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孤老,而是獨立老】
一天比一天老去,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如此,每個人還是一天比一天老,而且一代比一代活得老,唯一能做的事,準備好老去,做好三件事:存錢、存健康,以及會過生活。
最重要的是,認清現實,接受老化,用正確的心態迎接它。
相比日本,台灣的老人太自艾自憐,活得太悲情,因為我們的社會觀念還留在短命的時代。雖然早已步入「高齡化社會」,再八年就進到「超高齡社會」,每五個人當中,有一個是65歲以上,我們仍然無法坦然面對長夀這件事。那麼,長夀就不是禮物,而是詛咒,不斷地抱怨各種老去的困境,讓人無法安老。
前天翻開報紙,在頭版下方,赫然跳入眼簾是「孤老宅」三個字,在驚魂未甫之下,我把這條新聞讀完,大意是在說,台灣目前有52萬多間的房子住的是65歲老人,其中近40萬間是一人獨居的老人,高達76%,也就是所謂的「孤老宅」。以大台北來說,有13萬間「孤老宅」,潛藏著「以房養老」商機400億元。
它究竟是商機,還是風險,尚待長期觀察。我想講的是「孤老」這兩個字,是孤獨老去的縮寫,充滿負面意涵,背後代表台灣社會對「一個人老去」還未準備好。
一般人認為幸福的老人就是兒孫滿堂,問題是將有越來越多的老人是一個人走向終點,過去多半是喪偶的老人,現在會多了孩子不在身邊的老人,以及單身未婚的老人。若是觀念不變,仍然留在舊時代,就會讓這些老人覺得自己很孤單、很可憐、這個人生活得很不值。
日本的出版界雖然和台灣一樣,經營每下愈況,不過令人想像不到的是,他們十年前就開始談老年生活,教大家如何迎接老去;這兩三年最熱的議題,更讓人吃驚,是「年老老人」教「年輕老人」在更老的時候,依然活得自在,甚至是工作到很老。所以作者當中,出現百歲人瑞教人生活、九十餘歲的律師教七十歲的律師怎麼繼續接案工作…
對他們來說,「老化」是一種必然,不是一個選項,只有接受它,想辦法和平共處,把它當作人生的一部分,有意識、有覺醒地過好每一天,在病痛與衰老中、在折磨與不便中,找到小確幸、找到存在感,緩步走向滿天晚霞餘暉。
而且日本在2006年就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多的是老人一個人老去。我的同事17年前留學日本,就跟一位70歲老太太租房間,兩人住在同一個屋簷下,老太太早上都會幫他端上一碗熱騰騰的味噌湯,和他一起在窗下吃早餐,還會幫他修改日文報告,是一段令他懷念的美好時光。對於這位老人,難道不也是充滿回憶嗎?
像這樣一個人老去,日本人不稱它是「孤老」,而是「獨立老」,獨立自主地老去,是不是自立自強多了?是不是心態健康多了?
調查統計,老人最想要的老去,是不給子女添加麻煩,所以即使又病又弱,很多老人都寧願自己住在老家的老宅,一個人過日子,為什麼?
那是他的家!在他的家裡,他是老大,他做主,愛怎麼著就怎麼著,誰也管不著,就是舒適與自在。
但是子女一回到父母家,看到父母無力整理家裡,雜物堆得到處;看到父母沒法照顧三餐,冰箱裡盡是腐臭的食物…感到一種敗壞與死亡的氣味,有的想逃,有的想把父母接來跟自己住,盡子女之道,可是父母都不願意,理由只有一個:
就算是老了,他們也想要活得有尊嚴!活得自我!活得完整!
