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板橋臉書社團發文
表示許多人被警察不合理開罰單
他們於晚間騎車進 #新埔市場
不知新埔市場是單行道
被罰逆向行駛
但入口處並無標示
有熱心網友在社團文章下方標記元之
請元之協助處理
元之收到消息與交通局會勘
交通局將在市場各入口處設立清楚的標示
警方也決定撤銷先前誤闖的騎士罰單
提醒大家 新埔市場是單行道
行車時要注意標示
若您遇到相關問題 歡迎向元之反映
#市民大小事請找葉元之
#原汁原味的服務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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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駛單行道 在 Andrew Chai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五年前寫的一篇自己覺得比較特別的文章……呵呵
【從金邊路況看宣教路】
圖/文:蔡頌輝(Andrew Chai)
到過金邊的人都見識過這裡的交通有多亂。為了讓未曾到過金邊的讀者能了解,容我用一點描述一下。
金邊市是柬埔寨首都,算是一個蓬勃發展和建設的大城市。筆者曾與上世紀九十年代在這裡住過兩年,十多年之後重新回到這裡服事,這城市在各方面已經進步很多,但老百姓的生活方式同十多年前並沒有多大改變,駕駛就是一例。
坦白說,我個人挺欣賞金邊市的道路規劃,認路很容易,而且大路、小路和巷子四通八達。要去一個地方,只要大方向對了,可以有很多選擇去抵達目的地。一旦發現走錯了,隨時都可以調頭改道。在金邊我還沒遇過真正的「單行道」呢。不過,金邊公路的排水系統很差,已到了雨季,路面就常常淹水,開車會給你感覺像開船一樣,而且在某些小路或巷子裡,積水狀況要等放晴之後好幾天才會退去。
在金邊的公路上你會看到很多類型的交通工具。數量最多的是摩托車,其次是轎車,其餘有嘟嘟車、人力拖車、腳踏車、三輪車、大卡車、挖土車,甚至有時候會看到牛車或馬車。這些車你都見過,但現在不是在交通工具的百科全書或特定的地點個別出現,而是大家同時出現在大街上!此外,你會看到各種改裝後的摩托車,有的拖著麵包攤、有的拖著飲料攤、有的拖著可以裝貨物或乘客的拖車。即便是普通的摩托車,你也會看見很多人當街耍雜技,有的一部老舊摩托車坐了五個大人,有的坐著一家大小,手上還抱著剛出生的嬰孩,另有些騎士一手開摩托,另一手捧著靠在肩上的長竿,還有很多騎士載著一大包的貨物,直至自己已經沒有多少位子,前腹幾乎靠在車頭上。後座所載的貨物也很精彩,除了一些被抱起來或裝箱的不明貨物外,有時候會看見殺好的豬隻,有時則是幾大串的活雞被在一塊倒掛在那裡掙扎著。
金邊的路到處沙塵飛揚,但你只會看到少數本地人戴口罩,騎摩托車最好戴有透明遮臉蓋子的頭盔,否則眼睛會很不舒服。金邊很多公路都在修建著,目前除了幾條主要的大道,很多道路都是坑坑洞洞、崎嶇不平的。要是發現路上有新的洞,慢慢等,它要在那裡保留好長一段時間才會被修補好。會不會有騎士被這些洞絆跌呢?很少會發生,因為大家都已經習慣了。沒有人去投訴市政府嗎?沒有,大家好像都覺得應該是這樣的。
談談交通規吧。柬埔寨也同其他國家一樣,設有交通法律,但有多少人遵守、還有警察是否按照規矩來維持次序就另當別論了。除了上文提到超載的情況司空見慣外,金邊路況可謂「亂中有序」。紅綠燈只是大致上告訴公路使用者現在是輪到哪一邊的車走,可是大多數人只要看見左右沒車或車速較慢,即便是紅燈也可以照過。我不是說行人喔,我說的是汽車和摩托車。一旦遇到某個方向堵車,可以走到逆向車道上繼續行駛。摩托車常常這樣,有時候車子也這樣。對面那一向的車輛看到你迎面而來,也自然就會往另一邊靠,沒有人會驚訝,更沒有人會破口大罵。你若需要橫跨另一方向的車道轉入對面的巷子,或是半路U轉回頭,儘管車輛很多、很繁忙,你只要緩緩前行,大家自然就會讓路給你,即便是擋住了他們前行,大家也會停下來等你過去。如果是開摩托車遇上堵車,可以開上行人道,反正就像走路一樣,能走的地方就走。混亂的路況難免會發生擦撞,但若不是太嚴重,大家總是點個頭、招個手就過去了。
上述種種狀況不犯法嗎?從成文的交通規則來說,是犯法。
