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齊分享 - CPR/AED FAQ
呢篇係一短救護同業寫的解說
就住社會同網絡上常見的疑問去解答
如果有其他問題想問可以留言
我下星期考完試寫一篇詳細的FAQ 🙂
#全民急救
#任何人
**更新** << 直線抽擊大眾對 “CPR” 和 “AED 使用” 的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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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任何仁” 於香港的急救界引起了很大爭論,相信看倌不感陌生。看著留言,發現大眾仍對 CPR (心肺復甦法)和 AED (自動體外去顫器)的使用有很大誤解。我現借此日誌作闢謠,希望各位能把內容分享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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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前,大家要先明白以下概念:
當人的心臟停頓和呼吸停止,他經已是臨床死亡(Clinically Dead)。CPR 的心外壓和人工呼吸只是勉強的維持這 “ 死者” 身體的氧份供應,為他爭取時間接受進階治療。根據統計,每延誤 CPR 1 分鐘,能重啟心臟的機會便下降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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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說解釋了院前心臟停頓(Pre-Hospital Cardiac Arrest)的低生存率,這些患者打從一開始已經死了。也許是電影劇和電影的過份渲染,讓大眾誤以為接受 CPR 的患者仍生存,“震一震” 或 “咳一咳” 便會甦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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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殺死一個已經死掉的人?沒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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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進行 CPR 的施救者未能正確進行 CPR,只要並非刻意便沒有刑事 (Criminal)責任。疏忽(Negligence)是民事訴訟的範圍,控告的一方至少要證明以下兩個情況:
i) 施救者的錯誤行為(Wrong Act)造成控方所述的損傷或惡果;
ii) 施救者的錯誤行為違反一般大眾對他的常理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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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沒有 “Walking Dead”,死掉的人無法被再次殺掉。進行 CPR 的施救者又如何 “錯誤地運用 CPR” 去傷害死者?況且患者於 CPR 前已經心臟停頓,心臟停頓無法由錯誤的 CPR 引起。根據美國心臟協會和多個國際組織,CPR 和 AED 是沒有接受訓練的市民也該進行的急救程序 ,進行 CPR 和使用 AED 的施救者當然沒有違反大眾的合理期望。如上述兩點也無法確立,又如何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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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如棋局局新...假設施行 CPR 的 "任何人" 真的被追討民事索償而且成案,這類案件一定需要專家證人。但,誰是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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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1992 年,包含美國心臟協會(AHA)在內的多個國際頂尖機構成立了 ILCOR(International Liason Committee On Resuscitation),讓全球專家一起制定復甦和搶救指引。很多醫科書內的治療,甚至是現時香港醫院跟隨的搶救指引,也是 ILCOR 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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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COR 建議 Layperson(外行人,也是我們說的 “任何人”)也應該對懷疑心臟停頓(Suspected Cardiac Arrest)的患者進行 C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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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ILCOR,“任何人”的定義為:
i) 沒有接受任何急救訓練的人(Untrained);
ii) 只接受過心外壓(Hands only CPR)訓練的人非醫護人員;
iii) 接受過心肺復甦訓練(包括人工呼吸)訓練的非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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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想不到任何比 ILCOR 更有份量的專家。如果全球最指標性的專家們也未能安撫懼怕被起訴的不安,那便別去協助他人了。話說回來,活於一個所有人也不願協助他人的社會,其實也是危險便是了。其實地球真的很危險,移居火星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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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又發現部份急救証書持有人竟然是推廣全民 CPR 的阻力。論點普遍如下:
i) 如果任何人也能使用 AED 和進行心外壓,為何要有急救課程和証書?
