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不應隱瞞於安全帽上自行加裝3C產品的適法範圍】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_2021.08.23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交通部在8月16日以公文回覆內政部警政署:「#CNS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之檢驗規定安全帽表面不得超出5mm,爰自行加裝具『攝影功能』之3C產品…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舉發之」,引發國人質疑原本加裝行車紀錄器是為了行車安全上的自保,卻變成未來警察會任意開罰的狀況。
有關安全帽上可否自行加裝行車紀錄器或裝飾品等行為,事實上過去已有多次討論,且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了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檢局)也曾為此事召開多次會議,並有相關會議記錄列明適法範圍及合法加裝方式。
且交通部也有派員參與標檢局的會議,卻對於這些 #適法範圍、#合法安裝方式 於函覆警政署之公文上隻字不提。交通部這樣的舉動,恐將造成未來執法上的爭議頻傳。
交通部函覆警政署之公文上,疏漏處如下:
👉標準檢驗局的安全帽國家標準CNS2396檢驗規定4.6點雖明定「帽殼之外表面上,不得有超過5mm以上之外突起物」,然同規定但書亦載明「#受到衝擊時可以很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
👉交通部於2020年8月12日曾派員參加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研商是否就消費者自行安裝或改裝安全帽進行管理相關事宜」會議,依據該會議紀錄所載:「現行就民眾自行以膠帶黏貼或熱熔膠固定方式,於檢驗合格之安全帽外加裝3C電子或裝飾品之個人行為一節…尚未違反相關規定…」。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見事態嚴重,於本年8月2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本局…並未限制該加裝行為,只希望用更加安全的方式,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如以魔鬼氈黏貼等、黏膠、夾具…等現行普遍採用方式)」。
但交通部到目前為止,卻仍未對國人有任何公開說明,實在離譜。
因此,時力黨團已於今日上午發文交通部,要求說明為何隱蔽適法範圍、合法安裝方式等事項,並發文警政署請其再次函詢交通部,避免錯誤的法規解釋成為未來違法開罰爭議的導火線。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看到被車撞到的浪浪 #在新竹市你可以這樣做 大家多多少少都有看過被車撞到的流浪狗或流浪貓 但通常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雅芳也曾經半夜在路邊親眼目睹一台車撞到浪貓拖行後就逃走了 雖然雅芳當下就立即衝過去 那隻貓咪還是變貓天使去了 也曾接到民眾投訴目睹浪貓被撞,還把肇事車攔下 結果對方加速逃跑了 現在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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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09年士林北投南港三區騎樓整平改善長度掛蛋
舒適的人行空間是一個宜居城市的重要元素之一,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其中騎樓是行人使用相當重要的一部分,應提供行人友善且無障礙之通行使用,然臺北市議員潘懷宗提到他在105年6月市政總質詢時當面向柯文哲市長要求,針對北市騎樓整平應積極處理,特別是市府自行調查出來的163處「危險騎樓」,當時柯市長也允諾會以專案處理,但事隔近五年,卻半處都沒改善,依舊擺爛置市民於危險當中!
粗估北市騎樓總長度約22萬公尺,自91年開始推行騎樓整平計畫,目的在於改善既有建築物間騎樓高低不平而產生阻礙通行的問題,以提供市民安全優質的人行空間,至105年底止,15年期間已改善18萬3千餘公尺之騎樓,剩餘3萬7千公尺之騎樓則仍尚待整平改善。潘懷宗議員說根據建管處的說法至105年底北市主要幹道、次要幹道等多數路段騎樓皆已完成整平改善,所以「騎樓整平計畫」已於105年底正式退場,106年起的「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計畫」係針對無遮簷人行道、騎樓及其他沿街面人行空間,說穿了依舊是換湯不換藥,但他發現109年北市士林、北投、南港三行政區整平施作長度皆掛蛋,潘懷宗就質疑難道這三個區的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皆是平整安全的步行空間?
