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大報告!有好東西給你唷~
黃捷的半年成果展又來啦,這次漫~長~的會期中,我針對 #動保 #交通 #水利 #性別 四個面向都有相當深入的提案與質詢,歡迎挑看選看,喜歡的議題都可以再私訊跟我討論喔~
🌳公園環境修繕及兒童遊具爭取:
中和公園、華鳳公園、公兒4公園、藝術公園、公兒28公園等。
🛣多條道路刨鋪建議及改善:
南京路機車道、文衡路、國泰路二段、福祥街、三誠路、中崙二路、保成一路、中崙路、凱旋路、文龍東路、保南二路、瑞隆東路等。
⚠交通設計改善、號誌設置及小綠人爭取:
青年路二段/中山西路、三民路/光遠路、中泰街/中山西路、文建街/文教路、中山西路/府前路、曹公路/協和路、博愛路/經武路、建國路三段等
🚶♀人行道增設及改善:
南京路人行道爭取改善設置、中山東路人行道改善。
💧積(淹)水及污水排水系統改善:
瑞芳街、鳳誠路450巷、鳳誠路等
🚸校園兒童通學步道爭取:
鳳山中山國小後門通學步道成功爭取設置
👩🏫【質詢紀錄】
8/4 總質詢 https://reurl.cc/a92qg9
5/12 教育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4aZbWX
5/6 財經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xGnK64
5/4 社政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6arb7V
4/30 民政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Q9zVe5
4/26 工務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83dXmy
4/22 警消衛環部門(環保局)質詢 https://reurl.cc/Ako2xd
4/22 警消衛環部門(警察局)質詢 https://reurl.cc/rgMvN1
4/20 交通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O09rxg
4/15 農林部門質詢 https://reurl.cc/eE1y0R
4/13 市長施政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xGnpZN
亞洲新灣區開發案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5rYbvG
環境污染防治作為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lRGagE
捷運路網規劃專案報告質詢 https://reurl.cc/noelr8
📂【提案數49案】
#民政部門3案
建請民政局舉辦單身聯誼活動時納入多元性別。
建請更新鳳山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佈置陳列,讓新人留下美好的紀念照。
建請研考會建立1999專線及市民信箱服務考核機制,並設置市民申訴專線。
#社政部門1案
建請研議修正《高雄市政府發放婦女生育津貼實施要點》有關家長相關文字
#財經部門6案
建請市府成立社會企業相關推動單位。
建請經濟發展局評估鳳山區公有市場之活化再造可行性。
建請經濟發展局將ESG、SDGs等指標納入本市招商、獎勵或減稅優惠等政策之評估指標。
建請經濟發展局建置本市之能源管理資訊平台網站,及時呈現本市各類電能管理資訊。
建請經濟發展局公告「本市用電契約容量達800kWp以上之用電大戶名單」。
建請經濟發展局設置單一諮詢輔導窗口,提供「本市團體依《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建置公民電廠的相關業務」之諮詢服務。
#教育部門2案
建請研議社區大學紓困補助計畫。
建請把關性平調查人才庫委員之性平意識及專業知能。
#農林部門15案
建請研議高齡收容犬貓認養輔助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重啟環保旅店輔導推廣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強化宣導合理化施肥之觀念,避免農民過度施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加速輔導本市牛隻牧場符合農委會《牛隻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標準,以促進動物福利。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進行本市水文調查,找出潛在地下水源,並建立補注、出水量管理、明智利用等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補助民間設置簡易型雨水貯留設施。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積極爭取經費建置本市公有機關之雨水貯留設施,以因應極端氣候。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協助加速「荖濃溪伏流水工程」調查評估作業。
建請水利局以公文通知68處易淹水區市民,鼓勵民眾主動申請防水閘門家戶補助。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動物保護處研擬將動保稽查人力行政委託或是提升府內層級成立動物保護科,擴大人力與資源運用,保障動物保護品質及市民權益。
建請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全面改用「友善蛇夾」或「蛇勾」執行捉蛇業務。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會同相關單位協助鳳山區鳳誠路38號後方水利溝渠加設溝蓋環境清消一案。
