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衛生局(4/12)】 今天智翔在質詢題目開始前,先向衛生局了解桃園目前施打疫苗的最近狀況,包括疫苗護照、國產疫苗進度、施打順序等,希望衛生局可以預先模擬未來的情況來及早規劃。 #桃園市親子餐廳全面升級輔導計畫 接著進入正題,根據過去會期的施政報告以及網頁上的資料,關於「桃園市...
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 在 劉南琦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自從桃園機師再爆染疫事件之後,某車廠老闆在臉書發表仇恨言論,抨擊機師是老鼠屎,不賺機師的骯髒錢等,雖然不到一天就撤文並道歉,依舊引起了軒然大波。
網路上的仇恨言論從來沒有少過,而疫情之下產生的仇恨言論,反映出怎樣的人心呢,我嘗試列出幾種產生仇恨言論的方向,期待能作為一種提醒,大家在激情過後有機會冷靜,避免社會更大的裂痕。
首先要說明,仇恨言論的背後是一種負向情緒,情緒引發的不僅僅言論而已,還可能帶來破壞性的行為,這也是我們該引以為戒的原因。
*
1.感受到不公平
那些不該比你好卻比你好的人,不該比你先擁有卻搶先擁有的人,容易引起你的不甘心,憤怒。
例如那些你認為「你比對方更有資格」先打針的人,他們到底憑什麼?如果是政策所致就會怪罪政策,如果是基於既有的權勢,那就加深了特權可惡的印象。
日本女星綾瀨遙在確診並住院後,網路上體恤與支持的聲音遠不及批評,被虧醫療特權,上級國民(對照下流國民的說法)。因為在過去半個月來,日本每日確診高達2萬人,在醫療量能不夠的情況下只有重症病人才能住院,相對來說並非重症的綾瀨遙當然引來韃伐聲浪。
2.感受到匱乏
當每日一口氣爆發幾百例時,整個醫療量能來不及反應與分配,如果原來只要多花點錢就能掛急診,變成即使你有錢也進不去時,民眾怎可能不怨聲載道?
(我還記得當時有許多無知網友放炮,急診病人可憐吶都睡在門外與走道上,殊不知這是要先做分流,確定是陰性後才能辦理入院手續)
當疫苗極度不夠,疫情又不見趨緩時,不管你是哪種顏色,炮口絕對一致朝外,批評政府不夠積極,火力輕一點的就說政府應該加快疫苗開發程序;火力旺一點的就批評政府採買疫苗動作慢吞吞,只想全然將情緒大發洩,不願去撈點現成資料:政府去年初就已經採買疫苗了只是別人無法出貨。
3.瞄準既有的目標對象
有些族群容易有被仇恨的體質。
國際特赦組織在2018年針對8個國家做的調查,發現有近1/4的女性曾遭受網路霸凌或騷擾,而有這類遭遇的女性也留下程度不等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症狀。
女性也有目標對象的不同,在許多文化裡「性工作者」就是弱勢中的弱勢,被家中小孩傳染確診的女性,比起從事性交易而確診的女性更容易被諒解;從事醫療工作的女性確診,也比從事性交易而確診的女性容易被諒解。
但,一個確診或被隔離的護理人員,卻比確診或被隔離的醫生,更容易受到排擠與霸凌,我身邊即有不只一位房東要從事護理工作的房客速速搬離的消息,這其中夾雜了社會地位因素在裡面,年輕的護理人員無法擁有更好的居住條件,當然也不比醫師可以得到較多的保護傘。
不管怎麼說,我還是對台灣疫情底下的人心素質有信心,就像機師事件一樣,一有仇恨言論出現,大家抵制的力量還是相當大,也有更多體諒與暖心的發言洗版。