ii) 如牽涉急救相關的訴訟,持有急救証書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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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首論點...也許某些人花了太多精神時間去完成急救課程,把急救神化。我以相同的句語結構說:
如果任何人也能使用手機 / 相機和拍照,為何要有攝影課程和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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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顯然易見!上文經已說過 CPR 和 AED 無需專業訓練,但有相關經驗和知識卻能把效果發揮更好。如果有日我於街上心臟停頓,我希望有不懂急救的旁人立刻替我進行 CPR,也不願呆10分鐘才接受專業的救護員為我進行 CPR!這 CPR誤會使我的生存機會降低至接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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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論點,我的答案會讓部份人失望。持有急救証書不代表任何保障!我沒聽說過香港或澳洲有急救相關的現實案例,只能用曲線例子比喻:
會計師從事核數工作,但一次疏忽卻讓客人損失大量金錢,客人以民事訴訟追討賠償...大家覺得這會計師曾就讀的大學會給予任何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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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了最大的責任問題,我轉為解釋臨床考慮。很多曾接受過 CPR 訓練的人質疑 “任何人” 會錯誤進行心外壓,結果得不償失!雖然質疑的人普遍只是以幻想情況作論證,但我卻要以理論和實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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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說的便是 CPR 可能引起的副作用:「CPR 會引起肋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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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不少看倌也聽說過...除了一般 KOL 解說的:
i) 心臟停頓下,肋骨折已不重要;
ii) 心外壓引起的肋骨節,不會有「插穿內臟」的情況,
我還想說個人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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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進行心外壓時總會感到 “o卡 o卡聲”,但並不一定因為骨折。當我仍於醫院心臟加護科(CCU - Coronary Care Unit)工作時,看過很多的肋骨 X 光片,發現其實 CPR 引起肋骨折的個案約只有 1/3。胸骨(Sternum)和肋骨(Rib)之間由軟骨(Cartilage)連接,這些軟骨能隨著年紀發生鈣化(Calcification)。心外壓移動著這些鈣化的接口軟骨,引起不順暢的 “o卡 o卡聲”。但話說回來,肋骨折是 CPR 意料之內的潛在副作用,又怎能被說是醫療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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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以上的所有內容,大概也能猜到以下:
心外壓按壓位置不準確不是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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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位置會降低心外壓的功效,也增加造成骨折的機會。但如果患者已無心跳,患者已經沒有惡化更差的可能。 Any CPR is better than no CPR!這也是為何美國心臟協會提倡任何人也能進行 CPR 和使用 AED,也是為何外國會於電話中教授救助人替患者進行 CPR 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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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澳洲維多利亞,救護控制室會為致電救護車的市民提供急救指引。如報案人的形容疑似心臟停頓個案,職員會於電話中指示求助人立刻施行 CPR。作為澳洲救護員的我過往處理過多個仍有心跳但卻被進行 CPR 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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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見的便是因為濫酒 / 藥而引致人事不醒,其次便是不同原因的昏厥情況。這堆患者大部份又會因心外壓帶來的痛楚而作出反應,施救者亦很快會停止進行心外壓。人體不是紙紮的,骨骼可抵禦一定的外力。綜合我從事院前救護和醫院急症室的經驗,大部份接受過 CPR 的非心臟停頓患者也不會因而受傷或出現心律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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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這些患者並非因內科問題而人事不醒,普遍也能於 6 - 8 小時的觀察後出院。當然我也遇過因心外壓而肋骨折的長者,但這些骨折只需保守治療(無需手術,讓骨折自然癒合),讓他們人事不醒的內科情況才是留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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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這些個案中,沒有一位施救者被傷者以訴訟追討賠償!
這些個案中,沒有一位施救者被傷者以訴訟追討賠償!
