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和會黑幫,第一審判決出爐
今天下午,新北地方法院針對寶和會成員的犯罪行為,宣判被告劉丞浩等人有罪。
除了大家所關心的館長槍擊案,槍手劉丞浩與大組長施俊吉,加上其他犯罪,最後分別遭處執行刑16年與18年6個月之外;
這個判決最大的意義,在於針對寶和會這個兇殘暴虐的黑幫,荼毒台灣社會十數年後,「終於」「第一次」遭法院判決認定屬於「犯罪組織」,將成員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定罪,並宣告劉丞浩、施俊吉等人,必須於刑之執行前,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這個判決,被告們應該都會提出上訴,必須再經過一段時間才會確定。不過,此判決已經為瓦解寶和會,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對於這個結果,必須再一次感謝辛苦的檢警同仁,不眠不休地投入偵辦。
不過,必須提醒的是,寶和會真正最大的首腦邵柏傑尚未經起訴追究刑責;過去一直隱身其後,協助寶和會為虎作倀的集團共犯,無論是幫助犯罪的律師、為黑幫安排特見槍手的官員、以及幕後買兇殺人的影武者,都尚未徹底追究法律責任,期盼檢警繼續加油。
這場戰役尚未真正結束,向黑道宣戰,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寶和會追蹤歷程:
2021-05-05 如果今天陳明文要消費這張照片,我只有兩個簡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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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寶和會槍手的特見
https://reurl.cc/83bkAy
2021-04-30 臺北監獄針對「寶和會為槍手安排特別接見」召開的記者會,簡直滿口胡話、離譜至極
https://reurl.cc/XWazXe
2021-04-30 收到館長夫人這樣的心意,覺得很溫暖,一切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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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一起努力瓦解暴力黑幫
https://reurl.cc/Dgb0D5
2021-04-29 黑幫監所特見槍手、一通電話就搞定
https://reurl.cc/Q9VMnZ
2021-04-28 館長殺人未遂暨寶和會組織犯罪 今晚9點,言詞辯論終結
https://reurl.cc/EnbAvm
2021-03-24 向黑道宣戰的口號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超低定罪率
https://reurl.cc/yEKqrO
2021-02-24 看到新任的台南市警察局長,為了最近的黑幫殺人案,「向黑道宣戰」。很有感觸,也覺得這句話很熟悉
https://reurl.cc/2rlnvn
2020-12-24 誰讓寶和會變得如此囂張?
https://reurl.cc/Q7xx82
2020-12-24 感謝檢警辛勞、持續追緝真兇
https://reurl.cc/a9M3aD
2020-08-31 請媒體界朋友見諒
https://reurl.cc/j8mARq
2020-08-30 在館長最困難的時刻,義不容辭
https://reurl.cc/R09Nme
2020-08-28 館長遭槍擊影帶2
https://reurl.cc/pgKG4b
2020-08-28 館長遭槍擊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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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應非只是警告
https://reurl.cc/j8mAaZ
2020-08-28 犯案後立即攜槍自首,緘默等待律師,思慮縝密的標準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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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希望還在手術中的館長,一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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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詞辯論終結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回顧【小燈泡案5週年:我們的社會改變了嗎?】
5年前的3月28日,患有思覺失調症男子王景玉當街砍死女童「小燈泡」,震驚全台。這起案件激起的多重社會問題,並未隨著兇手去年無期徒刑定讞而止息。過去幾年,台灣社會以一年一例的頻率發生精神疾病患者當眾隨機殺人事件:2018年5月台中,30多歲男子賴亞生闖進牙醫診所尋找妹妹未果,刺死上前勸阻的牙醫師;2019年7月嘉義,50多歲男子鄭再由於自強號上,因補票事宜刺死上前處理的鐵路警察;2020年3月新店,20多歲男子王秉華與妻子爭吵後,下車隨機砍殺機車騎士。
■一起不幸個案散發的漣漪,從政治到文化影響無遠弗屆
另一方面,這起案件也不僅只停留在個案家庭的不幸悲劇,而是進一步向公共領域幅射出各種不同面向的深刻影響:政治上,當年在媒體前因冷靜發言而引發大眾不同角度議論的受害者家屬「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於2020年當選第10屆立法委員,持續關注兒少、社福與精神疾病照護相關議題;文化上,以該案作為田調與劇本素材之一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2019年播出後,引發熱烈的迴響,帶領大眾更進一步思考難以理解的犯罪事件背後的人性與社會面貌。
延伸閱讀:【星星上的小燈泡,照向通往理解的漫長歧路】https://bit.ly/3cqhO3C
小燈泡案發生隔天的3月29日,剛當選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尚未就職的蔡英文即發出公開信,表示將「用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明確提出要從制度上積極改善、避免再發生類似憾事的承諾。
當類似案件仍一再發生、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判決持續引發外界爭議,我們盤點此案5年後,到底帶來什麼結構與制度上的改變?特別在社安網進一步的安排、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處境,以及因精神疾病減刑或無罪後的監護處分,在過往5年間有了什麼變化,相關政策是否能回應現實?
■社會安全網將投入252億元預算,為何仍與現實脫節?