臺北市議員潘懷宗說到109年士林、北投、南港三行政區完全未針對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做任何整平改善;就北市12行政區來看,他指出士林區已連續三年騎樓改善施作長度都掛0,南港區更是連續四年掛蛋,北投區近五年施作長度為12.1公尺,文山區從104年起迄今只做了6.8公尺在12區中施作長度敬陪末座,潘懷宗更批評市府的積極度,他說如果以近四年平均400公尺的進度算來,剩下的騎樓要做到何年何月才能整平?
潘懷宗再提到北市府於103年公布針對騎樓高低落差過大或騎樓單一階梯之級高在25公分以上者所做的調查,發現「本市目前暫時無法透過騎樓整平施工技術克服騎樓高差之地點」 共有163處,其中士林、北投就佔了54處;因此,潘懷宗說他在105年6月透過質詢當面向柯文哲市長要求改善,市長也允諾會專案處理,但時隔五年,163 處危險騎樓依舊未見改善,到目前為止建管處還是一句沒有技術改善就可以繼續擺爛好幾年! 針對這些危險地點,建管處表示除了會發函請建物所有權人設置警示設施外,也會將未能改善之地點通知民政局、社會局、各區公所,以及身心障礙團體,但實際上也發現毫無作為!
潘懷宗也說在建管處網站騎樓整平成果專區完全看不到106年以後完成整平改善的路段,所有資訊仍停留在105年,從小地方就看出建管處並未用心辦理,他要求應將完成的路段公告給民眾了解;此外,潘懷宗說他詢問民眾於騎樓受傷件數,建管處卻回覆其非屬專責救護單位,因此無相關統計數據,潘懷宗說明雖然騎樓產權屬於私有,但因騎樓為供公眾通行之處,使用權屬公眾,因此建管處對於尚待整平的騎樓應主動積極與民眾協調改善,如遇騎樓發生受傷等意外案件,建管處作為管理機關亦責無旁貸,不能僅以草率的理由卸責,建管處更應勇於承擔讓民眾能有友善且無障礙的步行空間。
https://times.hinet.net/news/2329793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繫上安全帶2 這種自己死亡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
續接上一集 #謝小妹條款 先去看: https://td3.pse.is/3eu5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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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檢舉」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最近很紅,立法委員提案引起惡罵。但你知道同一條法中,用來規範「安全帶」31條在當年也是疑雲重重嗎?
在陳朝龍車禍、邵曉鈴車禍、國父庶孫女車禍後(他們都沒繫安全帶)修法,然後我國又遇到重大的蝶戀花、阿羅哈客運事件多位乘客被拋飛。立委馬上提出多個關於31條的修法草案,想要規定全車繫上安全帶,但結果在委員會全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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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序列:
★2012年10月10日,提案。立委林明溱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提案不只小客車,連客運、公車部分「後座」要繫安全帶!