這些個案中,沒有一位施救者被傷者以訴訟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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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專業的醫護人員也會偶爾於仍有心跳的患者進行心外壓(如:全面哽塞的昏迷患者、心跳過慢的兒科病人...)。我不是在建議大家於仍有反應的患者身上進行心外壓,只想強調現實不如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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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理論層面,ILCOR 建議 “任何人” 為懷疑心臟停頓的患者進行心外壓。這些患者同時有兩個徵狀:
i) 突然人事不醒(Suddenly unconscious/unresponsive);
ii) 不正常呼吸、沒有呼吸(Abnormal/Agonal Breathing, Apne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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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留意 ILCOR 的指引已沒有要求“任何人”檢查患者脈搏,這也是為何部份最新的急救課程已不再救授學員檢查患者脈搏才進行 CPR。其實當患者深層昏迷和沒有呼吸,那僅餘的心跳也不會維持多久。此外,研究也發現很多人(包括醫護人員)會因懷疑患者仍有心跳而延誤 CPR,所以美國心臟協會已於多年前指出一般急救無需檢查脈搏才施行 CPR。始終心臟每停頓 1 分鐘,生存機會便減少 10-12%。時間,便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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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ILCOR 也建議急救過程無需先檢查脈搏才進行 CPR,換句話說,向有心跳但沒完全反應的患者進行 CPR 便不是疏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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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 CPR 的解說暫告一段落,我想談談 AED 的使用。也許香港的急救機構為 AED 設計了專門的課程和證書,又或是電視電影中把心臟電擊神化了... AED 於市民眼中猶如 Rocket Science,否則康文處也不會有多部 AED 作裝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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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 本為沒有急救知識的市民而設,有語音功能去指示每一步驟。如果使用者有弱聽,它也有閃燈、國片和文字指示如何使用。某些 AED 更會教導施救者進行 CPR,指示心外壓的速率等等。現實使用上比iPad 或 iPhone 更容易,所以煩請別跟我說使用 AED 前要有證書等的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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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該何時使用 AED?簡單說,如患者需要 CPR 便應接駁 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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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 的電腦會分析患者心律(心臟的電流狀況),如有需要便建議電擊。電擊原理如電腦的 “Restart 鍵”,把心臟雜亂的電流停下來,希望心臟能自動重啟。使用 PC 的看倌一定會有以下經驗, Restart 後也未必一定能進入 Windows,可能依然發生同樣錯誤...AED 也可能這樣,需要多次電擊才能救活病人,或是最後無功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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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很多人也擔心 AED 會錯誤電擊有心跳的患者。首先這是 AED 電腦的決定,不會是人為錯誤。使用者只要確認患者沒有呼吸和反應才接駁 AED,便沒有甚麼責任問題。話說回來,這跟 施行 CPR 的要求沒有分別。其實,AED 會進行電擊的心律只有 VF(Ventricular Fibrillation)和 VT (Ventricular Tachycardia)兩種。前者指心臟處於震顫狀態而沒有輸出,患者一定昏迷不醒。後者有點複雜,但患者昏迷便暗示心臟輸出已無法讓腦部和身體運作,進行電擊也是合理。當然,如患者清醒便別啟用 AE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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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略談了大眾對 CPR 和 AED 使用的常見的誤解,希望能為部份市民釋疑。如有其他問題,歡迎留言發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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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及早 CPR + AED 使用能大幅增加心臟停頓患者的生存率。以下為澳洲維多利亞救護服務(Ambulance Victoria)的 2014 - 2015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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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般途人替患者進行 CPR 和首次 AED電擊,患者的生存率分別高達 69%(Survival to Hospital)和 49%(Survival to Hospital Disch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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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等救護車到場才由救護員進行 CPR 和首次 AED 電擊,患者生存率分別只有 48%(Survival to Hospital) 和 26%(Survival to Hospital Disch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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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雙手能救活的患者有限,但於大家的協助下便有機會救活無限的患者。Saving lives is a team effort,別讓無知抹殺患者的生存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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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文科生習醫的奇幻旅程也寫了一篇很好的 CPR 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artstudentinmedicine/posts/337309393715130
#全民AED #全民CPR #任何仁 #SavingLivesIsATeamEffort #PAD
*Hoke RS, Heinroth K, Trappe HJ, Werdan K. Is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an electric threat for bystanders? Resuscitation. 2009 Apr;80(4):395-401. Epub 2009 Feb 10. Review. PMID: 19211180.
