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文共享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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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文筆寫來真是很有種的鏗鏘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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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一個問題:如果一個企業必需把勞動薪資給足給齊,短期之內是費用上的暴增,那麼中長期會產生什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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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合理的思考企業流程、必需把員額補滿 (或者縮簡不必要的業務)、必需透過資訊科技來增近效率,或者體質不佳的企業必需裁員或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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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昨天的發文「如果企業真正的去檢視問題,那他就會成長、會進步,會帶動整個產業也一起進步。」(只是說在今天的文章中,那個「照妖鏡」是政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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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國家規範」下思考而必需做出合理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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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規範或制度是站在什麼立場呢?通常是以「國家」為層級的,而不是個人。國家會認你要組織企業成為資方,你必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以薪水來說:你必需給到最低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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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目前」沒有把企業主必需樂於助人、樂善好施、好為人師條件寫進去。就算有,你也必需把薪水給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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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今天有個企業說「我為了學生好,決定給出企業每月 10,000 塊台幣薪水。反正這些學生找不到工作,那就來拿我的10,000 吧?」或許企業主是好心,但你實在不用好心,因為你未滿足國家對企業主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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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不知道你是好心或壞心。但就算你是好心,你還得有錢才能去聘請其他人。(這當然會讓資本家比起一般人更容易累積財富。但現在不討論這個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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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實習或者正式員工,當你給出低於規範的薪水時,很可能會連鎖的造成一系列問題。這是為什麼國家必需規範最低薪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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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 洪可能有她自己的立場。但可能從未想過從她本文的論述裡,有心人可以延伸出多少惡劣的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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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給22k 是要讓學生學東西。
像是:公司不給加班費是因為公司給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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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糟的是,她位處高位。而且恐怕還會影響極端公司的人力策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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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結論,我想提一件事情。Mrs. 洪這篇文章讓我最不舒服的事情不是「實習生拿低薪去爭取一個機會」的這個論點,而是隱藏在後面「企業給低薪,賜給實習生一個機會」的這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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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真是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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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我昨天談的,企業之所以沒有升級、產業就是沒有升級,就是因為我們一直用三十年前的立場去看今天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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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的主管,所以產業的樣貌如此,大家能夠想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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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開放大家出來戰自己家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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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玩笑的你們要戰把八卦給我我來幫你們戰
#千萬不要自己上場Y先生的血條長防御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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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腦子裡出現:「我願意不拿薪水來實習怎麼做5G」「科科科科,做得起 5G 的在外頭拿的薪水可高了,你不用拿錢是怎麼一回事?」「我有熱情,但什麼都不會做,我是來學習der」「我希望擁有來訂便當的機會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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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a.15089874860…/1802514213375597/…
【學生實習,要不要給付薪水?】
我一直在遲疑,要不要寫這個話題?在這個當口,一定犯眾怒,鄉民準是把我罵翻了,但是思來想去兩天之後,決定依照自己個人的價值觀,寫下內心最真誠的感言。
事情的源起是這樣的:我有個朋友Charles人到中年,還像個熱血青年,奉獻自己,經營一個同業的學習性社團,固定舉辦講座,幫助大家在專業領域上日益精進。
一個人默默耕耘、無償付出8年之後,Charles想到嘉惠在學的研究所學生,讓他們一起參與,從策畫主題起,邀請講師、在社群媒體上寫文案做宣傳,並與業界的前輩互動學習,提前建立人脈,還可以撥出三分之二的時間用來免費聽課。於是他推出一個實習生計畫,每個月52小時,並提供津貼2千元。
到今天我都記得,當時Charles跟我提到這個計畫時,兩眼炯炯發亮,看得出熱血又在他的身體裡沸騰。遺憾的是,一番美意被扭曲了…
這個消息被po到PTT上,引起鄉民公憤,他們用的邏輯一向是對價關係、換算原則,一算的結果,竟然每小時只領到38元,於是媒體跟著報導,連勞檢單位都表示要找Charles談一談,因為凡是勞務都必須支付薪水,而政府規定最低時薪是140元,Charles依法是有爭議的。
這件事引爆出一個陳年老問題,實習要不要給付薪水?
