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搖籃床墊寢具館(二)
陳威廉老闆自述創品牌時,就是以台灣人均所得的概念來去設計產品與定價,國產的床墊跟席夢思最大的差別是「材料」,有些材料進口不划算,有些不適合台灣濕氣,有些材料有專利。
較新型的設計,比如獨立筒的線圈材質、線圈的繞法,都是席夢思率先發現或發明的,然後後起的廠商學起來,再根據國情更新設計。
所以他們有信心自己做的床墊比席夢思更適合台灣人,歡迎消費者試躺。
另外一個重點,在歐美國家對於彈簧床墊有較多的規範,可能來自公會或消費者保護法,因此它們有很多的檢驗機構,有很多國內外都認同的認證,台灣連 MIT 標章都申請不到。
有些說 MIT 認證的床墊不是真正的 MIT 標章,是本土小型公會自己印的。
更多關於席夢思床墊,請到:
https://www.shopjkl.com/pages/simmons
#網購 #代購 #JKL美國代買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差別 在 創意創新行銷中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智財權案例分析,是 #詹詹 親自解盤。
主張了「專利權」!挑戰才剛開始
🎈台灣新創公司「創意點子」終於出手。
對於其所取得的發明專利權「互動式影片商務的發佈方法及其發佈系統」,據傳已向淘寶提出「專利侵權」的主張,且在台灣亦有向疑似有侵害該專利權之虞的廠家提出專利侵權訴訟(相關報導可參閱「Meet創業新聞-兩岸專利戰一觸即發!台灣新創槓淘寶告侵權,有多少勝算」。
🎈經查,該專利權之專利內容主要是提出一種結合「影音內容」及「隨看即買」的功能之技術手段。白話說,大約就是讓大家可以「邊看邊買」啦^^:
功能:
「影音節目的觀看者,在畫面上所看到的內容中,若包含有「產品」,例如男主角帶的太陽眼鏡,則在同步的畫面中,會有一個分割出來的畫面,帶有該「產品」的資訊,觀看者只要對該「產品」有興趣,則可以透過資訊裝置的操作(例如游標),經點選該「產品」後,連結至該「產品」的銷售頁面進行選購及結單。」
目的
在於提供一種能夠提升共通性、使用方便性,及呈現多元性質的互動式影片商務的發佈方法及其發佈系統。(摘自該案專利說明書中所述)
技術手段:(參照該專利說明書中的「專利範圍」,也就是用以界定權利範圍的基礎)
一、方法(文言文的請參照該專利範圍原文,白話文的如以下所述)
(1)把一個「封包資料」(商品行銷資訊,例如商品照片、價錢、下單頁面等)與一「影音檔」(直播內容、影劇、節目等)合併後,製成一「互動式影片」;
(2)提供瀏覽該「互動式影片」的一「線上影音播放介面」這個線上影音播放介面的「畫面」分割為多個畫面,最主要至少分割為:
1.『用於瀏覽前述視頻的一播放面版』(原「影音檔」畫面);及
2.『顯示前述資料封包內容的一個商品顯示面板』(帶有商品行銷資訊的頁面)。
二、 執行該方法的系統
也就是執行前述「方法」的系統(可以把它想像成一個「伺服系統」,主要由軟、硬體、應用程式組成)。
🎈什麼是「專利侵權」?
一、王小明提出了一個「保溫壺」的專利申請(「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其主張的「專利範圍」描述其技術手段為「X+Y+Z」,經過審查後,因其符合「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而取得「專利權」;
二、吳大有做了一個「保溫壺」產品;
三、 經「專利侵害鑑定」比對後,以吳大有所產製的「保溫壺」產品,對比於王小明的專利權之「專利範圍」,確認在吳大有所產製的「保溫壺」產品上可以明確找到「X+Y+Z」;
四、判定為「侵害專利權」(「專利侵害鑑定報告」一般會客氣的寫「落入專利範圍中」)
(以上描述是以「全要件原則」為基礎,詳細的侵害鑑定過程可參閱「專利侵害鑑定理論/要點」)
🎈到這裡如果你還清楚,可以繼續往下看!
🚩「專利權」保護採屬地主義
據「創意點子」稱,該公司在全球48個國有進行專利佈局,也就是有提出專利申請,並已經有多件專利取得專利權;也就是該技術已取得專利權的國家,「創意點子」在該國對於有侵害該「專利權」之虞者,便可以就該「專利權」提出維權主張,這個主張可以是提出警告、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等,所以在中國對上了淘寶、在台灣對上了有侵權之虞的廠家。
🚩專利侵權原告方通常的處理程序
一、「確定侵害者資訊」:這樣才知道以後要告誰,通常會伴隨「侵害物」一起收集,例如購買「侵權產品」、開立發票,以便於取得販賣者資訊、價金等基礎資料。
二、「專利侵害鑑定」:依據「專利權」之「專利範圍」,對「疑似侵害物」進行專利侵害鑑定,例如結構組成、實施方法及流程、組成成份等;如果「專利侵害鑑定報告」客觀結果為「侵害成立」,則可以接續擬定「維權策略」,可能會包括「訴訟前評估」(目的、成本預算等)、「訴訟前策略」、「訴訟策略」等。
三、「訴訟前」:訴訟前談判、和解的可能性?