甦醒球呼吸速率 在 Dr. E 小兒急診室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無名的合作】
成人急診和兒童急診在醫院的編制中是兩個獨立的單位,一個是處理年滿 18 歲以上的成人疾病和外傷病例,另外一個是處理未滿 18 歲的兒童急症和小兒內科疾病,兩者負責的範圍不同,但在同一個空間工作、同樣為搶救生命奮鬥,合作是必然,也是常態,各有專長、互相幫忙,有時就能創造奇蹟。
一個四歲的女童發生交通意外,在路上被小貨車正面撞擊,到院時呈現出血性休克和全身多處骨折,經過成人急診醫師搶救,穩定生命跡象,檢查後發現肝臟破裂出血,和外傷團隊討論過後,決定先請放射科醫師安排肝臟血管栓篩,在等待放射科準備器材時,我被 call 到急救室幫忙女童放置尿管。
尿管剛放置結束,已經插管裝上呼吸器的女童血氧 (SpO2) 突然快速下降,護理師連忙將氣管內管 (endotracheal tube)裝上甦醒球開始擠壓 ( ambu bagging),血氧依就上不來,只能維持在 60% 左右 ( < 90%: 缺氧),心搏速率開始變慢,接著摸不到脈搏,成人急診醫師和我馬上進行急救,他處理外傷失血過多的校正,我指揮兒童 CPR 流程,急救 3 分鐘後女童恢復心跳,但血氧依然不穩。
我調整呼吸器設定和指示護理師將頭頸部重新擺位,讓頸部更加外伸 (extend),漸漸地血氧回升到 > 90%,女童第二次脫離險境。 (第一次是剛到急診時經歷的出血性休克) 後來,女童接受肝血管栓篩術和多次手術,平安離開醫院。
我不是女童的主治醫師,嚴格來說只是路過幫忙,女童的家人不會知道我的存在,然而,即使無名,能和成人急診醫師一起合作搶救生命,仍然帶給我莫大的鼓舞,團隊合作的感動一直是支持我留在急診最大的動力!
部落格文章網址:
https://ethan-hsieh.blogspot.com/…/06/nonamecooperation.html
甦醒球呼吸速率 在 [第六章] 通用救護流程- 精華區EMS 的推薦與評價
救護人員在到達現場的時候需要注意到以下幾點:
1.若自己是隨救護車救護的EMT,呼救會使民眾失去信心
2.由病人腳處接近病人,並免病人因望向你而轉動頭部
3.救護車停放注意
4.EMT執行工作不可洩漏病人隱私
無線電注意事項:
1.調到正確頻道
2.隨時充電
3.整天待機
4.用語簡短
5.先呼叫對方台號,結束時加上OVER,放開發射扭才能接收
6.回報中心時機:到達現場要報到、情況有變化、到達醫院、離開醫院
7.回報事項:病患姓名、年齡、性別、病況、現場情況、目前處理狀況、送往哪家醫院、
幾時離開,亦可做線上指導,隨時回報情況給中心知道。
<一.現場的進入與安全 >
施救者在進入現場時,首要應先考慮自身的安全,確認現場是有潛在的危險,而不是
如何救助傷患。並且持續進行現場安全的確認,隨時依環境的變動,隨時調整。
如火場、開放水域、有毒物質、侷限空間等不安全環境,不應貿然進入,應請求支援
<二.傳染感染防護:手套、口罩、護目鏡、防護衣>
針對病患的分泌物、體液或血液,其中潛藏著傳染病的威脅。應盡量少接觸患者的體
液,以免遭感染,並配戴適當的防護裝備,如口罩、手套、護目鏡以自我保護
如果沒有攜帶這些防護用具,可以利用周遭隨手可得的物品做為替代性質的隔離設備