建請改善鳳山青年路、光復路、澄清路、文衡路等易淹水地段防汛準備工作。
建請水利局優先推動高風險淹水潛勢區之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設施,邁向海綿城市。
建請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加速臨海再生水廠擴廠,盡早達成最大每日供水能力6萬噸。
建請水利局因應極端氣候,以海綿城市為目標制定水利治理新原則。
#交通部門5案
建請研議鳳山區紅毛港路段,增設YouBike微笑單車站點。
建請中正、三多、建軍三岔路口(802醫院前)設置多向監測系統,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建請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全面更新壽山動物園動物解說牌、展板,強化野生動物保育及環境教育功能。
建請盤點並串連性別友善店家,提供性別友善服務訓練及性別友善認證。
#警消衛環部門9案
建請廣設警察電子巡簽。
建請改善高雄公車車體毒品防治廣告輸出品質。
建請參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不明感染源率、死亡率等統計數據,分階段適度鬆綁休閒娛樂、運動場館、餐廳等場館。
建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高通訊心理諮商審查委員之心理諮商師、臨床心理師之人數比例。
建請研議與壓力釋放運動TRE(Tension Releasing Exercise)團體合作,帶領警消醫護同仁恢復精神與肌肉機能。
建請高雄市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調適委員會每兩年進行一次「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報告」,同時制訂與調整具體調適策略。
建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第二期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草案」納入公民電廠推動計畫。
建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研擬《高雄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
建請環境保護局定期巡檢巷弄側溝,並視察現存之排水設計,避免因部分設計不良而導致的堵塞情形。
#工務部門8案
建請加速鳳山區立德街開闢計畫道路,改善消防救護車難以通行之問題。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依景觀樹木巡檢風險分級結果進行妥適處置。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及水利局共同研擬鳳山區藝術公園內滯洪池,在保有防汛與滯洪功能情形下,施作多功能遊憩設施。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保南二路(中崙五路至保孝街)雙向道路刨除重鋪。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華興街(善士街-南華路)、善和街(善士街-善政街)雙向道路刨除重鋪。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施作銜接曹公圳親水步道之行人通道,健全行人通行環境。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辦理本市鳳山區中崙路(中崙路-保華二路)道路拓寬一案。
建請雨後維護人行道及自行車道,避免地磚雜草叢生,引來病媒蚊蟲。
👩💼【舉辦會議】
3/25 高雄市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及執法檢討公聽會
8/17 高雄市長施政滿意度及相關市政議題民調公布記者會
8/31 終結月經貧窮及衛生棉免費發放記者會
9/1 大港橋與愛河灣遊艇觀光發展公聽會
👩💻【參與會議及參訪】
彩虹平權大平台高雄市性別平等政策討論會
高雄帆船學校產業考察
「你的民主不是你的民主:民粹浪潮下的變動與反撲」
立法院國防委員舉辦黃埔新村考察
「海光里自強公園改造工程」第1場公民參與說明會
鳳山登革熱防治說明會
鳳山都市更新社區輔導說明會
「仁武、岡山焚化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招商說明會
鳳山區第77期市地重劃區內公86、87開闢工程說明會
鳳山水資源中心考察
高雄青創產業參訪
台南科學園區參訪
👌【爭取成功】
成功爭取人行道稽查小組。
成功爭取試辦特色行人號誌。
成功爭取路殺犬貓人道處理。
成功爭取消防外勤手提無線電個人配發。
成功爭取重要路口監視攝影機汰換,共640支。
成功爭取國泰重劃區周邊道路擴大保留行人通行空間。
成功爭取未來改建或新建之景點公廁增設幼兒洗手台。
成功爭取市府向中央申請前瞻計畫以檢討改善鳳山排水系統。
成功爭取全面調查本市托嬰、托兒空間之舒適毯的塑化劑超標狀況。
成功爭取數位無線電中繼台設備及時槽擴充,改善消防隊無線電收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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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議會】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