★2013年4月16日,三讀通過上述法案。但是此時民間充滿訕笑,酸言酸語以及地方政府消極抵抗。
★2014年12月23日,三讀通過。錦上添花,將出租車司機的除外條款納入,因為這些駕駛對於乘客無拘束力,罰司機不合理。
★2017年2月-9月,新聞事件。包括2月「蝶戀花」賞櫻團翻車造成33人死亡,因為沒繫安全帶導致多人拋出車外。9月,因為沒繫安全帶,阿羅哈客運車禍中有6名乘客遭拋出車外。
★2017年12月,委員會審查。因應重大死亡事件,多位立法委員們提出七個草案修法,其中包含林俊憲、羅致政等的「全面」繫安全帶,以及許毓仁的科技感知安全帶裝置等等。但是因為「各種原因」最終導致 八、案、全、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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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案全滅:
時至今日,最新的法律是當年陳朝龍先起頭,後林明溱提案的「後座加強版」繫上安全帶,現在林明溱已經是南投縣長。但是即便是多年後的今日,中華民國卻還是沒有辦法全面必須要「繫上」安全帶,但還好對於「安裝」在另外的法律中有全面的要求。
我們有什麼資格 #嘲笑美國人不戴口罩呢?當年八案全滅的安全帶草案當中,最強的完美提案是羅致政委員的「廢勸導條款」,想要把原本的「沒提醒乘客才可以處罰」刪除,還把車種限制刪除,讓所有車種後座都應該繫上。但,這樣的初衷當年並沒有被交通部接受。因為在台灣民間 #要你繫上安全帶 #等於是要你的命
#罰則1500起跳
但是八案全滅之後有人提了一個奇怪的 #修正動議
就是要把(告知之後還不繫)乘客1500的罰款改為300元
他的同事林俊憲、羅致政在那邊努力地要從嚴修正,但他居然有這樣逆風的訴求。還好,被路政司司長用安全帽500元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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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自己死亡的
(以下為刪改贅冗字節錄,你覺得我斷章取義,可以到公報自己去看,我都附上了連結。)
(1061211節錄文字)
鄭委員運鵬:之前我們處理的是影響公共安全造成他人傷亡的部分,其實安全帶比較容易釀成自己傷亡,不太會造成他人傷亡,所以有沒有必要罰得那麼高?
繫安全帶這種自己受傷自己死亡的,我們根本罰不到,所以本席認為不宜罰太高。你們只要加以宣導,表達一下意思就好,告訴大家要繫安全帶以保護自己安全。
鄭委員運鵬:104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為1,696人,受傷的人數有四十幾萬人,人數很多,而轉入刑案死亡的才520人,扣掉轉到刑案的人數,因車禍導致自我死亡的人數有1176人,這些人大部分都因為安全問題而自己死掉,並沒有造成別人死亡,所以造成自己傷亡的部分要不要罰那麼高?
陳司長文瑞:高速公路一般違規依照第三十三條係罰3,000到6,000元,不過……
鄭委員運鵬:這是指駕駛的危險駕駛行為,所以如果乘客沒有繫安全帶也要一併受罰,你認為合理嗎?但其的確只有影響自身安全,在這兩年發生過的三起大客車重大交通事故中,如果有繫安全帶,其實結果的確會差很多,除了火燒車那次以外,總共死了幾十個人,因此如果有繫安全帶的確是保護自己,不是保護別人,可是到最後你不繫安全帶,罰則卻是跟第三十三條的危險駕駛一樣,這不是很奇怪嗎?
(1061214節錄文字)
鄭委員運鵬:對於乘客尤其是後座乘客,如果他沒有繫安全帶,不管是小客車或是大客車,幾乎都處罰不到,但是罰款也有教育意義。有關乘客的罰款,是不是用最低的300元來處理即可?
陳司長文瑞:有關處罰乘客的部分,像營業大客車、計程車、租賃車輛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但乘客仍未繫,處罰乘客的金額改為300元,這部分現行法第三十一條就有未繫安全帶處罰該乘客的規定,但這個條文我們查了一下,在民國85年、90年修正了幾次,就是已經告知,但乘客仍不繫,在一般道路是罰1,500元,高、快速道路處罰3,000元到6,000元,現行條文已經施行很久,現在委員建議修改為300元,當然,委員是認為自己的安全自己要顧,但300元會不會太低了?未戴安全帽就要罰500元,繫安全帶要不要……
#以上三百元很扯我知道
但還好沒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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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1交通委員會 立法院公報107卷第6期 https://td3.pse.is/3egs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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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要不是今天委員跳出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表達想法,我本來也不打算整理這段第三十一條的「溫馨故事」的。我認為逆風敢言很棒,敢捅馬蜂窩很好,但邏輯要好要正確。回顧過去,安全帽、安全帶都是立法院的重頭戲,要是你各位沒戴安全帽的也是「自己死掉」沒有妨礙到他人,請問,這樣的邏輯合理嗎?
