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勤時,你有想過再也無法下班退勤了嗎?學弟」
『社會上各行各業上班的朋友們,踏上崗位時,你們有想過今晚再也回不了家嗎?』
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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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我都會想,
萬一今天是我回不了家的那天,怎麼辦。
對家人而言,我是家裡的天,
天塌了,家人永遠都活在這個陰影中。
對公司而言,我只是一個數字,
一個時任內政部長嫌太多的數字。
http://about.storm.mg/article/46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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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畢業,派任鐵路警察局的年輕警察,
被善良的台灣人刺死了。這個台灣人,沒有前科,他只是不想付補票錢。
這,不是第一起。
對,這不是第一起不願付錢而砍殺警察的案件。
來,我來幫你回憶↓
2016/08/02 新北市板橋區,
純樸的台灣人一天收到六張罰單,於是砍了警察十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802/747381.htm
一天六張罰單,這簡直太惡劣 (誰惡劣?)
當時已經有人提起『應修法維護警察執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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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警察是本於法令,做社會秩序的維護者。
如果從制度面切入,警察都不能保護自己的安全,那我們的法令出了什麼問題?
是警械使用條例裡「唯用槍符合比例原則」這頂大帽子嗎?
還是法官可以安穩的高坐臺上,用三個月以上的時間來審酌你面對民眾拔刀時當下0.5秒的「合法用槍時機」?
或是因為「治安滿意度」的KPI掛帥,所以警政從上而下,每個環節都在要求員警「注意服務態度」,行話術語叫「加強執勤技巧」,長官不時都會藉機給基層「再教育」。
某縣市還發了小卡片上印著範例語:『先生(小姐)不好意思,你違規了,麻煩您出示駕照。 …[告發完畢]…抱歉耽誤您的時間,請小心開(騎)車』
這是真的。人權至上,服務態度大於天,不要說是我教你:
在台灣,若是違規被開罰單,證據確鑿申訴不成,你還可以改投訴開單員警服務態度不佳,讓他黑掉,考績拿乙。損失比你那張罰單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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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回憶一下,2016年4月28日
恪守『用槍時機』執行盤查路檢的桃園警方,只能眼睜睜看著毒販倒車撞死一名七歲女童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428/688886.htm
因警方執法並無不當,女童家屬向毒販求償。至今未達成和解,毒販僅判刑九年。
用九年換不回一個七歲。
這個社會還是沒學乖,要『修法維護警察執勤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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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問號了。
是什麼原因,讓每個警察孩子,出勤時忘記
[打起精神],[保持距離],[提高警覺],
[大聲喝斥],[態度堅決],[氣勢凌人],
來面對任何一個可能只是偽裝成良民的惡意份子。
「學長不行啊!我們要注意服務態度」
哦。
『當執法業變成服務業,是還想要執什麼法?』
這句話十年前問過高層人士,今天再拿出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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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法務上契約不履行的乘客逃票事件,
讓警察變成糾紛的排解者。就因為列車長沒有強制力。只有一支掛在車掌室的木棍。
聽起來意外嗎?
事實上警察負責各種行政協處工作:
戶政所文書送達,環保局噪音,社會局家訪,監理站稽查,族繁不及載。
所以有人上車不買票被查到了也不付錢,
那就叫一個有佩槍的警察去『用講的』讓他付錢嘛。 (嗯,別忘記服務態度要良好喔!)
我不講[警力不足]致單警服勤與勤務內容多樣的問題,單就這個派遣邏輯,
說的好像『警察是有佩槍的流氓』一樣。
警察究竟是[有牌的流氓],還是[帶槍的弱勢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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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t.cc/[email protected]?1562258881
這張圖片其實是最好的答案
台灣民眾都知道,警察不會開槍。
躲開拿刀的民眾之後,站在這裡錄影,
很、安、全。
#警察不會開槍 這個觀念
已經從酒駕拒測推擠,毒販倒車拒捕,廟會陣頭包圍警局,各種持刀砍警事件中,根深蒂固進台灣人民的潛意識裡。
也從每一次的用槍判決中,植進每一個員警的心裡。
https://news.tvbs.com.tw/life/90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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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警察都是人生父母養,別人家的孩子。
他只是法令賦予他去做沒有人想做的事:扮黑臉。做社會的風紀股長。
他沒有了不起,他脫下制服也是一個老百姓,你的鄰居,你的朋友,你的親戚。
他在台灣當風紀股長,要維護社會這一班的秩序,還得對吵鬧辱罵已妨礙其他同學的人,要有禮貌,注意服務態度。揹著一串不能用的裝備…
哇,從這一點看,那他其實真的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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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都2019年了。
檯面上對立法行政,政策方向有主導的政治人物,今天鐵警奪刀失血過多而死,除了表示心痛,你還會做什麼?
要求署檢討執勤安全?
https://m.mirrormedia.mg/story/20190704inv006
檢討個屁?問題是出在你們身上。
用服務態度去箝制,期待警察像羊一樣受侮,
再幫他戴上口罩,派他去佯裝成一隻老虎。
荒謬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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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任公職2年半,三本2
對考績很不爽...
可能平反無望,但好歹要有動作一下表達不滿
請大大給個意見 這樣寫是否妥當
一.個人資料(略)
二、請求事項:個人98年考績分數72分 ,分數過低,有失公平。
三、事實及理由:
(一)職工作認真,本於公務機關不違法前提下,應儘量便民原則,面對民眾申
請案件之詢問,態度良好,知無不言,如此考績分數嚴重打擊士氣,…令心
寒,如何積極處理公務?
(二).職
業務量過大,1.標案過多,平常維持16標狀態,姑且不論金額大小,每個標案有一定處理的公文流程,16標累積之公文處理時間需多少2另個人承辦之案件4件金額較大,且較為複雜.或變更設計或協議議價、履約工期較長等,且自職98.3.23到職以來,本課室面臨之稽核、查核案件皆為職承辦之案件(98.9縣府稽核、98.12經中辦督核、99.1縣府查核)。雖部分之前已跟鈞長反應過業務分配不均情況,未獲改善,但職仍有替長官考量,因98年12月基層選舉,業務量較大,辛苦一點渡過即可,但現今接到這樣的考績分數,難道職忙的情形長官都沒看見面嘛?或許課長不欣賞我工作態
度,沒功勞,亦有一直努力處理的苦勞吧,這種考績分數如何令人信服?似有非我族類即……行打壓之嫌。
(三) 職非都市計畫本科,經換職系至本所佔經建行政缺,需辦理都市計畫等相
關業務,部分業務非簡單立即可完成處理),且因承辦標案多,處理較為緩慢
無法面面俱到,以致有部份公文約2~3件需會其他課室之案件逾期較久,這
的確是職之疏失),但非本課長曾在公文註本人積公文數十起,該部份實情僅
因公文已處理未成歸檔案件部分。本人業務繁忙,公文已處理完,已無暇再
公文處理歸檔案件部分,此部分原由協辦代為處理,但職之協辦人員更動頻
繁,公文處理歸檔案件有2次空窗期及交接期,致公文處理歸檔案件部分停
滯,此部份身為主管人員應酌量屬下業務狀況,協助解決,而非在公文上以
纇似擬用懲處文字恫嚇,增加承辦心理壓力(已經努力辦了,辦不出來能怎麼樣?)。
(四)職98年事病假合計約11天,又是單位新人,本已有考績乙等心理準備,
但努力做事卻仍得到如此低分考績,已感身心俱疲之無奈。
四、證據:承辦16標案名(略)
人與人相處需要緣份,已經盡心工作, 仍得如此結果,既然無緣,好聚好散。
99年2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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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7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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