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監察院通過對外交部、勞動部及漁業署的糾正案,原因是針對美國勞工部在2020年將台灣遠洋漁業列為「強迫勞動」(forced labor)生產清單,但我國相關部會卻僅消極公文往返,無積極作為。
強迫勞動這問題有許多面向,待會再談。但針對 #洗魚,我這邊先提一個相關議題:#遠洋漁業觀察員。
根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發展合作協會公告,目前正在招募遠洋漁業觀察員,最高待遇為海上時每月新台幣99000元。
這樣的待遇,不能說差,但這份工作實際上的辛苦是外人難以想像。
每次出海工作一趟,常常就是數個月或半年。船艙生活條件不好就算了,重點是:你能依照良心做好這份工作嗎?
根據上述召募公告,觀察員的工作之一是「協助安裝漁獲回報軟體及訓練船長利用VMS回報漁獲」。
但根據報導者 The Reporter 訪問已經離職的觀察員,在海上時,他們常常被暗示不能如實紀錄任何非法的 #洗魚 作為,有些船長還會刻意暫時關掉VMS系統。
我之前在外交部工作時,因緣際會認識一些遠洋漁業的朋友。
有次問一個遠洋漁業觀察員,他說:「大家有沒有想過,在汪洋大海上,觀察員的角色非常尷尬?整艘船上,大家都覺得你是抓耙子,外籍漁工不會信任你,船長也不會信任你。重點是,如果他們不爽,把你丟進海裡呢?」
我當時很震驚,問:「怎麼可能?這是殺人滅口ㄟ。應該不會這麼離譜吧?」
對方回答:「想想看,一次出海半年,在海上各種意外都可能發生。如果有天我們被丟進海裡,船長回報說是因為例如勾到纜繩之類的意外呢?」
我一直對這個對話印象深刻,當然也覺得不可思議。
當然,不是每一艘遠洋漁船都那麼黑心,也不可能每個船長都會做這種事。但遠洋漁業觀察員的制度,的確得去思考許多實務上的困難。
台灣遠洋漁業在2019年被歐盟解除黃牌,當時是因為針對IUU(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行為)。
解除黃牌及IUU,針對的是台灣遠洋漁業過去 #非法捕魚 的行為。
但強迫勞動針對的是 #人權 ,跟 #新疆棉 一樣。
但奇怪的是,上述遠洋漁業觀察員的公開工作內容,似乎沒有包括「監督漁工勞動條件」。
所以儘管目前觀察員人數遠遠不足,政府機關也希望增加招募,但問題是,他們似乎也未能針對強迫勞動的問題進行稽查。
監委說應該針對強迫勞動問題建立跨部會聯繫平台,但如果這個平台屆時又徒具形式,半年開一次會,那可以預期並不會有具體功能。
強迫勞動當然會影響未來台灣的漁貨能不能進入美國市場,但市場進入是一回事,光就人權來說,就已經需要我們去嚴肅省思。
畢竟,台灣號稱是人權立國,不是嗎?
也歡迎對這議題有研究的朋友們留言寫下你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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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民主的陣營,我們對待外籍漁工的方式,也該與中國有所區別
前天,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 https://reurl.cc/NXv1y6 ),針對美國將我國漁獲列入強迫勞動清單,影響台灣國際形象,糾正 #外交部、 #勞動部 以及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並請 #行政院 正視遠洋漁船外籍漁工的勞動權益,維護漁工人權。
回顧一下去年,農委會針對台灣被列入強迫勞動清單的說明:「雖然是美國正式公告,但我國的魚貨並沒有因此不能出口進入美國,但對於我國的形象 #不是很好 。」
當時我在經濟委員會曾質詢農委會(https://youtu.be/3EDEkbmcwFY ),要求農委會漁業署應該要 #會同勞動部加強落實漁船上的勞動檢查、 #增強境外查驗能量 、 #派駐未派駐的漁業檢查員。
#什麼是強迫勞動清單