那警察不捉嗎?呃……不會,就算你是當著他的面前這樣開,他也不捉你。
那警察捉什麼人呢?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什麼標準,但給人感覺是他看你不順眼就會把你叫住。尤其是外國人開車,很容易會被警方攔截下來,然後說這說那的,要你給錢。
過去幾個月來,開著摩托車在金邊的公路上穿梭,眼前的種種場景啟發了我許多思考,決定將它們做一番整理。本文無意評論金邊交通的好壞,更沒有贊同與否的意思,純粹只是一個聯想和反思,從金邊路況想到宣教路,甚至可應用到人生路。
一、很多不可能其實是可能。我們以為摩托車就是最多騎兩個大人一個小孩,來到金邊你就會大開眼界,不但人數超載,其用途更是多出我們所想的很多倍!很多時候,我們太快將一個人、或事、或物定型,甚至把自己定型,以為事情就是這樣,自己的程度也就到那裡,素不知實際上卻不見得。只要願意承擔、願意嘗試、願意求創意,人生可以有無限可能,很多人在宣教路上就有這種自我發現。
二、太多危險反而不危險。無疑,金邊路況確實給人險象環生的印象,然而,筆者感覺有時候這樣反而變得不太危險了。為什麼?因為大家覺得危險,就自然放慢車速,不急不忙。相反的,在一些建設良好的城市公路上一旦出現一個洞,騎士很容易就會掉入陷阱,且摔得很嚴重,甚至還上電視新聞。人生不就是這樣?大家都知道危險的地方,自然就變得較不危險。一個十分安全的地方,一旦出現一個危險,大家就措手不及。所以,平時面對試探較少的人當更外徑行,否則試探忽然來臨,可能然你招架不住。危險與否,一般在乎於環境,另一半在乎於身在其中的人的心態。
三、人與人之間難免有許多彼此看不慣的生活,還有對於某件事不同的想法、做法。就好像金邊的路況,東南西北的車輛會擠在一起。然而,這裡的人卻不會不耐煩,也鮮有看到公路使用者彼此吵架打架,更沒見過路霸。有時候他們甚至不需要交通警察,堵塞的狀況慢慢就會疏通了,關鍵在於大家願意等待,而且讓步一下就沒事了。人際的衝突,往往是因為各人都堅持自己很為對、認為好的想法,我們忘記了別人也有自己的需要,也不懂得去欣賞這些差異的精彩之處。心胸寬廣一點,心情就更平穩一點,日子也更好過一點。在不同文化的處境中服事,更需要這樣。
四、相同的路況若用到道德議題上,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應用。人世間有些事情對就對、錯就錯,尤其是聖經上清楚告訴我們的那些,要是用金邊人駕駛的心態來面對,可就大禍了!福音傳到不同的文化和群體中,有一些習俗或大家習以為常的做法並不一定都符合基督徒的倫理標準,在這些問題上,基督徒應當以神的話為基礎,不但不受世俗的影響,反而該將聖經所認可的美德教導出去。觀察世事,筆者發現人的問題往往是在應該退讓的事情上過度堅持,以致引起許多的衝突,與此同時,卻在黑白分明的事情上不敢吭聲,對於罪惡過度容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在個人和非道德的問題上,我們需要更多的寬容;在信仰教義和道德問題上,我們應當更堅定、更勇敢。
五、「習以為常」可有正面和負面兩方面的應用。從正面而言,不要對不好的境遇大驚小怪,習慣就好;從負面而言,這種心態阻擾了人進步的可能。金邊的道路素質很差並不是應該如此,它可以更好,只是大家習慣了以後,就見怪不怪了。在服事的領域中這種情形也很常見。無論崇拜、教學、聚會內容、佈道法或宣教策略等等,一旦大家習以為常以後,改進的步伐就停滯了。神國的工人應當時刻保持反省的態度,除了真理是不變的以外,任何一項服事都有不斷長進的空間,切莫習以為常,更不要把自己習慣的形式變成傳統。
六、人生路坎坷艱難,可是總有路可以走。有時遇到堵塞、有時遇到修路、有時遇到大淹水、有時遇到坑坑洞洞……只要意志堅定,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攔阻你前行。在金邊大街上看到各種讓我們感觸良多的景象,這裡老百姓的生活確實不容易,可是他們並沒有多抱怨,反而一笑置之,堅強活下去。一條路被堵住了,他們就跑另一條路;遇到障礙,他們就嘗試跨越;在有必要的時候,你會看到他們的同伴下車,一同齊心推車或扛摩托車,使大家可以繼續前行。他們只是為了生活,我們為了更崇高的夢想和異象,是否也有相同的心志呢?