四、「訴訟」:訴訟中談判、和解的可能性?求償金額?
🚩專利侵權被告方通常的處理程序
一、 「專利侵害鑑定」:
程序同前所述,主要是為了確認「疑似侵害物」是否真的有落入原告「專利範圍」的情況,以擬定加應策略,如果未列入,通常就是回覆原告後,等待後續原告出招;
二、 以下假設確定為落入原告「專利範圍」;
1. 「提出專利舉發」:一般會在訴訟前即向智慧財產權局提出,此舉主要是尋求是否有存在於該專利權之專利申請日前即已公開的資料,以證明該專利權不具「新穎性」、或不具「進步性」,如果有,則有機會撤銷該專利權(由智慧財產局審查);
2. 主張「專利權無效」:一般是在訴訟中提出,方法同上,差別在於該專利權是否無效,是由法院判斷,目前台灣的智慧財產權法院配有「技術審查官」輔佐法官進行「有效性」判斷;如果,專利權在法院被判定為「無效」,則原告之訴就會被駁回。
🚩結論:訴訟之外的可能性
一、 不能說人家拿專利權來主張,就是「蟑螂」,這個權利是透過成本置入、正當、合法管道取得的,不服氣,先把「專利權」舉發掉再說。
二、 專利權不一定只在訴訟中發揮效力,有時在訴訟前的談判中,是相當有力的籌碼,特別是「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時候,有可能因此而爭取到良性合作的起點。
三、 「舉發」、「專利無效化」、甚至是到了「訴訟」階段,對於雙方而言,通常才是花錢的開始而已。
如果能在談判中,朝向雙方都有利的可能性方向發展,也許可以共同把市場做大(這個可能性一向是存在的),例如你手上有三十個專利,我手上有五十個專利,有沒有可能交互授權?網子接網子,就是一張大網子。
四、 這只是開始,後面的戲,應該會更精彩。
五、 在乎你的權利,別人才會在乎你。
以上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20180925 詹詹
#圖片為示意
#圖片來源:
「最美張家口- 2016年关于人工智能YI+的10件大事」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差別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學員分享文>-廖律師不厭其煩地解釋專利相關的法規,利用時間軸和我們探討時間性的重要
「2017/04/08-05/13【生技醫藥專利人員培訓班】-週末班」
#發明專利 #新型專利 #設計專利 #優惠期限 #智慧局 #一案兩請 #國際優先權
這禮拜廖律師為我們帶來許多和專利相關的法規,而這也是第一次離法律如此的近,之前待在實驗室裡與外界脫離,殊不知外面的世界並非像小小實驗桌上的單純,該如何在這大千世界中遊走,很幸運有來到此課程讓初生之犢的我對未來更知道還須在哪些方向加強自己,而不僅僅只限於在自己的領域中。
在課程當中我了解到專利有三種,發明、新型、設計,選擇上有大大的不同,若要身為一位專利師,敏銳性、策略性是非常重要的,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步法,省去不必要的冤枉路,節省更多碰壁反覆來回的時間。而專利屬於屬地主義,所以對外也要了解各國要求擬定好方向搶時,這也是相當重要的一點。
更讓我感到受用的在於,廖律師為我們整理了新法以及舊法之間的差別,於今年一月份修法五月要開始施行的新法,就如上述有提到搶時的重要性,優惠期的期限由6個月延長至12個月(僅限發明以及新型專利),而也用實例的方式和我們舉例當錯過了國際優惠期不可偷渡優惠期來申請,且用線條的方式來讓我們更加了解整個時間軸的跑動以增加我們的印象;另外,也很用心的利用在實務上遇到的一些小眉角需要注意的事項和我們提醒,例如智慧局的表單在遇到要一案兩請或是國際優先權時必須聲明才有效,不要隨便更改表單上的空格以免需要時忘記。
而也讓我們了解到原來拿到專利後,還有一個「善意合理使用」制度,這也是在專利上的限制以及侵權人的自保條款,不管在哪一方侵權亦或者是專利方,都必須了解的規則攻防戰;也釐清了我們授權(仍保有專利權)不等於讓與(等同於專利為他人所有賣斷),就算授權無法明文一定要登記,但是為了自身權益有登記在未來的爭議攻防戰中才有辦法對抗第三人;在損害賠償的部分也為我們介紹了有三種賠償方式,而也告訴我們必須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才有辦法得到最佳的損害賠償。
在最一開始有提到三種專利申請除了選擇要謹慎之外,這三種專利的申請方式各有其不同的行政流程,最重要的是在發明專利上有事前公開且三年內要申請實體審查的制度、新型專利不用公開且為形式審查、在設計專利上為實審路到底不公開,所以這也再次強調了時間性和選擇性的重要。
最後很謝謝廖律師一直很努力的用我們聽懂的話語為我們解惑,也不厭其煩地解釋為我們整理每個法規之間小細節,利用時間軸和我們探討時間性的重要,更用實例的方式讓我們加深印象,真的讓我收穫良多。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差別 在 發明與新型專利的差異梁康祺法務專員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發明與 新型專利 的差異梁康祺法務專員 發明專利 與 新型專利 皆為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兩者皆著重在技術方面的研發,惟 發明專利 的保護範圍較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