美國於2020年公布第9版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清單』( https://reurl.cc/bzQ44E ),首度將台灣遠洋漁獲列入強迫勞動清單。
簡單幫大家摘要一下報告。
這是台灣首次入列,我們有1100多艘漁船,船隊僅次於中國是世界第二, #報告中台灣被與中國一起 被並列在危險的海域單元(Dangerous Waters),而在台灣的漁業強迫勞動狀況是這麼寫的:
🩸🚢時常被仲介以虛假工資及合約內容所招募
🩸🚢時常被要求支付仲介費用及簽下債務契約
🩸🚢身分證件被沒收
🩸🚢在海上度過數月沒有停靠港口或打電話
🩸🚢被強迫每日工作18至22小時
🩸🚢面臨飢餓及脫水與惡劣、不衛生的環境
🩸🚢遭受身體暴力和言語虐待
🩸🚢無法自由離開船隻或自由終止契約
🩸🚢經常性地被欠薪或非法從工資中扣除食宿費
如果難以想像的話,這是在報告中專章介紹 #台灣 外籍漁工的故事:
印尼籍的Irwan在家鄉被仲介招募簽下合約,但他從來沒有拿到契約的副本。最初和他講好的薪資是450美金(約台幣1萬2),但他不知道的是,薪資將被逐月扣處家鄉當地仲介費及台灣雇主的保證金等費用,最後,Irwan前8個月薪資 #每月 僅剩50美金(約台幣1千4)。
在船上,船長沒收了船員的護照,他每天必須 #工作16至18個小時,平均每天只有2到3小時的睡覺時間,而在沒有捕到魚的時候,他甚至會被 #強迫工作至34個小時 ,直到工作結束才能休息。Irwan沒有休假,沒有健保,也無法免於在船上的暴力對待,他被船長毒打,或船長會命令船員打他。 #他也目睹遭虐死船員的屍體被包裹放進冰櫃或丟入海中 。在孤立的大海之上,幾乎沒有任何逃離的可能。
報告強調這樣的故事是非常普遍的案例,也就是為什麼將台灣與中國加入漁業強迫勞動清單在今年如此重要。
今年初通過的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代力量有提案要求「研議」:
🟡會同勞動部加強落實漁船上的勞動檢查
🟡增列派駐漁業檢查員數量
🟡加速國內法化國際勞工組織的漁撈工作公約 #C188 ,並且提出明確時程表
🟡增加對漁船,尤其是遠洋漁船的勞動與漁業檢查頻率與正確性
🟡增加漁船運作的透明性,評估要公開漁船資訊可能性,確保觀察員覆蓋率符合國際標準,並且保障人類觀察員的安全
🟡檢討現行外籍船員不具經驗及訓練即可登船
🟡廢除境外聘僱制度之可行性,並研議將「勞動基準法」適用所有外籍漁工,由勞動部主責管理
在漁業署後來送到經濟委員會的報告中表示,會與相關部會協商,向行政院研提 #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提升我國遠洋漁船上境外雇用外籍漁工的工作條件、環境與權益,並強化權宜船相關管理,計畫期程預計4年,好的,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回到監察院調查報告,監察委員認為,外交部、勞動部及農委會漁業署明明早就收到綠色和平基金會發布的「海上奴役」調查報告,卻在美國發布強迫勞動清單期間除 #公文往返外,無相關積極作為,致令政府形象遭嚴重打擊與傷害。
調查報告並指出,農委會漁業署聘有10名國內訪查員、6名派駐國外漁業專員執行訪查。而我國遠洋漁業使用全世界32港口,確實力有未逮, #需要行政院重視。
本案尚有 #勞力剝削案件的認定、 #勞動檢查人力及人口販運專業知能不足、 #行政院重新檢討跨機關溝通聯繫平台、#擴大輔導業界參與漁業改進計畫、 #深化夥伴關係及國際合作、 #評估研議禁止強迫勞動生產清單輸入規定、#加強人權教育 等事項,行政院應會同司法院督導所屬檢討改進。
聽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而許多外籍漁工背井離鄉,認識到的台灣,是強迫勞動、毒打自己的船長。
自由、民主與人權是台灣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也是我們與中國最大的差異,台灣站在民主的陣營,而我們對待外籍漁工的方式,也該與中國有所區別。
遠洋漁業觀察員工作內容 在 農藝女孩看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貪婪還是永續?黃牌之後,遠洋漁業何去何從?】
1.歐盟為什麼給了台灣黃牌?
