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檢測 #我們要的是什麼?
#固定式空污檢測系統
#代表會提案
昨天又有市民反應空污問題,防不勝防,在竹北地區,空污實在不堪其擾!
今年四月,我們看到新竹縣環保局提出移動式空品監測車,一則以喜ㄧ則以憂,
喜的是,環保局終於重視空污問題了,
憂的是,「移動式空品監測車」,顧名思義,
這差異只在當空污發生,一個是車子到現場,一個是稽查人員到現場。車子跑的比較快?(也許有人說不一定!)這輛車可是要跑全新竹縣呢!
我們都知道,固定污染源的空氣品質監測,是需即時性,依法依數據辦理查核,這是一個數據分析的工作。
做過工程數據分析的人都知道,數據異常警報機制有分三種:
一. 常數High-Low limit spec
二. 3-sigma標準差管制spec
三. 採A點與B點的對比差異來alarm,
應不是把上限spec定的高高的,永遠不會有問題。
所以,我們要的是,
1. 你的alarm機制的正確定義,
2. 空污檢測項目的完整性
近期據環保局空污科表示,已通過建置,檢測項目僅有VOC,NO,PM2.5等簡單項目,
因大享的生產燃燒的是重油,建議多增加檢測SO(硫氧化物)等,避免檢測設備淪爲有名無實。
移動污染源定義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法律一分鐘 】固定 / 移動污染源
作者:劉康身律師
空氣污染防制法(空污法)對「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設有定義,簡單說就是前者不會跑來跑去,例如煙囪、鍋爐等;後者反之,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汽、機車。
對於排放空氣污染物的固定污染源,空污法有其行政監管的規定。例如,某些固定污染源在設置或變更前,應檢具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向相關政府機關等申請及取得設置許可證,並依許可證內容進行設置或變更等是。
至於移動污染源,最近則是多次躍上媒體版面,主要是前陣子機車課徵貨物稅的問題。機車該不該課徵貨物稅,這是立法選擇的問題,要看行政機關與立法者的態度;不過,貨物稅的課徵應該是與空污法無關,如果說機車負擔貨物稅是為了空氣污染防制的目的,邏輯上可能說不大過去。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移動污染源定義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仔日下晡 ê 行程
#長隧道通行機車條件 公民參與工作坊
#機車路權 #汽車使用者代表 #全程台語發言
會後紀錄一下參加的心得:
總覺得主辦單位帶風向的意圖很明顯
無論在簡報或問卷的設計上
都有很多引導性的「設定」
(審議式/參與式民主博萮也可算是「常客」了XD)
博萮的感受是,
官方、執法單位、「學者專家」
一直用機車「混流」是「多一種車種(進入車流)」「#將提高危險/風險」為前提做為討論的設定,事實上是很刻意的、先入為主的思惟
博萮認為:
1. 「長隧道」本身定義不明,應該先加以釐清(現有定義僅為消防規範或工程用語,並非道路交通規則);如果先定義出來,很多現有的隧道說不定就即刻能「解禁」
(比方說:東澳3.3km、中仁3.8km、草埔4.6km、谷風4.7km、觀音7.9km,若把長隧道定義在6km以上,前四條立刻解禁)
2. 外國並沒有以隧道的「長短」來做為「限制車種」的依據,刻意以隧道長短來限制車種實無必要;依隧道所在的道路性質來限制最低車速或車種才合理(比方說高速公路、一般道路)
3. 長隧道會發生的空氣品質、溫度等問題,目前就有既定的應變措施(比如雪隧在CO濃度200ppm、能見度0.012m-1達15分鐘未改善即關閉隧道,比世界道路協會的標準還嚴格),根本無須疊床架屋
4. 如果一開始就沒有刻意限制特定車種,而是依各種級別道路本身的規定(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一般道路),現在也根本也無需討論這個「議題」
5. 若真要分階段進行車種開放,應視使用頻率、數量比例、在地需求、肇事比率、肇事將造成的公共影響來決定次序,比方說:小客車、大客車、機車、大貨車、砂石車,而不是一味地把機車通行權放到最後
(簡報提供的資料長隧道重大災害幾乎都是卡車、大貨車的事故,根本不是機車)
6. 若說雪隧禁行大貨車、砂石車是因在「長隧道」內救災的困難與成本高、影響程度大,那為何其他一般道路的「長隧道」卻不必限制大貨車、砂石車?反而在大貨車、砂石車先通行後,再來說機車加入混流對機車很危險?
7. 以「車種分流」(機車專用道)只是為了「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但實際上不是「混流」本身真實的危險性,而是因為執法單位沒有能力實際去針對每種車種該遵守不同的安全距離(越大/重的車安全距離越長)與行車規範(超速、超車、逼車、任意變換車道等)去執法,卻「把違規當常態」而反應在限制某些車種的路權,根本是本末倒置
8. 隧道內造成空氣品質不良的最大罪魁禍首就是烏賊車、老舊柴油車、砂石車粉塵等,而且無論長短隧道都有這個問題(上禮拜特別去走一趟蘇花改,被錦文隧道的空氣與能見度嚇壞!)而這些明確的移動式污染源不去限制通行,結果資料裡竟然以「機車排放碳氫化合物較高」為由,提示「長隧道若通行應有所評估」🙄️🙄️🙄️
9. 主辦方一直強調這是針對「未來的長隧道」設計規劃(不是針對現有隧道做討論),但又硬要把解決方式帶到「車種分流」,那未來只要一句「隧道斷面空間不足、無法規劃」,是不是就直接把機車打死了呢?
官方直播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2221688878056749/videos/541988616415043
移動污染源定義 在 移動污染源- 教育百科 的相關結果
名詞解釋: 指交通工具或其他形式的運輸工具,在使用時,會產生可測知的空氣污染物,這些交通工具統稱為移動污染源。一般在應用上多指機動車輛,如汽、機車,或飛機、 ... ... <看更多>
移動污染源定義 在 法規內容-空氣污染防制法 - 環保署 的相關結果
二、污染源:指排放空氣污染物之物理或化學操作單元,其類別如下: (一)移動污染源:指因本身動力而改變位置之污染源。 (二)固定污染源:指移動污染源以外之污染源 ... ... <看更多>
移動污染源定義 在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標準專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行車型態測定:指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