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旱災配套措施 🌱
🏜 高溫乾旱荔枝農損現金救助 🏜
今年春季降雨不理想,高雄水情嚴峻,影響到大高雄農作物成長與收成。截至4月28日,本市各公所速報農業旱災災損為荔枝、青梅及茶樹等,被害面積共1,254.73公頃。累計損失金額初估為5,363萬1千元。荔枝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並於4月28日公告,自4月29日起至5月10日止(假日不休息)受理農民申報,協助農民減輕損失。
市府農業局提醒,請本市種植荔枝且受災損失達2成以上之農友,務必於5月10日前(假日照常受理申請),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儘速向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辦3-4月高溫乾旱荔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另本市梅及茶受災損失2成以上之農友,本市現金救助受理至4月30日,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辦,市府也會儘速勘查辦理相關作業,協助農民復耕復建;需低利貸款者請至當地農會辦理申請,減輕農民損失。
ㄧ、救助項目:荔枝
二、受理地點:區公所農業課
三、受理時間:110年4月29日至110年5月10日
四、申請應備資料:
(一)身分證丶印章及農會存摺。
(二)地籍登記謄本及地籍圖(可至農會申請)。
(三)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直系親屬除外),請檢具耕作同意書(本所備有耕作同意書)。
(四)林業用地及暫未編定土地不得申請。
五、救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90,000元/公頃。
(二)黑葉荔枝:60,000元/公頃。
六、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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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抗旱設施補助💧
ㄧ、農戶申請補助時,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處各工作站提出申請:
(一)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正本)影本、印章。
(二) 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三) 地籍圖謄本乙份。
(四) 所補助之設施應申請容許使用者,應檢附容許使用同意文件;土地非屬申請人單獨所有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施設之證明文件。
(五) 承租國(公)有地及台糖土地者,承租人應檢附租賃契約書影印本。
(六) 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切結書。
(七) 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規劃委託書。
(八) 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空白者,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屬「農業區」。
二、申請補助設施之土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 不符合推廣管路灌溉作業要點第三點至第五點規定之一。
(二) 所灌溉土地曾接受本要點補助管路灌溉設施。但符合第十一點規定再次申請補助者,不在此限。
(三) 申請土地位於行水區者(指河川堤防外之農地)。
(四) 所灌溉土地種植檳榔、荖花及荖葉之作物。
(五) 所灌溉土地位於超限利用情形之山坡地、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所稱造林地,或都市計畫保護區內依法不得供農作使用之範圍內。
(六) 所灌溉土地以休閒農場或露營區之方式經營。
(七) 未依規劃書施設完成;或未經申請而施設完成管路灌溉設施。
(八) 申請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之現地勘查或系統功能測試,或未提供必要之協助。
三、注意事項:
(一) 補助款使用轉帳及匯款方式,手續費由補助款內扣。
(二) 工作站派員前往會勘時,請與規畫人員討論灌溉形式、田間配置、使用材質等事項。
(三) 收到本處預算書後,其內容若有不明之處,請洽各工作站規劃人員。
(四) 經審查同意補助者,自行政處分送達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有前點第四款至第六款或第八款、經廢止容許使用、拆除部分或全部等上述之情形。
#李亞築議員關心地方大小事
農地租賃契約書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台中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來了】
今年春雨稀缺,農民很辛苦,農委會正式公告,從2021年5月11日至 5月20日,台中相關公所開始受理農民申請乾旱農業現金救助 。
台中項目:#荔枝、#落花生
對象: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農民、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
額度:
一、玉荷包、糯米、玫瑰紅等新品種荔枝(以台農一到七號,及國內新育成之荔枝品種並取得品種權者),每公頃九萬元。
二、黑葉荔枝每公頃六萬元。
三、落花生每公頃兩萬四千元。
欲申請的農民,請在期限內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正本、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鄉鎮公所申請。若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請附上土地登記謄本,並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公所會派人於農地勘查,確認災損補助。
若還有疑問,3Q服務處也會幫大家整理資料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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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租賃契約書 在 雲林縣議員廖秋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
為鼓勵農地農用而有的獎勵措施,符合資格之農友請在109年1/2~2/7,即可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報種植作物🌱
自109年起,「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新增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每期作每公頃5千元、全年2個期作合計1萬元!預估受益農戶數約44萬戶、受益農民約85萬人。
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於1月2日至2月7日期間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報種植作物,並經勘抽查合格後即可領取。
給付對象:
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基於政府有限財政資源排定優先順序。
🔸優先針對屬優良農地或政府曾經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
勘查單位:土地所在地的公所或農會。
勘查期間:
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所訂第1、2期作轉(契)作期。
申報種植特殊期作物,依當地特殊期時間辦理。
勘查標準:
🔸經濟生產為前提,作物成活率佔種植面積80%以上。
🔸善盡田間雜草管理及病蟲害防治。
🔸種植品項屬轉契作作物者,需符合本計畫對應作業規範之標準。
申請受理地點:戶籍所在地公所(農會)。
🔵攜帶文件:
申報人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非土地所有權人-委託經營契約書、租賃契約書、耕作協議書、土地使用同意書、代耕證明。
🔵其他文件:
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分耕位置圖、契作合約。
申報項目:
自行復耕種植登記(水稻、雜糧、果樹、蔬菜、花卉、其他、大蒜)。種植再生稻者請申報自行復耕水稻。
🔶已經申報種稻(公糧、直給)或轉(契)作者,無需再另外申報。
農友倘有疑問,可洽下列單位: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農會,
農糧署:(02)2393-7231
農糧署各區分署(辦事處)
北區分署(03)332-2150 中區分署(04)832-1911
南區分署(06)237-2161 東區分署(03)852-3191
農地租賃契約書 在 漁會農地銀行服務中心。土地所有權人與農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農地 使用: 承租者在承租期間內,依租賃契約書規定,定期繳納租金,將農地從事農業耕作,不得將農地作違規使用。 5.返還: 租期屆滿,承租人將農地依照合約規定的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