《歐盟2010年起抵制IUU捕魚行為》
自2010年1月1日起,歐盟實施《捕魚追溯條例(Catch Certificate Scheme)》,重視漁產品的可追溯性,並對不能有效打擊「非法(Illegal)、未報告(Unreported)及不受規範(Unregulated)」的「IUU捕魚行為」的國家進行審查與管制,試圖阻止來自非法漁船或不合作船籍國的產品進入歐盟市場。
《2015年歐盟發給台灣黃牌》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2015年10月1日就認定台灣漁業充斥這些行為,違反聯合國所制定的「預防、制止和消除IUU國際行動計畫」(IPOA-IUU)的相關規範,因此對台灣遠洋漁業做出「黃牌」警告,並進入諮商期,給予 6 個月之觀察時間,屆時若仍未改善,將可改列為「紅牌」名單。
2.如何解除黃牌?
若要脫離黃牌名單,歐盟提出立法、執法、以及改善海內外實際作業管理方式等要求。
因此,台灣除了在2016年修訂「遠洋漁業三法」外(包括《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與《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也經常與歐盟視訊、書面交流往來,漁業署也於2017年設立「24小時不間斷監控中心」,並建置VMS「漁船監控系統」、增聘觀察員至全球港口執行觀察記錄任務,相關預算從2016年的2億,提高到2018年的4億。
但對於台灣政府所謂的「積極改善」,歐盟的看法卻不同,2018年3月歐盟官員再次來台時,仍將台灣漁業維持在「黃牌」名單。
理由是歐盟官員認為,台灣相關法規、硬體設備雖皆已到位,但「執法」面仍不甚理想,其中關鍵點就是在歐盟官員3月訪台之前,漁業署並未開出6百萬以上的「重大違規」罰單,多半僅對情節輕微的漁船開罰。
3.苛待漁工,濫捕保育類,國際之恥。
「福甡11號」剝削漁工,全球首例
2018年7月,台灣漁船「福甡11號」在南非開普頓港被扣留,成為全球第一起因違反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 ILO)《漁業工作公約》被扣留的「世界首例」,船上漁工指控業者苛扣薪資、生活環境不佳,也讓台灣漁業剝削漁工情形再次浮上檯面
「金昌6號」濫捕保育類鯊魚
漁業署同時公布「金昌6號」違法濫捕平滑白眼鮫(黑鯊)及汙斑白眼鮫(花鯊)的指控,並對船主、船長罰鍰1,140萬元,且收回漁業執照6個月及船長漁船船員手冊6個月;而「福甡11號」除剝削漁工以外,是否也與「金昌6號」一樣有濫捕的情形?漁業署表示,根據漁工、船長訪談內容,指出福甡的確有捕撈丫髻鮫類,及少數狐鮫、花鯊等禁捕魚種,但可能都已丟棄處置,並無蒐集到確切證據,於是僅就漁船沒有詳實填報漁撈日記,開罰一百萬元。
4.割鰭棄身、非法捕撈,惡名昭彰
2015年歐盟祭出黃牌警告後,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卻發現台籍漁船「順得慶888號」,於太平洋公海上進行無照捕撈,更非法捕捉保育類「黑鯊」、瀕危「鼠鯊」等,甚至將鯊魚「割鰭棄身」,也就是漁民為了帶回更多的漁貨,將鯊魚的魚鰭割下後,將魚身丟棄回海中。
綠色和平表示,順得慶888號船上除了有非法捕獲的鮪魚外,更發現三袋共75公斤的鯊魚鰭,數量明顯與漁獲記錄的三隻水鯊不符,且違反了台灣漁業署「鯊魚鰭不離身」的規定。其次,在綠色和平觀察員的詢問下,船長也坦承船隻並未獲得相關捕撈許可。當時該船漁獲計有黃鰭鮪136尾、大目鮪283尾、長鰭鮪58尾、黑皮旗魚22尾、鯊魚類5尾及其他魚類77尾;數量實與該船作業情形紀錄表登載數量差異極大,顯有未詳實填寫紀錄的情況,已嚴重違反遠洋漁業相關規定。
5.漁民陳抗,有那些訴求與國際共識相違背?
◆漁業勞動不宜適用勞動基準法,應另訂漁業專法規範。
◆一般組漁船,可轉為季節性捕鯊組漁船。
◆放寬鯊魚鰭身不分離規定。
6.台灣2015被發黃牌後,還有哪些重大違規事件?