我私底下訪查過,年輕人普遍一致認為,實習當然要付薪水!如果企業不付,他們第一個反應無他,就是認為又是一個慣老闆,剝削勞力,必須向媒體爆料,或到勞動局檢舉。可是當我反過來了解企業端,發現奉公守法的企業其實都不太敢接實習生。
我的讀者Jimmy在竹科任職,他說,過去他們公司很願意提供實習機會,現在卡在必須支付薪水,已經不再提供。公司的理由是,一名新人任職兩年之後才能有符合薪水的產值,短期實習生既無法有貢獻,還要額外撥出2至3名資深員工來陪同與教導,而這些前輩的時薪都至少在500元以上,並且供餐、出設備、出錢,最後可能被爆料剝削實習生,令公司心寒到極點,Jimmy不禁發出一聲長嘆:
「到底是誰在剝削誰?」
當然也有例外,有些大企業可以從實習生找到有潛力的人才,提前綁住人才,就會有意願給付薪水。而什麼是有潛力?就是名校或理工醫護科系學生。這樣的結果只有一個:
有些學生難以獲得良好的實習機會,特別是私校的非理工醫護學生。
一名私校的行銷系學生,校方規定有實習時數,於是老師想盡辦法運用私人關係,安排他到一家咖啡店實習。你以為是星巴克嗎?不是!是台中一個偏僻地方的一家小店,只有老闆娘一個人,雇不起任何下手。這樣的店,要實習什麼?這名學生理想比天高,雄心壯志地提出一個展店計畫,老師也讓他過關。後來呢?他回答:
「不知道吔,老闆娘很忙,沒空理我,可能連看都沒看吧!」
這就是現在多數學生的實習經驗,只要這個拜託來的人脈關係願意幫忙簽個名、回個話,表示時數足夠,學生有得交差,可以畢業就好。
再有一名南部國立大學學生,也念行銷系,學校規定實習一年,她找到一個打工機會,在百貨公司頂樓負責辦理會員卡,工作內容是檢查身分證與資料無誤,沒人帶領、沒人教導。做了一年之後,我問他學習到什麼行銷?她搖搖頭說:
「我算是好的,做的是行銷的其中一個環節:客戶服務。有些同學在餐廳當服務生,還有在外帶飲料店shake、shake…就看報告怎麼寫。」
我知道的例子雖不多,但是幾乎可以大膽地斷定,在大學裡,存在著一個現象,有些實習是虛應故事!只是這件事無解,主要是卡在學生普遍認為實習要付薪水,任誰都無奈,不論是校方或企業。
三十多年前,念新聞系要實習,憑成績申請,動手搶才搶得到。因為那個時代,言論管制,媒體還未開放,家數少,報紙主要是兩大報,電視只有三台。媒體付不付薪水給實習生?一毛錢也不付!我還要自備單眼相機,花錢沖洗相片,更不用說上山下海的交通費,你說我會不會抱怨?
一點都想不到這裡去!
我的整個腦袋裡想的,只有這三件事:好好珍惜機會,好好學習,好好表現。
然而請注意,不是我特別清高,而是我那個時代的人都是這麼想的,把機會看得比薪水還重要!
你要知道,當時的報紙不是今天的十幾大張,而是只有三小張,每張報紙是現在的一半尺寸,一家報社養的記者都有數百名,什麼叫作「搏版面」?那才是!不過憑我一名實習記者,偏偏有本事幾乎天天擠上版面,還配一張圖,你看有多占篇幅!如此的囂張,還引來一位剛留學回來的正職記者來拜託我讓他掛名。
今昔相比,令人感慨!
實習之所以不叫工讀,就是以學習為重,不是為了領薪水,因此我的真心話是,為了讓學生有更多更好的實習機會,政府不要硬性要求企業給付薪水,否則守法的企業是不會有意願的。
為了屈屈幾萬元的薪水,賠上一個實習機會,以及未來的發展性,是得不償失的做法。不過,校方可以對企業做其他的要求,比如有前輩陪同與教導、有提供教育訓練、做的是與所學相關的工作內容等。
學生沒有經驗,實習最重要的是學習與發展性,如果有人願意給機會,累積經驗,爬著都要爬過去,還管什麼薪水!
攝影Teresa 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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