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鎔2021年1月因涉嫌行賄遭判2年6個月徒刑,扣除先前遭羈押時間,剩約1年半刑期,不過本週看來已經要可以獲得假釋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2012年立法院修正刑法286條凌虐幼童罪,然而,修法至今地方法院僅有4件依此罪所為的判決。今日立法院再度審議修正凌虐幼童罪的相關規定,應以此為鑑,避免再度淪為無效修法。 2.我多次質疑我國假釋制度弊端,「輕判 →外役監 (加速大量縮刑)→早早假釋」已成為權貴犯罪的爽快方程式。以貪腐法官胡景彬...
行賄罪刑期 在 中環十一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幫手入IG like下個post,萬謝萬謝。)名畫總是要被偷的。如去年梵高名畫《春天的花園》被盜,引起大眾和藝術界嘩然,感到可惜、震驚云云,但藝術品的用途有很多,正規功能當然是供人觀賞,但暗黑一點去思考,名畫只是換個方式與收藏家重聚,兼且可以「養活」一班在在藝術地下市場糊口的寄生族。
現時《春天的花園》的下落有三大可能,一是賊人偷後再賣回給館方歛財,二是可能是用作支付黑幫,三是用作讓罪犯供出藝術品藏身之處或後減輕刑期。
利用藝術品行賄、洗錢古已有之,歷史小說《胡雪岩》寫道:「清朝地方官員給京官行賄,先要按慣例到琉璃廠的字畫古董店問路,講清楚想給哪個大官送多少銀子,然後字畫店老闆就會告訴他應該送那一張畫,而這幅畫正是那位大官自己收藏的。字畫店老闆隨後到大官家裡,用行賄者事先給的銀子買下那位官員收藏的這幅畫,再將這張畫交給行賄者。行賄者只需將這幅畫完璧歸趙即完成了行賄。」
這種暗黑手段多年來行之有效,發展至今天,手法萬變不離其宗,最常見的是,以低買高賣手段用來供買賣「對數」,在商業世界屢見不鮮,所謂「收藏價值」,其實只是呈現出金錢暗流。
有報導曾經指出,藝術盜竊活動遍佈全球,已經成為販毒和走私軍火之後的第三大全球性犯罪活動,世界每年失竊的藝術品總價值超過60億美元。當中梵高總是常出現在被盜名單,他的名畫《罌粟花》,曾於2010年8月於埃及開羅馬哈茂德·哈利勒博物館被盜。
對於名畫被盜的背後邏輯,《先生,倫勃朗又不見了:惡名昭彰的藝術品偷竊故事》一書曾經揭開藝術世界的內幕,有興趣的讀書不妨一讀。
很多被盜的名畫至今沒有找到,甚至還有國外美術館懸賞高達1000萬美元尋找着丟失的名畫。恰巧3月31日是荷蘭藝術家梵高的生忌,想不到後人會用這個方式去「紀念」他,而盜賊在疫情肆虐的形勢下出手,從犯罪角度分析,某程度上也是一種「犯罪藝術」。
行賄罪刑期 在 譚凱邦 Roy T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由杏林聖手到道德敗壞──何志平對一代香港精英的啟示】
因為貪污及洗黑錢而在美國入獄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近日刑滿出獄,並已被遣返香港。
何志平是本地著名眼科醫生,更是全港首位眼外科教授,醫學成就非凡。後來他在主權移交後棄醫從政,任職民政事務局局長,亦歷任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近年他改往海外發展,以非牟利機構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秘書長的名義在美國行走。昔日的香港精英,就這樣逐漸變成中國一帶一路的馬前卒。
一帶一路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國對他國的經濟侵略,藉利誘二三線國家投入大型基建,逼使她們落入債台高築的陷阱,以支配該國一切發展。
何志平的違法行為,是在海外為中資華信能源公司行賄非洲國家乍得和烏干達的政府高官。他後來更被指為被美國制裁的伊朗購入稀有金屬,甚至涉足利比亞及卡塔爾等國的軍火交易。東窗事發後,中國沒有嘗試營救面對達7項罪名的何志平,幸虧何志平的親友多番奔走,加上他年事已高,他的刑期才得以縮短至三年。
如今三年刑期屆滿,何志平因為涉及「道德敗壞」的罪行,被美國驅逐出境,按他本人的意願,香港將是他首選的遣返地,次之則是中國。此外,2017年何志平被捕之後,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副秘書長路祥安突然在2018年因流感病逝。
其實以何志平的能力,他本來絕對可以安享晚年,或按本人意願繼續造福社會,即使美國當地的法官,在判詞中亦認同他成就非凡。但昔日的本地精英一旦投身中國官場的大染缸,就落得「道德敗壞」、惶恐度日的下場,何志平的經歷,實在值得所有本地精英分子警醒。
行賄罪刑期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2012年立法院修正刑法286條凌虐幼童罪,然而,修法至今地方法院僅有4件依此罪所為的判決。今日立法院再度審議修正凌虐幼童罪的相關規定,應以此為鑑,避免再度淪為無效修法。
2.我多次質疑我國假釋制度弊端,「輕判 →外役監 (加速大量縮刑)→早早假釋」已成為權貴犯罪的爽快方程式。以貪腐法官胡景彬為例,先以「健康狀況滿分」去外役監坐爽牢、再以「身體不好」假釋出獄。玩法弄權、莫此為甚。
最近,貪官林益世入監四個月,卻已通過外役監遴選初審。對於貪污的林益世迄今開庭還繼續狡辯:「6300萬只是【收取】、但不是【收賄】」,請問法務部:這樣算有符合「悛悔實據」法定要件嗎?
3.2013年臺南市前議長吳健保假釋後逃亡,今年1月終於在菲律賓落網。我日前詢問矯正署:吳健保當初假釋本來駁回、為何過不到兩個月就大轉彎通過?沒想到矯正署官員拒絕說明。我今天公開質詢。
吳健保當初的假釋案,涉及嚴重官商勾結、臭不可聞,法務部迄今從未認真面對:
➡️為何在法務部官員會向大老闆與金主報告吳健保假釋案?可以這樣做嗎?
➡️為何大老闆在當年4月就預先知道5月法務部會通過吳健保假釋?竟然大剌剌地事前向金主報告「事情搞定,上面OK!已經確認」!
這件弊案,法務部必須徹查到底。
假釋制度的腐敗黑暗面,必須徹底改革。怎麼能容許少數幾個行政官員,在黑箱中掌握「過半刑期是否執行」如此大的權力,造就關說、行賄等濫權貪腐的溫床!
附註:
2019-2-10 大貪官林益世有悛悔實據?這是在開玩笑嗎?
https://reurl.cc/9RQna
2019-1-17 吳健保當初的假釋怎麼過的?
https://reurl.cc/jvo5L
2018-4-10 外役監早就成為權貴坐牢的渡假村
https://reurl.cc/5Ozqy
2018-3-16 「我國假釋制度之改革」公聽會
https://reurl.cc/2EvQ4
2018-3-1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貪腐法官的預定假釋
https://reurl.cc/NyE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