當你的同事發現到問題所在,直指法條核心,但你卻在那邊扯後腿這樣合理嗎?但不論動機為何,目的為何,這些立法委員都在巨人交通部的高牆前面,停下了腳步,只能仰望。
#蝶戀花 #阿羅哈 這些被拋飛出車外的,哪個立法委員還記得?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國家的傷痛很廉價,真正的社會需要的規範與制度,我們沒有共識。(不要笑,就跟美國民間對口罩沒有共識一樣)甚至還有販賣安全帶插銷器,插上去駕駛位置就不會叫了,這是什麼國家啊幹!這些傷痛不會被記得,法律不通過,難道是因為死亡的不是名人嗎?難道被拋飛的不是有名的人,社會就不會有共識嗎?而且立法之後,問題並沒有結束我知道,因為重點是後續的執法,林俊憲有說過一句很好的話:「要先有這樣的規範,後續執法才會有依據。」
沒錯,因為很多的執法是在地方政府。我之前不是有提到地方政府消極不配合嗎?下一集我就來講,台北市政府自2013年4月16日到2021年4月18日,零作為事件。
這是一個對於法律規定之公車「指定後座」未繫安全帶,至今零執法、零開罰、零管理,但同時傷亡不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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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 #謝小妹條款 第一集: https://td3.pse.is/3eu5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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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看到被車撞到的浪浪
#在新竹市你可以這樣做
大家多多少少都有看過被車撞到的流浪狗或流浪貓
但通常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雅芳也曾經半夜在路邊親眼目睹一台車撞到浪貓拖行後就逃走了
雖然雅芳當下就立即衝過去
那隻貓咪還是變貓天使去了
也曾接到民眾投訴目睹浪貓被撞,還把肇事車攔下
結果對方加速逃跑了
現在教大家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
⭕️你可以這樣做
1️⃣打110報警
2️⃣通報1999
1999在接獲電話
✅如果確認浪浪只是受傷,就會由動保所接手
✅如果民眾通報為死亡,會由環保局接手
➡️清潔隊先至現場察看,如果發現浪浪還存活,又會交由動保所接手
➡️如果清潔隊確認死亡,也是會由動保所確認有無晶片,如果有晶片,就會通知飼主,如果無晶片就會交由委外專門在處理犬貓遺體之廠商。
‼️要注意❗️動保所跟環保局只有上班時間才能協助,所以如果浪浪受有重傷,希望你能第一時間送至最近的動物醫院;如果死亡,就先用紙箱或袋子裝起來,放置在較高處,以避免被浪狗咬走,再跟1999通報放置的位置,以利清潔隊去收回。
💢如果撞到浪浪的人未妥善處理,就逃跑的話,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開罰-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雅芳相信因為浪浪不懂得交通規則,常常會亂竄,而致使駕駛不小心撞上牠,但既然發生了,就應該下車察看,將受到撞擊的浪浪妥善處理,而不要抱著反正浪浪也不會說話,也沒有人會追究責任,就逃逸;這樣不禁會受良心譴責也是會被行政處罰的!別做錯選擇而得不償失喔!
#影片貓咪介紹
#黑白娘
2011年是志工從南寮收容所帶出來的貓咪,大約是1歲多的小男生,當時嚴重的尿道阻塞差點要了牠的小命,進行了尿道造口手術將牠的整個生殖器都拿掉了,幸虧在經過好長一段時間的治療之後逐漸恢復了健康,也讓我們發現了牠驚人的ㄋㄟ功,不論大人小孩大狗小狗牠都愛。
🏆戰績:將家中老鼠全數抓出,讓其親朋好友皆舉家搬遷,不敢再踏入此屋
#田田奶球
2009年和布丁、黑糖一起,被民眾撿到裝在紙箱,放在我家門口,只因聽說雅芳有養貓,應該會照顧....第一次照顧奶貓,還好有田小橘幫忙,讓牠們都平安健康的長大了,可以認養的年紀,就讓朋友認養走了,2017年9月底被送回來
🏆戰績:比橘貓還厲害的ㄋㄟ功
#支持以認養代替購買
喵屋Miao Woo
🙇🏻♀️請給成貓被認養的機會
成貓個性較穩定,可容易找到適合自己的貓咪喔🐅
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
Thou hast granted me life and favour, and thy visitation hath preserved my spirit.