人生路,是很艱難,卻也很精彩。問題是你用什麼心態去生活。
(原載於《華傳》第32期: https://gointl.org/pdf/goi-magazine-3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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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逆向行駛單行道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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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逆向行駛單行道 在 蔡文旭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 大家普遍認為嘉義市生活機能健全、購物方便、物價平實、教育品質不錯、衛生醫療資源豐富、老人長照周全,是適居的城市。但鄉親還是覺得市容景觀雜亂、招牌破舊不堪、單行道機車逆向險象環生、市中心區停車困難造成停車亂象嚴重(並排停車及路口轉角停車)、空氣污染嚴重、就業困難、人口持續下降與老化。
2. 黃市長在這次施政報告中p30,很強調要刺激觀光旅遊、行銷嘉義,想打造嘉義成為「台灣西部走廊的消費新都心」。但說真的,如果我們的市容景觀依舊雜亂、破舊招牌還是不處理-舉目所見的是老背少,舊的不拆除、新的一直搭,越搭越多、越搭越亂,如雜草不斷叢生一樣,那我們花再多的錢辦活動來行銷嘉義,其效果實在有限。我們的單行道允許機車逆向行駛,令外縣市的遊客跟著誤闖而搖頭、止步。我們一直希望外縣市的觀光客來嘉義玩,問題是我們提供什麼樣的環境來吸引別人?如果我們的都市景觀雜亂,缺乏在地元素與特色,觀光客再來的意願就不高。
3. 所謂「桃李無言,下自成蹊」,是指桃李不會說話,但它的花朵漂亮、果實甜美,自然就會吸引人來,久而久之,樹下就走出一條小徑出來。所以店家不是靠招牌來吸引人,而是所賣的東西本身有吸引力。嘉義市朝陽街有一家無招牌小吃店,因不知名,市民只好稱它「菜鴨仔」,它沒有招牌卻生意強強滾。東西好吃自然就會「甲好逗相報」,這就是口碑式行銷的精髓。「酒香不怕巷弄深」、「花若盛開蝴蝶自來」,如果城市本身漂亮,每個觀光客都會想要去。
4. 10/21市府邀請何培鈞來演講「在地創生-天空的院子」。一個24歲年輕人勇敢追逐夢想,成功翻修一座百年破舊的三合院,最後夢想成真,令人感動。何培鈞一個人能做的,相信市府團隊也一樣做得到的。將嘉義市想像成為「天空的院子」來經營。設定目標、擬定方法、放手去做、逐夢踏實。
5. 都市管理的極致就是都市意象景觀的管理。常聽說嘉義市是美術之都,我都覺得不好意思。黃市長也常說,嘉義市不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隱藏角落、零零星星、尋尋覓覓才叫發現。為什麼我們不要一出門盡收眼底的就是美,舉目望去都是美,不用尋找也不用發現。
6. 市府不要只是拼命種花而不除草,如果我們願意整頓各處的破舊招牌;調整垂楊路的行道樹、街道傢俱;落實做好綠美化的工作,讓整個嘉義市成為「天空的院子」一般,觀光客就會一來再來,而這其實一點也不困難。
7. 打造嘉義市成為現代化消費型都市,使公共設施完備、環境舒適優雅,到處都是綠美化,這自然就會吸引人來,也只有現代化才具備競爭力。如果市府團隊具有現代化的思維,就能夠將嘉義市打造成為一座現代化的消費型都市,否則就只是「圖上畫畫、牆上掛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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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巧的今天騎機車正在找機車位看到單行道的巷子有車位就一下子逆向進去結果才剛 ... 還是遵守法律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是說機車未依規定行駛這樣要罰多少啊可惡XD. ... <看更多>
逆向行駛單行道 在 Re: [問題] "汽車單行"的道路四輪未靠右行駛可檢舉嗎- 看板biker 的推薦與評價
來更新一下後續
影片先來:https://youtu.be/ctD9Fct_qUo
PS:因為影片太長為了符合系統的檔案要求所以有壓縮過
然後上船又更糊QQ 請見諒
總之我後來還是覺得他不靠右側行駛很危險 還是針對這點做檢舉
而沒有檢舉同車道超車的部分
然後收到無違規行為的回覆
於是撥去給鼓山分局的承辦
他回復我:由於該路段對於"汽車"來說是單行道
所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9條:
"汽車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者,處新臺幣六百
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但單行道或依規定超車者,不在此限。"
他們沒辦法開罰
他說這是交通局道路規劃的問題 只能跟他們反映
但說實在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跟交通局反應就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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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15392464.A.2BC.html
那這樣一旦車禍上坡的根本很虧 因為規定上上坡也要讓下坡不是...
※ 編輯: garrygt4 (140.117.32.176), 01/08/2018 15:38:55
上坡機車根本沒路權....
※ 編輯: garrygt4 (140.117.32.176), 01/08/2018 19:34:27
※ 編輯: garrygt4 (140.117.32.176), 01/08/2018 23:05:45
※ 編輯: garrygt4 (1.174.244.63), 01/09/2018 00:06:58
現在應該也不太可能補送了 系統上超過七天 也不可能打去跟承辦說要改這個吧XD
總之下次我記得再遇到剛好也有超車出現的會改檢舉這條
期末考完考慮向交通局詢問這條道路的認定跟上下坡路權問題
※ 編輯: garrygt4 (1.174.244.63), 01/10/2018 0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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