,以塑膠袋、布類代替手套進行止血等接觸血液或體液的急救動作,以輕便雨衣代替防護衣
。急救的過程亦應保護眼睛和自己的傷口,避免污染。
<三.專業展示>
目的在於展示專業、展開器材,使病患、家屬以及圍觀路人安心。同時避免不當熱心
者介入而干擾救護作業、避免觀者求急送醫而造成警紀處理妨礙糾紛等等。建議為必要且
不可免除之救護操作步驟。
<四.初步評估>
包括頸椎維持、意識、Airway(呼吸道通暢情形)、Breathing(呼吸情形)、
Circulation(循環狀況)和露身檢查
1.頸椎之維持:尤其是外傷傷患,評估時須特別優先考慮頸椎損傷的問題
2.意識評估:
意識狀態乃是指傷患對自我或對環境認知的情形。
針對當時之人、時、事、地、物有合理的認知,並會作適切的反應。
當認知有所偏差時,就稱為意識狀態改變。
患者的意識狀態可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清、聲、痛、否。
清(Alert):傷患若能自發性的產生反應,我們就可以說這位患者是清醒的。
聲(Verbal):若患者無法自發性的產生反應,需外界給予聲音的刺激後,才能產生,
我們稱這為傷患是對聲音有反應。
痛(Pain):若給予聲音的刺激後仍無反應,需給予疼痛的刺激才會有所反應,則稱他是
對疼痛刺激有反應。
否(Unresponsive):若病患對聲音及疼痛的刺激皆無反應,則我們稱這為傷患之意識
程度為無反應。
3. Airway(呼吸道通暢情形)、Breath(呼吸情形)和Circulation(循環狀況)
a.優先保持患者的ABC
b.若患者的呼吸加速時,則要回到評估患者的AB
c.ABC沒處理完,不可往下做進一步的處理
d.胸部有外傷患者如果沒有ABC時,還是要做CPR的動作
Airway(呼吸道通暢情形評估)
I.檢查有無呼吸.雜音
II徒手打開呼吸道(壓額抬下巴or推擠下顎法)
III.檢查呼吸道是否暢通,有無異物阻塞,是否有分泌物而影響呼吸
IV.對痛無反應、昏迷→給予口咽呼吸道
對痛有反應→給予鼻咽呼吸道
Breath(呼吸情形)
I.檢查呼吸速率、深度及規則性,感覺呼氣的強弱約十秒。
若病人能自動呼吸則用15秒來估算呼吸速率及次數再乘以四,以得之每分鐘之呼吸速率。
II.是否發紺?是否張口呼吸?
唇、指甲變藍紫(發紺:缺氧)。張口呼吸要注意呼吸道阻塞或氣喘。
III.正常呼吸為每分鐘12~30次
呼吸12次.發紺→給氧氣罩
呼吸<10次/分鐘(為瀕死呼吸)→強迫給氧人工呼吸:袋瓣罩甦醒球(BVM)
呼吸>30次/分鐘(為無效呼吸)→強迫給氧:袋瓣罩甦醒球(BVM)
IV.處理胸部開放性傷口
V.給予患者適當姿勢(如呼吸有問題用坐姿,如肺水腫)
Circulation(循環狀況)
I.脈搏
有呼吸→檢查橈動脈(要大於80mmHg)
無呼吸→檢查頸動脈(要大於60mmHg)。沒有就要給於CPR
以食指及中指輕觸搏動點測量,若十秒內摸不到任何脈搏則立即給予心外按摩(脈搏量十
五秒×4=一分鐘脈搏數。)
脈搏與血壓關係:
若摸到頸動脈的搏動則收縮壓至少有60mmHg。
若摸到肱、股動脈的搏動或臂動脈的搏動則收縮壓至少有70mmHg。
若摸到橈動脈的搏動則收縮壓至少有80mmHg。
若摸到足背動脈的搏動則收縮壓至少有90mmHg。
如不佳要建立循環、選擇適當姿勢。
II.末梢微血管填充:按壓指甲床經過2-3秒若無血液見紅→可能休克。