從上述原因來看,我們不若疫情嚴重國家那樣的匱乏與不安全感,雖有些許不滿,但還在忍受值範圍內,比起仇恨言論本身,我更在意能有效抗衡仇恨言論的力量。
#一起療癒不要仇恨
#我是禰豆子看我最療癒
#圖文不符你管我
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 在 綠角財經筆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醫師的內心世界”作者是Danielle Ofri。她是紐約貝爾維醫院的醫師。
這本書內容以作者親身經驗為主,搭配她與其他醫師的訪談,主題是行醫過程醫師所經歷的情緒。
作者回憶在自己大三時,在腫瘤醫學部見習。看一位研修醫師(Fellow),幫一位血癌患者施打化療藥物。桌上有兩瓶藥物,一個是靜脈注射,一個是脊髓腔內注射。該醫師先處理後者。
把藥物推送完,該醫師看向桌面時,頓時臉色發白。他打錯了。把靜脈內藥物打進脊髓腔內。後果嚴重。
後來作者在醫院遇到這位醫師時,他似乎一直被沉重的罪惡感壓得頭低低的。
罪惡感與愧疚感,是犯錯後的情緒。也因為對人造成重大傷害的可能,行醫的過程往往會伴隨著恐懼。醫師害怕自己做錯了。
作者回憶自己第一次主導急救過程的手足無措,腦中一片混亂,無法下達指令。就是恐懼達到極致時的麻痺作用。後來是比較資深的醫師伸出援手,化解危機。
醫療行為會影響患者的健康,有點適度的恐懼是合理的,也是小心謹慎的反應。假如一位醫師都不怕任何併發症,也完全不認為自己有判斷錯誤的可能,反而是可怕的事情。
醫師的養成過程涉及大量的學習。醫學生學理論知識。開始見習與實習時,每天都看到不同的疾病與程序,每樣都很新奇有趣。
在完成住院醫師訓練與主治醫師前面幾年後,醫師已經熟悉這個科別常見的問題與處理方式。學習與進步的快樂大幅減少,日常生活變成比較是不斷重覆已知技巧,完成工作的過程。
而且,醫師會看到許多對自己健康完全沒有責任感的人。
喝的爛醉,跟人打架,不斷進出急診的酒精成癮者。難以配合就算了。你要為他診治,還要小心不要被打。有糖尿病卻大吃甜食,造成血糖過高的患者。
這些人似乎可以把自己的健康搞壞,然後醫師就要負責把他治好。
日復一日的高壓工作、醫師開始發現,有些患者現代醫療幫助有限,也不是所有患者都值得救助。於是,開始產生職業倦怠,甚至物質濫用。
書中舉了一個醫師的例子。她在壓力下,如何一步步陷入酒癮與她重新出發後的職涯。
她的新工作有個優點,就是”每天都能上床睡覺”。
對於一般上班者而言,每天晚上可以睡覺似乎本該如此。但對許多醫師來說,譬如需要輪大夜班的婦產科醫師、急診科醫師,值病房班的內科醫師,與有急診刀要開的外科醫師,晚上能好好睡個覺是莫大的幸福。
許多醫師在值班時,會變得過度敏感。深怕自己漏掉呼叫器或手機的來電。往往自己在洗澡淋浴時,會覺得嘩啦啦的水聲中似乎有鈴聲。於是關掉水龍頭,仔細的聽。這個現象甚至會持續到不需要值班的時候,一聽到來電,人馬上跳起來,進入戒備狀況。
這些會讓醫師壓力過大,表現不好的情緒因素,我們如何處理呢?
傳統方法是不處理。
“你要當醫師,你就要撐得過去。”
“撐過去才是抗壓性夠強,能獨當一面的醫師。”
“大家都是這樣走過來的。”
這就是傳統做法。
書中提到,美國有醫院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推出身心安適(Wellness)計畫。除了要替醫療人員帶來身心健康,也要讓他們感覺到生活中的快樂豐足。
看到這裡我不禁想問,有多少台灣的醫療從業人員可以說自己的生活是”快樂豐足”的呢?
