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學生問老師說~
為什麼旁邊兩側的頭髮要推這麼光~
因為是想避免頭髮掉入產品裡~
以一般人頭頂大約10萬個毛囊來計算~每天掉頭髮的數量都在100根上下都是合理範圍內..
但是 當頭髮掉進麵包就是不合理的🙈
做食品是很講究衛生的~
還記得以前幫知名咖啡廳代工~
一根頭髮出現在產品裡就要被罰五千元
一個月如果出現三次 ..
就是屬於重大缺失..
#要被重罰10萬元...
#看似不起眼的一根頭髮..
卻可以造成如此的罰則...
#我們沒有辦法去控制頭髮掉落到產品
#但是我們可以盡可能的去避免
戴口罩則是防止說話的時候口沫飄到麵包上 ~
導致麵包交叉污染使麵包更容易腐壞~
曾經有學生在課堂問老師說
為什麼 揉麵團不用戴手套?
我:因為麵團是生的~還沒烤過~
所以不用戴手套~
揉麵團戴手套只是增加大自然的污染~
因為麵包最後會送進高溫烤箱烘烤
所以可以高溫殺菌~
除非是你的手受傷流血~才需要戴手套揉麵團~
但當麵包出爐後~
我們的手接觸麵包就要戴手套了~
主要的目的就是防止交叉污染~
但不是看到戴手套就是衛生的
因為有的人手套會戴一整天 摸來摸去
反而交叉污染更嚴重
以上分享給各位~
希望大家對食品衛生上有更一步的認知
#如果您也重視食品衛生問題
#懇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
#讓更多人看到~
#更重視食品衛生的重要~
#一齊共創美好的健康人生~謝謝🙏
早安~美好人生
#一齊幸福烘焙
#冠軍巴黎軟法 加倍起士版2.0
#小故事大道理
麥典實作工坊麵包專用粉
#無添加的好選擇
要被重罰10萬元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陳冠榮領銜人完全合法,韓國瑜才是違法設立反罷韓總部!】
罷免連署已近50萬,中共和韓國瑜看來都嚇出一身冷汗,近日開始下令絕地反攻! 於是,韓市府機器動得很厲害,想要用政治迫害方式,重罰罷免運動參與者,試圖達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韓市府選委會在21日寄出通知給罷免領銜人陳冠榮,表示:該會決議「陳冠榮設立的罷韓總部」,涉嫌違反「公職人員罷免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辦法第8條規定」,要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1項裁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可笑的是,韓市府認為「光復高雄」,是罷免辦事處的理由乃自由心證,全部證據就只有:「掛有帆布看版、設有辦公桌椅及人員出入」這樣而已。而「光復高雄總部」是「陳冠榮設立」的「罷韓辦事處」這個最重要的構成要件,則毫無證據!
也就是說,假設和陳冠榮完全沒有任何關係的老王,本來開了一家麵店,但是掛了一個「麵食界罷免韓國瑜總部」看板,邀請陳冠榮來揭幕,然後擺了一張桌椅收集網路上印的連署書,就會變成「陳冠榮設立的罷免韓國瑜辦事處」,然後要被重罰10-100萬!
事實上,以我國選罷法規定,罷免案兩造是「罷免領銜人」和「被罷免人」。在「罷免韓國瑜」此案,#領銜人就是陳冠榮醫師。相對的 #被罷免人就是韓國瑜,而他們的權利相等。
陳冠榮醫師,「得」設立「支持罷免辦事處」及置辦事人員;而韓國瑜先生,也「得」設立「反罷免辦事處」及置辦事人員,也就是隨他們高興,要設可以,不設也行。
而陳冠榮醫師,一來平常工作是幫患者看診,並沒有空天天「在辦公室辦事」,只能在空閒時登高一呼,出席罷免活動;二來他沒有錢也找不到地方設辦事處,所以就沒有設置「支持罷免辦事處」。而不論是光復高雄、公民割草、台灣基進三大總部,都是支持罷免的團體用來收集連署書的據點,就跟前面老王開的麵店一樣。
根據高市府「有招牌,有辦公桌,有人出入」就是「陳冠榮設置的罷免辦事處」的邏輯,根據本協會調查發現:韓國瑜之手下新聞局長等人,近日屢屢出面「#高呼反罷免」,市府「#有招牌且貼有韓國瑜擔任市長之各類宣傳」,「#設有非常多的辦公桌」,「#每天有人進出辦公」,加上市府員工用公務時間「公開執行反罷免業務」並有媒體錄影蒐證證據,我們合理認為韓國瑜將「反對罷免辦事處」,實質設置在市政府內。
另外,陳冠榮醫師平時並沒有在光復高雄總部內辦事。但被罷免人韓國瑜被罷免前,已經長達數個月沒有去市府辦事,但被罷免後才每天去市府辦事,更可以證實市政府就是「反罷免辦事處」。而光復高雄總部根本不是。
而光復高雄總部內人員均非陳冠榮醫師招募、聘雇、任用人員,並沒有任何一位「領銜人陳冠榮所置之支持罷免辦事員」;但高雄市政府內的「反罷免辦事員鄭照新」,先前直接拿韓國瑜私人的錢擔任競選發言人,並且現在受韓國瑜任命、直接指揮,明顯是「被罷免人韓國瑜所置之反罷免辦事員」。
因此,我們要檢舉被罷免人韓國瑜先生,違反《公職人員罷選舉罷免法》 #第86條 以及《公職人員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辦法》#第4條 規定的:「罷免辦事處不得設於機關(構)。」;違反 #第7條,「有選舉權者,除現役軍人、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外,得擔任罷免辦事人員。」 以及違反 #第8條「反對罷免案之辦事處及罷免辦事人員之設置,應由被罷免人於提出罷免案之日起七日內,備具罷免辦事處登記書及罷免辦事人員名冊一份,並得附送備補名冊,連同各該罷免辦事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印本一份,送請主辦選舉委員會審核。」
而光復高雄總部經嚴格檢視標準,並未違反上述規則。我們希望,提出檢舉後,高雄市選委會能依法受理,讓被罷免人韓國瑜濫用公務資源反罷免之不良行為,得到最嚴厲的處罰,以資懲戒,並維護民主制度之運行!