本週三(08/25)閔琳於市議會召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相關中央部會及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一同檢視全國水域活動相關法規,並探討高雄市海岸及水域遊憩活動的相關爭議及問題,期能推動制定《#高雄市水域遊憩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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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四面環海,尤其高雄縣市合併後,整體海岸、岸際以至水域活動的管轄單位,常有多頭馬車或權責歸屬不明、法令未臻完備等問題。
對此,今(25)日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簡煥宗、李柏毅、何權峰、邱俊憲於高雄市議會舉行「高雄市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從觀光遊憩角度切入海岸水域管理,邀請交通部、海洋委員會、市府相關局處與專家學者、漁民團體共同針對相關法規、政策與實務進行探討,作為未來修法及政府施政之參考,加速推動高雄市訂定水域遊憩管理自治條例。
政府近年重視海洋管理的重要性,並於107年4月28日在高雄成立二級機關「#海洋委員會」、108年院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隨後制定「#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明確揭示我國海洋事務發展願景與提升海洋文化教育、深化海洋意識等政策目標。
針對水域管理,高閔琳議員表示,中央地方政府管其主要法理依據為《#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和相關政府公告;然而水域遊憩活動具有多種樣態、場地類型及不同器材,以釣魚或民眾搭乘如波特船、保利龍船、舢舨船等浮具出海釣魚屢傳干擾漁民作業或發生意外等衍生爭議為例,可見管理權責機關不明、法令欠缺之情形。
#沈建全教授 建議,高雄市水域管理應朝訂定自治條例的方向,讓海洋環境優化,水域遊憩活動才有發展空間。#李孟聰教授強調,水域遊憩活動應從「#海域空間規劃」 (Marine Spatial Planning)角度切入,分別人、活動、器材、場域四大面向進行檢視,修法及政策才能更加完備。#丁國桓教授 表示,水域遊憩活動除提升硬體設施,軟體與配套都需更加著墨,例如可從「#水域安全教育」角度切入,政府更可與在地NGO合作,提升人民對於危險海域和水域活動之知能。
#陳璋玲教授 則建議中央,針對 #釣魚 與 #浮具管理 應訂定明確法規、風險資訊及安全標準。#吳明孝教授 認為,現行法律之施行及行政裁罰時,因法規制度不夠完備,而涉及可能有違反行政罰法或違憲之虞;而水域遊憩活動的發展,涉及法規調適與產業推動,非單一局處可主責,建議市府成立政策諮詢推動小組,研議訂定自治條例。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今年5月11日已公告第三次修法的草案,主要針對浮具使用管理予以入法規範,實務上種類多元的浮具,將有更完善的規範。海委會指出,#波特船 目前已由交通部研究納管,海釣的相關法規修正,目前也正在進行中。
海洋局表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可望於今年年底前完成相關修法程序,全國適用的原則確立後,地方政府對水域遊憩活動將能做更有效的管理。
觀光局則提醒,中央應有明確定義 #釣魚 是否屬於遊憩行為,否則恐影響法規的適用。地政局指出,有關市有土地遭類船型浮具占用,已有設立告示牌,會加強巡視,並予以裁罰。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表示,在其選區愛河、旗津、西子灣、高雄港內港等等,都有碰到釣魚的問題,未來水域遊憩管理之規劃應配合中央修法,市府各局處整合後除推動訂定高雄市相關自治條例,更應將海岸、河川等水域劃分問題一併納入思考。
高閔琳表示,目前全已針對各項浮具訂定相關自治法規之地方政府,包括「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宜蘭縣小船及未具船型浮具經營管理辦法」、「南投縣日月潭水域未具船型浮具管理要點」及「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等自治規則;高雄市除針對船舶、遊艇制定相關法規外,另訂有「高雄市愛河水域交通管理辦法」、「高雄市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等。
高閔琳議員總結會議結論表示,為妥善規範並管理整體水域活動,除中央推動相關修法外,高雄市亦應融入MSP(海域空間規劃)觀念,成立「#政策諮詢推動小組」,針對本市水域各類浮具及遊憩活動制訂一套 #因地制宜 的自治條例。同時,如何兼顧休閒遊憩和漁民權益,維護海上交通安全、邊境管理,防堵走私及防疫破口等問題,均需中央地方政府進一步共同研議相關配套、積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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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不禮貌的留言,想說特地來發一篇文章說明,#文很長 覺得很煩的人可以略過~
🌻前情提要:
3/10時 洪先生跟著張先生一起來罵人。(附上截圖)
由於洪先生是接著張先生來回應,所以我看著看以為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畢竟張先生先前私訊我的用字遣詞都跟洪先生打字的習慣雷同,還要找我組人民團體去聯合國(?)