III.動脈出血(大出血)要做直接加壓
D、神經學檢查:懷疑有中樞神經系統受傷時
先再次評估意識程度,之後檢查兩手兩腳運動功能、感覺功能。
使用瞳孔筆燈,由外而內分別照射兩眼
瞳孔一大一小:可能中風
瞳孔放大:腦缺氧
瞳孔縮成針狀:口訣:幹雞鴨
幹(腦幹出血)
雞 (有機磷中毒.如農藥)
鴨 (鴉片類毒品中毒)
<五、ALS危急個案:在初步評估後要緊急送醫>
注意:如果傷患情況轉壞、現場環境不安全,或特殊的外傷機轉,在初次評估之後判斷為
ALS危及個案或現場有許多傷患時,也可隨時中止或省略直接進入
急救是以照顧最大多的傷患為原則。
(只要A.B.C有問題或胸痛,就是ALS。後送不能超過10mins~)
1. 2公尺以上墜落 5.心因性休克
2. 2度以上燙傷超過18%面積 6.休克
3. 昏迷 7.胸腹部穿刺傷
4. 呼吸困難 8.兩處以上長骨骨折
9. 懷孕
初步紀錄七大生命徵像:
意識、ABC(呼吸、脈搏、血壓、膚色)、體溫、D(瞳孔大小)
在經過〝四、初步評估〞的流程時,其實就已經分別測量過這七種的生命徵像。而在
當時沒有做完紀錄的,可以在此做好紀錄或者加測所需的項目。
生命徵象的評估在正常的狀態下需有適當的工具(溫度計、血壓計等)和超過五分鐘
以上的時間才能測得這七項生命徵象,可是這並不適用於急救現場或民眾使用,我們可採
用以下之快速的生命徵象評估法,只需費時約30秒便可完成。
快速的生命徵象評估法:
■ 意識:根據上述方法檢查意識,約費時2-3秒。
■ 呼吸(R):深淺、測量15秒,再將之乘以4即為每分鐘的呼吸速率。
( 正常成人 12-20次/分)
■ 脈搏(P):測量15秒鐘,再將之乘以4即為每分鐘的脈搏數。
( 正常成人60~100)
■ 血壓(BP):觸摸各個動脈點。(正常成人: 年齡加100 上限140)
■ 膚色:1.按壓指甲床經過2-3秒即可得知。
2.體膚色白-血流不足
粉紅-CO中毒
臉朝紅-中暑
冒冷汗-休克(Shock)
■ 體溫(T):利用檢查脈搏時接觸傷病患皮膚,即可得知約略體溫。
全身體溫過高,可能是中暑或安非他命中毒。
體溫過低,可能是休克、環境過冷或是鎮靜安眠藥物過量的現象。
局部溫度過高,可能有發炎現象。
溫度過低,心血管系統之循環不良。
■ 瞳孔大小:將眼瞼關閉再打開便可得知。
<六、主訴(Chief Complaint C.C)/病史:>
口訣:主述、之前、吃、過、藥、敏、感、懷孕(此項女性專用)
目的--
1.經由交談,建立彼此和諧關係
2.患者&家屬舒發情緒
3.取得相關資料,以利後續處理 (對自述,旁述持保留態度)
主訴:「剛剛發生什麼事? 」「你哪裡不舒服?」
I. 注意先將危急情況處置
II.徵候: 患者表現 or EMT所見
III. 症狀: 自訴or評估檢查所見
IV. 將主訴依序排列,依主訴再加以處置
(病史項目)
之前:「在這之前在做什麼? 」
吃:「上一餐何時吃?吃了些什麼? 」
過:「過去有無特殊疾病經驗(氣喘,糖尿病,…) 」.
藥:「最近有無服用任何藥物? 」
敏:「有沒有對藥物&食物過敏」
感:「感覺如何? 多久了? 」
疼痛類型: 鈍.銼.壓.絞.穿.刺.傷
部位: 請用一根手指點出
強度: 分1~10級
時間: 何時?多久?
如何比較不痛? 如何更痛? (增進判斷~)
懷孕:如果是女性,加問有沒有懷孕,有幾週了?