◆金昌6號漁船捕撈中西太平洋禁捕黑鯊及花鯊共約37公噸。
◆進吉勝10號漁船未經許可從事遠洋漁業及違規進入他國海域作業。
◆連吉勝62號漁船未經許可擅自於港口卸魚,規避檢查。
◆今隆發32號漁船大目鮪漁獲回報嚴重不實,抓9.4噸只報3.2噸。
◆福甡11號漁船未依規定詳實且正確填報丟棄禁捕鯊魚物種。
◆德允漁船於106年捕獲大目鲔漁獲量27.9公噸,已超過該船當時大目鲔許可配額22.8公噸,且被查獲後仍繼續捕撈該魚種,總計當年該船大目鲔漁獲量高達43.3公噸,已遠超過許可配額將近兩倍。
7.黃牌不解除,升級紅牌將重創500億產值
不吃魚翅、保育鯊魚既然是國際共識,濫捕保育類鯊魚、未經許可進入他國海域、捕捉鮪魚超過配額、漁獲種類數量申報不實、外籍漁工勞動環境惡劣等等惡習劣跡,都讓台灣的國際形象蒙塵,無法解除黃牌。
一旦台灣由黃牌處罰升級成紅牌,就可能面臨貿易制裁,屆時台灣漁獲將無法輸入歐洲,每年漁獲貿易預估將損失新台幣70億元,除此之外,台灣漁船也將無法再進入歐盟港口停泊,倘若美、日等國也跟進制裁,將可能影響台灣漁業年產值500億元以上,屆時遠洋漁業將何去何從?
台灣是個依賴海洋生存的國家,但我們究竟是貪婪之島還是永續之島?漁民該如何與海洋資源共榮共存?都是我們都該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參考資料:
https://ppt.cc/fHjBrx
歐盟給出的黃牌與台灣的IUU捕魚行為
https://ppt.cc/fEqw3x
台灣漁業解除黃牌失敗
https://ppt.cc/fk0Kpx
台漁船遭控捕鯊「割鰭棄身」 恐遭漁業紅牌將重創500億產值
遠洋漁業觀察員工作內容 在 外籍漁工並不適用我國勞基法,而是依據遠洋漁業條例訂定的 ... 的推薦與評價
在書中亦且提及遠洋漁業觀察員,其薪水相對高,有六七萬隻譜,然工作卻要執行官方紀錄,也就是應要詳實記載於何處捕撈、定位或有無違法捕魚轉載等而與整艘船—以船長為 ... ... <看更多>
遠洋漁業觀察員工作內容 在 遠洋漁船倖存親睹海上喋血生死交關漁業觀察員的驚悚日常賺得 ... 的推薦與評價
他說,當初有房貸壓力、想存錢, 觀察員 在陸地薪資4.6萬元,出海有勤務加給,執行100噸以上大船,月薪8萬元,若加班還可達9萬元, 工作 前2年就把房貸還 ... ... <看更多>
遠洋漁業觀察員工作內容 在 Re: [問題] 單身私立文組去當漁業觀察員一年好嗎- 看板Salary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foam0406 (南山南)》之銘言:
: 如題
: 小弟私立文組出來沒什麼專業
: 要上課學專業都動輒好幾萬起跳
: 目前在當約僱扣勞健保還有個32K
: 想說存點錢去學一技之長
觀察員也可以學到一技之長
這個工作有部份的工作時間都是在漁船上
在船上當然就可以學到漁船的作業型態、流程
所有關於漁撈的知識
全都是know how
: 但是還是覺得有點少
: 無意間看到有漁業觀察員這個約聘工作
: 門檻只有高中學歷
: 月薪好像5-7萬
: 爬了文工作內容不會累
: 主要是要耐得住枯燥跟暈船生活
: 粗重都外勞在做
: 目前單身也不想交,沒有怕被綠或思念的問題
: 各位覺得以小弟的狀況
: 去當個一年存點錢CP值高嗎?
: 有前輩或是朋友做過的可以分享一下嗎?
漁業觀察員可以轉當漁業檢察員,這個需要有相關資歷
如果想發大財,對漁業不排斥
觀察員大概就是個敲門磚
發展空間大概就無可限量
船員 > 幹部船員 > 船長、輪機長 > 船東
其實小弟也不是很清楚內幕、實情
只是剛好上課的同學裡面有船東、船長、觀察員
一起聊天得知一些相關資訊
然後某位船老闆,跑到教室內逛了一圈,問我有沒有興趣跑船(人帥真好)\(^▽^)/
要是我有興趣的話打給他,或是要引介有興趣的年輕人也可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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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4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94963648.A.353.html
司儲備的船長、輪機長,不然不請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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