後來我想啊~
可能是張先生複製洪先生的文貼私訊給我,我後來翻到他們開的社團,也都是張跟洪輪流發文的。(我這邊就不貼出他們的粉專跟社團,標點符號混用全形跟半形很亂之外,論述也很荒謬。)
我之前因此也打了幾篇問與答正式回應他們: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
🌻結果昨天洪先生在我發的這篇文留言了(附上截圖)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5893725325849/?d=n
有鑒於他提出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發一篇文來討論。
🌻以下逐一駁斥洪先生的論述:
1️⃣洪先生說:「中華民國沒有代管是殖民,所以要解殖。」
搞清楚我們的主張好嗎?
👉🏻在這篇說過了,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reurl.cc/Q7Wlpp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人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獨立,這邊去殖民化是指受日本殖民統治的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再來,我們法理建國派論述的依據一開始就說了: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reurl.cc/Q79bkp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5代管是依據什麼?為什麼不是中共代管台灣?:https://reurl.cc/V3E1OY
如果真的不喜歡看文字也可以用聽的,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開始依據盟軍授權佔領代管台澎至今➡️這是在說明為何台澎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治理之下,以及為何「台灣光復」是騙局、為何台澎並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想代表的國家的領土。
「終止(中華民國為盟軍進行的佔領)代管」就是要擺脫被中國流亡政權治理所帶來的一切問題。
原日籍台澎住民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建國➡️這是在說明為何在二戰後的「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台澎住民會擁有自決權可以行使「(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自決建國」則是要讓台澎成為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
能把這兩件事情理解成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代管所以要解殖」?到底是怎樣的解讀能力啊??
代管依據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請參閱上方給的問與答5。
附上 臺澎法理建國連線網站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有各國立場,在此節錄一則:
👉🏻1950.06.27 針對台澎主權歸屬,美國總統 Harry Truman 表示:
藉由將在日本投降後經營福爾摩沙的任務指派給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同盟國領導者的美國建立了一個「以同盟國成員為本人,中華民國政府為代理人」的代理關係,以待日後簽訂和平條約。
“by assigning the task of the post-surrender operation of Formosa to the R.O.C. government,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leading power of the Allies, created an agenc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llied Powers as the principal and the R.O.C. government as the agent, pending a peace settlement. ”Statement on Korea, N.Y. Times, June 28, 1950, at Al.
這也是我會覺得自決建國後請中華民國政權離開極為重要的主要理由。解殖當然很重要,但解殖這項工作無法在建國之前完成。甚至可以說,在建國之後,解殖工程才有辦法正式啟動。
———
2️⃣洪先生說:「不要參與中華民國選舉不然等於跟國際說我們要變成中國人。」
這個論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很熟悉?之前有來我版上的一位黃先生是台灣民政府的信徒,就是主張不要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最愛叫人不要去投票。
👉🏻投票這個我已經回覆過。Q&A57: 參加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等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人的法律身份是中國人嗎?https://reurl.cc/4yLpgY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過去的說詞就是:美國CIA 跟林志昇說台灣人要去加入台灣民政府,辦理台灣民政府發的身分證,人數多到一定數字的時候,美國就會派兵來驅逐中華民國等等荒謬論述。
洪先生的公開發文寫的內容,像「住民自決宣誓美國認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台灣民政府詐騙台灣人去辦牠的假身分證的騙術。說那個身分證是在美國做的,辦了能得到美國認證之類的。
👉🏻我們直播 台澎小堅果有特地開一集駁斥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我也多次在問與答說過,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是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支持本土政黨奪權,並達到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reurl.cc/mqvoE7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
3️⃣洪先生說:「入聯才是建國。」
Q&A3也說過了,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合國,但不建國一定不能入聯合國。
如果要入聯以自決建國後新國家的身份,中國PRC依利益規避原則,是不能投票的,因為他曾主張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他不能投票,除非他先放棄這個主張才可以投票。
要怎樣建國?我們在問與答與直播說明了何謂「『外部』自決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重點整理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直播看完可以清楚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就是根本不了解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我們在這篇直播重點整理有說明聯合國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張先生之前私訊我,就是要找我組人民組織團體到聯合國,呵呵。我拒絕了。
洪先生的建國論述居然也是組人民團體到聯合國!完全是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也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建國法理程序建國有哪些路徑。
在此順便提供跟聯合國有關的問與答如下:
👉🏻Q&A16:聯合國當時對蔣介石代表中國的態度是?:https://reurl.cc/MZbpqk
👉🏻Q&A18台澎為什麼不是聯合國託管地?:https://reurl.cc/YWvpXl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reurl.cc/o94VYv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
4️⃣洪先生主張:「國際法的建國,要從最基本的四要素開始,必須從擁有人民跟領土才可能成為國家,然後從這個人民與領土必須形成有代表性的組織才能在聯合國行使集體權,聯合國只接受組織協調議事。而這個組織必須被認定是能外交各會員國,一旦有外交就是法人組織可以被引入聯合國。台灣必須成立有別於中華民國的人民組織,並行文國際聯合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外交建國。」
呼,這整篇就是大錯特錯,有許多斷言可以討論駁斥。聯合國是什麼呢承上題不多做說明。
這篇問與答有回應什麼是國家四個特質👉🏻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一個組織可以來主張的,所以先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建國,依國際法法理來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能主張領土主權屬於建國後的國家。
以下問與答都有提到這個觀點: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8:實際上中華民國的確治理台灣這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https://reurl.cc/KxARQp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reurl.cc/nnZKVD
👉🏻Q&A80:主權是什麼?https://reurl.cc/v581Ee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reurl.cc/MZg23X
之前也說了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所以並不能說先擁有土地跟人民喔!