<七.二度評估:>
全身快速檢查
從頭到腳(Head to Toe)
從前到後
見縫即插 (Finger to Hole)
全身檢查:頭 > 頸 > 胸 > 腹 > 下肢 > 上肢 > 背臀部
針對外傷的病患而言是相當重要的。
盡量露出身體,才不會忽略身體上任何一個受傷或出血點。
但是也不可以忽略病患的隱私性。
需特別注意溝通技巧的應用。
頭:施救者將十指張開,輕壓頭骨及臉部。
.檢查頭皮及頭部是否有傷口、出血、血腫、壓痛、撕裂傷或骨折。
I. 骨折 >> 外傷.凹陷
II. 顱底骨折 >> 眼框周圍瘀血、耳後乳突出區瘀血、耳膜血腫、鼻子、耳朵或口腔之
出血及腦脊髓液漏,沾在紗部上血(內)&腦脊髓液(外)成同心圓
III . 面骨折 >> 臉不對稱
IV . 兩側瞳孔大小是否有相等、對光反應 >>腦神經
頸:看肌肉是否僵硬&排列狀態
I. 有無外傷 >>頸動脈
II. 氣管偏移 >>張力性氣胸
III. 頸靜脈擴張 >>張力性氣胸,心包膜填塞,右心室衰竭
IV. 頸椎異常 >>頸椎
V. 後頸部是否疼痛或壓痛
胸:完整觸摸整個胸廓,包含鎖骨、肋骨及胸骨是否穩定牢固。
I. 注意是否有開放性傷口、出血、壓痛
II. 關節疼痛,變形
III.聽診比較兩側呼吸音是否一樣,感覺兩側胸部是否起伏一致。
IV.觸(敲)診時呈高度共振及休克是張力性氣胸唯一之適應症,須立即做胸部減壓處理。
腹:讓患者躺下,以肚臍為中心,從左上開始逆時針方向輕壓患者腹部四個象限。
I.注意是否有僵硬、壓痛。
II.注意是否有疼痛、反彈痛、開放性傷口、出血、鼓張、瘀血及臟器外露。
III.腹內出血 >>腹部是否有硬塊,肚臍附近是否有瘀青
IV.壓會痛 >>發炎.鈍傷。
對於腹部鈍傷的處理,要密切的觀察患者的生命徵象及評估腹部變化。
骨盆:
雙手放在骨盆兩側,向下輕壓檢查是否有壓痛或骨頭移動感,查看男性生殖器是否有勃起
現象,藉以了解脊椎神經是否受損。女性骨盆出血可達2000c.c。
I. 骨盆是否穩定
II 骨盆腔大量出血>>尿液
四肢:(腳.手)
I.輕壓注意是否有傷口、出血、瘀青、壓痛、或變形腫脹情形。
II.檢查四肢運動、感覺功能:令患者舉起雙手及雙腳,查看四肢是否有麻痺、無力或感
覺異常情形。
III. 可動關節處之運動情形,觸摸兩側足背動脈及橈動脈是否對稱。
背部
小心的翻轉病患,檢查背部是否有傷口、出血、瘀青、壓痛,懷疑有脊椎受傷時,
應注意翻轉病患的技術。
經由以上有系統的評估,我們便可發現傷患所發生的問題,如出血、疑似骨折等,也
能進一步加以處理,如止血、包紮、固定等,處理之後才能予以搬動,以避免引起二次傷
害。
<八.適當處置:>
完成二度評估時,各種傷口及骨折處,也應陸續包紮固定完畢,再依傷患病況送醫治療。
外傷基本處置注意:
1.外在的泌尿生殖系統,如:尿道,睪丸,陰囊,陰唇,陰道,其受傷情形多為撞傷,撕裂傷等等
,病人很少會有生命危險(除非伴隨其他重大器官之創傷),但會感覺劇烈疼痛,盡量將病人
保持在他自認舒服姿勢。
2.用濕紗布蓋住表皮剝落部分,減少擦傷及疼痛。
3.如有斷肢或臟器外露者也應以生理食鹽水紗布包紮
4.出血初步以直接加壓法即可,不夠再追加。
5.當病人組織脫離.掉落應將脫落部分以濕紗布包住,裝在塑膠袋內,置於冰袋內帶去急診
以利手術接合。
6.傷口上若以穿刺物,將之固定包紮,勿於送醫前拔除。
7.清洗傷口可以 生理食鹽水 75%酒精 沙威隆,以生理食鹽水為首選
<九. 後送>
I. 救護記錄表
一份記錄表分成三聯,其中:
第一聯(紅):交診療醫院
第二聯(黃):交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第三聯(白):救護單位(自存)
如果病人拒送時,應要求病患簽名
II.注意姿勢
III. 適當醫院
台北市創傷分級
創傷中心: Ⅱ級:台大、榮總、三總 Ⅲ級:馬偕、北醫、和平、忠孝
