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失業的保薪資紓困方案 應著重補貼勞工薪資減損比例!】
因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活動,
許多事業單位開始實施減班休息,或直接放無薪假,
為了避免衝擊影響太大,
政府推出紓困方案,
有關勞工薪資補貼的目的,
即是希望穩定僱傭關係,避免失業浪潮發生。
截至4/23為止,
目前國內減班休息通報人數1萬8265人,
當然這個數據是受衝擊的冰山一角而已,
更多是未完成通報程序,或不符合通報標準而未通報的無薪休假黑數。
現行薪資補貼方案可分為
勞動部推出減班休息的安心就業方案,
以及經濟部、交通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4成薪資補貼方案。
但比較兩個方案,勞動部是補貼勞工薪資減幅50%,而且雇主必須自付基本工資;
經濟部、交通部等方案則是補貼減薪後,補貼雇主40%負擔,而非補貼勞工減薪幅度。
兩個方案核發成效,勞動部自3/19公布方案以來,
截至4/27為止,僅1398人申請中,
已核發323人,核定金額115萬823元。
經濟部的方案4/20公布後,
截至4/23為止已核付9977萬元,推估涵蓋員工人數7千人。
顯然,同樣是穩定就業的薪資補貼方案,
兩個方案產生競合關系,#雇主基於負擔成本考量,
#多選擇經濟部與交通部的方案,
#因為雇主負擔比例降低,#獲得政府補助比較多,
#但卻沒有彌補受衝擊勞工薪資減損比例。
我們以26400的薪資計算,
在勞動部的方案,勞工薪資減幅僅4.92%;
但在經濟部與交通部的方案,勞工薪資減幅可達到19%(未達20%)。
雖然經濟部與交通部修正方案內容,
接受薪資補貼企業不能減薪(先前說是減薪未達2成),
但事實上,方案4/20公告上路以前,
就已有許多產業撐不下去已實施無薪休假,
經濟部也從寬認定以3月實付勞工薪資為計算基準,
所以薪資補貼計算基準可能是減薪後的薪資或原薪資。
疫情終究是會過去,但幾個制度問題的再思考:
1.疫情紓困方案,除了減輕雇主各項成本負擔,#薪資補貼的部分應補助勞工減少幅度以彌補勞工經濟損失。
2.無論是勞動部或經濟部、交通部等薪資補貼方案,都有限制減薪幅度。#然而對於減薪後低於基本工資、#甚至是薪資補貼後仍低於基本工資之勞工,#應研議如何補足至基本工資,#確保低薪勞工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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