👉🏻直播中有說明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舊金山和約》最終處置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地位未定」最直接的法律上意義就是: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成為一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要怎麼做呢?就是要建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有資格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行使住民自決權公投投票的是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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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洪先生說:「台灣關係法就是要認證台灣民族、香港民族...以便被異族統治者們自決宣示建國。法條就是勸台灣人自己要解殖,是美國人要協助台灣制裁中華民族殖民主義用的。而台灣人去蓋章給中華民國就是願意被殖民。」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解釋的也是一團亂(暈) 跟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也無關。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這篇有說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對美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美國認證的台灣治理當局而已,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之前有發文說換承認政府是可以隨時隨地就換的: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然後台灣治理當局在台灣辦的選舉,美國還一天到晚稱讚民主體制,你當美國精神分裂?
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裡面,就有留下這個治理當局可以變更的伏筆: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代管機構稱的治理當局,是一個事實描述,是指 「治理台澎的政權」,而美國可以接受這個政權不是中華民國。
所以,台澎自決建國後讓中華民國政權留下或者退到金馬(中國領土),即使美國基於任何理由不承認新成立的國家政府是國家政府,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認這個國家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美國也可以賣武器給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換句話說,《台灣關係法》的保障仍舊會存在,即使美國不承認自決建國結果。
美國如果承認自決建國結果,台灣跟美國就可以直接正式建交,簽署《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為軍事同盟,誰打台灣就是打美國。
這是本質是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辦不到的,即使改名叫台灣、制定新憲法也一樣辦不到。
👉🏻延伸閱讀Q&A43+44:台灣不是由台灣人管理而是中華民國託管中嗎?為什麼美國代管日本由日本人管理、美國代管南韓由韓國人管理,台灣由ROC代管卻不是台灣人管理?https://reurl.cc/pmrgae
更多的美國的立場,參考以下問與答:
👉🏻Q&A11美國不允許台灣獨立不是嗎?:https://reurl.cc/g8z2KL
👉🏻Q&A12美國對中華民國的立場是?納米比亞的例子?: https://reurl.cc/l05jOq
👉🏻Q&A14:到中國賺錢的台灣企業與美國立場是什麼?:https://reurl.cc/bzkN5X
👉🏻Q&A28美國駐華大使館是什麼?:https://reurl.cc/E2XaM1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77美國算一個國家嗎?https://reurl.cc/Xe3bEE
👉🏻Q&A83: 老美怎麼搞定?講國際法還太早了 https://reurl.cc/mq4dyG
👉🏻Q&A86:要等老美把中共榨乾才有辦法搞獨立吧!而且島民都沒有共識啊!https://reurl.cc/o9Agpj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Q&A88:要符合老美利益才能獨立啊?https://reurl.cc/Aga4zZ
👉🏻Q&A97:美國共和黨議員說台灣是自由中國,為什麼?https://reurl.cc/OX8q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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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洪先生主張:「成立福爾摩沙組織、才能台灣解殖建國,就能解決一切台灣問題。台灣解殖 永久斷絕兩個中國糾葛;台灣解殖 下架中華民國;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產;台灣解殖 大審228屠殺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下架蔣介石;蔣經國;台灣解殖 起訴蔡英文與民進黨;台灣解殖 下架韓國瑜;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人不當得利;台灣解殖 大審清鄉;白色恐怖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解密兆豐洗錢;台灣解殖 依國際法庭重審政治迫害陳水扁、林義雄、陳文成、沈建德長子、蕭曉玲、宇昌案、黑名單;台灣解殖 起訴徐旭東盜挖國土破壞福爾摩沙領土;台灣解殖 清查文化古蹟被破壞;台灣解殖 追查金融掏空、軍購弊案、退將間諜、紅色媒體、警察濫權;台灣解殖 解決台灣被殖民的所有問題。」