這本書每一章以實際案例解說一個行醫過程會遇到的情緒,從中帶出現代醫療環境與訓練過程會遇到的問題。
每章最後,是一位來自瓜地馬拉的三十幾歲非法移民,胡莉亞的故事。一章又一章,她的心臟衰竭症狀愈發明顯。這個沒有美國籍的人,能否排上心臟移植名單,最後結果如何?未知結局帶來一種看小說般的緊湊感,讓讀者一章又一章讀下去。
對於本身從事醫療工作,或者對醫療人員心理狀況有興趣的讀者,“醫師的內心世界”會是一本精彩的讀物。
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衛生局(4/12)】
今天智翔在質詢題目開始前,先向衛生局了解桃園目前施打疫苗的最近狀況,包括疫苗護照、國產疫苗進度、施打順序等,希望衛生局可以預先模擬未來的情況來及早規劃。
#桃園市親子餐廳全面升級輔導計畫
接著進入正題,根據過去會期的施政報告以及網頁上的資料,關於「桃園市親子餐廳全面升級輔導計畫」的部分,為何自今年起全部下架? 去年的推動成效如何? 評鑑內容為何? 結果為何,希望衛生局能說明狀況。
衛生局則回覆該計畫有繼續執行,但輔導過程、稽查的結果沒有寫進施政報告,所以智翔希望衛生局會後將該業務的成果報告補上,如果親子餐廳的消毒、防疫SOP建立、給予優良認證等輔導項目執行得好,也希望衛生局能給出下一年度的規劃。
#醫療爭議調處成功率提升
桃園市醫療爭議事件的調解成功率,從2017年起逐年下降,並在去年回升,面對醫療爭議事件,政府該扮演什麼角色? 而無法調解成功又由哪些因素造成,希望衛生局能說明。
局長則回答,調解的成功率與居中協調的人士是否專業與秉公處理高度相關,由衛生局聘請法律、醫療的專業人士來協助。
智翔則希望,成功的經驗需要複製,醫療爭議在現代社會是無法避免的事情,聘用專業的人士來協助調停雙方的紛爭,也期待成功率數字可以再往上走,目標五成來努力。
#美容工作室醫療行為
根據報載,桃園竟出現沒有醫師執照,卻幫人從事醫美行為的密醫,雖然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已派員稽查且移送了,但醫美行為相關的爭議,智翔仍想做個釐清。
醫美行為包括許多侵入性手術、針劑注射的項目,如洗眉、雷射、麻醉等,都需要醫師處方,執行者也要具醫師執業執照與證書,坊間的「光療師」、「美療師」、「醫師助理」等醫事證照,均非屬醫事人員,按理不得執行上述的醫療行為。
既然如此,桃園市近年來遽增的私人美容工作室,衛生局是否有對這些業者進行稽查或開罰? 或是讓資訊透明,讓消費者更安心的措施?
衛生局表示,醫美診所與私人工作室基本上都會在經發局有登記,會配合疾病管制科,對執業場所的衛生器材、清潔、消毒做查核,有抓到非法從事醫療行為的都是未登記的違法營業場所。
智翔則建議,許多醫美診所與工作室,剛成立時的查核一定沒有問題,但隨著時間過去,器材跟衛生環境可能都會有所變化,無論是抽查還是其他稽查方式,衛生局可多留意這些業者。
#桃園市成立化學檢驗處之必要性
桃園人口眾多,許多污染對食品安全造成影響,雖然目前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已設置專業認證實驗室,並購買許多儀器,但僅針對食物與藥物檢驗。
而其他局處如農業局、環保局、水務局等,其實也有都化學檢驗的需求,桃園市應可整合資源,額外成立獨立檢驗單位,不僅可針對空氣污染、河川污染、土壤污染等進行採樣檢驗,也能加快檢驗速度,提升效率。
所以智翔也在今天先請教衛生局長與副市長對於桃園市成立化學檢驗處的想法,桃園市在各領域的化學檢驗需求龐大,過去的會期中,智翔就曾針對此議題進行倡議,未來的總質詢中也會繼續請教市長的想法。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V53DOgEnM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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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拍打肩膀關節處,幾分鐘後出現淤青,這時還不停手,繼續用力拍,推廣拉筋拍打的大陸人士蕭宏慈昨天親自示範,而且還這樣說.
不過,一聽到衛生署關切,下午蕭宏慈主動舉行記者會,一改先前的說法,自稱從沒幫人治病,也沒宣稱過療效.
然而就在記者的現場,台北市衛生局人員則在一旁進行搜證.
蕭宏慈去年來台開分享會,把影帶po上網,但這樣的拉筋拍打,宣稱能自我療癒的行為,已經引起衛生署的注意。衛生署醫事處表示,拍打拉筋雖然屬於民俗療法,但不可以宣稱療效,否則違反醫療法.
衛生署表示,蕭宏慈如果真的是以觀光名義來台,卻從事醫療行為,不但要罰款,還會依法要求他離開台灣,另外心血管疾病、肝腎功能不佳,或正在吃抗凝血藥物的病患,如果胡亂拍打,有可能造成內出血,甚至血栓。所以衛生署再度提醒民眾,生病就要到醫院治療,不能只聽信非醫療人士的說法或是完全相信民俗療法,以免延誤病情.
記者台北報導"

非醫療人員從事醫療行為 在 「 牙助」,是「助力」還是「阻力」? 醫師法第28條 的推薦與評價
在目前法令規範下,一般都屬護理人員法第24條第1項第4款所稱醫療輔助行為之範圍,幾乎無牙科助理人員太多可操作空間。也就是因為現行法規如此,因此有許多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