------接下來我們可以怎麼做?------
本協會下週一將會正式提出檢舉,也歡迎大家打高雄選委會的電話:: (07)799-9388 協助檢舉韓市府違反選罷法!
要被重罰10萬元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陳冠榮領銜人完全合法,韓國瑜才是違法設立反罷韓總部!】
罷免連署已近50萬,中共和韓國瑜看來都嚇出一身冷汗,近日開始下令絕地反攻! 於是,韓市府機器動得很厲害,想要用政治迫害方式,重罰罷免運動參與者,試圖達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韓市府選委會在21日寄出通知給罷免領銜人陳冠榮,表示:該會決議「陳冠榮設立的罷韓總部」,涉嫌違反「公職人員罷免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辦法第8條規定」,要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1項裁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可笑的是,韓市府認為「光復高雄」,是罷免辦事處的理由乃自由心證,全部證據就只有:「掛有帆布看版、設有辦公桌椅及人員出入」這樣而已。而「光復高雄總部」是「陳冠榮設立」的「罷韓辦事處」這個最重要的構成要件,則毫無證據!
也就是說,假設和陳冠榮完全沒有任何關係的老王,本來開了一家麵店,但是掛了一個「麵食界罷免韓國瑜總部」看板,邀請陳冠榮來揭幕,然後擺了一張桌椅收集網路上印的連署書,就會變成「陳冠榮設立的罷免韓國瑜辦事處」,然後要被重罰10-100萬!
事實上,以我國選罷法規定,罷免案兩造是「罷免領銜人」和「被罷免人」。在「罷免韓國瑜」此案,#領銜人就是陳冠榮醫師。相對的 #被罷免人就是韓國瑜,而他們的權利相等。
陳冠榮醫師,「得」設立「支持罷免辦事處」及置辦事人員;而韓國瑜先生,也「得」設立「反罷免辦事處」及置辦事人員,也就是隨他們高興,要設可以,不設也行。
而陳冠榮醫師,一來平常工作是幫患者看診,並沒有空天天「在辦公室辦事」,只能在空閒時登高一呼,出席罷免活動;二來他沒有錢也找不到地方設辦事處,所以就沒有設置「支持罷免辦事處」。而不論是光復高雄、公民割草、台灣基進三大總部,都是支持罷免的團體用來收集連署書的據點,就跟前面老王開的麵店一樣。
根據高市府「有招牌,有辦公桌,有人出入」就是「陳冠榮設置的罷免辦事處」的邏輯,根據本協會調查發現:韓國瑜之手下新聞局長等人,近日屢屢出面「#高呼反罷免」,市府「#有招牌且貼有韓國瑜擔任市長之各類宣傳」,「#設有非常多的辦公桌」,「#每天有人進出辦公」,加上市府員工用公務時間「公開執行反罷免業務」並有媒體錄影蒐證證據,我們合理認為韓國瑜將「反對罷免辦事處」,實質設置在市政府內。
另外,陳冠榮醫師平時並沒有在光復高雄總部內辦事。但被罷免人韓國瑜被罷免前,已經長達數個月沒有去市府辦事,但被罷免後才每天去市府辦事,更可以證實市政府就是「反罷免辦事處」。而光復高雄總部根本不是。
而光復高雄總部內人員均非陳冠榮醫師招募、聘雇、任用人員,並沒有任何一位「領銜人陳冠榮所置之支持罷免辦事員」;但高雄市政府內的「反罷免辦事員鄭照新」,先前直接拿韓國瑜私人的錢擔任競選發言人,並且現在受韓國瑜任命、直接指揮,明顯是「被罷免人韓國瑜所置之反罷免辦事員」。
因此,我們要檢舉被罷免人韓國瑜先生,違反《公職人員罷選舉罷免法》 #第86條 以及《公職人員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辦法》#第4條 規定的:「罷免辦事處不得設於機關(構)。」;違反 #第7條,「有選舉權者,除現役軍人、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外,得擔任罷免辦事人員。」 以及違反 #第8條「反對罷免案之辦事處及罷免辦事人員之設置,應由被罷免人於提出罷免案之日起七日內,備具罷免辦事處登記書及罷免辦事人員名冊一份,並得附送備補名冊,連同各該罷免辦事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影印本一份,送請主辦選舉委員會審核。」
而光復高雄總部經嚴格檢視標準,並未違反上述規則。我們希望,提出檢舉後,高雄市選委會能依法受理,讓被罷免人韓國瑜濫用公務資源反罷免之不良行為,得到最嚴厲的處罰,以資懲戒,並維護民主制度之運行!
-\-\-\-\-\-\接下來我們可以怎麼做?-\-\-\-\-\-\
本協會下週一將會正式提出檢舉,也歡迎大家打高雄選委會的電話:: (07)799-9388 協助檢舉韓市府違反選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