呼,我的確有寫過一篇來討論生活議題的根源都會回到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問題,但我們仍舊必須釐清要怎樣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去殖民(日本殖民),使台澎人行使住民自決來建國。👉🏻 Q&A27: 生活議題比自決建國重要嗎?:https://reurl.cc/MZXWkL
我們法理建國派相信絕大多數台澎人都是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也相信,除了少數原始人之外,大家的想法都有機會改變。台澎人的觀念許多都是靠著不斷思想碰撞而改變的。自決建國就是靠每一個台澎人的力量凝聚起來才能成功的。
台澎建國還是要靠台澎人民自己來爭取,不是以為組個團體去聯合國就可以的。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中華民國政權」確實存在在台澎,法律的本質存在,但怎麼運作還是需要人來執行,因此讓本土政黨來控制「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不是要讓本土政黨成為「狼」,而是深入問題核心的體制來掌控它,莫忘「台澎羊」的身份。
👉🏻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而理念傳達給人民了解正確的史實,也會形成一股政治壓力,來促成掌控「中華民國政權」的本土政黨前進。
👉🏻對目前執政黨民進黨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立場在這,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我之後會寫一篇澳洲的例子。總之去殖民化也是有不靠聯合國就進行的。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二戰後新增了一百多個透過去殖民化而建國的,也沒有都在聯合國名單裡面啦!
所以那些說什麼沒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就不能走去殖民化路線的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囉。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non-self-governing-week
非自治領域名單列入的領域數量:
1946:72 個
1963:64 個
1965:新增 French Somaliland, Omen
1972:新增 Coromo Islands
1986:新增 New Caledonia
目前:17 個
台澎的確是非自治領域沒錯,因為被盟軍代管機構佔領中。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認清史實及台澎真實法理地位,並建立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停止幻想腦補吧~~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但中華民國政權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盟佔代管機構,用正確的身份做正確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奪權實質掌控它,才能由它舉辦外部自決權公投建國。
———
7️⃣洪先生留言說要我拿出「國際法網頁」?!
什麼叫做「國際法網頁」?沒有這種東西別鬧了。國際法並不是一本法典啦哈哈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這篇有說👉🏻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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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因為洪先生實在太沒禮貌了,一直叫我踩糞哈哈哈~~所以就問了問聖峰知道這個人嗎?
原來是好幾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跑到法理建國連線辦公室來找聖峰對話,這位就是洪先生!!!他的想法對台澎法理地位的詮釋構築在錯誤的歷史認知上,而且顯然也不知道聯合國的本質是什麼,把聯合國當世界政府,再加上有攀附美國,己願他力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我可以想像聖峰的表情了٩◔̯◔۶
要是我可能會滿傻眼的,因為光是閱讀洪先生的文字,標點符號混用我就覺得很困擾。
後來他被聖峰打發走了(應該是尷尬卻不失禮貌的對待)
洪先生還敢發文說聖峰一頭霧水,我看根本是洪先生的認知跟我們法理建國派差太多了~要對話可以,理性討論。
再來,聯合國也不會殺掉中華民國政權啦,國際組織不會干涉中國內政內亂的事情。一中兩政權也與台澎無關。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去殖民化」是要讓被殖民的族群取回應有權益,得到實質正義。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而原日籍台澎住民的後代之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而這群中國難民,其實就是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移置到佔領地台澎的「『非法』難民」。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延伸閱讀:
👉🏻這篇文有談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這篇有談聯合國這個club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台澎人國籍變化也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上一個長篇澄清文,在講解為什麼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的只有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626798885875/
❣️以後如果有人再看到他們的論述可以直接轉貼我這篇資訊,也歡迎複製貼上內文所有資訊~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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