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假承攬之外,外送員更需要的事】
昨天,勞動部職安署公布了食物外送平台業專案檢查結果。
目前仍營業的 9 間平台中,就有 6 間平台業者與外送員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也就是說,大部分外送員今後也適用勞基法等勞動法令!
不過,前陣子外送員意外事件後,很多人都有提到,外送員勞動權益的問題,不一定只是承攬或僱傭的認定,而是在於,外送員究竟有沒有跟平台業者爭取權益的 #工會?
八月底的時候,台南、基隆等地的外送員就已經準備要組工會,來解決外送獎金被公司宰制,以及沒有勞健保的問題。前陣子事件發生後,台北、台中等地也接到很多工會的申請。
👀
不過,有個疑慮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外送員工會,大多是屬於地方性「#職業工會」型態。在目前工會的法規中,職業工會只能 #以縣市為組織區域,而且一個縣市只能有一個同種類的職業工會。此外,以台灣的現狀來說,大部分職業工會的功能,僅 #局限於幫助勞工保勞健保。
這些法規上的限制,阻礙了外送員的進一步團結:一來,外送員分佈在全台各地,但法規卻限制外送員組織以全國為範圍的工會;二來,雖然地方性職業工會能夠擔起勞健保,但卻缺乏積極與資方爭取、協商更進一步的權益的機會。
👌
要改變「區域性」的問題,其實可以籌組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產業工會是工會的另一種型態(*註),可以 #全國為範圍設立,更適合團結各地的勞工,與資方進行協商,因此也 #更適合四散各地的外送員。
❌
但是,若組成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也會面臨一個非常大的限制:#協商資格。
根據《團體協約法》裡面的第六條,如果某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要與資方公司協商,就必須要個前提:這間公司必須 #要有一半的人是工會會員。
這對外送員來說,幾乎是達不到的門檻。許多外送員都是兼職,有些是學生寒暑假打工,有些是二度就業當作過渡期工作。像我很多朋友,都只有暑假或等當兵時跑過一兩個月的外送,若將這些員工都算進去,那根本不太可能讓超過一半的員工都加入工會。
這條限制協商資格的法,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對工會爭取權益極大的阻礙。除了這次備受矚目的外送員,其實,台灣有非常多中小企業的員工都被此法受限。
💪
爭取勞動權益的路上,必須要有法律與時俱進的支持,尤其外送員這種新型僱傭型態的產生,更需要法規進一步的保障。
如果當選立委,我一定會全面檢討勞動相關的法律,包括 #鬆綁職業工會的地域限制,以及 #鬆綁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的協商資格認定,不要讓不合理的法規,阻擋台灣勞工爭取權益之路。
#同胞愛團結
#團結真有力
#少年台守護勞動權利
*註:例如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就在大專院校的勞動權益上做出很多努力;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則是少見的例外,不過,空服員的勞動地大多在桃園機場,與外送員分散四處的情況比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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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假承攬之外,外送員更需要的事】
昨天,勞動部職安署公布了食物外送平台業專案檢查結果。
目前仍營業的 9 間平台中,就有 6 間平台業者與外送員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也就是說,大部分外送員今後也適用勞基法等勞動法令!
不過,前陣子外送員意外事件後,很多人都有提到,外送員勞動權益的問題,不一定只是承攬或僱傭的認定,而是在於,外送員究竟有沒有跟平台業者爭取權益的 #工會?
八月底的時候,台南、基隆等地的外送員就已經準備要組工會,來解決外送獎金被公司宰制,以及沒有勞健保的問題。前陣子事件發生後,台北、台中等地也接到很多工會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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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個疑慮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外送員工會,大多是屬於地方性「#職業工會」型態。在目前工會的法規中,職業工會只能 #以縣市為組織區域,而且一個縣市只能有一個同種類的職業工會。此外,以台灣的現狀來說,大部分職業工會的功能,僅 #局限於幫助勞工保勞健保。
這些法規上的限制,阻礙了外送員的進一步團結:一來,外送員分佈在全台各地,但法規卻限制外送員組織以全國為範圍的工會;二來,雖然地方性職業工會能夠擔起勞健保,但卻缺乏積極與資方爭取、協商更進一步的權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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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變「區域性」的問題,其實可以籌組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產業工會是工會的另一種型態(*註),可以 #全國為範圍設立,更適合團結各地的勞工,與資方進行協商,因此也 #更適合四散各地的外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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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若組成全國性的外送員「產業工會」,也會面臨一個非常大的限制:#協商資格。
根據《團體協約法》裡面的第六條,如果某職業工會或產業工會要與資方公司協商,就必須要個前提:這間公司必須 #要有一半的人是工會會員。
這對外送員來說,幾乎是達不到的門檻。許多外送員都是兼職,有些是學生寒暑假打工,有些是二度就業當作過渡期工作。像我很多朋友,都只有暑假或等當兵時跑過一兩個月的外送,若將這些員工都算進去,那根本不太可能讓超過一半的員工都加入工會。
這條限制協商資格的法,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對工會爭取權益極大的阻礙。除了這次備受矚目的外送員,其實,台灣有非常多中小企業的員工都被此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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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勞動權益的路上,必須要有法律與時俱進的支持,尤其外送員這種新型僱傭型態的產生,更需要法規進一步的保障。
如果當選立委,我一定會全面檢討勞動相關的法律,包括 #鬆綁職業工會的地域限制,以及 #鬆綁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的協商資格認定,不要讓不合理的法規,阻擋台灣勞工爭取權益之路。
#同胞愛團結
#團結真有力
#少年台守護勞動權利
*註:例如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就在大專院校的勞動權益上做出很多努力;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則是少見的例外,不過,空服員的勞動地大多在桃園機場,與外送員分散四處的情況比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