行政院於2018年初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1期計畫」(107-109年),3年投入近70億元,今年即將進入社安網2.0的計畫,預計投入252億元。這個以家庭與社區為中心的計畫,理想上希望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的社福資源,用更全面的角度關照高風險家庭的需求,實際的作法則是補助各地方政府增設社福中心、增聘專業社工人力。
但在今年1月初跨黨派立委召開的社安網公聽會中,第一線工作者反映的卻是中央大量進用人力的同時,卻未建置完善的督導與行政分工機制,導致人力也不斷流失,而將自殺個案與精神疾病患者關懷訪視這兩種截然不同性質的工作模式合併,更是與實務經驗嚴重脫節。
雖然政策上號稱要朝向「整合」的服務方向,仔細檢視卻發現,執行面上仍如多頭馬車,社安網是委由各地方社會局執行,但實際在社區第一線面對精神病人,了解其病況穩定程度與生活狀況的「社區關懷訪視員」與「自殺個案關懷訪視員」則隸屬於衛福部的專案計畫,猶如網絡中的尷尬存在,即使已運作超過10年,仍面臨一年一聘沒有專業發展遠景、人力極度不足的窘境。
延伸閱讀:【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2Vtne4h
審計部近日公告訊息指出,近年社區列管精神病人約13萬至14萬餘人,衛福部原推估全國所需社區關懷訪視人力為425名,但囿於預算限制,僅有99名人力,每人平均約須負擔350至400名個案訪視工作,較英國(1:35)、香港(1:50)、日本(1:10)高出許多,監察院去年也對衛福部提出糾正案(字號:109內正0006),衛福部承諾將於今年再增加75名社區關懷訪視人力,只是類似的承諾在3年前(2017)就已提出:「每年增聘超過百名社區關懷訪視員」,但現實上從2017年至今,只從96名增加3名。
■ 被害人參與訴訟,提升司法中弱勢處境
當年小燈泡案發後,家屬往往透過新聞媒體獲知偵查進度,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除了凸顯所謂的「偵查不公開」淪為口號,在後續的審理過程中,也讓當事者深刻感受到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弱勢處境。
由於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以被告為主體,最關鍵的調查證據,訊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上訴權,都只能由檢察官進行,被害人家屬猶如法庭中的邊緣人,有鑑於此,2019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加強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制,若是「故意、過失致人於死或致重傷」案件的被害人,或性侵害等案件的被害人,得於檢察官起訴後,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可向法院聲請參與該案訴訟,以具體的制度規範使被害人有表達意見、檢閱卷宗的權利,加強在訴訟過程的參與程度。但有學者認為,當缺乏最關鍵的調查與訊問權,被害人在法庭中弱勢的地位並無改變。
■精神鑑定頻惹議,以無限期延長的監護處分回應民意
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在近三年的審理過程中,分別在一、二審委託榮總與台大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都呈現出其犯行受精神疾病的影響,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的條件,最後於去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以無期徒刑定讞,刑後監護處分5年。
該判決結果與家屬及大眾的期待有明顯落差,法務部長蔡清祥更表示,不願意樂見「每個犯了重罪的人都是用這樣的理由(精神疾病)來讓自己的責任減輕」;整個社會已醞釀出一股對於犯下重罪者屢因精神疾病減刑的不滿集體氛圍。不久後的台鐵殺警案一審、同年8月桃園男子梁崇銘吸毒弒母二審,接連因《刑法》第19條獲判無罪,瞬間引燃了民間的怒火,針對該如何處理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問題,立法院各黨團在上個會期先後提出10多個版本的修法草案,顯示出回應民意的急迫壓力,中央部會與各專業代表更頻繁召開會議,討論此一橫跨司法與醫療的複雜問題,甚至具體提出設置一處專門針對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精神病院」。
本月初行政院正式宣佈,將修法刪去現行《刑法》第87條監護處分最高的5年上限,經由專業每三年評估一次,可無限期延長監護處分的時間,意謂著往後即使因精神疾病無罪或減刑,犯下重罪並風險仍高的病患,國家仍可透過此一方式將其無限期與社會隔離,確保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小燈泡的幼小生命不幸消逝5年過去,面對仍不時發生的精神病患觸法事件、與實務脫節的社安網、標準令大眾困惑的司法判決,整個社會似乎已經失去耐心——像當年小燈泡媽媽嘗試理解地追問著:「他到底怎麼了,這些人他們的故事是什麼?」——去理解犯罪者背後的生命歷程,從而思考如何從家庭、教育、經濟等更廣闊的社會面向徹底改善與解決相關問題。
為了止息沸騰的民意,國家在面對精神疾病重罪者,選擇朝向防堵的思維,無限期的隔離。此刻箭在弦上的政策推行後,未來勢必要面臨更多從醫療單位的資源落差、受處分者的人權主張、精神疾病患者的汙名化更加嚴重等議題的挑戰。(文/張子午)
#報導者 #小燈泡案 #王景玉 #五週年 #精神疾病議題 #司法
言詞辯論終結 在 魏嘉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正視及捍衛原住民族傳統文化 |
2013年8月間,布農族的Tama Talum(王光祿)因年邁母親想吃肉,便在臺東山區狩獵被警方以持有非自製獵槍及獵殺保育類動物逮捕,經地檢署起訴及法院判決確定,合併執行3年6個月有期徒刑;而在2015年12月15日,最高法院檢察署認為「原確定判決有適用法則不當之違法」,業經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有違憲之慮,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
今日,司法院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就原住民王光祿等人打獵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預計大法官將會在未來一個月內指定期日宣判釋憲結果;而嘉彥對此認同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及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等團體的主張,原住民族狩獵文化與環境生態保護並不必然衝突,且狩獵文化乃是實踐人性尊嚴之基本人權,應受憲法保障,國家應與各族群合作,歸整適當狩獵規範,取代現有種種不合理的管制措施,保障原住民族得以使用現代且安全的工具進行狩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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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傳統牴觸法規 王光祿持槍狩獵釋憲案言詞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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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一個獵人──在法律夾縫與文化斷層中進入祖先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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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槍疑走火 獵人中彈身亡 全家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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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遭槍擊穿頭亡 疑獵槍走火釀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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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祿 #原權不是原罪 #生活就是文化 #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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