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路龍鳳公園兩端槽化線爭議 會勘要求強化標誌改善
花蓮市永興路龍鳳公園分隔島兩端路面,最近被劃設大面積的槽化線,引發用路人疑慮,甚至有駕駛行經挨罰,而在服務處接獲民眾反映後,3月11日上午邀集有關單位現地會勘。我在會勘時指出,許多民眾並不了解槽化線是禁止跨越的,交通單位有必要強化用路人的交通觀念,因此提議已劃設槽化線的永興路府前路口以及永興路中美路路口,均應設置更為明確的標誌,並且補強引導線,讓車輛循線轉彎,避免受罰。
昨日上午的會勘單位,包含縣警局交通隊、花蓮警分局、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交通科、土木科、花蓮市公所等單位,當地的民政里里長林志鵬,以及縣議員楊華美也到場關心。
一行人會勘過程中,也目擊許多車輛直接在槽化線上迴轉,這顯示用路人並不清楚槽化線是禁止車輛跨越的,而且除了許多民眾搞不清楚槽化線的功能之外,龍鳳公園兩端迴轉的爭議在於該處路幅非常寬,有可以迴車的空間,甚至在永興路中美路口處還夠寬到劃出一線迴轉車道,但卻劃了極大面積的槽化線,因此有用路人在遭到檢舉、被開罰後仍還一頭霧水,不知為何會受罰。
交通隊指出,用路人在永興路龍鳳公園兩端,如要迴轉,必須要越過該二處路口的行人穿越線,並循著白色導引虛線,開到府前路或是中美路的路口中央,才能夠轉彎,槽化線是形同分隔島的功能,不得跨越,否則會觸法。
交通單位所根據的法規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8 條第一款第三項,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者,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基於友善行人政策與安全性考量,因此我建議委請權責單位市公所,在永興路與府前路口的龍鳳公園內的空間位置,新增明顯告示牌,提醒民眾再往前行駛至路口中央之後,再行轉彎或是迴轉,才能避免跨越槽化線而挨罰。
縣議員楊華美也建議,永興路與中美路路口,也應同樣新增明顯的告示牌,以及再增劃引導線,提醒用路人。
除了現況的補強之外,為了更達到行車安全,各單位均認為,應將龍鳳公園的實體分隔島的島頭延伸至中美路口,並涵蓋行人穿越線,如此一來新延伸的實體分隔島既可充當行人庇護島使用,也能直接省去該處原先劃設槽化線,所導致民眾產生是否可跨越的疑惑或爭議,如此既可以達到友善行人的目的,也讓行經該處的駕駛人不再混淆,行車相對安心許多,此舉也需要納入在地溝通意見。
我希望相關單位在依循友善行人的前提之下,訂定出無論是對於駕駛人或是行人都是最完善、最有效益,且令人一目瞭然的交通規劃,讓花蓮成為友善行人、行車安心的美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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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news全民視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8646469311110&id=107411647434594
花蓮新聞雲
https://038.news/2021/03/11/%e8%8a%b1%e8%93%ae%e5%b8%82%e6%b0%b8%e8%88%88%e8%b7%af%e6%a7%bd%e5%8c%96%e7%b7%9a%e7%88%ad%e8%ad%b0-%e7%b8%a3%e8%ad%b0%e5%93%a1%e5%bc%b5%e7%be%8e%e6%85%a7%e9%82%80%e7%9b%b8%e9%97%9c%e5%96%ae%e4%bd%8d/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Hualien/paper/1437275
更生日報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contents_page/0001466419
穿越虛線變換車道 在 屏東新聞 PT 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高速公路「硬切」變換車道最高罰6千元
不少駕駛人以為變換車道只要打了方向燈就能「硬切」,這行為不僅造成自己荷包失血,更威脅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高速公路上任意切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汽車駕駛人會吃上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的罰單。
有一名黃姓男子駕車從匝道上高速公路,在匝道車道縮減路段「硬切」駛入左側車道。後方駕駛以行車紀錄器畫面提出檢舉,警方依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告發,罰款3000元。黃主張是檢舉人故意貼近他的車,訴請撤銷處分。法官認為,如以黃男當時最低時速62公里計算,黃男至少應與檢舉人車輛保持31公尺安全車距。黃在變換車道時,與檢舉人車輛距離以畫面中地面穿越虛線計算,僅有6公尺,未保持安全間距,判黃敗訴。
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在高、快速公路行車時,於正常天候狀況下,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2,單位為公尺。舉例言之,若行車時速100公里時,小型車應保持50公尺行車安全距離,依此類推。駕駛人可以車道線來判斷,車道線長4公尺,間距6公尺,一組為10公尺,可對照參考
