妨害(即 #消極的損害)。本人是否受有損害,應從 #經濟上之觀點 就其財產狀況予以評價,積極損害固無庸論,惟消極損害,則係指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一切情事,原本預期可以取得之利益而未取得之損害(民法第216條第2項參照)。#但僅有取得利益之希望或可能,而欠缺客觀之確定性者,#則無消極損害可言。所生損害固不以能明確計算或有確定之數額為必要,但 #仍須事實上確已生有損害。#公司之商業信譽、#經濟評等或營業信用等無形財產之損害,#縱未能證明其具體金額,#仍屬對於公司之損害;但是否確實對於理性投資者、消費者或往來客戶因而產生對公司不信任、負面之影響,造成未來業務量之減損,而有可預期利益之損害,仍應由檢察官負客觀舉證責任。
-----------------------------------------------
【補充說明】
關於背信罪「背信行為」的本質,究竟是「違背忠實」還是「濫用權限」?學說認為,濫用權限是違背忠實的特殊型態,刑法第342條係規定「違背其任務」,解釋上均可包含此二者。
而背信罪財產損害之認定,學說認為,只要行為人違背任務後,導致本人的整體財產少於原先其擁有之整體財產,即屬之。不過,所謂的損害(損失),亦包含「倘若履行任務可能帶給本人財產利益」的部分,也就是「應增加而未增加」之財產利益,亦屬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34號刑事判決曾指出:「背信罪所謂財產或其他利益之損害,需從整體財產法益觀察,一般係指減少現存財產上價值之意,凡妨害財產上增加以及喪失日後可得期待之利益均包括在內。所謂其他利益,固亦指財產利益而言,但財產權益則涵義甚廣,有係財產上現存權利,亦有係權利以外之利益,其可能受害情形更不一致,如使現存財產減少(積極損害),妨害財產之增加,以及未來可期待利益之喪失等(消極損害),皆不失為財產或利益之損害。」關於消極損害的認定,似乎僅空泛陳稱「期待利益」,但學說認為,應是極有可能發生或在法律上獲得一定擔保的預期利益才算。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250號刑事判決則是直接援引民法第216條第2項所失利益的概念,作為消極損害範圍的限制,供同學參考。
最後,「商譽損害」能否作為背信罪保護的對象?惲純良老師曾為文詳細分析,可另參考惲純良,商譽損失作為背信罪之財產損害?,收錄於:經濟刑法問題學思筆記(一),2020年5月初版,頁395-418。
* 以上內容主要整理自:許澤天,刑法分則(上),2020年7月二版,頁203-204、216-217。
民法216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民事法實務選編】曾品傑教授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6期(2021.8)
本期共選錄10則民事法實務見解,其中值得留意之裁判有三。
首先,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68號判決表示,民法第216條之1規定所謂因同一侵害原因事實,係指受利益與同一侵害事實之損害,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而言,此因果關係是一種法律評價,非自然意義下之條件關係,其判斷基準,須符合法律規範意旨,且利益與損害須具備一致性。
其次,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21號判決指出,承租人於原有房屋不堪使用而改建,繼續為租賃土地之使用收益,出租人不即為反對之表示,並繼續收取租金者,參酌民法第451條規定之立法精神,應認為係以改建物不堪使用為期限而新成立租賃關係。
末者,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826號判決有謂,鄰地所有人若出具未附期限之土地同意書,致使用執照註記之鄰地土地套繪無期限,且無從於土地使用關係消滅時申請廢止原核可之使用執照並解除套繪管制者,自有違財產權之保障,而屬對鄰地所有權之妨害。
📌本期選錄裁判爭點
✏勞工爭訟解僱之合法性時是否適用權利失效理論?
✏當事人預期將來成立雙務契約而先為給付,嗣契約不成立者,得否援引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他方當事人返還已為之給付?
✏民法第216條之1規定之「同一侵害原因事實」應如何判斷?
✏民法第216條第1項所謂「所失利益」究竟應如何認定?
✏出賣人已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然尚未交付予買受人,而繼續占有者,是否構成無權占有?
✏承租人租地建屋而未約定租期,嗣房屋不堪使用而改建,出租人不即為反對之表示,並繼續收取租金者,雙方當事人是否默示更新成立不定期租賃契約?
✏若所有人之土地遭套繪管制,需經鄰地所有人辦理農舍變更為住宅始得解除者,所有人得否行使妨害除去請求權,訴請鄰地所有人辦理刪除套繪管制之登記?
✏附屬建物應如何判斷?
✏設置網頁連結他人之網頁資訊者,是否有違公平交易法第25條?
✏董事得請求查閱、抄錄之公司資訊界線為何?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教室 第226期(2021.8),民事法實務選編/曾品傑教授
📕本期目錄:https://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5
📍訂閱 #月旦雜誌,訂閱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賞閱:http://qr.angle.tw/pp8
民法216 在 35線上賞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次真的是非常珍貴的分享
我們不會公佈房仲是哪一家
畢竟我們只想解決問題
會拍出來也是希望供大家參考學習!!
畢竟中古屋買賣的水太深!太可怕啦!
#買賣糾紛
#房屋仲介
#夾層屋
----------
↓↓🌟加入【VIP會員頻道】收看更多精彩內容吧🌟!↓↓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nWB4yjKnm6AeW-pj4E3dQw/join
----------
【Email】工商合作 | 爆料投稿 | 售屋委託 _ 請來信↓↓
https://35visitchannel@gmail.com
----------
影片看不夠,想看書學習買房知識嗎?!
《35線上賞屋的買房實戰課 - Ted》
博客來 | 誠品 | 金石堂 | MOMO | 聯經 _ 各大通路販售中!!
----------
【🔴直播LIVE】TED〝不定時〞在YouTube直播,一起和Ted聊天吧!
----------
FB討論區開囉!!
不管是房屋買賣、租售、裝潢、Apple Homekit智能家居等相關問題
歡迎大家加入社團並且良性的交流!!!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29270251322950/
----------
💬Line貼圖新上市📣【35不動產語錄】https://reurl.cc/R4KrEe
----------
35線上賞屋xTRIDENT聯名款帽子 售價880元( 35線上賞屋布標為贈品 )
【蝦皮連結】https://reurl.cc/vDoQol
----------
歡迎到我們的FB粉絲專頁按讚分享,你們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
FB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35visitchannel
愛奇藝: http://tw.iqiyi.com/u/1593360993
Bilibili: https://space.bilibili.com/411252336
痞客邦: http://channel35.pixnet.net/blog
亞洲遊訂房: https://asiayo.com/zh-tw/?aff_id=229
IG:https://www.instagram.com/35channel/?hl=zh-tw
----------
本頻道紀錄各式不動產的參觀紀錄與懶人包,
內容與立場皆不代表建設公司或銷售單位,
如有任何購屋疑問,請洽銷售現場或建設方,
感謝大家的支持,也歡迎大家邀請我們參觀各建案!
民法216 在 民法216 1 舉例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推薦與評價
民事實務見解回顧(六). 侵權行為之法律效果註1. 編目:民事法. 主筆人:麵... 例。 此外,行為人應將損害回復至何種程度方可謂維護被害人之利益?按通說... 民法第216 條 ... ... <看更多>
民法216 在 民法216 1 舉例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推薦與評價
民事實務見解回顧(六). 侵權行為之法律效果註1. 編目:民事法. 主筆人:麵... 例。 此外,行為人應將損害回復至何種程度方可謂維護被害人之利益?按通說... 民法第216 條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