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大麻犯罪,要關多久?
加州選民在2016年11月投票通過64號全民公決提案,使消遣性大麻合法化。根據加州的新法律,21歲以上的人可以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購買28.5(一盎司)的大麻,可以在住宅種植六棵大麻植物。但若違反年齡限制或超過數量有可能被判重罪。
而台灣大麻仍舊被列為毒品二級,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製造二級毒品大麻要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哪怕只有種一棵也要判七年,不過立法者也認為刑罰太重。所以設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偵審中自白減刑規定。
目前製造大麻案件較少看到刑法第五十九條減刑規定,相信如果搭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五十九條,綜合刑法五十七條的犯案後情狀考量,則在極輕微製造大麻之犯罪下未來可能有緩刑機會。
#種植大麻 #毒品犯罪 #刑法59條減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法官釋字第790號於3月20日下午出爐,就「栽種大麻罪案」作出解釋,這對台灣未來毒品法制發展,和小農們的命運有何重要的意義與影響呢? 本來法定刑五年的栽種大麻罪,因為沒有自白減刑的規定,導致最後判下來會比法定刑7年(現在新法變10年)的製造大麻罪還重。依大法官790號解釋,不分種多種少、長得多大...
自白減刑規定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大法官釋字第790號於3月20日下午出爐,就「栽種大麻罪案」作出解釋,這對台灣未來毒品法制發展,和小農們的命運有何重要的意義與影響呢?
本來法定刑五年的栽種大麻罪,因為沒有自白減刑的規定,導致最後判下來會比法定刑7年(現在新法變10年)的製造大麻罪還重。依大法官790號解釋,不分種多種少、長得多大多小,一律五年起跳實在太重了,種大麻自白不給減刑不違憲,但不分青紅皂白的判這麼重卻不給減就違憲了。
法官認為,量刑要顧及個案公平、罪與罰衡平,讓被告有機會重新站起,像有的被告還有妻小要照顧,一旦入獄就會影響家庭功能,司法的功能不是只把人抓去關。
感謝大法官在420到來前給了這麼大的禮物,以後少量栽種大麻不需要再冒險去認較重、且與事實不符的製造大麻罪,拼緩刑終於有依據了!
「大麻煩不煩」EP13 重點,兩件事:
1)「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超級好消息:以後少量栽種大麻不需要再冒險認製造重罪,拼緩刑有望了!
段落摘要:
00:00 重要事宣布!
00:50 突發:「栽種大麻罪案」大法官釋憲
01:35 再亂搞驚奇律師一定把你送辦
02:10 打折方案:製造運輸販賣 vs 種植
03:10 為何提出釋憲
03:45 情節輕微,可減刑½
05:15 好消息:以後栽種大麻罪可拼緩刑
05:40 歷史好好笑:民國43年「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草案」會議記錄
06:50 大麻抽葉子的謠言:找到元兇了啦!
08:15 「栽種大麻罪」哪來的?
09:20 Zoe的誠懇修法建議
11:10 節目開播來,Zoe最感性的發言
12:35 那些令人敬佩的法官們
13:40 那些該被感謝的改革者
15:00 大麻真的不防武漢肺炎ok?!
謝謝大法官和提出釋憲聲請的法官和台農們,你們所付出的已經為台灣帶來了正向的改變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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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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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釋憲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6QPHLGYB7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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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減刑規定 在 [新聞] 「3前主任皆認罪」高虹安再硬拗也沒救? -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王柏文
3.完整新聞標題:
「3前主任皆認罪」高虹安再硬拗也沒救?網一看怒吼4字
4.完整新聞內文:
檢方起訴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加班費46萬30元後挪為私用,買雙
眼皮貼、衛生棉等日用品,台北地方法院25日首次開庭,同案遭起訴的被告,高的國會辦
公室前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出庭應訊都認罪,黃向法官說
,她只是一個員工,浮報加班費「都是高虹安決定的」,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而此消
息一出,更是有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死不認罪」、「死不認錯的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引發討論。
陳奐宇向法官表示,自己任職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主任時月領7萬多元,他對於檢察官起訴
事實坦承犯罪,他的律師說,陳都是被動配合黃惠玟的要求申報,他自己沒有主動向立院
申報加班費,且在偵查中自白犯罪,請求法官減刑後給予緩刑宣告。
被稱為「兔姐」的黃惠玟說,她只是一個員工,浮報助理加班費都是由高虹安決定,她沒
有共同決定,她的律師說,黃只是勞工,並沒有決定權,況且雇主是有頭有臉的立委,黃
首次接受檢方偵查時就認罪,也協助檢方偵查,更沒有不法所得,請求法官減刑並給予緩
刑;陳昱凱同樣認罪,請求法官給予減刑及緩刑。
同案另一被告、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的助理「公衛文」王郁文,在檢方偵查中未認罪,法
官將在10月2日傳訊,而高涉貪部分,北院會於10月11日單獨傳訊她,
台北地檢署起訴黃惠玟等3人,但檢察官認為3人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
所得,請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但書規定減輕其刑,且黃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供出
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陳奐宇、陳昱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
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
而此消息一出,許多網友紛紛分享相關新聞連結,甚至有許多粉專都狂酸「沒關係,反正
支持者會說,是民進黨誘導的,逼迫他們要認罪」、「這下我看連球場下的停車場,都要
挖穿才能救高虹安了」、「死不認罪,把法官當智障,還嗆堵法官,不知那來的自信」、
「多行不義必自斃」、「死不認錯的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只有讓他真的見的棺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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