屏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特別提醒駕駛人,高、快速公路上之行車速度高,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以應付各種突發狀況;若要變換車道,則應先顯示方向燈及保持安全間距,以免受罰並增加車輛肇事的風險。
穿越虛線變換車道 在 陳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連假就即將結束
#國道隱藏版違規
#回家路上請小心
大家都沒特別注意
很容易就被舉發
被網友戲稱是國道警方的「#四大隱藏版違規」
尤其像是在上下匝道時
因為是沿著道路邊緣行駛
認為是直行便沒打方向燈
就直接穿越虛線車道線
但未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
容易讓後方車輛反應不及
也會被依道交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舉發
就得吃上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單💸
別跟自己的新台幣過不去
穿越虛線變換車道 在 高速公路穿越虛線- 汽車板 的推薦與評價
想請問各位知道國道1號彰化到埔鹽新增加的車道是穿越虛線,能夠行駛嗎還是這是算路肩呢,上網搜尋僅都看到打方向燈- 高速公路,穿越虛線,寬虛線,開車.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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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在變換車道就須打方向燈就會造成像樓主這種順著車道走也被檢舉違規的 ... 穿越虛線是劃分主線車道與其它車道, 不是劃分匝道與匝道(這與法規不符) ... <看更多>
穿越虛線變換車道 在 [新聞]高速公路開車小心虛線別收到罰單才說好冤枉-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838201
高速公路開車小心「虛線」 別收到罰單才說「好冤枉」
2019-05-28 09:00 聯合報 記者邱瑞杰╱即時報導
高速公路上的「虛線」讓不少駕駛人收到罰單,基隆市吳姓、林姓男子駕車跨越高速公路
「虛線」未打方向燈分別被舉發,兩人都向法院訴請撤銷罰單,全被駁回,得繳3000元。
國道公路警察局拍過影片解說4種會畫虛線地點,用路人千萬要記牢,別忘了打方向燈讓
荷包失血。
吳姓駕駛人去年7 月22日上午開車從基隆交流道北上,要進入大業隧前,另名駕駛以行車
紀錄器拍下吳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向國道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提出檢舉,警方查證
屬實舉發。
吳男認為,一上交流道就從3線道變換為2線道,駕駛人一不注意就會沒打方向燈。他並非
故意違規,應提供緩衝期原告警告,而非一次就罰3000元,讓民眾感覺沒人情。
林姓男子2018年9月1日傍晚開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新台五路交流道入口,也被其他用路人
以行車記錄器拍攝影片向國道警察檢舉,收到罰單。
林男說,當天開車進入國道3號北向匝道,剛熄滅向右方向燈,前方不到20公尺就沒有車
道,距離過短,所以沒來得及打左轉方向燈,路段標線規劃顯有問題。
法官認為,穿越虛線畫於高速、快速公路主線車道及交流道加、減速車道之間,藉以明確
區隔,駕駛人本應遵行,公路總局視情節依裁罰基準表處分,並無違誤;駕駛人如認為標
線繪設不當,應循正當途徑反映促其改善,非憑一己主觀判斷,用來免除違規。吳、林之
訴均被駁回。
多駕駛人都是被後車錄影檢舉,收到罰單才知道在車道縮減、增設路段,穿越虛線不打方
向燈違規。公路警察局為此特別拍攝宣導影片,公布在臉書粉絲頁提醒用路人注意。臉書
小編也不諱言這類案件是「隱藏版違規」,要駕駛人認真看過,「免得噴了錢,才說大人
冤枉啊。」
心得/說明:穿越虛線畫於高速快速公路主線車道及交流道加減速車道之間,
跨越高速公路「虛線」必須打方向燈,
跨越高速公路「虛線」沒打方向燈被抓到就要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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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bscnn.org/NewsList.aspx?CLASS=221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帝釋所問經講記77頁拆穿假佛法大乘的騙局。
馬哈希尊者毗婆舍那講記(含法的醫療)說明如何修四念處增加智慧斷除所有煩惱。
https://santi4u.blogspot.com/ PTMC 馬哈希寂靜禪園
妙法蓮華經、華嚴經、心經、金剛經、梵網經(菩薩戒)、圓覺經、楞嚴經是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 大日如來是大乘假佛 觀世音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是大乘假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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