一般創傷醫院:新光、振興、國軍松山、台安、中興、仁愛、萬芳、博仁、宏恩
(甲) 如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優先送往就近創傷中心(II級或III級)
□收縮壓<90 (或□摸不到橈動脈)
□呼吸次數<10或>29
□對聲音無反應 (或□昏迷指數<13)
□頭、頸、軀幹或大腿之穿透傷
□肢體癱瘓、
□多於一處近端長骨骨折、
□手腕或足踝以上截肢性外傷、
□燒燙傷(顏面、呼吸道、外生殖器或二度以上面積大於15%)
、□墜落高度相當於二層樓頂
(乙) 下列情況,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協助認定或呼叫線上醫療指導後,決定是否
需要送往就近之創傷中心
□高能量撞擊之證據(如:同車有人死亡、被彈出車外或車輛明顯凹陷)、
□年齡<5或>55歲,心肺宿疾、懷孕或出血傾向
III. 持續觀察:
意識 ABC(呼吸〔R〕.脈搏〔P〕 血壓〔Bb〕 膚色).體溫〔T〕 瞳孔
穩定病患:15分鐘測一次生命徵象
不穩定病患:5分鐘測一次生命徵象,且不要在現場停留,速送醫。
<十.回報>
I. 性別
II. 年齡
III. 求救原因
IV. 主訴
V. 檢查所見
VI. 病史
VII.處理記錄
VIII生命徵象
IX 送至何處醫院
X. 預計多久到
派遣的重要性:
1.急性心肌梗塞(AMI)
2.重大外傷
3.中風
創傷計分法
A.呼吸次數 (次/分鐘)
10-29 4
>29 3
6-9 2
1-5 1
0 0
B收縮壓
>89 4
76-89 3
50-75 2
1-49 1
0 0
C. Glasgow Coma Scale(GCS)葛氏昏迷指數
** Eye--- E4 能自行張眼
E3 對語言有反應
E2 對痛刺激有反應
E1 無反應
** Verbal V5應對如流
V4 可以對談,但雞同鴨講
V3 只能說某髒話
V2 有聲音但聽不出完整的字
V1 無反應
** Motor M6 按指示有動作
M5 能對疼痛定位(撥掉施痛手)
M4 對痛有收回反應(只能單一部位閃避痛覺)
M3 對痛有收縮反應(全身)
M2對痛有伸直反應(全身)
M1無反應
E+V+M=
13-15 4
9-12 3
6-8 2
4-5 1
3 0
PS
I. 量血壓不量有人工血管處
II. 水腫: 壓下凹陷很久後上來
III. 腦內壓增高 >> 心跳慢 >> 代償 (40下/分 )
IV. 重大創傷患者 : 黃金一小時需上急診刀
V. 紀錄: 白紙黑字
VI. AED 只能在 呼吸心跳意識停止時使用o
VII.不會不能不敢 就不要做CPR / 無呼吸按壓也比沒做好
VIII呼吸困難 > 喘
過度換氣: 1.無過去病史
2.無氣喘B/S
3.誘因>>情緒
IX. 缺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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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skybear 的建議:
我永遠支持分隔線,分隔線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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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看那流線般的造型,分隔線凍蒜!凍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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