在子女家,他們是借住,是客人,是最小的、最沒地位的,自在不起來。即使你對父母儘量和顏悅色,他們仍然覺得在看你的臉色過日子,心裡就是不舒坦、就是難堪。這是老人寧願住在自己家裡的原因,即使一個人生活極其困難與不便。
當然,如果子女想要和父母住,照顧他們的生活,父母沒講出來的心底話是,「孩子,回來住吧!」也就是說,他們希望住的地方,是自己的家裡。
最近在電視上看到有些母親聲淚俱下,談年輕人北漂現象,雖然他們是談南北與城鄉差距,但是我個人不表贊同,因為孩子一旦長大,父母沒有第二條路可走,唯一就是放手,讓孩子獨立,追求他們的人生。這種眼淚攻勢,只會造成子女內心的愧疚與不安。
有一名職業軍人一家四口住在台北,他後來轉到學校擔任教官,才45歲就可以退伍,領終身俸,於是急急辦退伍,打算攜家帶眷回南部老家,當孝順的兒子,照顧父母。可是太太不願意,因為她是獨生女,也有日漸年老的父母,也想留在台北照顧他們。為了這件事吵了一年,你猜結果是什麼?
離婚!
兩個孩子,一個國一、一個小五,為了照顧父母,整個家不僅毀了,還分隔兩地,一年見不到幾次面,至於嗎?於是我問這名職業軍人,他的父母究竟有多年老,這麼需要他拋妻棄子,回去照顧他們?
不過是70歲!
自從他15歲讀軍校以後,就離家住在部隊裡,後來為了遷就妻子才住在台北,他覺得很不孝順,把父母丟在南部數十年,倚門望眼欲穿,期盼他早早回去「全家團圓」。現在中年了,也該回去照顧老年的父母,否則他很難想像父母要如何孤單無助地老去。我忍不住問他,以後他自己也會老去,怎麼辦?
「我會再婚,就有人照顧我。」
但是這次他學乖了,前提是配偶要跟父母同住。他都一把年紀,還要與父母同住,到哪裡去找這樣的配偶?他想也不想就說,外籍配偶也可以,既年輕又肯吃苦耐勞,一定可以照顧他到終老。
所以,對於「一個人老去」的觀念若是不改,就會「禍延子孫」。
單身未婚的人,一定是一個人老去;就算結婚,一半機率是配偶先走;即使有子女,現在生得少,未必在身邊,因此「一個人老去」將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要做的不是找另一個人來照顧自己,而是想辦法照顧自己到最後一天。
有錢、有健康,而且懂得生活,是每個人老去,一定要準備好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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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終身俸配偶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小日記
1949那一年國民黨輸掉了國共內戰,撤退來台。據統計,蔣介石帶來了近百萬人。主要部分當然是軍隊,當時還指望著能反攻大陸。
這些軍人有自願前來臺灣,也有被時勢所迫來到他鄉異土,甚至連跟老婆、媽媽、小孩說聲再見的機會也沒有。
等到有日再次重逢,當年的壯士皆已白髮蒼蒼,回到家鄉探望家人,也已滄海桑田。甚至,也有未曾再見過面的。但當時須申報戶口,有的阿兵哥口述自己原本有配偶,因此登記著配偶欄上仍有當時的配偶的記載,但一隔50、60年都未曾見面,配偶欄上的記載反倒是個困擾。
一位老兵操著外省口音和我說:
律師小姐,我來台灣,雖一直期待能返回家鄉,後來得知當時的太太過世了,傷心欲絕,便再也沒有回去的念頭,一年又一年就這樣過了。在台灣一直有一個「阿香(匿名)」照顧我,我現在要90歲了,我希望我過世之後,能把財產或是一些終身俸能給「阿香」,我想和他辦結婚,可是我配偶欄上有記載原配,已經好多年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吃力地聽完他的問題,然後想出兩個解決配偶欄方法:
1.拿原配的死亡證明辦理除戶(當然失聯很久一定很難取得)。
2.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因分居50~60年了)。
諮詢當場只想的到這兩個方法了,希望能幫助到他,還是還有什麼方法嗎,希望研究ㄧ下給他其他答案,覺得反而一直陪伴在身邊的沒有任何權利很感傷QQ
#那為什麼還有人想阻擋人家結婚啊?
#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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