音樂: 5 Cents Back
音樂家: music by audionautix.com
許可: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legalcod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 在 Jerry Tsai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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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 Simon More - You (Vlog No Copyright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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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黃珊珊 #科技執法 #取締違停
關於科技執法,陸續已有新北市、桃園市以及台中市,分別在區間測速、取締違停上採用。而在北市預計在今年於自強隧道採取區間測試,日前也開始安裝測試。但另一項取締違停,新北板橋、桃園市都開始執行,台中甚至裝設在公車停靠區,但台北市卻似乎毫無動靜。
黃珊珊議員表示,柯市長在上屆曾提出以路邊監視器取締違停的想法,但因為根據《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其設置目的並不包括取締違規,這個案子就沒有下文。但新北市、桃園市與台中市從去年起,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規定「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採取科技執法取締違規停車。根據新北市統計,採用科技執法取締違停後,違規案件數下降了90%以上,從事實證明,科技執法會減少違規數。
以新北市為例,在「違規停車自動偵測執法系統」建置前,平均每日違規件數計168件,今年1月正式執法,違規件數1月降至每日12.19件(共378件,降低93%)、2月降至每日10.75件(共301件,降低94%)、3月更降至每日6.58件(共204件,降低96%),可見對交通秩序改善有良好助益。
科技執法實際是減少違規數,違規數減少,自然罰單就少。
黃珊珊議員認為,台北市可先在信義計畫區以及違停嚴重區域規劃試辦,但在試辦前必須有相關配套措施。比如忠孝東路四段長年佔據違停排行榜第一名,若開始要在這試辦,就須先行規劃上下車臨停區,至少一兩個街廓就有一處,並不是整個區塊都不能臨停。而信義計畫區內,有幾間百貨公司或大樓,在都審時
都有要求在地下室設置上下車區域,試辦前也要跟這些業者確認目前上下車區域有無違規占用情形,並同時公告執法取締區域內,哪些路段或大樓是可以提供臨停。
最後黃珊珊議員指出,在4月30日與市長便當會中,市長也承諾會在一定預算內,請警察局著手規劃,希望科技執法取締違停的試辦區域以及配套措施,能在年底前上路,讓台北市交通能更順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 在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的推薦與評價
中華民國101年5月3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1款規定:「汽車 ... 均未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之工作權、財產權,及憲法第22條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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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65206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原文內容:
畫面曝光!女北市違規左轉撞飛3機車 傻稱「不知不能轉」
2022-09-30 12:48 聯合報/ 記者李隆揆/台北即時報導
呂姓女子今早駕駛汽車行經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時,左轉撞上對向直行的3輛機車,釀1人
輕傷、1人意識不清,警方初查,該路段該時段禁止左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究
辦。
警方調查,30歲呂女上午8時許駕車沿承德路北往南方向行駛,經酒泉街口左轉,撞上對
向直行的3輛機車,其中66歲游姓男子手部擦傷無大礙、26歲李姓男子摔倒在地,頭部受
創失去意識,送醫搶救中。
據悉,呂女肇事後供稱「不知道那裡不能左轉」。警方說,呂女等肇事人酒測值為0,李
男也抽血檢驗中,初查案發路段在案發時段禁止左轉,呂女駕車左轉肇事,已違反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規定,駕駛人駕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
、警告、禁制規定;同條例第48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
、號誌指示,處600至1800元罰鍰。
警方呼籲,駕駛人應注意道路號誌、標誌等指示,尤其上班尖峰時間車輛多,駕車更應集
中注意力,避免違規肇事。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簡直是超級女三寶, 已經有調撥車道了, 竟然還違規跨調撥車道左轉
不過這台Defender真的很硬, 看起來根本沒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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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5.94.21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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